多语言文化背景下的新加坡与马来西亚电视
刘 震
在世界电视发展中,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开办电视的历史并不太久,但其在法律严格管制下的、以国营为主并适应商业竞争需要的独特电视发展策略,可以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借鉴。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同为英国殖民地,两国都存在着多个民族(华人、马来人、印度人等)混杂、多种宗教(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并存的情况,为寻求自己的发展之路,“亚洲价值观”及“发展新闻学”概念的提出为电视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指导,也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为促进社会发展书写了重要的篇章,使两国成为东南亚地区经济发展较快的国家。迈入21世纪后,面对数字传播技术的广泛应用及媒体开放的背景,两国的电视传播出现了值得研究的新问题。
一、两国广播电视发展沿革
新加坡与马来西亚在英国殖民时期开始创办广播,其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有着共同的历史。[1]1824年在马来亚半岛的新加坡港口即出现了第一份英文报纸,相对于其平面媒体近200年的历史,马来亚半岛电子媒体的历史并不太长。1935年英国人经营的马来亚广播公司办起了第一家广播电台,次年正式播音,1940年殖民政府收购了这家公司,1946年公司改组,成立了总部设在新加坡的马来亚广播电台。随着英国殖民者实行“新马分治”,1959年马来亚广播电台将总部迁往吉隆坡,另外分离出一家新加坡广播电台。此后新、马两国分别发展自己的广播事业。1963年两国同时开办了电视,彩电为PAL制式。
(一)新加坡
独立以后,随着新加坡经济的迅速发展,尤其是国际性经济金融中心的建立,新加坡发展成为亚洲的区域信息中心。据新闻及艺术部统计,20世纪末新加坡居民拥有电视机120万台,平均每千人308台。[2]新加坡包括记者、编辑、摄影记者及电视人员在内的新闻从业人员为1113人,其中当地新闻机构的人员为977人,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的人员为136人。外国驻新加坡的新闻机构来自全球71个新闻通讯社、报纸期刊、广播电视台,这些机构属于日本、英国、美国、德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印度、中国等国家或地区。目前,每周7个地面频道的电视播出时间达1120小时。
新加坡的电视服务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时期。
1.初创时期(1963—1980年)
新加坡的电视事业始于1963年2月15日。当时隶属于文化部的新加坡广播电视台RTS通过第五频道播出了1个半小时的黑白电视节目。4月2日,开始了常规的电视广播服务,第五频道的英语节目增加到4小时。同年11月,新加坡广播电视台的第二个电视频道——第八频道启播,提供以中文为主、泰米尔文为次的电视节目。1974年新加坡广播电视台展开彩色电视试验,第一次用卫星现场转播的彩色电视节目就是当年的世界杯决赛。
2.国家专营时期(1980—1994年)
1980年新加坡广播电视台RTS改组为新加坡广播公司(Singapore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简称SBC或新广),由文化部任命的经营委员会管理,既办广播又办电视,经费来自视听费(35%)、广告(55%)和国家投资(10%)。[3]作为国家广播机构,新广引进了不少新的电视作业方式,并推进本土制作华语电视剧、综艺及时事节目。
3.企业化经营时期(1994—2000年)
按照新实施的广播法,1994年10月新加坡广播局企业化,重组为控股公司——新加坡国际传媒通信公司(Singapore International Media Pte Ltd,简称SIM)和其他几家独立的股份公司,它们主要有新加坡电视公司、新加坡第十二频道、新加坡广播公司、新加坡国际传媒公司。这四家都属于公共广播电视机构(第十二频道以国有资本为主),由新成立的新加坡广播电视局(SBA)管理,但又各自独立经营。
重组后的特点是电视和广播“分家”,不再属于同一家机构,原新加坡广播公司的电视业务主要由新加坡电视公司(简称新视或TCS)承担,办有4套地面无线电视频道,即:新加坡电视公司五台(TCS5),为英语综合频道;新加坡电视公司八台(TCS 8),为汉语综合频道;体育城(Sports City),统一播送各种体育节目;亚洲新闻频道(CAN)为1999开播的全新闻频道,口号是“以亚洲的价值观为基础,提供亚洲人眼里的新闻”。1995年,新视开始播出24小时的英语及华语节目。
1994年新加坡新广播法实施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质量日渐提高,资本来源日益多元化。根据新广播法,引入私人资本成立了新加坡电视十二私人有限公司(Singapore Television Twelve Private Limited,STV12),管理精选频道Prime 12和首选频道Premiere 12这两个免费频道的运作。这两个频道提供优秀纪录片、艺术表演节目、儿童节目,以及马来语、泰米尔语、兴都语及其他外语节目。2000年,STV12进行改革,朝阳频道Suria取代精选频道,成为“全马来语节目”,专为马来社群服务。而聚点频道[4]则取代首选频道。
1999年,新加坡国际传媒通信公司改称为新加坡传媒机构(Media Corporation of Singapore,简称新传媒、Media Corp),新视则成为新传媒旗下的重要商业电视部门。新传媒由政府部门演变成为名义上的商业机构,但其最大股东仍然是新加坡政府所操控的淡马锡控股。新传媒是目前新加坡规模最大的电视机构,拥有并管理第五频道、第八频道、朝阳频道、聚点频道,制作华语、英语、马来语和泰米尔语的娱乐、资讯、儿童及艺术节目。同时,STV12改称为新传媒电视12,隶属于新传媒集团。
新加坡从1995年起开办卫星电视,现在有两个面向国外的卫星频道。尤其值得注意的是,90年代以后,陆续有外国著名电视机构在新加坡设立亚洲总部或分支机构,从新加坡向周边国家发送卫星电视,其中有CNN、HBO、ESPN、BBC以及香港卫视等10多家。随着国家信息技术计划的实现,新加坡正逐渐成为亚洲的重要信息中心。
另外,此阶段有线电视由新加坡有线电视公司(星和视界,SCV)经营,该公司是由四家企业合资组建的集团,被政府授权铺设连接全国89万个家庭的电缆线,并且经营有线电视。从1992年起,在施工过程中,公司就开始向用户提供40多个频道的基本节目和付费节目,包括新加坡、马来西亚的地面电视节目,以及来自世界各国的卫星传送的新闻、娱乐、体育等节目。1995年,新加坡新闻通讯及艺术部媒体发展管理局正式发出执照,允许星和视界在新加坡供应数码有线电视服务和数码地面电视服务,致力于为新加坡提供高素质内容及促成媒体数码化。该公司按照广播法和广播电视局颁布的节目准则对外来电视进行过滤和把关,然后传送给用户。
4.媒体开放时期(2000—2004年)
经历了长期的电视国营时期,为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到20世纪末新加坡逐渐引入社会资本,放松对传媒的管制。新加坡议会修订的《报纸和印刷厂法》和《新加坡广播管理法》,允许公司和个人拥有报纸和广播公司5%的股份,而过去的限制为3%。允许合伙股共同拥有总数不超过12%的股份。[5]
2000年6月,新加坡广播电视业历史揭开崭新的篇章:发放新牌照、允许跨业经营。6月8日,原单纯经营平面媒体的上市公司——报业控股经政府授予经营执照,宣布成立本地第二家电视台“报业控股传讯公司”(SPH Media Works Limited,简称报业传讯)。2001年5月6日和20日报业传讯的中英文频道分别正式起播,中文频道为“U频道Channel U”,英语频道为“电视通,TV WORKS”。
新世纪新加坡的媒体开放,极大程度地解除了媒体发展的法律桎梏。但经多年发展的新传媒电视依旧在市场占有率方面遥遥领先。2001年,新传媒机构改名为新传媒集团[6]。旗下有新传媒电视、新传媒电台、新传媒新闻网、新传媒报业、新传媒出版、新传媒制作、新传媒互动等7个集团,此外还投资有线电视。在新传播技术的发展态势下,新传媒电视也拥有移动电视及数字电视节目,为观众提供互动电视节目。2001年率先在1500多辆公交车上安装移动电视接收设备,为乘客提供移动电视服务。这是新加坡第一个户外数字电视频道,为众多的乘客提供了最新娱乐信息、交通信息及天气预报,以及及时的金融资料。
2003年6月20日,新加坡政府批准放宽了有关安装使用电视卫星天线的限制,允许酒店、大专院校和国际教育机构等单位安装电视卫星接收系统。
5.新的垄断时期(2005年至今)
媒体开放政策打破了新传媒电视在无线电视方面的垄断,带来了市场资本力量指挥下的竞争,但是,在新加坡这样一片狭小的领土上,竞争格局是一把双刃剑,观众有了更多选择,电视机构作为商业企业经营出现困难:人才争抢导致跳槽频繁;节目在收视率的重压下呈现低俗化倾向;利润也在降低。例如,新传媒新开办的都市体育台(Sport City,后更名为都市台TV City)于2002年停播。
2005年1月1日新传媒电视及报业传讯双方合并成立新公司——新传媒电视控股(私人)有限公司,80%股权由新传媒持有,其余20%股权由报业控股持有,报业传讯公司“i频道”(原电视通)停播,优频道改由新公司管理,并改名为“U频道”。
应政府要求,新传媒电视12于2008年10月19日起开设新的地面电视频道——春天频道(Vasantham)——一个面向所有印度裔观众的全天候频道,原播放泰米尔语节目的聚点频道改为以儿童节目及纪录片作主力的欧克多(okto)频道。
至此,新加坡政府通过淡马锡控股、以最大股东身份控制的新传媒集团经营新加坡所有的7个地面免费电视频道[7],重新垄断了新加坡的免费电视市场,但由于其形式上仍为股份制商业运营模式,频道之间也存在竞争,所以,这种垄断不同于原来新加坡广播公司国家专营时期的垄断。
新传媒集团股权变动频繁,但并不影响其在电视事业上的发展。新传媒集团现在除新传媒电视、新传媒电视12、亚洲新闻台等部门外,还拥有新传媒制作、新传媒星霖电影公司、传媒研究私人有限公司、加利谷制作国际有限公司等部门,业务全方位覆盖广播、电影、电视等范围。
与无线免费电视市场一家公司经营不同,在有线付费电视业务方面却出现新技术条件下的竞争。星和视界在有线付费电视业务方面占据十多年的垄断地位,到2006年6月,由于有4家宽带电视服务商或互联网电视(IPTV)服务商的介入,视频传播领域呈现激烈竞争的局面,分别为基地设在美国的“M2B世界”,澳大利亚的“Reel Time娱乐”,日本的“OBS电视亚洲”,本地服务商则为新传媒的“MOB电视”。竞争给受众提供更多选择,也为高清等新技术的运用提供更好的舞台,但目前存在付费电视收看费用不断上升的问题。星和付费电视服务提供任意3个基础包(Any 3Groups,每月收费25.68新加坡元)到所有7个基础包(每月收费37.45新加坡元)起,再辅之以多种超值配套包(Value Pack,收费不等)的收费方案。[8]
(二)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广播电视事业过去长期由国家经营,至今国营的马来西亚广播电视台仍占主体位置。其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主要分为两个时期。
1.初创时期(1963—1983年)
1963年12月28日马来西亚开办电视节目,由国家专营,只有马来西亚广播电视台(Radio Televisyen Malaysia,简称RTM)一家传播机构,其经费来源主要靠政府提供和广告收入,部分依赖社会赞助补充;受新闻部领导,任务是传达政府政策和促进不同族群间的和谐关系,这样的政策走向一直持续至今。
马来西亚广播电视台初期只有第一个频道Rangkaian Satu,第二个频道在1969年11月17日设立。用马来语、英语、汉语和泰米尔语播放。电视一台主要播送本国节目,电视二台专播外语节目(包括香港的中文节目),均借助卫星传送,现在两台都已覆盖全国。[9]
2.商业竞争时期(1984年至今)
自20世纪80年代起,马来西亚开始允许开办商业台。现在主要有三家:1984年开播的私营电视三台(TV 3),面向全国;1995年开播的都市电视台(Metro Vision),由政府与民间合办,以首都吉隆坡及其周围地区为传播对象;1997年开播的私营全国电视台(NTV),总部在沙捞越州的吉古市,面向全国。
经过多年的发展及股份变动,马来西亚现共有六家无线电视台,分别属于马来西亚广播电视台和首要媒体集团。国营马来西亚广播电视台旗下继续拥有RTM TV1,RTM TV2。从2009年1月1日起,RTM TV1成为新闻资讯频道,以新闻节目为主,RTM TV2则转变成娱乐资讯频道,以娱乐节目为主。[10]现在,RTM由政府信息部领导,呈现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
首要媒体集团[11]2003年成为上市公司,占有超过50%的观众和超过90%广告收入,下辖四家电视台——TV3(马来西亚收视率最高的电视台)、NTV7(马来西亚首家数字无线电视台)、8TV(八度空间,原都市电视台1999年停业后在2004年1月8日以此名称再次开播)和TV9。
马来西亚第一家有线电视台是公私合资的梅加电视台(Mega TV),1994年由马来西亚第三电视台、Ibex公司和Eurocrest(M)SdnBhd三家私营公司组成的国际财团(占合资公司70%股份)与马来西亚广播电视台合资组建。[12]马来西亚1996年开办了全亚卫星电视和广播公司(ASTRO),也有多个卫星有线电视频道。
2008年,马来西亚国家新闻社马新社推出网络电视新闻服务,每天24小时在互联网上播报马来西亚国内新闻和相关资讯,以便人们更方便、更及时和更多地了解马来西亚。马新社网络电视每天用马来语、英语、泰米尔语和华语4种语言播报节目,主要内容为马来西亚当地新闻和资料片。
在数字电视发展方面,马来西亚计划于2015年关闭模拟电视,该工作从2008年开始分阶段实施。[13]2007年,马来西亚就已开始一年期的数字电视试验,为全国数字化电视开播铺平道路。政府通过提供机顶盒,RTM开设数字频道为观众提供免费的数字节目,逐渐普及数字化电视。
二、电视媒体管理体制与法规
为保持自己的民族特色,抵制文化帝国主义的侵蚀,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两国对新闻媒体管理严格,长期以来由国家专营的广播电视台垄断节目制作和播出。此种威权体制直到21世纪以来才略有放松。
(一)新加坡
新加坡早期的主要传媒为私营或私有团体所有,国家对传媒缺乏控制力,各种传媒因文化背景的不同和政治观点的差异而散布混乱的观点。例如:英文媒体采用殖民地政府的视角;中文媒体则提倡汉语、中文教育;马来媒体鼓动争取马来人作为土著的权利和特权,宣扬马来民族主义;泰米尔文媒体则仅关心当地泰米尔族群的利益。为了避免传媒在民族冲突中被人利用、操纵,同时也为了使本国经济文化等方面得到充分发展,新加坡政府认为必须建立整体的国家意识。这就要求新闻媒介不能完全以自由的方式决定传播内容,而必须以国家发展为首要任务,传播国家意识和宣传各项政策法规。新加坡创造出一种“控制+开放”的新闻传媒管理模式。[14]
长期以来,新加坡政府形成一整套严格和完备的新闻出版管理法规和体制,颁布了一系列新闻出版法规,其中对电视管理主要通过《广播法》进行。法律明确规定政府有开办和经营广播电视的特权,设立电视台都必须申请经营执照,执照的期限和条件由政府主管部门决定,许可证也不得转让。[15]
现在,新闻及艺术部(MITA)是新加坡新闻传播事业的主管部门。新闻及艺术部对电视的具体管理活动是通过媒体发展管理局进行的。媒体发展管理局由新加坡广播管理局、影片及刊物局和新加坡电影委员会合并而成,2002年10月31日经国会批准《新加坡媒体发展局令》生效后成立,其目的是为了推动媒体业发展而不仅仅是加强对媒体的管制,电视业原有的审查条例没有改变。
新成立的媒体管理局把新加坡定位为环球媒体城市,创造和开发媒体服务和内容,通过在国际市场上交易和经销,提升并促进媒体业在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新加坡提出的“media 21”计划提出10年内媒体产业对GDP贡献从1.56%提高到3%,新增加1万个工作机会。[16]另外,促进新加坡与英国、中国、澳大利亚等国之间媒体的合作等都是媒体发展管理局的任务。
除了法律和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媒体自律同样重要。新加坡全国新闻工作者联盟制定并颁布的《职业行为准则》是媒体从业人员自律的准则。
(二)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政府承袭了英国殖民政府的模式,同样对媒体采取严格监控。具体到广播电视媒体的管理法规方面,1998年,马来西亚在废除了《1950年电信法》和《1988年广播法》的基础上,制定了《1998年通信与多媒体法》[17],将通信和电视领域统一管理。新的法律确立了广播电视的行政制度,决定建立能源·通信·多媒体部和通信·多媒体委员会,国营马来西亚广播电视台(RTM)仍由信息部管理,商业广播电视则由能源·通信·多媒体部管理。[18]2004年马来西亚重新修改并颁布了《2004年通信与多媒体法》[19],法律对广播电视事业的方针作了明确规定,对节目内容违背“建国五项原则”的倾向,特别对暴力、恐怖、性、反主流文化的节目内容作了严格限制。
各家电视台都由国家派驻的审查员从事节目预审工作。根据现有法律,马来西亚多次禁播与该国价值观相悖的节目。人民网2007年曾报道,马来西亚决定禁止儿童电视节目播放快餐广告。[20]
技术手段也是马来西亚控制电子媒体的手段。1997年6月,马来西亚卫星广播网系统开办卫星直接到户广播,它提供22个数字电视频道和8个广播频道。但是马来西亚政府将抛物面天线的直径限制到60厘米。[21]这种天线只能接收该国卫星Measat的信号。
在经营体制上,与新加坡类似,马来西亚也采用公私合资的体制。马来西亚法律规定政府拥有媒体一定比例的股份,实际上RTM是国营电视台,首要媒体集团也有执政党的股份,所以,通过国营电视台以及对商业电视台股份所有权的掌握,对于当地所有的电视媒体,政府基本上可以控制。
当然,面对全球化背景下强弱不均的文化传播态势,马来西亚这种强调自己的独特文化而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以抵御外来文化对本土文化的破坏的做法,虽然存在着新闻自由方面的争议,但也不失为一种抵御文化侵略的有效手段。
(三)媒体管制与新闻自由
从上述内容可见在东南亚一些国家,新闻传播法律管制及其他控制措施严格,这与20世纪80年代提出“亚洲价值观”[22]这一历史背景有重大关系。根据“亚洲价值观”,为了引导人民服从政府的领导、便于政府解决民族矛盾以及建立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安定的政治环境,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政府要求新闻媒体也贯彻与之相对应的“亚洲新闻观”,即新闻媒体必须与政府合作,引导人民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参与政府所倡导的各种发展项目,实行所谓的“发展新闻学”[23]。相当长一个时期内,“亚洲新闻观”成为电视媒体国营以及政府控制媒体的合理依据,新加坡前领导人李光耀的多次讲话对此都有反映[24]。
从20世纪末开始,亚洲新闻观受到挑战。此时,信息全球化发展加快,新加坡等国家先后开始推进国营企业私有化的过程。例如,新加坡1986年初成立政府企业私营化委员会,5年里共有30家国营公司私营化;马来西亚则将航空公司、广播电视、铁路、港口、城市公用事业等部门的国营企业私有化,其中包括第三电视台。再加上来自国外广电业的冲击,使新加坡、马来西亚两国政府不得不修改立法,在广电业实行自由政策以迅速增强本国广电业的竞争力。[25]起初,私营的电视台仍然被要求以宣传政府的方针政策为主,其播放内容也受到严格监控,但电视所有权的改变直接带来了电视业的激烈竞争。由此,政府对于电视的管制整体上放松不少,但电视台仍为国家(或国有资本为主的公司)控股为主,投资者如果想拥有超过法律限制的股份,或者拥有电视台的控股权,必须获得政府的特别允许。对电视台数目的控制也是重要手段。马来西亚新闻部长就表示,为避免以国家利益为代价的激烈竞争,政府不会发放新的营业执照。[26]
客观分析,进入新世纪后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两国的新闻管制有所放松,新闻自由度得到提高,但长期以来在亚洲发展观的指导下对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严格控制的思想并未完全消除。
三、电视节目内容发展及国际交流现状
(一)多民族共存的特点决定多种语言电视节目并存
两国电视事业多种语言并存是由其国民组成决定的。据统计,2006年新加坡总人口为439万人[27],其中华人约占77.2%,马来人占14.1%,印度人占7.4%,其余为巴基斯坦人和斯里兰卡人。马来语、英语、汉语和泰米尔语同为官方语言。国语为马来语,英语为行政用语。
马来西亚同样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2006年有2577万人[28],30多个民族。马来人口占最多数,约占总人口的65.7%,华裔人数约占总人口的25.4%,印度族180万人,大约占7.6%,[29]其余为其他民族。马来西亚的华人人口是海外除新加坡以外华人比例最高的国家。
所以两国电视台或以频道来划分、或按时段来区分不同语言、不同族群的电视节目。以新加坡播送中文节目的8频道和播送英文节目的5频道为例,我们可以发现虽然语言不同,但晚上黄金时间都以电视剧或其他娱乐节目为主,电视节目内容同样呈现娱乐化的倾向。
马来西亚政府以马来人为土著居民,政治基本上由马来人控制,他们在教育、就业和购买房产上享有一定的特权,而华人则掌握了国家经济的大部分。作为非土著的华人和印度人也拥有保留自己的文化、习俗和宗教等方面的自由。按照社会语言学家的分析,马来西亚的语言阶层分布大体如下:高阶语言为英语和马来语;中阶语言为汉语和泰米尔语;华人方言及其他少数民族语则为低阶语言。[30]所以,反映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上,以英语为主体的多语种节目发展是两国的共同特色。现在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汉语电视节目影响逐渐增大。
自2003年马来西亚将中文新闻播出时间改到晚间8时在国营第二电视台(TV2)播放后,收视率直线上升,从20万人上升到60万人[31]。马来西亚电视台近年来播放汉语新闻的风气也越来越盛,马来西亚影响最大的私营电视台第三电视(TV3)也增设汉语新闻时段,至此所有马来西亚的电视台都有汉语节目时段。据马来西亚《光华日报》报道,马来西亚新闻部副部长拿督斯里谢宽泰指出,考虑到多元种族以及保留独特的多元文化,因此在国营电视台的节目方面做出一些调整,尤其是汉语节目有所增加。国营电视台自2006年10月开始,每星期已增加了约70小时的汉语节目。[32]不过,商业竞争时代,电视台使用各种语言的比例并非完全是一项政府政策,而必须按市场的需求做出调整。
与新加坡电视台按照语言来划分频道不同,马来西亚基本上每个频道都有2种以上语言的节目分时段播出,并且会加上多种语言字幕,方便观众收看。晚上黄金时间仍以电视剧或其他娱乐节目为主,电视节目内容同样呈现商业电视台的消费主义的倾向。
以2008年为例,以马来语为基础的电视1台要播出9%的英语节目、3%的印度语节目。同时,本身就是一个多语种频道的电视2台要播出20%~30%的英语节目、25%的马来语节目、23%的汉语节目,9%的泰米尔语节目、3%的印度语节目,其他时段播出印尼语、泰语、塔加路语以及阿拉伯语节目。[33]多民族共存的特点决定电视节目将长期用多种语言播出。
(二)华裔观众的收视特点决定与中国电视交往密切
两国广播电视事业在亚洲有一定影响。据世界经理人数据网站公布的2007年亚洲电视台收视率排行榜[34],马来西亚和新加坡无线电视台分列第8名和12名。
通过查阅两国广播电视节目表,我们可以从整体节目安排看到和其他国家类似,其节目基本上由新闻、电视剧、娱乐节目、广告等组成。但是,由于同处于亚洲中国文化圈内,两国特别是新加坡的节目存在着与中国等周边国家的广泛深刻的互动。
以亚洲新闻台(CNA)为例,该台是新加坡最富有权威的新闻与时事节目制作单位。这个英语频道的目标就是把世界各地最新的新闻信息及时地带给观众。亚洲新闻台和我国的中央电视台已经达成相互落地的协议。现在,新加坡观众能够通过有线电视收看到用英语播出的央视九套新闻节目。[35]而居住在中国涉外饭店以及研究机构的用户,也能够收看到亚洲新闻台的节目。广泛的国际交流和合作提高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质量,扩大了各自的影响力。1996年开始,新加坡“新视”连续5度荣获“亚洲电视大奖”的“年度广播机构”大奖。
中新两国电视交流必须提及国际大专辩论会。1986年,原新加坡广播公司首创了大专辩论会这种电视参与节目模式,目的在于推广汉语的影响以及增进高校的交流和友谊,两年举办一次。北京大学和复旦大学在首届和第二届“亚洲大专辩论会”上均以优秀的表现夺得冠军。中央电视台播出节目的实况录像后,在全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并由此掀起了一股辩论热潮,影响持续至今。1993年1月,新加坡电视机构与中国中央电视台签订了合作协议,共同主办“国际大专辩论会”,仍两年举办一次,双方轮流承办,节目版权共享。大专辩论会这种电视传播合作形式值得世界其他使用同种语言的不同国家效仿。
进入新世纪,新加坡电视媒体则大量从中央电视台购买节目,特别是电视纪录片,观众反映都相当不错。大量中央电视台的节目进入新传媒频道和优频道。例如,2007年3月,中国中央电视台制作的《大国崛起》在新加坡8频道播出,引发收视热潮;2009年5月,引进的百家讲坛《易中天品三国》在优频道热播。这对于新加坡延续汉语,推广中华文化作出了相当大的贡献。
马来西亚与中国大陆的广播电视交往明显少于新加坡,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则有明显的改进。1992年,中国与马来西亚双方签署了《广播电视节目合作和交流协定》,保证了两国广播电视节目能够畅通地合作,同年开始,中国国家广播电视电影总局与马来西亚的新闻局每两年开展一次对话、交流活动。2004年5月,中国电影集团和中国电视总公司与马来西亚的寰宇电视公司分别签订了电影合作合同,并与ASTRA天映频道签订相互落地合作协议。马来西亚广播电视局同中国广电总局2005年5月9日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签署了一份关于新闻和信息交换的协议。[36]
2006年1月9日,13集音乐电视剧《美丽人生》[37]开拍仪式在吉隆坡举行,该连续剧是中马两国合拍的第一部连续剧,由中国湖南卫视和马来西亚VL电影制作公司合作拍摄。合作开始虽然较晚,但是为中马电影电视的合作揭开了新的一页。
中文电视连续剧是两国文化交流的重要手段。中国大陆电视剧出现在马来西亚国营和私营电视台时间并不算长[38],但是随着中马两国政治关系的加强与经贸交往的迅速升温,从《三国演义》、《水浒传》、《宰相刘罗锅》到《像雾像雨又像风》、《中国式离婚》等来自中国大陆的电视剧,在当地华人社会中拥有着越来越多的观众。可见,在多语言文化背景下,华裔观众的收视特点决定新加坡、马来西亚与中国密切的电视节目交往,促进了电视节目的文化融合。
新加坡的媒体长期以来处于双寡头垄断的局面,报业控股垄断平面媒体,而新传媒集团垄断广电媒体;马来西亚的电视也被RTM与首要传媒共同把持。但到了21世纪,网络等新传播技术日益扩大影响,不断挤占传统媒体的生存空间。面对这一局面,除了多种语言层面上电视文化的融合外,新加坡由政府出面推进多层次的媒体融合是可以借鉴的成功经验。
2000年,新加坡政府决定让两大传媒集团互相进入对方的业务领域,展开竞争,并同时积极进军互联网业务。在法律层面上,为了让其利用不同媒体平台进行有效的竞争,政府发放执照,允许报业控股经营两个免费电视频道和两个电台频道,同时发执照给新传媒允许其出版一份英文报纸。报业控股和新传媒两大集团获准跨媒体经营后,两大集团的业务从互不干涉到全面竞争,使报业控股和新传媒两大集团继续在更高的层面获得发展。
经过紧张筹备,优频道于2001年开播。由于充分准备,蓄势待发,并投入了大量财力引进人才,开播不久收视率就迅速蹿升,甚至呈现出与新传媒的5、8频道分庭抗礼之势。报纸对于新传媒来说同样是一个新生儿。新传媒报业负责TODAY(《今日报》)与Weekend TODAY(《今日报》周末版)的出版。TODAY每星期出版六天,走免费地铁报路线,可以在地铁站、巴士换乘站、餐馆、购物中心、政府组屋区、办公大楼、添油站、医院、指定航空公司、乡村俱乐部、餐饮场所、政府机关等地方设置的报架取得,读者也可以订阅报纸,或者通过www.todayonline.com网上阅读,其平均发行量也达到25万份。
2004年底,在新加坡政府没有干预的情况下,报业控股和新传媒两大传媒集团出于减少成本、防止亏损和增加股东利益的理性考虑,合并了双方旗下的广电业务,成立了一家新的公司——“新传媒电视控股有限公司”。如前文所述,净资产为5000万新元的新公司中,新传媒占80%的股权,新加坡报业控股则以1000万新元取得20%的股权,作为交换,出售新传媒报业40%股权给报业控股。
刘震,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系副教授,华中科技大学新闻学硕士,武汉大学传播学博士在读,美国堪萨斯大学访问学者,研究方向为广播电视新闻学。作为副主编编著教材《电视摄像的理论与实务》(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4),《非线性编辑原理与技术》(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发表《网络非线性编辑系统的管理与维护》、《中国网络媒体受众心理分析》等多篇论文。
【注释】
[1]马来亚半岛从16世纪开始,相继遭到葡萄牙、荷兰等国的侵略,20世纪初完全沦为英国殖民地,1942年被日本占领。1946年4月,英国把新加坡从马来亚划分出来,成为单独的“直辖殖民地”,1963年9月16日并入马来西亚,1965年8月9日脱离马来西亚,成立新加坡共和国。现在分别成为两个独立的国家。
[2]转引自张允若:《外国新闻事业史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
[3]转引自张玉,《新加坡新闻传播管理体制初探》,《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6期,第113页。
[4]聚点频道由3个时段组成,分别为“儿童聚点”、“泰米尔聚点”和“艺术聚点”,有儿童节目、艺术节目、泰米尔语节目三大类。
[5]郭岩:《新加坡放宽媒体股份所有权限制》,《国际新闻界》,2002年第6期,第76页。
[6]上述有关新加坡的广播电视数据参照维基百科wikipedia.jaylee.cn和新传媒官方网http://www.mediacorp.sg/index.php。
[7]7个地面免费电视频道分别是:亚洲新闻台,为新加坡唯一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电视新闻频道,以亚洲人的角度来报导新闻和时事,并播放反映管理人员观点与品味的时尚及分析性的节目;5频道,24小时播放英语娱乐节目为主的频道;8频道,24小时播放华语新闻与娱乐节目的频道;U频道,针对年轻人和专业人士而设的华语新闻与娱乐频道;朝阳频道,为新加坡马来族群提供马来语电视节目;欧克多频道,播放启发智慧、主题积极且生动有趣的儿童节目以及针对更具鉴赏力的观众提供的高质量节目和纪录片;春天频道,面向所有印度裔观众,而非仅针对泰米尔语族,是印度之外规模最大的印度电视节目制作单位,也是播放泰米尔语电视节目和宝莱坞电影的大本营。
[8]见星和视界官方网资费页面http://www.starhub.com/portal/site/CableTV/menuitem。
[9]马来西亚电视资料来源于RTM网站http://www.rtm.net.my/english/web/index.htm。
[10]http://www.kwongwah.com.my/news/2008/12/20/97.html.
[11]首要媒体集团网站资料见http://www.mediaprima.com。
[12]马来西亚有线电视台的《广播电视信息》,1994年第12期。
[13]转引自科讯网,马来西亚试验数字电视,预计2015年关闭模拟电视,http://www.tech-ex.com/broadcast/news/industries/00338529.html。
[14]孙发友、李艳华:《新加坡新闻传媒控制模式透视》,《编辑之友》,2005年第2期,第64页。
[15]广播法具体内容见全球法律法规网,http://policy.mofcom.gov.cn/section/flaw!fetch.ht-ml。
[16]新加坡政府网站http://www.mda.gov.sg/wms.ftp/media21.pdf。
[17]王健:《“三网融合”与法律变革》,《法商研究》,2008年第5期。
[18]张允若:《外国新闻事业史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出版。
[19]徐妮娜:《马来西亚〈2004年通信与多媒体法〉介评》,《信息网络安全》,2008年第4期。
[20]人民网2007年6月23日,http://media.people.com.cn/GB/40606/5907329.html。
[21]文子:《马来西亚开办卫星直接到户广播》,《广播电视信息》,1997年第6期,第12页。
[22]当时西方国家在“新自由主义”理论的指导下,热衷于推行提倡自由市场的“美国价值观”,在这种情况下,新加坡、马来西亚的领导人提出了“亚洲价值观”的概念,其核心内容在20世纪90年代新加坡政府发表的《共同价值观白皮书》中总结为: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关怀扶持,同舟共济;求同存异,协商共识;种族和谐,宗教宽容。《共同价值观白皮书》实际上体现了亚洲国家长期以来的国家利益先于个人利益、社会稳定重于个人自由、个人义务高于个人权利的思想。
[23]参见李异平:《“亚洲新闻观”与部分东盟国家新闻自由的发展历程》,《东南亚研究》,2005年第5期。
[24]李光耀:《李光耀40年政论选》,新加坡联合早报编,1995年。
[25]王勤:《东盟国家国家资本的发展及其体制调整》,《南洋问题研究》,1990年第2期。
[26]《马来西亚避免电视台过滥》,《有线电视技术》,1998年第6期。
[27]中国国家统计局http://www.stats.gov.cn/tjsj/qtsj/gjsj/2007。
[28]中国国家统计局http://www.stats.gov.cn/tjsj/qtsj/gjsj/2007。
[29]http://www.scribd.com/doc/8754059/.
[30]郭熙:《多语言多文化背景下官方语言的推行与汉语的拼争》,《暨南学报(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
[31]许利平:《我国与东盟国家文化交流前景广阔》,《中国社会科学院报》,2006年9月5日。
[32]《为保留多元文化 马来西亚国营电视台增汉语节目》,2007年1月23日,中新网,http://news.xinhuanet.com/overseas/2007-01/23/content_5639633.htm。
[33]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培训中心编著:《东盟广播电视发展概况》,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8年12月。
[34]《亚洲电视台收视率排行榜》,ICXO.COM,2007-07-11。
[35]CCTV9在星和视界的基本包内,见星和视界官方网站http://www.starhub.com/portal/site/CableTV/。
[36]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http://www.fmprc.gov.cn/chn/gxh/cgb/zcgmzysx/yz/1206_20/1206x1/t5702.htm。
[37]中马合拍音乐偶像电视连续剧《美丽人生》在吉隆坡开机,http://www.chinaculture.org/sjgd/2006-01/10/content_277817.htm。
[38]《中国电视剧国门外热映,邻国观众也“哈中”》,《新闻午报》,http://web.xwwb.com/wb-news.php?db=11&thisid=8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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