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于“喉舌”角色的政治价值
新闻传播的政治价值是指新闻传播的内容符合党和政府的利益,满足党和政府需要,有利于党的正面形象的构建、有利于国家政策的正面传达、有利于引导舆论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方向扩散。这里的政治价值关系主体名为新闻传播者,实为党和政府,这是由新闻传播的“喉舌”角色所决定的。“有什么样的所有制形式,就有什么样的价值取向,这是新闻业运作中最为明显的一个特征。新闻资产所有制形式决定了新闻传播在整体上必然要维护某种所有制形式所依赖的社会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要维护新闻传播赖以存在发展的文化环境和社会主流价值理念,因为这是新闻资产所有制自身存在的前提条件。”[4]在中国,新闻资产的公有、国有性质,决定了新闻传媒必然受制于党和政府,必然在总体上要维护自身所依存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价值理念等。新闻传播所具有的对社会日益强劲的渗透和影响力也使得社会中不同的阶级、政党和利益集团希望通过它作为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的物质手段。为政治服务是新闻传播的政治功能,新闻传播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在我国,新闻媒介是党和政府的耳目喉舌。
在阶级社会里,作为舆论的工具,新闻传媒总是代表特定阶级的利益,站在他们的立场,传播他们的声音,表现出浓郁的政治色彩,成为政治形势的晴雨表。中西方的新闻业都是在特定的社会环境包括政治环境中孕育而生的,政治成为新闻业无法摆脱的重要因素。“任何新闻业都……不能没有自己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利益,更不必说政治集团和机构的掌控。”[5]即使是向来以客观、中立标榜自己的美国新闻界,也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的政治立场。1991年8月2日,美国著名记者彼得·阿内特在回答CNN主持人的提问“一名美国记者在战争时期有义务尽其所能地帮助他的国家打赢战争吗”时,因说了一句“我认为他们(记者)的职责首先不在于为美国效力,而在于告知公众”而被美国新闻界扫地出门,理由是他的言论违背了布什政府的战争政策。在我国,从中共中央的第一份机关刊物《向导》诞生之日起,中国共产党就强调传媒作为党和政府的机关,在新闻传播活动中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体现党的意志,同时也要反映人民的心声。毛泽东在1948年4月2日同《晋绥日报》编辑人员的谈话中,反复提到“在报纸上正确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通过报纸加强党和群众的联系”,同时还明确了新闻采编人员的责任和要求,就是要“教育群众,让群众知道自己的利益,自己的任务和党的方针政策”,[6]新闻的政治价值日益凸显。在“文革”时期,新闻沦为政治场上权力角逐的工具,新闻成为宣传的附属物。改革开放后,新闻传播的功能开始多元化、多样化、多层次化,新闻传播本位功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化和提升,宣传功能有所弱化,但其耳目喉舌的性质依然没有改变,依然坚守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原则,坚守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统率作用,坚持党对新闻事业的绝对领导。1980年邓小平在《目前的形势和任务》一文中明确要求,新闻宣传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党的报刊要成为全国安定团结的思想上的中心。“以正面宣传为主,实现正确舆论引导”,是近30年来中国新闻业非常明确的基本工作方针,新闻传播的政治价值依然重要。
新闻传播的政治价值是通过带有政治倾向性的新闻报道、新闻宣传、新闻舆论表达来实现的。具体说就是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坚持正面报道为主,宣传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维护党和政府的利益,实现党和政府的意志,凸显党和国家的政治立场、政治主张和政治观点;教育人民、引导人民,统一思想、统一意志,将主流意识形态通过宣传、鼓动不断内化为社会成员的政治心理,形成政治人格,沉淀为社会成员文化心理的深层结构,实现人的政治化,从而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闻事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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