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北堡西部影城的成功证明民营体制是繁荣文化产业的重要因素
张贤亮[1]
影视城是影视业的副产品。这个副产品发展到一定程度却具有影视所没有的另一种功能,它既可以是影视片的拍摄基地,同时也是旅游景区,成为别具一格的“主题公园”,重要的旅游资源之一。众所周知,任何一部经典影片也极少可能一年365天每天不间断地和观众见面,有了影视城,一些著名的或不怎么知名的影片就都有机会常年向人们展示,导演、演员、摄影师、美工师甚至道具服装师都会成为永久的历史记忆,影视城成了电影电视艺术的一座历史博物馆和影视艺术工作者的纪念馆。有了影视城,放映过的影视片才能够持续放射它的光辉,加深人们对它的印象。影视因为有了这种副产品而更具有生命力。但影视城的发展有赖于影视业的发展,它绝不能离开影视业而单独存在,游离于影视之外。作为人文景观,它的“人文”内涵就是影视艺术,它只有在影视的发展中才能使自身发展和丰富。
作为创办经营影视城的作家,下面我从影视艺术的边缘产物——影视城的角度,在此冒昧地提出一些个人的浅见。
一
镇北堡西部影城原址是明清时代的边防戍塞,即驻军的兵营,据史料记载,在中国西北部像这样的边防戍塞从明朝到清朝大大小小修建了500多座,现存的还有200多座,仅在宁夏,比镇北堡完整的尚有四五处。在《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中常见的“土围子”一词,指的就是这种西北地区独有的用夯土建筑方式修建的土城堡。辛亥革命后,清军队伍作鸟兽散,城堡被附近的地主或农牧民占有。明代修筑的镇北堡因为在乾隆三年被一次大地震摧毁,牧民主要居住在乾隆五年修建的城堡中。明代镇北堡已经成了废墟,清代镇北堡又成了一个大羊圈,墙土被挖去垫圈,墙砖被拆下盖房,尤其在1958年的“大跃进”中,人们干脆就在城墙上打出一个个垂直的大洞当做所谓的“土高炉”,架起柴火“大炼钢铁”。1961年冬我劳改释放,1962年春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到镇北堡赶集,我发现它时,它已被岁月和人为破坏摧毁得残破不堪。但两座废墟在一望无垠的荒漠中给人以强烈的历史沧桑感。在一个饱受屈辱刚刚走出劳改队的幸存者眼里,它似乎显现出一股顽强拼搏的精神和不屈的气概,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平反后,我把它写进了小说《绿化树》,称之为“镇南堡”,还在景物描写中着重指出它有银幕上的审美价值。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把它介绍给电影界,到90年代初,这里已陆续拍摄了《一个和八个》《牧马人》《红高粱》等四五部影片。1992年,邓小平的“南方讲话”发表之后,全国掀起了一场党政团体机关大办“第三产业”“干部寻找第二职业”的热潮,为了加强作家与社会生活紧密联系,我和宁夏文联的同志一起以镇北堡为基地创办了“宁夏华夏西部影视城公司”,对外称“镇北堡西部影城”。因为宁夏文联没有资金,我只得将自己外文译本的版税抵押给银行,再向几家文化单位和镇北堡当地的林草场集资。公司注册资金仅为93万元,实际到手的现金只有78万元。这78万元就是镇北堡西部影城初始投入的全部资本。
1994年初,镇北堡西部影城还在初建阶段,没有营业收入的时候,中央又发文件指示党政机关团体与其所办的“三产”在人、财、物上全面脱钩,并且不允许机关干部在企业中兼职。我是宁夏文联主席,又是党组成员,虽然企业还在负债经营,未见丝毫经济效益,也必须执行中央文件,让企业和宁夏文联彻底脱离关系,但如果我完全与企业脱离,银行的贷款便无人承担,何况贷款的质押品又是我本人的外汇存单,只能让我继续任“董事长”。对我网开一面的“特许”,就是叫我来承担债务。当时,我确实像掉进冰窟窿一样全身冰凉,倘若镇北堡西部影城经营失败,我便倾家荡产。企业成了我个人控股的股份公司,我一不小心成了“私有制”的“资本家”。
20世纪90年代初,中央还没有在全国范围明确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和“产权明晰”等改革措施还在酝酿之中,虽然民间经济在东南沿海已开始蓬勃发展,但“民间经济”还处在“公有制经济的补充”的边缘地位。可是,中央要求党政机关团体与其所办的企业脱钩,与下属“三产”在人、财、物及责、权、利上分离的决定,却是朝着使“三产”民营化和“产权明晰”的方向迈进的。当时很多人对中央政策极不理解:中央先是号召机关团体大办“三产”,各界人士纷纷“下海”,有民谣讽刺那时的现象:“十亿人民九亿商,还有一亿等开张”,可是,转眼第二年又指示脱钩,弄得许多机关单位“竹篮打水一场空”,“下海”的干部、文化人、科技人员又湿漉漉地爬上岸。这好像是一场玩笑,人们埋怨政策多变。然而,现在回过头来看,我们应该说,20世纪90年代初这场“全民经商”的“群众运动”是中国市场经济的大启动,对干部、文化人、科技人员来说,也是一次市场经济的启蒙,在装满政治的脑袋中开始渗进商业意识,市场经济意识开始成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一部分。而当时脱钩彻底,责、权、利都落实到个人,成了“产权明晰”的民营制的企业,大多数都生存下来并得到发展。一些明脱暗不脱,与原部门藕断丝连的“三产”,全都犯了国有企业产权虚置的通病,或是奄奄一息以至倒闭,或是成了机关部门另一种形式的小金库。
在经济上毫无退路,我成了过河卒子,在经营企业上只能拼命向前。而企业的经济效益与企业投资个人利益直接挂钩的民营经济体制,立即显示出它的优越性。
前面已经介绍,镇北堡古堡历经沧桑早已成了一堆废墟,一座残破不堪的大羊圈。当时我着手创办西部影城,这里别说是应给予企业的“三通一平”的基本条件一条也不具备——无水、无路、无电,堡内还居住着22户牧民,几千只羊,圈棚破烂,遍地羊粪。但到第二年,我便还清了银行贷款,第三年西部影城就步入良性循环,开始自我滚动发展,不断积累资金,到第四年才出资妥善搬迁并安置了堡内的牧民、羊群,逐渐完善基础设施。为了保持镇北堡古堡原有的古朴荒凉的风貌,将明清两堡300多亩范围内的上下水道、电缆线、通信线路、暖气管道全部埋入地下,纵横交错达8000多米,并从固原县城附近收集散落在老百姓家里的明代城砖(在“文化大革命”中固原县城被拆毁),来修缮坍塌的镇北堡古堡城门,做到“修旧如旧”。这点,特别受到中央来的文物专家的赞扬。个人控股的民营经济体制,一开始就能自觉树立利润最大化的企业目标,不仅使资金的运作产生出最高效益,能充分挖掘一点一滴资源,不做用来应付上级的空头规划和什么发展计划,看来似乎是“即兴”的,却是灵活地、随时就地地、量力而行地调整思路,完全按照市场形势和游客的要求修建“适销对路”的旅游与影视拍摄兼用的景点,这就大大节约了建设成本,并且还便于实施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公正、公开的竞争上岗的人事制度,发挥公平的奖惩激励机制的作用。西部影城成立的第五年,进入宁夏旅游市场最迟的镇北堡西部影城已在宁夏原有的名胜古迹中脱颖而出,成了宁夏旅游业的一大品牌,是中国西部地区最具规模、知名度最高、效益也最好的影视城。
应该说,在很长一段时期,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在政策上得不到同等待遇,在土地使用、资金支持、政府关注、公共资源的利用等等方面,镇北堡西部影城和所有民营企业一样,与政府部门修建的国营旅游景点景区不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可是,作为旅游景区的镇北堡西部影城却是宁夏首府银川市唯一一家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得国家4A级景区称号的旅游企业。据报道,目前全国共有各类主题公园包括影视城在内2500多处,其中70%处于亏损状态,20%持平,只有10%左右盈利,约有2/3无望收回成本,全国有将近2500亿巨资被主题公园及影视城“套牢”。而镇北堡西部影城仅以78万元人民币起家,到现在已拥有有形资产上亿元。镇北堡西部影城与动辄投入几亿元、十几亿元人民币打造出的影视城相比,在资金投入量上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但“投入产出比”之高首屈一指,可以说创造了一个经济奇迹。民间个人控股的镇北堡西部影城在产生较高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首先,为银川市提供了200多个就业机会,每年为周边老百姓提供5万个工作日;西部影城一贯积极参与对弱势群体的救助,热衷于慈善事业。其次,到此的剧组和游客所产生的边际效应,拉动了宁夏和银川市的内需,提高了宁夏及银川的知名度。同时,也正因为这里有了西部影城,作为市级文物的镇北堡古堡才得到精心地修缮和保护。
还应该指出的是:中国西部的劳动者一般来说职业素质偏低,低素质的劳动者过剩,高素质的劳动者稀缺,镇北堡西部影城员工的文化水平及拥有高等学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大概是全国各类主题公园和影视城中最低的。然而,尽管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不能平起平坐,却可以不受现在风行的“官场文化”及复杂的人事关系制约,摆脱上级主管的掣肘,完全遵循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个性化的、有针对性的企业文化。企业的文化含量完全取决于企业主人的文化素质。有道是“看景不如听景”,作为景区,导游是非常重要的,镇北堡西部影城的导游词都由我亲自撰写。这对我来说是轻车熟路,而这就会大大提升景区的文化价值,甚至在没有什么文化意义的地方都营造出文化氛围并赋予文化含义。民营经济体制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并贯彻企业主人的意图,所以,即使我带领的是一支低素质的员工队伍,但只要充分发挥注重再教育的管理机制和高工资、重奖罚的激励机制的作用,也能创造出高水平的优质服务。镇北堡西部影城早已是宁夏“文明服务”的窗口,多次获得宁夏及银川市的各类表彰,并连续几年被宁夏税务部门评为“模范诚信纳税单位”。西部影城不仅早就达到零负债,并且10年来达到了零投诉。10年来接待了数以百万计的游客、70多个剧组,没有被投诉过一次,对一个常年游人如织的旅游景区和拍摄基地来说,是极为难能可贵的。来此视察的一位国家领导人曾赞扬说:你这个“双零”,前面一个“零”还比较容易做到,后面那个“零”可说在全国一枝独秀。现在,宁夏人从领导到老百姓都公认:镇北堡西部影城是宁夏最成功的文化产业。
二
可以这样说,镇北堡西部影城当初正是因为遵循了中央文件与宁夏文联脱了钩,顺应了大趋势,落实了“谁投资,谁管理;谁承担风险,谁受益”的市场原则,才取得上述成绩的。
诚然,镇北堡西部影城充其量不过是个中型企业,但因小见大,以微知著。我的初衷是为了建立作家与社会生活紧密联系才创办经营企业的,经过一段实践,除了积累了一些写作素材之外,还意外获得了一点市场经济的经验。通过镇北堡西部影城的创办和经营管理,我逐渐认识到文化是产生高附加值的重要手段。多种媒体报道说我在镇北堡西部影城“出卖荒凉”,如果仅仅荒凉就有这样高的产值,我们大可不必搞现代化建设了。通过以上事例,可以看出我出卖的并非荒凉本身,而是荒凉的地貌和残留的古堡中的文化包装与艺术内涵,是文化艺术提升了荒凉和废墟的价值。镇北堡西部影城投入的资金量虽少,仅仅78万元,但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大量投入的是文化艺术的创意、策划、设计、构思和经营管理策略,是属于文化范畴的心智活动。镇北堡西部影城其实是我另类的文学作品。
我们过去没有充分认识文化也是一种强大的生产力,忽视了文化在经济领域的创造性,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文化体制的改革并未跟进,致使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大大落后于整体经济的发展。当今美、日等发达国家文化产业的产值已超过其传统工业的产值,而据统计,目前我国文化产业的产值还不到国民生产总值的3个百分点,这与我国在世界上号称有泱泱五千年历史的文化古国极不相称。这是一个极为严重的问题。所幸的是,党的“十六大”,我们终于开始将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相提并论,将文化产业的发展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这在国家的文化政策上是一个划时代的举措。而与此同时,民营经济也从“公有制的补充”走到“与公有制共同繁荣”、私营企业在法理上能与国有企业平起平坐、私有财产的保护也纳入了宪法的历史阶段。民营经济越来越成为中国经济增长最为活跃和积极的力量,其产值已占我国GDP比重的一半以上,并且还在继续蓬勃生长。如果将这股巨大的经济力量引进到文化产业上来,应是我国文化发展的历史契机。而只有文化产业的发展,才能带动全民共享的文化事业取得发展,从而在我国步入经济大国的同时也成为一个文化大国。
文化产业的产品在本质上属于个人创作或创意。产品的生产过程就是创作者、策划者的心智活动过程,文化产品是一种个人产品。因此,在发展我国文化产业过程中不仅仅要注入民营资本,还应强调民营文化产业创作者、策划者的个人所有权。具体说,在各种生产要素构成的文化产业的经济实体中,如果是以股份制形式设立的,那么,创作者、策划者就应该占有能让创作者、策划者拥有主导地位的股权。只有这样,才能完全发挥个人的创造性和创新能力,解放文化产业的生产力。
三
党的十六大以后,原来由政府管理的文化部门及文化事业单位进行了股份制改造,以“公司”或“集团”的名义走向市场。同时,在影视娱乐、图书发行、新闻出版、网络传媒、软件开发、文物旅游等等行业中已有许多民营经济进入,我国的文化产业开始有了长足发展,在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也随之逐渐暴露出来,这是很自然的,是社会进步的表现。这些问题和矛盾已有媒体陆续报道,如文化市场的准入、知识产权的保护、社会资源的配置、政策法规的缺失等等。这里,我只想就个人的经验和观察提出一些不成熟的看法。
原来由政府管理的文化事业单位在体制改革后重组为公司或集团,在文化市场上并没有表现出更大的活力、竞争力和创新能力。这固然还需要有一段时间、一个过程,可是不容忽视这种改制在某种程度上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体制的弊端。诚然,西方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多数是由大公司或大集团组织产品开发、生产和销售的,在“全球100强”中就有十几家文化企业,但他们都是通过市场经济法则在竞争中兼并、收购、重组的,也就是说,这种大型文化企业是顺应市场形势和市场要求自然而然地成长并成熟起来的,因而他们的结合充满着张力:不是1+ 1=2,而是1+1=3或更大,不然他们就不会合并。我们现在还不太熟悉文化产业,所以,在文化体制改革中应该特别注意遵循市场经济法则,通过市场机制来重组我们手头的资源。其实,大有大的难处,小有小的好处,未必组建为大型文化企业就能增强文化产品的生产力。
我们长期以来没有认真研究文化艺术生产的规律。作为一名作家,担任过18年之久的省级文联主席兼作家协会主席,又有10年经营文化企业的经验,我对这个问题有自己的思考。我认为文化艺术生产的规律和其他产业的生产规律有很大的不同。其他产业的生产规律是资金投入越多,产出的量越大、质越优,而文化艺术产品的量和质却与资金投入不成比例,不见得资金投入多产出就多、就好。举目前最热门的文化产品——好莱坞的电影为例,从美国人自己挑选出来的20世纪100部经典影片来看,其中属于“大制作”的还是少数。近十几年,好莱坞“大制作”的影片越来越多,可是多数“大制作”影片虽然运用高科技手段和营造的大场面有很强的观赏性,有很高的票房收入,而影片中的文化含量、艺术价值却并没有随之增加,有的反而还很稀薄。许多“大制作”影片热闹一阵就过去了,并未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相反,倒是一些独立制片人的“小制作”影片以其高超的艺术性和普遍的哲理与人性,会给观众留下永久的记忆。从经济方面说,也许这种影片的票房不如“大制作”影片的票房,但其“投入产出比”很可能高于“大制作”的影片。以商品的角度衡量,它也是成功的。从这点看,经济实力较弱的民间经济经营文化产业大有可为,国营的文化大企业即使有政府的财政支持,在文化市场上恐怕也竞争不过民间经营的文化产业。
既然有文化产业和文化商品,当然应该有这种产业及商品的主管部门。这与食品、药品、汽车、家用电器等等商品的质量必须有社会监督一样,是无可厚非的。过去,社会文化事业及产业都由宣传部门与文化部门统一管辖,文化产品的组织者、策划者同时就是产品的监督者、审查者,他们与具体创作者虽也经常有矛盾,但并不突出,即使产品报废也从来不算经济账,因为那种文化产品并非商品,而是宣传品或“教材”。民营经济进入文化产业后,首先碰到的一个敏感问题就是文化产品作为商品,怎样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拿到市场准入证。上级主管部门代表着主流意识形态,很多文化产品能否进入市场,则常常要视主管部门审查者对主流意识的理解及当时的社会形势而定。文化产品一旦通不过审查就不能进入市场成为商品,其经济损失则完全由民间经营者承担。这在影视娱乐、报刊传媒、图书出版业上已经显现了出来,所以民间对影视、新闻、演出及图书出版业方面要求立法的呼吁越来越强烈。有了法,民营文化产业的生产就有章可循,上级主管部门也可依法管理。但文化产业的立法难就难在许多文化产品不像食品、药品、汽车、家用电器等的质量那样有刚性的监控程序和量化的测试标准。这样,民间和官方都常常处在两难境地。民间文化产业的从业者无所适从,官方审查者仿佛拿着一条松紧带来度量文化产品,可松可紧,时松时紧。没通过审查的文化产品仍然可以进入市场,其受益者非创作者,而是扰乱市场的经销“地下”影像或非法出版物者。因此,文化产业的从业人员与官方常常发生摩擦。我以为,这一方面需要官方对民间文化产业应有足够的宽容、宽松、信任和制订出分类、分级管理的办法,另一方面,民间文化产业也应有足够的自觉、自律和社会责任感。众所周知,美国官方并不管好莱坞生产的电影,但他们的影片无一不在宣传西方的主流意识,纯商业片都贯穿着西方的价值观,即使某些文化产品批判其现存体制,不论多么激烈,也无不起着维护和完善其现存体制的作用。因为他们已有他们一套民间的制约和约束方式,而这种方式只有在“小政府,大社会”的环境中才能形成。这正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容之一,所以,对文化产业的规范恐怕还需要磨合一段相当长的时间才能确定下来。
我国有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我国的文化产业拥有比世界上任何国家都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目前正在进行的“全球化”实际上是一场在全球范围内的西方化运动。西方发达国家不仅在科技、经济、军事等方面领先,更通过他们发达的文化产业产出的文化产品,向发展中国家包括我们中国推行他们的世界观和价值观。西方国家的文化不是以其历史文化的悠久丰富优于中国,而是以其高度发达的文化产业在全世界成为一种强势文化。在其他产业方面,也许我们还需一段较长的时间才能赶上,独有文化这一领域我们有先天的优势。在商业上,本土文化产品应该是我们出口产品中最大的卖点。我们并非要用本土性的文化对抗全球化,而是用本土性文化参与到全球化中,使全人类文化更为丰富多彩。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地依靠民间力量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给民间文化产业以政策支持,全面放开文化市场,充分调动每一个文化工作者从事文化产业的积极性,发挥出每一个文化工作者的聪明才智,中国的文化产业一定能比其他产业发展得更为迅速,在更短时间内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从而在我国成为经济强国的同时,成为一个有世界影响的文化大国。
【注释】
[1]张贤亮,镇北堡西部影城董事长,宁夏作家协会名誉主席。此文为“首届中国民营电影高峰论坛”上的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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