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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化”与“狂欢”之争

时间:2023-04-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电视的功能:“教化”与“狂欢”之争那么,什么是电视节目的“泛娱乐”现象呢?(二)狂欢是大众文化的灵魂“狂欢”是一种与民间庆典活动结合在一起的人类文化仪式。大众文化借文化的狂欢为人性的暂时舒展提供了可能。正如上文所提及的“真人秀”电视节目的火爆,其实满足了双重的心理需求。

第一节 电视的功能:“教化”与“狂欢”之争

那么,什么是电视节目的“泛娱乐”现象呢?所谓“泛娱乐”现象,指的是电视媒体制作、播出的格调不高的娱乐类、选秀类节目过多,人为制造笑料、噱头、“恶搞”、“戏说”过滥,连新闻、社教类节目也掺进“娱乐”元素,甚至用打情骂俏、大话“性感”、卖弄色相的情节和画面来取悦观众。总之,娱乐渗透到人们生活中的各个方面,成为人们生活的一种伴随状态。中央电视台科教类的一些优秀电视节目,如《探索·发现》、《走近科学》等,也会借鉴故事片一样的叙事手法和技巧,用讲故事的方式,综合利用各种电视手段,生动活泼地向观众传播科学知识。

“泛娱乐”的词义里面似乎蕴含着贬义,表示一些原本不宜娱乐的事物也被娱乐了。这确实有一定道理。只是我们不能慌慌忙忙就劈头盖脸地指责,问题是:为什么需要娱乐,为什么会出现泛娱乐?改革开放以前,娱乐的字眼总是被排斥在电视功能之外。今天,我们的社会经历了大的发展,电视传媒也经历了大的变革,与此相对应的是,我国的文化经历了由单一的革命教化文化向包含了先锋文化、纯文艺、通俗文化、娱乐文化在内的多元文化的发展[2],人文知识分子对文化的控制权拱手让给了金钱、资本,创造、风格、艺术被策划、工艺操作所替代,中国文化进入了一个大众文化的时代[3]

一、大众文化时代的电视消费语境

大众文化植根于工业社会市场经济的沃土而成长,伴随着高科技生产而呈现纷繁的物质文化消费现象。它以全球化的现代传媒(特别是电子媒介)为介质大批量生产与消费,采取时尚化运作方式为当代提供着一个绚丽多彩的世界。在这个世界,它追求平面化和趣味化,世俗性和商品性是其主要特征。大众文化还具有消费性和娱乐性,同时它又蕴涵着对当代世俗生活意义的阐释。大众文化本质上是一种市场的文化。它的生产是为了满足市场需要的大规模的复制性活动,市场的需要是它的唯一标准。

(一)大众文化成为泛娱乐滋生的温床

大众文化从一开始就打上了娱乐的烙印,它对娱乐的强调舒展着人们生命的张力。它以消解文化个性和创造性为目的,追求表面化和趣味化,肯定享受和现实价值,消解着文化中心,解构着神圣和严肃。这种种特质恰好迎合了人们的世俗心理需求,缓解了现代工业社会的生存压力,尤其对思想禁锢太久的中国人来说是难得的解放和放松。

娱乐和享受本是人的一种本能。长久被压抑的本能欲望一旦找到释放的端口,可能会出现意想不到的过度补偿。从潜意识理论角度来说,人的心理由潜意识、前意识和意识三个部分组成。意识指人能自觉得到的东西,是与语言(即符号系统)有关的那部分心理活动;潜意识有指人们对自己的一些行为的真正原因和动机不能意识到的那部分心理活动;处在两者中间的叫前意识。其中,潜意识是非常活跃的,是最不安分守己的,它们千方百计地想表现出来。但由于社会礼教、风俗习惯、伦理道德等社会标准的作用,意识作为最高统治者发挥着它的威力,控制着潜意识继续留在最底层,不允许其表现和满足。与之相对应的,就是人格是由本我、自我和超我组成的。本我遵行唯乐原则,追求快乐,逃避痛苦,且带有盲目性和冲动性;超我遵循道德原则,对本我步步设限,使其符合社会规范的要求。自我遵循现实原则,在本我和超我之间产生冲突时进行调和,是本我和外部世界的中介,其最终目的是帮助本我找到合乎现实世界的快乐的满足。这就是我们所熟悉的人格冰山理论。从计划经济时代走出来的中国人,经历了长期的“左”倾思潮的影响,饱受了“文化大革命”的痛楚,承受了本能欲望的压抑,一经获得思想的大解放,便在大众文化的滋养之下肆意地宣泄和表达起来。

大众文化是需要通过传播来实现共享,需要批量复制来实现消费的,因而大众传媒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大众文化传播的载体。大众文化又释放了电视的娱乐功能,当前已呈泛滥之势的电视娱乐节目一方面承载了人们本能欲望的补偿性发泄,另一方面也是这种批量复制的生成品。我国的娱乐节目经历了综艺晚会、游戏娱乐、益智博彩时期,发展到了今天的真人秀时期。今天的电视已成了一个全民争秀、全民可秀的舞台。有以“超女快男”为代表的歌唱秀,以“舞林大会”为代表的舞蹈秀,以“非诚勿扰”为代表的婚恋秀,以“魔幻达人”为代表的魔术秀,以“赢在中国”为代表的创业秀等。电视的娱乐功能随着大众文化的发展,逐步突破意识形态的屏障,迅速地膨胀起来,并为泛娱乐化提供了丰富的土壤。

(二)狂欢是大众文化的灵魂

“狂欢”是一种与民间庆典活动结合在一起的人类文化仪式。苏联学者巴赫金是最早从理论上对“狂欢”进行系统研究的,认为狂欢具有无等级性、宣泄性、颠覆性和大众性等特点。澳大利亚学者约翰·多克进一步认为:20世纪的大众文化,特别是电视,与历史上欧洲的狂欢有很多可比性;虽然相当数量的公共生活由室外转向了室内,但它们狂欢的本质是一致的,即公众仍可以体验到共时的集体经验,这同今天的闹剧、杂耍、肥皂剧乃至卡通世界的精神内核是一脉相承的[4]

大众文化的狂欢性是不容置疑的,消费社会和后现代社会里的文化处处将人们带到类似狂欢节的气氛中。大众文化的狂欢性就在于解构等级制,恢复与肯定被压制的正常人性,感受生命的激情,实现人的自由。大众文化借文化的狂欢为人性的暂时舒展提供了可能。正如上文所提及的“真人秀”电视节目的火爆,其实满足了双重的心理需求。一是个人作为一个与千百万普通老百姓一样的平民,面对全世界的电视观众,尽情张扬着自己的个性、展现着自己的梦想,以一种超出常规的方式获得一种在当下短暂的满足感甚至崇高感。而对于紧紧锁定电视屏幕的观众,也不再只是一种仪式化的欣赏,而是深深陷入其中,兼具节目主角和节目观众的双重身份,在媒体所建构起来的特定时空里,体验到一种迥异于日常生活状态的自由和情感的宣泄,获得一种群体的归属感和一种颠覆性的平等感。这种以营造平民明星梦想的电视娱乐节目中为普通民众提供了一个集体狂欢的广场,最终营造出的就是全民参与、全民娱乐的狂欢情境。这种情境在当下被认同和被追逐,就连央视也高调宣布要打造中国娱乐节目的最大造星平台,在这种导向的变化之下,电视的娱乐功能发挥到极致。

娱乐化的电视节目模式也发展得更加多样化。如娱乐化的新闻节目——各地地方新闻都以民生新闻为主打,节目主持人以调侃、戏谑的语气讲述并评点新闻,以新闻故事和漫画的方式演绎新闻,以亲近市民的姿态挖掘新闻;娱乐化的谈话节目——充斥着名人八卦、个人隐私、催泪煽情;娱乐化的社教、纪录类节目——以悬念、故事的手腕传授知识、解读时事;栏目剧——本土化情境、平民表演、旁白叙述、地方方言;肥皂剧——紧追日韩潮流……媒体学会将任何东西都娱乐化,不能娱乐的也娱乐化,如社会问题、政治活动。娱乐成为“快乐狂欢”年代的必需的消费品,在泛娱乐化的世界中,尽情释放着人们生命的能量,成为人们新的生活方式。正如尼尔·波兹曼认为,“娱乐”已赢取我们这个时代“元媒介”的地位。他说:“问题不在于电视为我们展示具有娱乐性的内容,而在于所有的内容都以娱乐的方式表现出来……娱乐是电视上所有活动的超意识形态。”[5]

二、媒体狂欢下的悖论

电视节目的泛娱乐是大众文化背景之下电视娱乐功能极致的表现。它迎合了当下人们的狂欢精神,营造出一种破除了等级观念的虚拟场合,制造着流行,推动着时尚,塑造着新的娱乐休闲的概念。可是在这种借助了大众传媒的民间狂欢的表达中,也难免存在一些负面的元素,如露骨下作、插科打诨、粗鄙等,电视节目的娱乐化在某种程度上推进了这些负面的表达。

电视应不应该发挥社会功能,履行一定的“教化”之责?电视的首要功能究竟是“育人”还是“娱人”?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在当前社会文化的转型期,传媒作为文化的生产者与传播者,应该承担起自己的历史使命与社会责任。对电视娱乐节目,如果一味强调“教化”职责,有失偏颇;但如果为娱乐而娱乐,甚至不惜以低级趣味来制造娱乐就更不可取。电视娱乐节目作为大众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为老百姓所喜闻乐见,必然要走通俗化的道路。但是,如果把握不当,追求通俗就会变成媚俗,流于庸俗,堕入低俗。

(一)对电视节目泛娱乐化的批评

1.简单迎合观众的快感需求,造成节目格调低俗

当下电视节目对收视率顶礼膜拜,想尽办法吸引观众眼球,一些节目因为“品位不高、内容低俗”受到越来越多的批评。《半月谈》曾总结出娱乐节目低俗化的七大表现:一是以“性”为看点,狂打擦边球;二是以残忍为噱头,发掘人性之恶;三是极尽窥探之能事;四是以恶搞、整人娱乐观众;五是颠覆传统,挑战道德,发掘“丑闻”、“丑态”;六是以奇装怪行、言语无忌吸引眼球;七是以高额大奖刺激观众收看,宣扬日、韩享乐方式。媒体无论是在内容的选择上还是在表现上,都渐渐走上了满足“原始兴趣”的道路上。一些媒体关注的多数是有着强烈本能冲击力的新闻,这种趋势在社会新闻中表现得尤为明显。采用这种方式选择和加工的信息,如果没有生理障碍或特殊的毅力,一般受众是难以抗拒其强烈的“故事性”和“冲击力”的,而媒体的这种做法无疑能够吸引更多的受众,而众多受众的心理正是反映了社会对这种低俗化现象的认可。

2.助长社会的浮躁情绪和急功近利之风

娱乐的电视节目尤其是“选秀”节目,调动全民狂欢,青年、老年、儿童一齐上阵。这类节目设置往往会约定挑战与成功的游戏规则,这给普通人制造了一个乌托邦的美梦,特别是让一些未成年人产生“一夜成名”的幻想。“超级女声”在开办初期,就曾引发过许多中学生逃课报名的情形。而这些选秀明星的成功也颇有戏剧性,可能是因为某位评委的青睐,可能因为短信票数的飙升,也可能因为个性在大众中引起的巨大争议,喜欢的人推崇备至,不喜欢的人肆意中伤,最后真正比拼的似乎就是人气与选票,这让人生价值观尚未成型的年轻人很容易误入歧途,以为成功并不需要艰辛的付出,而只是靠运气,只要有评委看上,或者能够拉来选票就行了。还有不少娱乐节目的言论尺度也越来越大胆,节目主持人的语言非常媚俗,有些嘉宾讲起话来更是语出惊人,根本不管他的一句话会给公众带来什么样的影响。自《超级女声》之后,电视娱乐节目的评委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看点,评委的点评也越来越有个性,极尽辛辣、讽刺、挖苦之能事,对选手的表现吹毛求疵,品头论足。

3.混淆梦境与现实,颠倒正常的生活秩序,给个人和社会形成新的压力

在娱乐狂欢之下,媒体精心打造出乌托邦的胜景,在这个舞台之上,不乏成功成名者,但在这些光环背后却不知隐藏着多少媒体的策划、暗箱操作和金钱交易。况且,能够成功成名的毕竟是少数,更多的人只不过是走走过场,浪费时间和金钱,消耗精力。更有不少参与者在游戏结束之后仍然无法回归正常的生活状态,一个选秀不成,再去参加其他的选秀节目,总以为有一天会美梦成真。有的选手在选秀中获得了很好的名次,或者被活动举办方冠之以很多名头,就据此以为人生会有很大的改变,但是当他们发现生活依然如故时,心里就会有巨大的落差,在极度的心理失衡状态下无法找到自己的生存位置。娱乐本应该是以不干预现实生活的方式去释放情感、平衡心态的,可它一旦唤起人们狂热的欲望,就可能会渗透进日常生活,让人产生一种生活的幻象,这是非常危险的。电视娱乐节目制造了梦境与幻象,但是却被参与者和观众误读为真实。当娱乐超过一定限度的时候,就成了对人的讽刺和嘲弄,不是对人的减压而是一种加压,而节目的生存也必将受到挑战。

(二)理性——感性;“教化”——“狂欢”

从世界电视的发展历史来看,电视发轫之初,无不以娱乐节目为本,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其与电影的千丝万缕的联系,而始终处于娱乐节目的光环之中。只是到20世纪70年代之后,全世界范围内公众对于社会政治生活的兴趣的增长,电视才越来越表现出新闻传播的功能。而在我国,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电视起步较晚,并从一诞生起,就被赋予了宣传教化的功用,而娱乐功能是在当下社会转型期才逐渐释放出来的。

事实上,娱乐和教化都是电视的功能之一。我国以往的电视过于重视教化功能,过分夸大了电视的政治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总是板着一副面孔,故作高雅、严肃和端庄,久而久之,大众就会厌烦。而西方的电视又过分娱乐,在某种程度上缺失了责任,显得庸俗、低劣而暴力,西方学者也逐渐认识到电视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对儿童社会化过程的重要影响,开始越来越多地去呼吁电视的教化功能。所以,“教化”还是“狂欢”并不是一个二选一的问题;艺术与市场、文化与经济都存在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往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问题是我们能否在其中找到一种平衡,在平衡中培育出健全的多元价值体系。

1.狂欢而不失理性

在巴赫金的狂欢哲学里,狂欢节是通过亲密接触、插科打诨这一系列狂欢式的特殊范畴和形式,体现了几千年来全体民众关于平等和自由的伟大的世界感受。这种平等自由精神的背后是一种对人的价值的尊重。因为在等级制中人是不被尊重的,是不自由的,过的是充满痛苦和恐惧的生活[6]。在有些人看来,这些插科打诨,嬉笑和打闹,尽是情感的宣泄和放纵,充满不着实际的轻浮和浪漫,缺乏一种深刻的理性精神。其实不然,尽管狂欢式的世界感受是一种具体感性的生活体验,狂欢精神是对理性束缚的暂时挣脱,而不是一种抽象的观念,但这绝不意味着它是肤浅的、是没有深刻的哲学思想内涵的。事实上,狂欢节正是通过具体感性的形式,让人们活生生地体验到充满理性的狂欢精神,感受到更替和更新的精神,感受到事物的相对性和双重性。同时也只有在理性的约束之下狂欢精神才能更为强烈地爆发出来。正如巴赫金所说:“正是狂欢式的世界感受,让我们‘给哲学穿上艺妓的五光十色的衣服’。”[7]狂欢精神的颠覆作用与凝聚作用既可以促使理性反观自身,不断发展,但同时狂欢的负面作用也需要受到理性的进一步整饬。因此,在狂欢式的世界感受中感性和理性是统一的,它反映的是几千年来全体民众伟大的世界感受,是具有丰富哲学内涵和深刻理性精神的。

只是在今天,很多泛娱乐化的电视节目缺失了理性精神,只是一味地遵循弗洛伊德的快感原则,去满足人们本能的生理欲望,通过绯闻、性、暴力等内容引起人们强烈的视听快感。于是媒体便成了一种麻醉剂,弱化着人们的理性思考能力和道德约束能力。就拿2010年的娱乐红人——“犀利哥”来说,“犀利哥”只是靠乞讨生活的患有精神障碍的一个贫民,无意间被人拍到一张原始版的“混搭”风格的酷照,通过“那忧郁的眼神,唏嘘的胡碴子,那帅到无敌的梵风衣,还有那杂乱的头发,迅速秒杀了观众”而蹿红。上电视、拍特写、群众围观、网友“PS”其照片,热心的网友和媒体还经过千辛万苦帮犀利哥找到了亲人、找到了家。但此后的犀利哥却没有得到安宁,担任了广东顺德农庄时装表演部经理,怯生生地参加自己的时装处女秀,被哄着出席以他的故事为题材投资的电影《犀利哥传奇》的新闻发布会,结果一出席便被现场的热情所惊吓,瘫软在地上,随之一言不发地紧闭双眼,表情极为痛苦。

在这个事件中,媒体有理性的一面,也有非理性的一面。“犀利哥”从来都没想“红”,他只是偶然被猎奇的镜头拍到,竟就此名扬天下,成为所谓的“最牛乞丐”。这个说话含含糊糊、几乎丧失交往能力的人,这个游离于正常生活的底层流浪者,唯一一次对众人开口,不过是他在被众多摄像机和闪光灯吓到以后带泪的仰天长啸和一句“我害怕”。种种这些,媒体似乎只是以一颗看似“平常心”进行娱乐追踪报道,而社会上关于犀利哥的笑料早已流传开来,更有甚者,开始模仿起“犀利哥”的造型,炮制“犀利”写真而自鸣得意。

大众有一种窥视的欲望和猎奇的心理,这种心理既来自于感官刺激的生理需要,也来自于认知世界的精神需要。如果仅仅关注的是物质层面,而离开了精神品格的支持,就会带来负面影响。“犀利哥”是中国弱势群体中的一员,他早该得到救助,却流浪了十多年,如今备受关注却是因为潮流文化的挖掘,这不能不说是对潮流文化和社会制度的讽刺。但媒体的报道自始至终都带有娱乐恶搞的色彩,并借助这一事件的炒作赚到了不少眼球,而少有社会反思和文化批判,于是公众在媒体的纵容之下狂欢而丧失理性,将可怜之人的痛转化为大众之乐。这种乐只是一种精神的吗啡,而不是精神的滋养,过多过滥就会对大众身心造成伤害,最终将他们推向异化的深渊。

2.在中庸之乐中培育多元文化价值观

娱乐是人的精神需求之一,但人的精神需求又存在多样化。泛娱乐化的电视节目往往忽略大众多样化的精神需求,而是利用人类最基本的本能兴趣,通过其强烈的游戏性、宣泄性,以单纯的娱乐满足去吸引大众,以平民化的文化趣味作为唯一的文化趣味,而排斥精英文化、边缘文化、前卫文化以及现实主义文化在内的所有非平民化的文化需求。大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便被电视所迎合的“最低的文化需求”所填补。这样,电视节目在市场操纵之下便成为了新的霸权文化,以大众的名义施行一种娱乐的一元化专制[8]

其实,中国古代对娱乐早就有智慧的见解。《中庸》上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这是儒家文化对原始中庸思想的理性总结。“人生不能不乐,乐则不能无形,形而不为道,则不能不乱。”[9]所以要“发乎情,止乎礼”。李泽厚先生在《中国古代思想史论》中曾经指出:“乐感文化所追求的‘乐’并非动物式的自然产物,而是后天修养的某种成果。”[10]

在大众文化背景之下,电视传媒不可能脱离娱乐,但娱乐如果仅仅停留在肤浅的层面,只是能够带来生理性的快感,而缺乏人文精神的思想和智慧,那也将渐行渐远,被大众所抛弃。传媒娱乐既不可能像脱缰的野马去彻底地疯狂,也不可能出现“万马齐喑”抛弃娱乐的局面,只能是两者的一种平衡,这将是传媒娱乐的发展趋势。现实的电视娱乐节目,不应该排斥精英文化,不管浅层的娱乐如何升级,智慧性快乐和思想性快乐应是传媒娱乐所追求的终极目的。只有在中庸之乐中才能有效建构起中国电视多元文化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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