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宁夏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统计报告
梅廷彦 朱 尼 安蕊莉[1]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准确、系统、全面地反映全区文化产业发展情况,为各级党政部门及时判断文化产业发展形势,制定和调整文化产业政策,改革文化体制和改进文化管理提供依据,根据宁党发[2008]41号和42号文件精神以及自治区政府领导的要求,由自治区统计局牵头,宣传、文化等相关部门配合,于2009年1~5月份在全区首次开展了文化及相关产业(简称文化产业,下同)统计调查工作。
本次“文化产业”统计调查范围,以2004年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标准》为依照,即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活动的集合。具体包括提供文化产品、文化传播服务和文化休闲娱乐等活动,还包括与文化产品、文化传播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活动有直接关联的用品、设备的生产和销售活动以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活动。文化产业的行业范围覆盖了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80个中小类。按照各类文化活动的特征和同质性,将全部文化产业活动划分为九大类别,为满足分析研究与宏观决策的需要,将九大类别进一步归纳为以传统意义上文化产业为主的核心层、以改革开放以来发展起来的文化产业为主的外围层和生产、销售文化产品的相关层三个层别。
文化产业统计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数、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单位、投资规模等统计指标;文化产业统计调查的时间、标准时点为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文化产业的调查数据,来源于宁夏第一、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及相关部门年度统计资料。
一、宁夏文化产业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
1.单位数和从业人员数
2008年底,宁夏文化产业共有法人单位2332个,比2004年底的1362个增加970个,增长71.22%。非文化法人单位所属的属于文化产业的产业活动单位(称非法人单位,下同)303个,比2004年的177个增加126个,增长71.18%。个体经营户2508个,比2004年的1465户增加1043户,增长71.19%。
2008年文化产业全部从业人员总数为5.21万人,占全区从业人员303.9万人的1.71%,占城镇从业人员85.2万人的6.12%。其中:在法人单位中有4.37万人,占全部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83.88%;非法人单位中,有从业人员0.22万人,占4.22%;个体经营户中,有从业人员0.62万人,占11.9%。
2008年文化产业从业人员与2004年的3.89万人相比,增加1.32万人,增长33.93%。其中:法人单位比2004年的3.4万人增加0.97万人,增长28.53%;非法人单位比2004年的0.13万人增加0.09万人,增长69.23%;个体经营户比2004年的0.36万人增加0.26万人,增长72.22%。在法人单位中,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指执行工业、商业和服务业会计制度,下同)的单位(称为经营性产业单位)为1563个,从业人员3.05万人;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称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有769个,从业人员1.32万人。
2008年宁夏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表1)。
表1 2008年宁夏文化产业基本情况
注:非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利用经济普查及相关资料推算。
2.实现的增加值
2008年,宁夏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25.11亿元,占同期地区生产总值1098.5亿元的2.28%。其中:法人单位实现增加值21.11亿元,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84.09%;非法人单位实现增加值1.99亿元,占7.94%;个体经营户实现增加值2亿元,占7.97%。
在法人单位中,经营性产业单位实现增加值18.01亿元,占全部法人单位增加值的85.32%;公益性事业单位实现增加值3.1亿元,占14.68%。
3.拥有的资产
2008年,宁夏文化产业拥有总资产150.84亿元。其中:法人单位拥有资产148.82亿元,占文化产业总资产的98.66%;个体经营户拥有资产2.02亿元,占1.34%;非法人单位没有独立的资产处置权。
在法人单位中,经营性产业单位拥有资产139.58亿元,占全部法人单位拥有资产的93.79%;公益性事业单位拥有资产9.24亿元,占6.21%。
4.营业收入
2008年,宁夏文化产业营业收入为88.45亿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80.83亿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91.39%。在文化产业中,法人单位的全年营业收入为80.77亿元,占文化产业全年营业收入的91.32%;非法人单位的全年经营性收入为3.79亿元,占文化产业全年营业收入的4.28%;个体经营性全年营业收入为3.89亿元,占4.4%。
在法人单位中,经营性产业单位的全年营业收入为73.49亿元,占全部法人单位全年营业收入的90.99%;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全年营业收入为7.28亿元,占9.01%。
(二)结构情况
1.分层情况
2008年宁夏文化产业情况(表2)
表2 2008年宁夏文化产业情况
注:本表不包括非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资料。
文化产业的核心层,包括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影电视服务以及文化艺术服务等类别,共有从业人员1.72万人,拥有资产22亿元,全年营业收入15.45亿元,实现增加值4.81亿元。
文化产业的外围层,包括以互联网信息为主的网络文化服务,以旅游、娱乐为主的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和以广告、会展、文化商务代理为主要内容的其他文化服务等类别,共有从业人员0.82万人,拥有资产20.06亿元,全年营业收入9.8亿元,实现增加值3.64亿元。
文化产业的相关层,包括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共有从业人员1.83万人,拥有资产106.76亿元,全年营业收入55.52亿元,实现增加值12.66亿元。
文化产业的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层的从业人员之比为39∶19∶42,资产之比为15∶14∶71,营业收入之比为19∶12∶69,增加值之比为23∶17∶60。
2.分类别情况
从全区文化产业分类别看,从业人员规模最大的类别是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为1.56万人,占文化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35.7%,占工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5%;规模最小的是网络文化服务为257人。拥有资产最多的是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为92.35亿元,占文化法人单位拥有资产的62.05%,占工业法人单位拥有资产的4.1%;拥有资产最少的是新闻服务为2233万元。完成全年营业收入和实现增加值最多的是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分别为35.49亿元和10.01亿元,占文化法人单位全年营业收入和增加值的43.94%和47.42%,占全部工业全年营业收入和增加值的2.4%和2%;完成全年营业收入和实现增加值最少的是新闻服务,完成全年营业收入0.31亿元,实现增加值0.16亿元。
3.分地区情况
分市看(表3),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规模最大的是银川市,为2.05万人,占全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46.86%。其他依次为:中卫市0.89万人,占20.33%;吴忠市0.75万人,占17.15%;石嘴山市0.39万人,占8.95%;固原市0.29万人,占6.71%。从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看,银川市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10.86亿元,占全区文化产业增加值的43.27%。其他依次为:中卫市6.87亿元,占27.35%;吴忠市4.56亿元,占18.15%;石嘴山市2亿元,占7.95%;固原市0.82亿元,占3.28%。
分县看(表3),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最多的是兴庆区,为1.08万人,占全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员的24.69%;最少的是红寺堡区,为59人。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最多的是沙坡头区,为6.49亿元,占全区文化产业增加值的25.86%;最少的是彭阳县为303万元。
表3 2008年分市县文化产业发展情况
注:本表增加值包括非法人和个体户。
二、宁夏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特点
(一)文化产业发展速度加快
2008年与2004年相比,文化产业单位数、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增加值都有不同程度地增长,尤其是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25.11亿元,比2004年的9.76亿元增加15.35亿元,翻了一番半,年均增长26.7%,增长速度超过同期GDP增长速度7.1个百分点,占GDP的比重由2004年的1.8%上升为2008年的2.3%。2008年,全区文化产业从业人员人均创造价值4.8万元,比全区从业人员人均创造价值3.6万元多1.2万元,比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人均创造价值4.4万元多0.4万元。
(二)文化产业投资规模扩大
2008年全区文化产业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为11.1亿元,比2004年的6.5亿元增长69.99%,年均增长14.2%(表4)。
表4 全区文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从文化及相关产业九大类情况看,广播、电视、电影服务和文化艺术服务投资增长速度最快。其中:广播、电视、电影服务1.67亿元,年均增长58.9%;文化艺术服务4.76亿元,年均增长88.5%。
从投资结构看:核心层实现投资6.43亿元,占全部文化产业投资的57.9%;外围层实现投资4.18亿元,占全部文化产业投资的37.6%;以从事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相关层实现投资0.49亿元,占全部文化产业投资比重的4.5%。
三、宁夏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文化产业结构不尽合理
2008年,从文化产业增加值构成看,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三者的增加值之比为22.8∶17.2∶60,存在着结构不合理的问题。首先主要表现为相关文化产业比重过大,核心层和外围层比重偏小,所占比重仅为40%(发达省区这两个层次比重已占到70%以上),以信息化、数字化为核心的新兴产业如现代传媒、动漫游戏、数字视听、演艺娱乐、文化旅游、网络文化、会展博览等发展缓慢。其次是文化产业经营方式比较单一,没有依托主业形成文化产业链,未形成多元化的产业发展格局。
(二)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贡献份额偏低
近年来,尽管宁夏文化产业有了较快发展,但文化产业对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份额较低,2008年宁夏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比2004年增加不足1个百分点,2004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33个百分点,比先进省市平均低50%左右。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比重较低。总体上宁夏文化产业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提高文化软实力的任务异常艰巨。
(三)文化企业规模偏小,缺少具备竞争力的文化产业主体
产业主体是产业发展的关键。宁夏文化产业主体以中小企业和文化个体户为主,现有企业还未形成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
(四)文化人才比较匮乏
随着现代传媒、动漫游戏、数字视听、演艺娱乐、文化旅游、网络文化、会展博览等新兴文化产业的逐步兴起和扩张,宁夏在这些方面人才匮乏问题日益凸显,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文化产业向广阔的新兴领域发展。
(五)投入仍显不足
从投资项目看,2008年宁夏城镇文化产业投资项目数只有44个,比2007年投资项目数62个减少18个,比2004年投资项目数57个减少13个。从投资额看,2008年城镇文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额为11.1亿元,比2004年年均增长14.2%,远低于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年均增长24%的速度,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仅为1.4%,比2000年减少1.9个百分点,比2004年减少0.6个百分点,比2007年减少1.6个百分点,是2000年以来文化产业投资额所占比重最低的年份(表5)。其中,2008年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年均下降20.3%,占文化产业投资额比重由2004年的33.7%下降为2008年的8%,呈逐年下降趋势。从投资类型看,呈现以国有投资为主,非公经济投资力量薄弱,民间投资严重滞后于经济建设,民间投资还没有被正确引导到文化产业建设中来,无法形成拉动力,对文化产业经济建设不能产生强大效应。
表5 全区城镇文化产业投资情况
四、宁夏发展文化产业的对策建议
为实现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实现小省区也能办大文化的目标,应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增加文化产业投入;二是深化和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市场培育;三是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四是树立品牌意识,精心打造富有特色的文化产品;五是加大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六是建立文化产业发展统计监测体系,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发展文化产业有利于充分发挥各种资源的潜力,优化产业结构,增强经济实力,增加就业岗位,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因此,建立文化产业统计,摸清文化产品、服务的供给和需求,对发展文化产业、落实自治区提出的“小省区要办大文化”的目标要求,奋力推进宁夏实现文化建设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建立文化产业统计监测体系,有利于各级党委、政府及时掌握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差距,提高决策的科学水平,进一步有针对性地指导文化建设。因此,建议今后将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制度化,安排专项资金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每年开展一次,形成文化产业发展报告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
【注释】
[1]梅廷彦,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局长;朱尼,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巡视员;安蕊莉,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社会科技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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