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播音主持委员会第一次理事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胡占凡
很高兴参加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播音主持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理事扩大会议。我代表总局党组向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播音主持委员会的成立、向全国广大播音员主持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播音主持委员会是由原来中国广播电视学会的播音和主持两个委员会合并组成的,这两个委员会过去都为中国的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对于他们的工作总局党组给予了充分肯定。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播音主持委员会的成立,是根据总局党组的部署,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实现从“学会”到“协会”机制资源整合的重大举措之一,中国广播电视学会去年底转变成了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其职能范围、工作内容、工作机制、组织形式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播音主持委员会就是为了适应这个变化,重新整合资源组成的。
播音、主持工作是广播电视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播音员和主持人是广播电视的门面和形象,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代言人,播音、主持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广播电视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成败。因此,播音主持资源的整合重组,是广播电视资源整合中重要的一环。党和国家领导、中宣部,历任广电部、广电总局的领导之所以如此重视播音主持工作,关心爱护我们播音员主持人,就是基于对这一工作重要的社会性和政治性的认识。今天,在播音主持委员会成立之际,我们首先要强调的是这个委员会对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重要性,要强调这个委员会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贡献。
下面,我代表总局提几点希望:
第一,希望播音主持委员会成为全国播音员主持人提高全面素质的学校。目前,全国播音员主持人有几万人,绝大多数同志的素质是高的,为了广电事业不辞辛苦,兢兢业业,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和喜爱,但是播音员、主持人队伍庞大,人员复杂,有些人甚至是抱着“一夜成名”甚至“一夜暴富”的心理进入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队伍的。从总体上看,这支队伍人员的思想觉悟、政治水平、价值观念、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是参差不齐的,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在正确把握导向方面,在保持高水准、高品位方面,在驾驭节目的能力方面,在语言表达方式甚至在服装发型方面等,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我们经常接到对播音员主持人存在问题的反映,这些反映有的来自上级,有的来自老百姓。比如对娱乐主持人存在的问题,无论上级主管部门还是普通老百姓的反映都比较集中。娱乐类节目主持人是近些年广播电视发展中出现的一种节目主持新形式,这种新形式在广播和电视里越来越普遍。应该说,大多数娱乐节目还是健康向上的,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很多主持人也凭借主持娱乐节目成了名人。如今,当节目主持人成为相当一部分年轻人的理想,中央电视台举办的主持人大赛,报名的人一年比一年多,中国传媒大学的播音主持专业成为很多高中毕业生选择的热门。总体上说,对娱乐类节目、对娱乐类节目主持人,上级领导和广大观众还是充分肯定的,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到这里面存在的问题。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听众、观众的反映来看,有些问题很突出。首先是把握导向的问题。娱乐类的节目不是新闻类的节目,它的主持方式、导向把握与新闻类节目不同,娱乐类节目的导向体现在节目整个走向的把握上,比如话题的选择,对嘉宾的调动等等,主持人在其中发挥了关键性作用。由于很多主持人政治理论水平的问题、思想觉悟问题、个人价值观和素质、品德的问题,导致一些娱乐节目中出现导向性的问题。现在有一个现象很值得注意,在导向上出问题受到批评的节目往往不是新闻节目而是娱乐节目了,总局有个收听收看日报,总局有一些专家每天在收听广播、收看电视上星节目,每天有一个通报,我经常发现娱乐节目在导向上出现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其中大多数出在娱乐节目主持人身上。应当说,有一些问题还是比较严重的,发生问题以后处理结果也是很严重的,有调离岗位的,有离开广播电视队伍的等等。当然从总体上说,导向问题在娱乐节目整体中数量不多,发生问题最多的是娱乐节目的低俗、品位低下的问题,这方面老百姓的投诉很多,总局的收听收看日报上对这个问题的批评频率很高。总局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曾经集中力量搞了几次“净化荧屏”工程,“净化荧屏”一个重点就是提高主持人素质和解决节目低俗的问题,已经收到一定的效果,但这类问题还是存在,至今仍然没能在荧屏上杜绝。总局收听收看中心看到的是上星节目,非上星频道娱乐节目品位低下的问题更加突出,因此总局希望把播音主持委员会办成提高播音员主持人素质的一个学校,这个委员会要讲大局,讲政治,讲责任,特别是要对我们的播音员主持人提这些要求。播音主持委员会要承担起培养提高全国播音员主持人政治、业务素质的任务,要使所有播音员主持人明白播音主持工作的价值和责任所在,要明确自身定位,广播电视是党的喉舌工具,是沟通党、政府和人民的桥梁纽带,而不是播音员主持人自我表现的舞台,播音员主持人的名气、身份是凭借了广播电视这个当今最强大的传媒工具培养起来的。所有从事播音主持的人员都要时刻保持这样一个清醒的认识:播音员、主持人是党的宣传工作者,肩负着传达政令,沟通党、政府和人民的重任,是十分光荣的岗位,因此,必须要有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决不允许把党的喉舌工具变成个人自我表现、成名致富的工具和阶梯。播音员、主持人不能混同于流行歌手,但现在恰恰有些主持人主动向这个方向靠拢,损害了主持人的整体形象。现在做播音主持这项工作的大多数是年轻人,刚刚从院校毕业,很难把握住自己,自律不强就容易把广播电视当成自我表现的工具,这个问题我讲了很多次,总局为了这些问题曾经下过几次文件,提出了很明确的要求,比如对主持人的发型、主持人的服装、主持人的普通话等等都提了明确要求,但到现在这些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屏幕上、收音机里依然有奇装异服、打情骂俏、庸俗调侃、低级无聊甚至胡言乱语。所以,播音主持委员会成立后首先要加强教育,提高播音员主持人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政策水平,还要提高修养和品位。如果说播音员主持人委员会是学校的话,首要的任务是下力气提高播音员主持人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二,希望播音主持委员会成为播音主持行业的助手和参谋。广电总局是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播音主持委员会应该是总局联系全国广大播音员主持人的桥梁和纽带。许多行政以外的管理工作可以发挥协会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来完成。如播音主持行业的自律,这个自律包括很多方面,刚才讲到的道德自律就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另外还有一些总局不便出面的问题,协会、委员会可以研究,或者以协会、委员会的名义来解决,比如对有劣迹、丑闻的播音员主持人怎么办的问题,这是个始终没有解决好的问题。播音员主持人有丑闻,或者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的影响,这样的人怎么办,通过行政手段很难解决,有些问题论程度又没有达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程度,而仅仅是道德谴责又是不够的,遇到这样的问题怎么办,怎么解决?我听说有的国家对有丑闻的演艺人员,有一条处罚是终生不得面对公众。而我们现在对这样的问题基本上是束手无策,听之任之。甚至从监狱出来的怎么办,现在也都没有有效的办法,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问题,有些所谓的明星触犯了法律、服了刑,从监狱里放出来,不但社会没有进行谴责,反而成了卖点,身价更高。这是很不正常的现象,事关我们全社会的价值观念、道德标准、评价体系乃至对好与坏、美与丑、善与恶的评价和判断。解决这些问题,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的播音主持委员会就可以发挥作用。另外,对主持人出场费问题的管理,目前对此基本上也是处于自流状态,首先主持人要不要拿出场费,其次要拿拿多少,再者拿出场费和台里的工资是什么关系。这些问题始终也没有个明确的说法,因此在社会上产生了很不好的影响,我到地方上就听到抱怨说某某主持人一次拿走多少,一场晚会拿走多少,还要包吃包住包飞机票,甚至一次也不排练,当天飞机来,主持完拿钱就走。对于类似这样的问题,播音主持委员会可以发挥作用,制定出管理的规范。另外还有播音员主持人的培训、播音员主持人自身权益的维护等等,播音主持委员会都可以协助总局的主管部门来完成。播音主持委员会要深入播音主持工作一线,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将全国播音主持行业中的情况和问题汇总上来,为总局主管部门决策当好参谋,发挥自身的影响力。一方面要当参谋,另一方面协会出面,许多问题好解决。国外很多这样的委员会、协会在行业里的影响力、制约力非常之大,一旦协会、委员会亮出了黄牌,把一个人、一个机构开除出这个协会和行当,那么这个人终生的事业就中断了,我们的协会、委员会要做到这个程度,才算真正有了影响力。
第三,希望播音主持委员会成为中国播音主持学术研究的权威机构。播音主持委员会是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下属的专业委员会,是在总局领导下的全国唯一一个播音主持行业的学术研究社团。在播音主持委员会下凝聚了全国最优秀的播音员主持人,有一大批播音主持专家学者参与了这一委员会的工作。播音主持委员会要经常地开展播音主持的学术研究、研讨活动,组织全国性的播音主持作品和论著的评审和评奖工作。要充分发挥一线播音员主持人和播音主持艺术院校的两个积极性,努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播音主持学。
第四,希望播音主持委员会成为为全国播音员主持人服务、交流的平台。播音主持人力资本的优化提升和播音主持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是未来播音主持人才管理的核心。不论是在校的播音主持专业的学生,还是目前在岗的播音员主持人,不论是中央三台,还是各地、各级广播电视台站,都需要有这样一个平台——一个交流信息、互通有无、多项选择的平台。播音主持委员会可以在总局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建立这样的平台,为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服务,为广大播音员主持人服务。
当今社会播音主持是曝光率最高的行业,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广播电视的形象,强化对播音员、主持人的管理,强化他们的社会责任感,整合播音主持资源十分重要,十分必要,希望新组建的播音主持委员会不负总局的希望和全国播音员主持人的重托,行使好自身的职责,成为凝聚和吸引全国播音员主持人的核心组织。
(作者系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副总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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