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转型期公共话语空间的诉求
欧美公共广播电视制度作为公共领域思想的实践,和西方的政治民主制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虽然由于不同的政治、经济环境及相应的传播政策,决定了中国不可能照办西方的公共广播电视模式,但是,如果我们抛开西方公共广播电视的制度外衣,就会发现,西方公共广播电视所遵循的公共利益原则和公共传播理念,对于大众传媒的历史而言,具有普遍价值。
关于公共领域和传媒的关系,有学者研究认为,“如果我们抽去‘资产阶级’的限定语,那么公共领域作为一个有待实现的目标,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推进市场经济发展的中国的情境下,也是很有研究和借鉴意义的。首先,一个合理而健康的国家应当努力营造一个公私分明、自由和责任界限清晰的社会。其次,现代法治国家必须有一个良好的媒介环境,使传媒与国家、社会和公共形成良性互动,维系民主与法治。第三,传媒应明确和维护自己的社会公器角色,成为公众的信息平台和公共论坛,防止在不良势力的侵蚀下退化。第四,传媒所传递的是社会中负责任的成员的理性的和批判性的声音,而不是非理性的和被操纵的意志等”。[8]
目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转型就意味着一方面距离现代化的目标尚有一些距离,一方面社会群体分化加剧,公民社会出现萌芽,农民、失业者等弱势群体出现,这就需要相应的制度保障使社会正常运行。表现在传播领域,就要借助体制内的合法性渠道,使社会各阶层的诉求得以表达。由于社会中权力资源分配的不均衡,当掌握较少经济资源的人无缘主流话语权时,有必要开拓或创新公共话语空间实现他们的诉求。随着公民社会的勃兴,大众传媒将越来越承担起建构国家、市场与公民社会之间公共领域的职责。
另一方面,与中国公民社会雏形同时出现的还有中国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团组织的发展。有学者认为,非政府组织将崛起成为中国社会的重要力量。[9]由于非政府组织更多地与公民社会紧密相连,各种社会团体从某种程度上正在或多或少地影响着政府部门的决策,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力量。而广播电视媒介如何反映他们的需求与心声,也应成为塑造传媒公共领域的一个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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