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断裂”与弱势群体的边缘化
段京肃
一、问题的提出
追求社会资源与财富占有的公平,始终是人类奋斗的目标。“不患寡,而患不均”,是引发中外历史上诸多社会动荡的重要原因。进入现代社会以后,无论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还是其他制度的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定与健康发展,都要将资源占有和利益分配中的公平、正义放在首位。刘伟认为:“众所周知,正义是任何时代任何人都不能逃避的问题,因为它关系到个人的生存状况和生活质量。”[1]许多国家的现代化建设过程中都十分关注社会的公平和正义问题,但是,公平与正义却始终在困扰人类。“在整个20世纪,发达世界和发展中世界的差距在逐步扩大,现在已达到顶峰。”“各个社会阶层之间和内部不平等的扩大,是21世纪伊始世界面临的仅次于生态问题的最严重的挑战之一。”[2]中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同样将公平和正义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上加以对待,“过去20年,中国改革成功的一条重要经验是,使普通民众在改革中得到最大利益,成为改革的主要受益者,从而取得他们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3]。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社会生产方式和社会财富总量的变化,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资源占有和利益分配状况发生了变化。“现在的情况是,先富起来的人有一部分并不愿意与公众分享财富。他们不仅在财富分配上占有优势,而且在舆论资源上也占有优势。他们还在积累政治势力,影响公共决策。”[4]在信息占有上的不平均,使得不同的阶层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活动的机会相差悬殊,不同阶层之间无法形成相同或相近的话语和舆论,社会各部分之间便出现了“断裂”现象。在社会学者所进行的一次调查中,面对“近5年来你有没有因为生活的问题找过以下什么人或机构”的问题,被访者(含各阶层受访者)的回答中,有65.9%的人说“没找过”,也就是说大多数人对涉及自身利益受损害的情况采取了“忍”的态度。当被问及为什么不找时,回答为“没有用”和“没人可找”。调查者的结论是:“在贫困群体中间,普遍存在对体制内表达渠道的‘不利用’,以及‘表达无门’、‘表达无用’。与此同时,他们的表达渠道,基本上也被局限在最基层的社区行政机构。这样一种现象,反映了社会利益结构断裂现象。”“面对利益结构断裂的社会,一方面下层社会利益诉求无从上达的情况将导致执政党和政府的决策严重倾斜,以及下层社会被剥夺情形的加剧;另一方面可能导致社会能量积聚,社会下层激进化。”[5]对信息资源和信息传播权力拥有量不平等现象的不满意,将逐步酿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并可能成为社会分裂的重要诱因。在发展现代信息传播事业的同时解决好信息资源和信息传播权力的社会分配问题,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二、基本概念和相关的研究
这里所使用的“断裂”的概念是在社会学中研究“失范现象”时使用的[6],运用于对我国现阶段社会发展过程中阶层分化和社会失衡的研究,成果比较突出的是著名的社会学家、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孙立平先生。他将自己研究“断裂”问题的成果结集出版,书名就是《断裂——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他认为,所谓断裂的社会“就是在一个社会中,几个时代的成分同时并存,互相之间缺乏有机联系的社会发展阶段”[7]。著名社会学家李强的评价是:“‘断裂’是一个很有穿透力和学术潜力的概念。作者用这个概念来表明目前中国社会中存在的种种不和谐的现象及其背后的原因。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一个命题: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个与80年代有着很大不同的新的社会正在我们的生活中出现并开始逐步定型。认识到这一点,对于明确我们的历史方位是非常有意义的。”[8]另一位著名的社会学家郑杭生则认为:“从80年代资源配置的扩散趋势到90年代的重新积聚趋势的转变,是形成目前中国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以及由此造成的社会不公平的深层制度原因。作者对上述问题的分析,是在80年代和90年代的比较框架中进行的,并在此基础上指出,与80年代相比,9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是一个非常不同的社会。这是一个很有力度的假设。对这个假设的讨论也许会有力地推动社会学界对社会转型的学术研究。”[9]根据孙立平的研究,断裂是由复杂的历史原因和现实原因造成的,而在断裂的社会中,“其不同的部分几乎是处于完全不同时代的发展水平,它们之间也无法形成一个整体的社会。也就是说,整个社会是分裂的(不是在政治的意义上,而是在社会的意义上)”[10]。在这分裂的状态中,人与人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差距通过各种不同方式表现出来。财富的多寡、权力的多少、社会影响力的大小等都有明显不同,这些就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余世存认为:“在孙立平深入浅出、通俗而不乏精彩的分析中,最让关心中国走势的读者痛心的是,目前中国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以及由此造成的社会不公平,有着个体无力而绝望的宿命力量。千千万万人的生活水准和生活方式已经定型了,它成了制度创新和体制改革者们的前提和难题。”其实,这里存在的远不是“个体”的问题,而是一个由众多“个体”组成的庞大的社会群体。他们被不断地从社会进步的潮流中“甩出去”,但又不甘于现状,他们会在某种契机下形成一种社会力量,所以才被称为“制度创新和体制改革者们的前提和难题。”
由此使人想到了西方信息经济学研究中的核心概念——信息不对称。由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2001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约瑟夫·斯蒂格利茨、乔治·阿克尔洛夫、迈克尔·斯彭斯所提出的这一理论认为:“现实生活中市场主体不可能占有完全的市场信息。信息不对称必定导致信息拥有方为牟取自身更大的利益使另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这种行为在理论上就称作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11]信息不对称理论反映出的是当今世界存在的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它不仅要说明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参与竞争时拥有高质量和足量信息的重要性,更要研究市场竞争中的不同社会主体或个体因获得信息之成本不同、渠道不同和信息量的多寡不同而付出的不同代价,以及承担的不同风险和获得的不同收益。自资本主义制度确立以来,在国际竞争和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发展中,因为信息占有的不充分而在竞争中处于劣势的始终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但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却始终被发达国家和地区所垄断。这一次“三个学者以研究信息不对称理论荣膺桂冠,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发展中国家经济学家的无能。由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各种问题和风险,在发展中国家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中尤为突出和严重,但丰富的实践却没有产生先进的理论,这是值得深思的。而信息不对称的背后隐藏的其实又是道德风险。在发展中国家信息化高调甚嚣尘上的时候,市场经济所要求的人的素质却没能紧紧跟上,或者说人心向恶,时时都要重典伺候。”[12]信息不对称理论所研究的问题同我们前面所说的“断裂”不是一回事,但其中有许多相同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不由使人产生联想。
与“断裂”和“信息不对称”的概念相联系的是“社会排斥”的概念。著名社会学家吉登斯认为:“社会排斥的概念第一次由社会学者引入社会学领域,是造成新的不平等的根源。社会排斥指的是个体有可能中断全面参与社会的方式。”[13]近年来,在我国社会学研究中,对这一概念的关注度也明显提高。唐均认为:“所谓‘社会排斥’,原先是针对大民族完全或部分排斥少数民族的种族歧视和种族偏见的,这种偏见和歧视建立在一个社会有意达成的政策基础上。‘主导群体已经握有社会权力,不愿意别人分享之’。(戴维·波普诺,1999)譬如他们担心移民具有潜在的破坏性,因而感到有必要对这些人加以社会排斥。现在在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政策以及其他一些相关领域中,这个词的含义已经被泛化,意指主导群体在社会意识和政策法规等不同层面上对边缘化的贫弱群体的社会排斥。”[14]社会排斥的出现与社会整体发展到达一定的水平有关。在原先穷而平均的社会中,社会排斥的现象并不是突出的问题。当然,社会排斥的出现还与社会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工业化、现代化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有关。孙立平借用了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图海纳的观点,认为“今天的法国,就像一场马拉松一样,每跑一段,都会有人掉队,即被甩到社会结构之外。被甩出去的人,甚至已经不再是社会结构中的底层,而是处于社会结构之外”。实际上,在目前的中国社会中,“被甩到社会结构之外”的远不止“下岗和失业者”,还有众多生活水平极为低下的弱势群体,如贫困的农民、无家可归的流浪者等。他们都是被主流社会“边缘化”的人群。已经掌握了主要的信息资源和信息传播的主要手段的社会主导群体,是否愿意与其他社会群体,特别是处于弱势的社会群体分享这些资源和手段,是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在关注的。按照波普诺的说法就是:“主导群体已经握有社会权利,不愿意别人分享之。”[15]这种自己掌握权力和资源不愿意与别人分享的情况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上曾经长期地存在。
关于弱势群体(或称为弱者群体、社会脆弱群体、社会底层群体等),国外学者认为他们是“生活在严重不利的条件下,生活在社会边缘的一群人”[16]。自20世纪末以来,我国对这一群体的认识有许多不同的观点。郑杭生等在1996年出版的《转型中的中国社会和中国社会的转型》一书中曾明确提出:“社会脆弱群体是指凭借自身力量难以维持一般社会生活标准的生活有困难者群体。”在由他所主持完成的《走向更加公正的社会——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报告2002—2003》中,更加明确地指出:“弱势群体,也叫社会脆弱群体、社会弱者群体,在英文中称social vulnerable groups。它主要是一个用来分析现代社会经济利益和社会权力分配不公平、社会结构不协调、不合理的概念。在社会学、政治学、社会政策研究等领域中,它是一个核心概念。”“我们将弱势群体界定为那些依靠自身的力量或能力无法保持个人及其家庭成员最基本的生活水准、需要国家和社会给予支持和帮助的社会群体。”[17]陈成文在其专著《社会弱者论》中,提出社会弱者群体“是一个在社会资源分配上具有经济利益的贫困性、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和承受力的脆弱性的特殊社会群体”。邓伟志认为:“弱势群体是指创造财富、聚敛财富能力较弱,就业竞争能力、基本生活能力较差的人群。”有的学者在报纸发表文章指出:所谓弱势群体,是指那些不但实际的经济收入偏低,而且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其未来发展也有相当困难的人群。他们往往面临着心理的和经济的双重困境。按照国际社会学界、社会工作和社会政策界达成的基本共识,所谓社会弱势群体是指那些由于某些障碍及缺乏经济、政治和社会机会而在社会上处在不利地位的人群[18]。在最近几年的全国“两会”上,国家领导人和代表、委员们也对社会的弱势群体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在2002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朱镕基总理第一次提出了“弱势群体”的概念,弱势群体和对弱势群体的关注成为我国政治生活中可以公开讨论的问题。因为“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增长很快,使得相当规模的人群摆脱贫弱的地位,改善了生活水平,但是,目前依然有相当数量的弱势人群,并在近期内有增长的趋势。一些弱势群体的弱势程度还在继续加深”[19]。同以往不同的是,目前所提出的“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的概念同以往单纯从物质贫困的角度所进行的衡量已经不同。它不仅指在物质资料占有方面的多寡,而且还包括了精神财富占有的多寡、社会地位的高低、参与社会管理活动的机会的多少、话语权的使用状况等多种因素。郑杭生等人就是多方面研究弱势群体的,如教育、医疗、保险、住房等。可以说,目前我们所说的“弱势群体”已经是一个复合概念。
三、信息断裂的表现和形成的原因
“信息断裂”是社会断裂的表现形式之一,是指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群体因占有信息资源的不平均、拥有信息传播权利不对等而造成的事实上的社会地位不平等,缺乏甚至没有互相沟通的手段与机会的现象。其中社会地位低的一方可能完全失去了应有的传播权利,失去了在社会性大众传播媒介中发言的基本的话语权,失去了在“公共领域”中应有的位置。如管中祥所说:“时至今日,传播媒体所隐含的意义与语言的功能亦有相近之处,它不但是一种情感与思想的传达工具,同时亦是一种自我存在的依据,特别在此信息泛滥的时代,失去了传播能力与传播工具,就等于失去说话与表达的能力,甚至导致自我本质的丧失,并且将自我形象的诠释权拱手交到媒介掌控者的手中,而这样的权力关系,亦会落入弱肉强食的恶性循环中。”[20]失去了传播资源和传播权利,失去了“公共领域”中应有的空间,在现代社会中等于失去了自我,并最终被社会所遗忘。目前世界上存在众多边缘化的群体和国家、民族的重要原因就是在信息资源和信息传播权利占有上的不平等。这种情况不仅存在于不同社会制度和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和民族之间,而且在同一个国家和民族中,也普遍存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也并不令人乐观。
在以大众传播为核心的社会信息传播领域中,以信息资源、媒介资源和传播权利资源、传播市场资源的重新分配为中心的改革一步步地深入,社会各阶层在传播领域所占据的地位和所拥有的权利已经并将继续发生微妙的变化。但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社会资源的再分配中不可能一蹴而就地满足所有人的要求,对信息资源和传播权利占有的要求也无法一次到位。在大众传播领域中,从理论上说,人们面对的信息传播媒介和机会都是相等的,使用传播资源和传播权利的条件和机会也是平等的,所以有“人民群众是新闻事业的主人”的说法。然而在实际的传播活动中,这样的平等却是很难实现的,无论是从社会地位、经济状况、文化资源的占有等哪一个方面进行考察,目前,我国不同地域、不同社会阶层、不同文化水平、不同社会职业、不同性别年龄的人群之间都存在着事实上的信息资源占有和传播权利拥有的不平等。温家宝总理在谈到我国目前存在的不平等现象时曾说:“我本人到过全国1 800多个县,可以说中国最穷困的地方我都到过。我深知中国的发展是不平衡的。你可以看到,东部地区、一些大城市,有很多高楼大厦。而在一些农村,农民还住在茅草房里,还在用牛耕种。中国还有3 000万人没有解决温饱问题。我们新一届领导通过抗击SARS这场疾病,得到一个重要的启示,就是要注意协调发展。城乡发展不平衡,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就如同一个人一条腿长一条腿短,一定会跌跤的。一个国家一条腿长一条腿短,也会跌跤的。”虽然他讲的是国家的整体情况,但在大众传播领域中,情况也基本如此。鲍宗豪认为:“中国的社会发展是中国‘东西南北中’不同区域社会发展现实的集中反映。由于在地理环境、矿产资源、水文气象、人口素质上的巨大差别,又由于政策上规定了‘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所以,中国的‘东西南北中’在区域社会发展上也呈现出极大的不平衡,在全球化背景下,这种不平衡更加显著。这种区域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主要表现在科技文化、人口素质、生活方式与生活质量的差距等方面。”[21]当然这种不平等状况并不是我国现阶段特有的现象,也不是中国社会特有的现象。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每一个时期,在人类社会的每一种社会形态和社会制度下,人们对信息传播的资源和权利的掌握与支配始终都是不平等的,只是其表现的方式和人们消除不平等现象所带来的社会问题时所采取的方法和最终的结果不一样而已。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造成信息传播特别是大众传播媒介资源和传播权利拥有量不平等的主要原因有:社会地位的不同,使得不同阶层社会成员接触传播媒介的机会不均等;经济收入的方式和数量的不同,使得人们在使用各种媒介时的方便程度和随意度都不一样;文化素质的不同,使得人们接触媒介时的目的、较多关注的内容等都有极大不同;所处地域的不同,使得人们在接触媒介和信息传播活动中所投入的成本不同、代价不同,影响了信息传播的平等性;职业不同,导致人们所关注的信息和媒介都有明显的差别;掌握传播媒介使用技术、技巧的熟练程度不同,也会造成信息接收的数量和质量的差别;职业传播机构在专门化传播活动中面对不同受众的有意识划分,使社会不同阶层从大众媒体得到的信息本身就有差别。
不论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差别,都对我国社会的正常发展产生了影响,也不符合我们党所提出的“共同富裕”的发展要求。如果不引起我们重视的话,由于信息传播资源和媒介权力拥有量的差别,将继续造成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断裂”现象,最终会在国家发展中出现信息社会中的“边缘群体”和“边缘地区”,形成新的社会不平等事实,制约国家发展的整体水平和整体速度,并极有可能造成新的社会问题。如曼纽尔·卡斯特所指出的,高度发达的多媒体支持着“广泛的社会与文化分歧”,媒体和信息的“使用者之间逐渐有社会层级化的现象”[22]。还有曾被学界所批评过的一种观点所描述的现象,目前也在不断地重复出现:“由于人口中某些阶层在一个高于他们的阶层正日益富裕起来的社会中感到灰心丧气,因而财富的增长造成了相对贫困。”[23]同样,随着社会精英阶层在信息资源的占有和信息传播权利的使用上不断富有,是否会加剧社会上新的信息贫困阶层出现,令人担忧。目前,虽然还没有造成不可收拾的结果,但已经非常值得我们注意,应在国家传播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等方面予以关照。
四、“信息断裂”的几种主要类型
1.城市与乡村的断裂
我国的城乡之间历来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在中国,正如温家宝说,城市和农村简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2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中国还有大约90%左右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这是落后的,这是和古代没有多大区别的,我们还有90%左右的经济生活停留在古代”[25]。新中国的建设就是在这样一个“90%左右的经济生活停留在古代”的基础上开始的。国家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包括信息传播的基础设施建设、信息传播的基层骨干培养、基层群众信息接受能力的训练各个方面都投入了极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目前我国的广播电视传播网络的规模是全世界最大的,收听收视设备的社会保有量也名列世界各国的前列。报刊书籍等纸质媒介的品种数量在全世界也占有相当的比例。就连新兴的互联网也在我国得到长足进展,设备数量和网民的数量都在以极快的速度增加,“它已成为中国新闻传媒的重要组成部分”[26]。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拥有最大规模大众传播事业的国家之一。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注意到,国家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是存在问题的,特别是在城乡关系的处理上,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城乡之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同样,我国大众传播事业的布局与实际发展的结果在城乡之间有明显的差别。这种差别不仅仅是媒体数量上的差别和传播技术的差别,更重要的是由于城乡社会生产方式乃至社会生活形态的不同而造成的差别。除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等少数地区以外,我国农村的大部分地区的生产方式和生活形态仍然是比较落后的。当20世纪80年代初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所焕发的勃勃生机逐渐过去以后,广大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后续动力不足,同城市之间的整体距离迅速加大。以经济收入而言,“过去十几年的时间中,农业已经基本成为一个无利可图的产业。在这一段时间里,尽管国民经济以6%—8%的速度在增长,但农民的收入,基本是停滞不前”。
城乡之间的差别不仅在总收入上表现出来,而且在消费支出的比例上也有明显差别。以国际上衡量国民生活质量的主要指标“恩格尔系数”的不同就可以直观地看出城乡之间的差异。收入的总体水平与投入基本生活支出(吃饭穿衣等)以外的其他支出的多少是呈正比的。存在决定意识,人必须首先吃饭穿衣,然后才能从事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领域的其他活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这些基本原理迄今为止仍然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在农村,大众传播媒介的设备拥有量和信息流动的总量都明显少于城市,特别是中心城市。我们从对传播事业发展影响最大的知识拥有量和相关设备拥有量的差别上就可以看出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别:
注:此表根据胡鞍钢、杜润生、钱雪亚等人的研究绘制[27]。
近年来掀起媒介狂潮的都市报刊和都市类的广播电视台(频率、频道),无论其形式还是内容都是为城市服务的,很少甚至根本不涉及农村与农民。虽然国家采取了“村村通”、送文化下乡等帮助性的措施,对改变农村近20多年来大众传播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发展滞后或下滑状况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这些活动同农村和农民的实际需求相去甚远。学者们的研究早已表明:“在我们这样一个断裂的社会中,在社会的不同部分当中,几乎是完全不同时代的东西,共存在我们的社会里,从存在主义、尼采热、后现代,到消费主义、市民文化、港台电视剧,再到农民的地方性的自娱自乐和‘封建迷信’。而在这样的一种文化混杂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在社会中处于边缘的群体,比如农民,他们每天观看的电视节目和城里人几乎没有什么不同,但那些电视剧的内容,与他们几乎完全不相干,甚至也不属于他们的时代。多个时代的社会成分共存在一个社会之中,导致的一个结果就是,不同社会成分的诉求共存在一时,而这些诉求本来是应当属于不同的时代的。”[28]这种社会不同时代的差别,在城市和乡村之间存在得更为明显。据传播学者们在西部边远地区的调查,目前,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众多大众传播媒介的信息传播活动同当地的广大群众的实际要求相差甚远。城里人关注的事情和农村人关心的事情简直有天壤之别。在社会主流阶层和社会精英阶层津津乐道于“全球化”、“网络化”的时候,许多的农民却仍然在为如何缴清生产用水的费用而犯愁[29]。他们之间如何产生共同的话题?
2.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的断裂
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的强势阶层主要是一个政治性的概念,即由执政党和政府所代表、所保护的,以工农兵为主要成分的“人民大众”。在特定的政治需要和由于计划经济控制所能得到的基本生存条件的保证下,他们是保证社会稳定的基本力量。“在那样一个特殊的社会发展阶段,社会的主导话语权同广大普通群众是一致的,大众传播媒介是党和政府忠实的喉舌,同广大群众关注的话题也基本保持一致。1978年以后,与前期的阶层结构相比,这一新的社会阶层结构在基本构成成分、结构形态、等级秩序、关系类型和分化机制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30]陆学艺等依据职业的划分和对当前社会资源的占有情况,提出了“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标准来划分社会阶层的理论框架”。根据这一划分,当代中国的社会阶层结构由10个社会阶层和5个社会经济地位等级组成,其中的职业因素是对应社会资源的占有状况的。有的社会阶层同时拥有上述的3种社会资源,并且有相当的拥有量,便成为目前社会的“强势阶层”;而有的社会阶层很少拥有或完全不拥有上述的社会资源,他们生活在社会的底层,生活在目前代表社会发展最新潮流的“生活圈子”之外,是被社会发展潮流“甩出去”的人。社会不同阶层的差别通过物质财富拥有量的多少直接表现出来。社会的强势阶层和主流阶层,已经拥有了在强大物质财富支持下的独特的生活方式、生活水准和生活圈子。他们对处于社会底层的边缘群体和弱势阶层缺乏最基本的了解和认识,双方之间的陌生感十分明显。仅以目前在中国对提高社会地位和改变社会职业身份十分重要的高等教育而言,虽然每年也有一定数量的贫穷家庭的子女通过政府资助和社会捐助的方式上了大学,但在大学生中贫穷家庭子女和经济富裕或相对富裕家庭子女的比例与这些家庭的实际数量并不相应。贫困群体子女的入学率大大低于中产阶层和强势阶层子女。况且,基本上所有的贫穷家庭供养子女上大学,就是为了让子女跳出现在的贫穷环境,远离自己的出生地。进入大学的贫穷家庭的子女们也从进入大学的那天起,努力地去学习、适应自己原本不熟悉的那些阶层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环境,主动地远离了养育自己的那个环境和那个阶层。连社会学家也认为:“大学是造就中间阶层的机器,大学教育的非常重要的功能之一是,使人们接受社会主导规范和中间阶层的规范。”[31]这里所谓的“社会主导规范和中间阶层的规范”显然是同弱势群体成员原先掌握的、熟悉的规范完全不同的东西,是社会强势阶层所需要、所欣赏的那种规范,至少也是社会的中间阶层所熟悉的那种规范。大学教育越发达,则强势阶层和中间阶层的力量越强大,弱势阶层的力量就越弱小。承担“薪尽火传”的神圣使命的大学教育,作为人类社会最重要的信息传播场所和手段,在有意无意之间为社会不同阶层之间的“信息断裂”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强势阶层在社会生活中的突出,促使以大众传播媒介为核心的各种传播机构趋之若鹜般地靠近他们,以他们的需要、兴趣、标准为出发点来决定社会传播活动的基本原则。就连那些表面上为社会底层服务的媒介和传播活动,实质上也是为了形成社会性的“注意力”,而这又是为社会强势阶层创造的新的财富,因为在社会性的生产和生活竞争中,“如果你想在现在的经济中成功,你必须善于获得注意力”,而注意力是要“用钱购买”的[32]。面对社会提供的所谓的“公平竞争”的机会和环境,囊中羞涩的弱势阶层根本无法从强势阶层手中夺得主动权。以牺牲弱势阶层的利益为代价,保证由强势阶层代表的社会整体利益的进步,是历代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强势阶层和弱势阶层之间在利益、信息等方面的断裂也是基本的事实。在我国,新的社会阶层的形成所造成的社会现实也是以不平衡为特征的,特别是在强势阶层和弱势阶层之间的差距直接影响了社会的平衡。即使是社会对弱势群体进行了政策性的关照,如我国在大众传播领域就有“村村通”和“西新工程”,但这只是表面上将媒介和信息送到了弱势群体中,对改变他们的生存现状能起多大作用,还是值得追踪的。因为在面对弱势群体进行传播时,“对基本知识(阅读、书写、计算)的传授情况要进行有效的评价,不能只看到传授了多少信息和技能这种‘原始材料’,还要看学习者根据自身考虑并为其职业目的而能付诸应用的最低限度”[33]。
3.地区之间的断裂
地区之间的不同,在中国具有特别的意义。由于特殊的地理、历史、文化、政治、经济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形成了明显的地区差别。对这种地区之间的差别,政府也曾经制定政策、采取措施,试图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地区差别的问题。例如在国家所制定并实施的工资制度中,就为经济和自然条件相对落后的地区给予了适当的照顾,对鼓励人们前往经济落后地区和自然条件相对落后地区工作产生了积极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之间的矛盾。但在改革开放以来,地区的差别又有了新的表现形式,差别中所表现出的问题也同以前不一样了。在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发展过程中曾经出现过的问题,在我国也先后出现并有特殊的表现。我国的地区差距主要表现在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之间。从地理位置的角度说就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老少边穷经济欠发达地区,也就是所谓的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之间。在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后划入“西部”范围的12个省市自治区确实是在我国发展中速度较慢的,也是同经济发达地区有明显差距的地区,是我国地区差别的主要比照对象。这一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在全国是较低的,而贫困人口比例在全国又是最高的。中国的农村贫困人口大部分生活在西部各省区。目前,西部贫困人口数量占全国总贫困人口数量的57%,贫困发生率(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百分比)在5%左右,高于全国水平。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西南的石灰岩地区和山区,以及西北的黄土高原地区和干旱地区。贫困形成的原因除人口出生率高、人均收入水平低、社会基础设施落后等社会经济因素外,最主要的原因是自然环境比较恶劣。也就是说,这些地区的贫困与落后在很大程度上是先天形成的,并且很难在短时间内得到改善,有些地方甚至永远也得不到改善,除了移民没有别的办法。在以大众传播为代表的传播事业发展和各种社会文化活动的进行中,西部地区同经济发达地区、同全国的平均水平都有很大的差距。以从事传播活动特别是社会性传播活动所必需的人口教育程度为例,在总人口中,西部地区绝大部分省区的受过初中以上教育的人口的比例明显低于全国水平,而未上过学的人口的比例和小学及以下文化人口的比例又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就导致在信息传播活动中有了相应的差别。经济落后地区的城乡居民用于传播和交通通讯方面的支出长期低于经济发达地区。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相关数字,可以看到全国不同地区的消费性支出和文化消费结构存在很大差异,有的落后地区的支出只相当于经济发达地区的零头,而这两项支出是最能反映一个地方的大众传播事业发展情况和传播活动的整体状况的。
即使是在经济相对发达的那些地方,不同地区之间在信息传播事业发展方面的差别也是明显存在的,如广东的粤北、浙江的浙西、江苏的苏北、山东的鲁西南等。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人们关注的问题不同,生活的主要内容不同,用于精神性社会生活的时间不同,所接触的媒介种类和接触媒介的时间不同,最终所得到的信息就有很大的不同,他们可能生活在完全不同的社会信息环境中。如孙立平在研究我国现阶段的社会差别时曾经说过,从北京的中关村开始往西南方向走出几十公里,就可以经历从“第三次浪潮”到“第一次浪潮”的几个完全不同的社会生产和生活形态,“一个社会的不同部分几乎是处在不同的时代之中”,“在一个断裂的社会中,这个社会中最先进的那些部分与整个社会已经失去了联系”[34]。以我国目前最普及、影响最大的媒介——电视的传播为例,各电视台所播出节目中关于农民、农村、农业的内容少而又少,仅不同地区所能接收到的电视节目的数量就反映出不同地区的信息断裂情况。在西部,电视传播市场对全国是全面开放的,实际上是西部的电视传播市场对全国的广告主是充分开放的,可以接收到全国所有上星台的节目。相反,在经济发达的许多地区,却很难看到来自西部或内地其他省区的电视节目。西部地区的电视观众可以在第一时间受到发达地区企业广告的影响,而发达地区的电视观众却难以得到来自西部地区的基本信息。国外学者在研究中指出了目前国际性的“信息贫困”现象,认为“发展中国家面临所谓信息精英国家的控制权和霸权,各种指数表明,发展中国家确实已成了靠边站的国家,被完全排斥在现代世界之外”[35]。在一个国家内部其实也存在不同地区的信息拥有量的差别。那些“信息贫困”的地区,同样也被“排斥在现代世界之外”。
五、由于信息断裂造成的弱势群体的边缘化和社会的不安定
决定人的社会地位高低和社会影响力大小的主要因素是社会财富、社会资源的占有情况,按照社会学家的研究,包括了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36]。在社会学研究中,“弱势群体”这个概念就是主要针对财富和资源的占有情况提出的。如郑杭生等人所指出的,它主要是一个用来分析现代社会经济利益和社会权利分配不公平、社会结构不协调、不合理的概念[37]。在人类社会发展到信息社会的今天,社会财富和资源的重要形式和载体已经成为不同于传统财富和资源的信息与媒介,对信息和信息传播媒介的拥有就成为个人和社会团体竞争的主要内容和目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多年前就在相关的报告中指出:“如果任何个人要在地方、国家,甚至国际一级的社会中当好认真负责的公民,就必须获得充分的消息情报,掌握足够的事实,能够据以作出合理判断和选择方针。只有在同时提供多种多样的必要的甚至是互相矛盾的背景材料的数据、资料和事实的基础上,才能充分了解各种影响个人的事件和问题。”[38]但是事实上,同以往任何一个社会发展阶段和任何一种社会形态一样,各种社会资源与财富的拥有都不是平均的,每一个社会成员、每一种社会阶层由于各种因素所决定的社会地位不同,所拥有的资源和财富也就有多寡之分,其中拥有资源和财富最少的那些个人和群体,便成为被社会所排斥的对象,社会的边缘群体由此产生。这些人被边缘化的核心问题就是“信息贫困”。受众在国家与国家之间,因为“社会排斥”而造成的国家边缘化的情况也不少见。如吉登斯所说:“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日益以知识为基础,这种由信息富裕与信息贫困造成的鸿沟不但会继续存在,而且会使贫困国家变得更加边缘化。”[39]贫困国家的被边缘化直接影响了世界的进步与安定。据巴黎《阿拉伯祖国》周刊的报道:“伦敦巴努斯研究所最近发表了一份重要报告,警告当今世界出现了一种新的贫困,即威胁着发展中国家的‘信息贫困’。信息贫困者是真正的弱者,是新世纪的受害者,因为他们在新世纪仍然是旁观者。”[40]从信息传播的角度研究边缘群体,主要关注的是社会上相当一部分处于生活底层状态的弱势群体在当今最重要的社会资源和权利的拥有和支配上,没有基本的保证,因而丧失了参与正常社会生活和生产的基本权利与手段,甚至丧失了顺利表达自己基本生存要求即基本人权的起码手段。由于信息的贫困,他们便失去了许多的机会,于是便影响了他们创造和获得其他产品,因而又成了各种方面的贫困者。为了求生他们不得不使用一些为主流社会所不允许的手段和方法。社会因此而对边缘群体产生了严重的陌生、漠视、偏见和误解,更使得他们的生存环境和生存状况不断恶化。弱势群体并不是完全消极意义上的“旁观者”,生活所迫和巨大的精神压力,时刻有可能形成对社会发展的威胁性力量。如陈映芳所说:“大量的利益直接受损者不仅缺少表达利益和影响决策的渠道和方式,而且也缺少手段去阻止基层官员的利益侵害行为。问题还在于,本应扮演沟通利益、监督权力的知识人群体、民间精英、社会舆论等等,也明显缺席了。”[41]在20世纪的60年代初期,著名的传播学大师威尔伯·施拉姆在研究了世界上一些贫穷国家的情况以后,对弱势群体也有过相似的描述:“他们对自己村庄以外的事情知道得很少,对于科学、现代农业,对于他们国家为经济发展所作的努力以及国家的责任都知道得很少。尽管他们有天生的能力、优良的品质和可以发挥的领导能力。要在他们中建立一个现代社会,人力基础是薄弱的,除非他们改变,否则,他们将成为技术进步的旁观者。社会变革将在他们中降临,而不是由他们起积极作用来实现。”[42]而这种自身缺失的社会进步和现代化,又同他们的生活相差甚远。尽管随着社会的整体进步,那些边缘、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和生活质量也在不断提高、改变,但同其他社会阶层的发展水平相比,边缘群体的生存状况却是令人担心的。更令人担心的是,由于不同阶层之间信息交流不畅通而形成的社会隔阂,将成为阻碍国家发展的重要因素,因为“发展的前提是人们之间以商品和服务、信息和符号为形式的交往”[43]。无论是在国家与国家之间还是国家内的不同阶层之间,如果缺少这种交往,甚至有的阶层会被排斥于社会潮流之外,造成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将可能成为一种力量强大的副作用。
从信息传播与媒介资源占有的角度分析,信息断裂所形成的边缘群体与社会贫困阶层是基本吻合的,即传统的物质生活的贫困者和贫困阶层基本上就是信息断裂现象中的边缘群体和被排斥群体。在我国,由于改革开放以来的努力和国际大环境的促进,社会贫困人口的数量有显著的下降,但仍然有一些十分令人心痛的数字。我们引用《走向更加公正的社会——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报告2002—2003》中的描述来看:“如果将城乡贫困人口、经济结构调整进程中出现的失业和下岗职工、残疾人、灾难中的求助者、农民工等各类处于弱势地位的人口加总,然后再扣除重叠部分(如贫困人口中有失业、下岗职工和农民工等)和非弱势人口(如下岗职工、残疾人、农民工等中间的自强自立者),我们可以大致计算出目前中国弱势群体规模在1.4亿—1.8亿人左右,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1%—14%。我国目前弱势群体达到这样的规模和比例,应该说是非常严重的。”[44]在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有一个1.4亿—1.8亿人口规模的社会弱势群体,不能不令人高度关注。而且他们相对集中地生活在一起,具有一致或相似的价值观和生活态度、是非标准,无论是物质生活还是精神生活的水平都是全社会最低的。虽然近20多年来社会各阶层的生活水准都有所提高,但不同阶层生活水准得以改善的程度是不一样的,结果是获益阶层和非获益阶层之间的生活水准差距不断加大。面对有钱人不断加快的富裕速度,贫困群体的压力越来越大。佩鲁曾说过:“由于人口中某些阶层在一个高于他们的阶层正在日益富裕起来的社会中感到灰心丧气,因而财富的增长造成了相对贫困。”[45]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并不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满足,危机在任何时候都有,只是表现形式不同。在一般情况下他们虽然对自己的生活现状也有许多的不满,但以忍耐为主,轻易不会有什么过激的想法和举动,但一旦到了无法忍受的时候,或者遇到什么诱发因素的时候,他们就会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主要力量。就目前的情况分析,信息断裂是弱势阶层对社会最不满意的原因之一。
除了以上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原因以外,信息断裂现象与目前传播事业的商业化也有直接关系。因为对中间阶层的评价和期望非常之高,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都为中间阶层的需求大开方便之门。掌握社会发展的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的社会精英阶层也把目光牢牢盯在了“中间阶层”的身上,因为无论是施政还是赚钱,中间阶层都是主要的“承载力量”。与此相适应,在以新闻传播为核心的大众传播领域中,亮出了“大众文化”的旗帜。其实,这里的“大众文化”已经不是延安时代的“大众文化”了,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通俗文化”和“民间文化”了。按照法兰克福学派的观点:“大众文化整体上是一种大杂烩,它是自上而下强加给大众的,所以是一种文化工业。”而“文化工业乃是一种商品拜物教的结果,其产品从一开始就是为了交换和销售而生产,并不考虑到真正的精神需要”。在实际的操作中,“文化产业的产物不是以后会变成商品的艺术作品,它从一开始就是作为供市场销售的可互换物生产出来的”[46]。从进入市场后的情况看,“文化的消费方式由以社会身份和地位为标准划分消费群体,变成为以支付能力为前提,以欣赏口味为标准进行划分”[47]。既然“支付能力”成为文化产品消费的前提,那么以销售和盈利为目的的大众文化生产及其传播,自然要将自己的主要服务、征服目标指向那些有消费能力和消费愿望的社会群体,这样才能尽快地收回投资,并取得可观的利润。而在当前,具备了购买、消费大众文化产品能力和条件的主要社会群体恰恰是所谓的社会中间阶层。社会中间阶层,恰恰又是大众媒介的“衣食父母”——广告商所追求的主要目标。大众媒介听命于广告商成为全世界范围内的普遍现象。正如哈贝马斯所认为的那样:“因为公众的能接受程度、认知能力和注意力是一种众多‘信息发送者’的节目所争夺的非常稀缺的资源,所以,新闻和评论的发布在很大程度上是按照广告专业人员的建议和策略进行的。”[48]那些生活在社会的底层的弱势群体虽然也有消费大众文化产品的强烈的愿望,但是他们没有足够的时间(他们的时间主要用于为吃饭穿衣的奔波),没有足够的金钱(大众文化产品需要按照严格的市场交换方式才能得到),没有起码的消费条件和手段(如有线电视、互联网等都需要相当的投资),有许多人还没有起码的消费能力(缺乏基本的文化素养)。他们不是广告商所感兴趣的群体,自然不会得到中间阶层所能得到的悉心关照。所以,社会弱势群体事实上是被热闹的“大众文化”排除在社会主流之外的。他们同代表社会主要发展潮流的精英阶层和中间阶层的距离自然就越来越大。而且,这些大众文化产品的内容绝大多数本身也是远离弱势阶层生活的。甚至是在教育领域中,这种传播内容同接收者最需要的内容之间的差距也是很大的。有关专家在通过大量的现场调查以后发现,“现在我们的课程设置基本上是一个城市化的设置,农村的教育是为了培养城市精英而服务的,严重脱离农村的实际,学生在学校很难学到对农村发展有用的一些技能、知识,他们很早就休学了,他们认为反正已经识字会算术了,这样就可以了,学校中的教育对他们来说完全没有用,或用处不大。”
六、需要讨论的问题
如果是在一个弱势群体规模小,其作用和力量可以忽略的社会中,信息断裂的问题并不是什么突出的问题,它可以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自然地解决,如同某些经济发达的福利型国家那样。而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社会阶层复杂的社会中,弱势群体规模庞大,始终是一个令任何人都无法忽视和回避的问题。
·边缘化群体的形成既是社会性、历史性的问题,同时也是国家的某些政策不完善的问题。半个多世纪以来,为缩小各种差别,国家先后采取了许多政策,但由于多种原因,某些政策的执行结果反而拉大了社会的差距。
·如果通过政策性的倾斜来解决弱势群体被边缘化的问题,势必会挤占原本在社会和市场中用于自由竞争的资源和财富,直接受影响的将是目前在社会发展中极为重要的中间阶层和经济发达地区,是否会影响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和在发展中的积极性,是否会造成新的社会矛盾,需要认真考虑。
·在弱势群体的物质生活水平无法在短时间中得到提高,又不能以降低中间阶层的生活水平适应弱势群体的情况下,国家的传播政策和社会传播的模式应该有什么样的调整,在不同的社会阶层之间能否建立切实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试验。
·防止弱势群体被边缘化是一件长期的工作,应该从构建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对待这一问题。
【注释】
[1]刘伟:《当前中国社会的正义状况与正义话语论争》,见新青年网站·中国学术城2002年9月18日。
[2]〔英〕安东尼·吉登斯:《社会学》第4版中译本,赵旭东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85页。
[3]邓聿文:《社会公正:改革的利益诉求》,见新青年网站·中国学术城2002年9月18日。
[4]王绍光:《社会公正也是硬道理——增长不一定都带来社会稳定》,引自http://www.dajun.com.cn,2002年11月11日。
[5]陈映芳:《贫困群体利益表达渠道调查》,载《战略与管理》2003年第6期。
[6]参见梁敬东:《缺席与断裂——有关失范的社会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
[7]孙立平:《断裂——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14页。
[8]同上书,题词页1。
[9]同上书,题词页2。
[10]同上书,第11页。
[11]胡希宁、步艳红:《“信息不对称”与经济学的理论创新——2001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理论述评》,载《光明日报》2001年11月20日。
[12]王永清:《聚焦诺贝尔经济学奖:信息不对称与道德不对称》,摘自《粤港信息日报》。
[13]〔英〕安东尼·吉登斯:《社会学》第四版中译本,赵旭东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409页。
[14]唐钧:《社会排斥与城市贫困群体的生存状态》,见http://www.social-policy.info/1033.htm。
[15]〔美〕戴维·波普诺:《社会学》第十版中译本,李强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310页。
[16]〔英〕安东尼·吉登斯:《社会学》第四版中译本,赵旭东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405页。
[17]郑杭生等:《走向更加公正的社会——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报告2002—2003》,见中国网2003年1月20日。
[18]此处关于弱势群体定义的几段文字,引自郑杭生、李迎生:《社会分化、弱势群体与政策选择》(节选),见中国网2003年1月20日。
[19]郑杭生等:《走向更加公正的社会——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报告2002—2003》,见中国网2003年1月20日。
[20]管中祥:《传播权利、弱势发声与市民社会之形成》,引自中国新闻研究中心网2002年8月21日。
[21]鲍宗豪:《全球化与当代社会发展研究》,见华夏社会网(http://www.huaxia.org.cn)。
[22]见曼纽尔·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中译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460页。
[23]〔法〕弗朗索瓦·佩鲁:《新发展观》中译本,张宁等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第35页。
[24]程英、章文:《平民政治》,载《瞭望东方周刊》2004年第1期。
[25]《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430页。
[26]江泽民会见“电视与广播博物馆国际理事会”代表时的谈话(2002年11月7日),引自新华社电讯稿。
[27]转引自张德元:《农村“知识贫困”与教育资源配置》,见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网。
[28]孙立平:《断裂——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12—13页。
[29]在本文写作的过程中传来一个好消息,中央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将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免除农业税。
[30]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4页。
[31]李强:《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分层结构》,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2页。
[32]〔美〕托马斯·达文波特、约翰·贝克:《注意力经济》第二版中译本,谢波峰等译,中信出版社,2004年,第10页。
[33]〔法〕弗朗索瓦·佩鲁:《新发展观》中译本,张宁等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第35页。
[34]孙立平:《断裂——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15—16页。
[35]《信息贫困与贫困信息》,载《参考消息》2002年7月1日。
[36]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8页。
[37]郑杭生等:《走向更加公正的社会——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报告2002—2003》,见中国网2003年1月20日。
[38]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交流问题研究委员会:《多种声音,一个世界》中文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教科文组织出版办公室,1981年,第215页。
[39]〔英〕安东尼·吉登斯:《社会学》第四版中译本,赵旭东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643页。
[40]《信息贫困与贫困信息》,载《参考消息》2002年7月1日。
[41]陈映芳:《贫困群体利益表达渠道调查》,载《战略与管理》2003年第6期。
[42]〔美〕威尔伯·施拉姆:《大众传播媒介与社会发展》中译本,金燕宁等译,华夏出版社,1990年,第19页。
[43]〔法〕弗朗索瓦·佩鲁:《新发展观》中译本,张宁等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第12页。
[44]郑杭生等:《走向更加公正的社会——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报告2002—2003》,见中国网2003年1月20日。
[45]〔法〕弗朗索瓦·佩鲁:《新发展观》中译本,张宁等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第35页。
[46]单世联:《现代性与文化工业》,广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418页。
[47]朱效梅:《大众文化研究——一个文化与经济互动发展的视角》,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0页。
[48]〔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中译本,童世骏译,三联书店,2003年,第465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