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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教育传播史论要

时间:2023-04-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武术教育传播史论要1.古代武术教育传播古代官办学校的武术教育。限制传播对象,使武术教育活动不能向更大范围拓展。学校教育中缺乏武术内容是武术在古代理论建树较少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正是这一原因,限制了武术向上层社会的传播。夏、商、周时期的武术教育以及宋、明、清时期的武学是官办学校中传播武术仅存形式。

一、武术教育传播史论要

1.古代武术教育传播

(1)古代官办学校的武术教育。

我国是出现文字和学校最早的国家之一。奴隶社会初期,随着经济的发展,奴隶主开始脱离生产,专门办教育和接受教育。国家的出现,需要培养官吏和知识分子;文字的产生,使人们有了从事教育和进行学习的极为便利的工具。于是,在文字出现之后,便出现了专门的教育机关——学校。在这个时候,具有技击性质的武术内容开始通过学校进行传播。

传说中夏朝已有了学校,其固定形式为“序”、“校”、“学”;商、周学校有文字记载,商代学校有“教”、“序”、“庠”、“学”等类型;西周的学校分为“国学”和“乡学”两种,国学设在国都,分“小学”和“大学”两个阶段,乡学设在地方,分庠、序、校、塾四级。《孟子·滕文公上》有关学校的记载:“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1]

这些学校全部都是官办的,因此有“学在官府”之称。当时奴隶主奉行“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文武俱行,威德乃称”的信条。因此,这些学校进行的都是文武合一的教育,并注重“礼制”。由于奴隶社会的学校是应统治阶级的需要而产生的,因此,学校中的学生也只能是奴隶主贵族的子弟。

关于教学内容,夏朝就有关于战争的经验和技能,商周时期学校教育中的“礼”“乐”“射”“御”等与武术也有着更深的渊源。“六艺”中的“礼”中,有不少习武的内容;“乐”中的部分内容兼有武术套路的初影;“射”、“御”是当时车战中最主要的军事技能,“射”是射箭的方法和技巧,“御”是驾驭战车之术,都是军事武艺的专门课程。

夏、商、周时期,武术作为学校教育的内容有重要的意义,它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武术的正规化发展,并开创了武术通过学校进行传播的先河,为后来武术进入学校教育提供了借鉴和依据。但是,由于创办学校目的是为了培养奴隶主阶级的接班人,所以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广大劳动人民接受武术教育的机会。限制传播对象,使武术教育活动不能向更大范围拓展。

“文武分途”、“独尊儒术”,使中国封建社会的官方学校中基本上无武术教育,“武学”一枝独秀,但其更应属于军事学校的范畴。学校教育中缺乏武术内容是武术在古代理论建树较少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正是这一原因,限制了武术向上层社会的传播。

战国至鸦片战争(前475—1840)的两千多年时间里,由于“文武分途”,逐渐形成重文轻武的社会风气,特别是汉代以后长期处于“儒学独尊”的局面,学校只重儒经,包括武术在内的体育内容基本上被排除在学校教育之外。

战国时期,兼并战争激烈,养士成风,出现了“文武分途”。豪侠勇武之士未必在学校学习过,经过学校学习的文士则重读经书而不重武艺。秦朝焚书坑儒,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没有恢复官学,等于取消了学校教育,当然谈不上武术教育。汉代恢复官学,但是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官学教育以儒家六经为主,实际上取消了包括武术在内的体育教育内容。两晋南朝的“国子学”、北朝的“四门学”、南朝的“四学”、三国的“律学”、晋朝的“书学”、南朝的“医学”等都是官学,但都没有体育教育的内容,当然也没有武术。隋唐是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教育相当繁荣,学校也显示出系统化、多样化的特点。如唐设“国子监”下辖六学: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和律学。此外,还有医学、天文学,另外还有弘文馆、崇玄馆等专门学校,学校体制相当完备。但是所有这些学校的教学内容多以儒经为主,均没有类似武术的内容。宋以后官学入学等级稍微放宽,明代已无门第限制。但这些学校也只学儒经,不习武事。这都制约了武术的发展。尤其在理论方面,多没有受过教育,使中国武术在很大范围内都停留在民间以“言传身教”为主的层次上,制约了武术的传播和发展。

武学创办于宋仁宗时期(公元1043年),当年停办。公元1072年,神宗重设,分上舍、内舍及外舍。徽宗于1102年建立了州县武学。中央武学学制三年,学习内容为诸家兵法和各种军事技术、军事指挥,每年春秋两季考试马、步射等武技和兵法,合格者可参加殿试,或出任武官、充任教头。地方武学考试优秀者可进中央武学。明清武学与北宋相仿,只是武技考试内容略有增减。武学的开设,提高了习武人员的理论素养,促进了武艺与兵家谋略及阴阳家思想的结合,推动了武艺训练理论、战术思想的发展。从对后来的影响来看,它不但对武术在学校传播有积极的意义,而且开创了武术通过学校向军队传播的先河。

以上分析可知,在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武术通过学校进行传播的东西实在寥寥无几,这是整个“重文轻武”“独尊儒术”的社会环境造成的直接后果。夏、商、周时期的武术教育以及宋、明、清时期的武学是官办学校中传播武术仅存形式。虽然时间和范围都有一定的限制,但在武术的发展历程中却有着里程碑的意义。

(2)古代私学中的武术教育。

私学是与官学相对的一种教育组织形式。私学曾在民间武术传播中起到过相当的作用,因此,本部分要对其进行分析阐述。从广义上来说,不由政府主持,而且不纳入国家学校制度之内的教学活动都应属于私学的范畴。“一般意义上的私学概念,应是不由政府主持,不纳入国家学校制度之内,由私人或私人集团(包括社会集团)来主持、经营、管理的教育活动,属于私学的范畴。它既包括了在固定教育场所产生之前的游动四方的私人讲学,又包括以一个学术大师为核心的私人学派,当然,也包括与官学对应的、有固定教育场所的正式的私学学校类型,这是私学历史发展的必然阶段。”[2]

中国的夏、商、周三代,生产资料属于国有,这时“意识的生产只有在氏族贵族的范围内发展,不会走到民间”,“ ‘土地国有’,宗法制度和学在官府”,“是西周社会的三位一体的系统”。因而在办学形式上,只存在官学,而无私学。中国私学是私有制产生后随之出现的教育形式。另一方面,春秋末期,社会动荡不安,战乱频繁,以至于官学弛废,私学兴盛。

在孔、墨之前,私学已经在各地出现,并形成了不同的学风,但都影响不大,没有形成私学大规模的发展态势。儒、墨两大学派产生之后,便成为支配当时学术思想的主流,所谓“世之显学,儒、墨也”,“孔墨弟子徒属,充满天下”。儒、墨两大私学,已成为当时社会影响最大、占主导地位的私学组织。而儒、墨两家都注重武术内容的教育,对武术在社会上的传播起过积极的作用。孔子的儒家私学对武术教育的传播具有重要的价值。我国私人讲学的风气是由孔子正式开始的。作为教育家的孔子深知文武兼备的重要性,他强调:“有文事者,必有武备;有武事者,必有文备”(《史记·孔子世家》)。从文武兼备的教育思想出发,孔子以“六艺”作为教育的重要内容。六艺礼乐中的武舞与武术有极为密切的联系,射、御更是重要的武艺。同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重文轻武”的官学相比,其意义显得非常重要。

墨子的墨家私学中也有武术教育。墨子创立了墨家学派。他的思想及教育活动中有大量的武术内容。墨子讲学授徒的时间在孔子之后,但与孔子私学并称为“显学”。墨家学派之所以“显”,在于他们不同于孔门私学。他们提出了自己的私学主张,许多是孔子私学所未涉足的领域。因此,墨家私学与孔子私学的互为补充,构成了基本完备的社会知识体系。在先秦诸子中,与武术有更多联系并得到“侠”的称号的是墨家。在《史记·游侠列传》中有:“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己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3]这段文字说明:游侠的行为常常不合常规社会的道德和法律;游侠讲信义、重名誉、不惜舍己救人;游侠仗义助人,不图回报。《韩非子》称之为“侠以武犯禁”。墨家的弟子均具有这些特点。他们精通武艺,并恪守信义,重人轻己,重义轻生,这正是中华文化两千余年来与武术有着紧密联系的“武侠”的历史渊源,其侠义精神也成为中华武术所推崇的武德的重要内容。墨子及其弟子实际上是传播武术及武德的身体力行者。墨子把“善射御之士”列为诸贤之首以激励人们习武,他们是历史上武侠精神的典范,对武术传播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颜元是清初一位重要的进步的哲学家、教育家,他通过书院传播武术,在封建社会时期是非常可贵和有价值的。书院是中国古代私学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是私学的制度化阶段。它一经产生,即成为与官学平行的私学的独特教育形式,在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继承与传播上作出了巨大的历史功绩。颜元高隐不仕,以教授学生为业,致力于教育事业。他承袭了孔子的“六艺”教育,并增加了“六艺”教育中的武术内容,将之引入学校教育中,在当时的社会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他主张在学校培养人才,并且这些人才要文武兼备。他晚年主持的漳南书院设置了六斋:文史、武备、经史、艺能、理学、帖括等,其中武备斋中有许多与武术相关的“六艺”内容,如“课……射御、技击等科”、“举石……击拳”[4]等。这种文武并重的思想在当时是很难得的,在秦汉之后的学校教育中是非常罕见的,对当时的社会风气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为传播武术作出了贡献。毛泽东1917年的《体育之研究》一文中,赞扬颜元的“文武缺一,岂道乎?”的教育思想,是“可师也”[5],对颜元的教育思想做了肯定。因此,作为私学武术教育传播中有一定影响和作用的传播者,颜元在史册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2.近代武术教育传播

1911年,有人在《体育杂志》上撰文,认为“中国击剑、枪术、弓法、骑法等为最佳之运动”,主张用作学校体操课的内容,“以代西式体操”。辛亥革命后,京津各校都开始聘请拳师,教习拳艺,武术开始在较多的学校得到推行。1914年,徐一冰在《整顿全国学校体育上教育部文》中,建议将武术列为高等小学、中学、师范学校的正课。1915年4月,北京体育研究社也在“全国教育联合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了北京体育研究社许禹生提出的《拟请提倡中国旧有武术列为学校必修课》议案。这一提案得到了与会代表的赞同,并呈报教育部。1915年教育部采纳了上述建议,明令“各学校应添授中国旧有武技,此项教员各师范学校养成之”。至此,武术终于在学校体育课程中有了合法地位。

武术列为中国近代学校体育教学中的正课,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体育史、武术史上的一件大事,对武术的发展有重要意义。首先,它改变了社会对传统武术的偏见,结束了中国学校教育中基本无武术的局面,使武术的地位得到了大大的提高。其次,通过学校传播武术,扩大了传播对象,使武术能够传播到文化层次较高人群中,结束了中国古代社会的习武人群集中在下层社会的现象。第三,提供了一种传播武术的有益模式,使学校成为继承、传播和发展武术的一个重要领地。第四,武术进入学校,促使了对传统拳路的整理和教材的编写,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武术的规范化和武术理论的发展,而这些都是武术广泛传播所必需的条件。第五,武术通过学校进行传播还打破了旧有武术传播的门户之见,团体传授,改变了传统武术师徒传承的传播方式,在横向上增大了传播的效果。

民国年间,学校武术教师的来源有三:一是直接从民间武坛聘请拳师;二是从武术社团聘请教员;三是各级国术馆和体育专业学校的毕业生[6]。尽管如此,学校武术仍然由于师资不足以及武术教材缺乏等原因没有普及。培养武术师资的教育机构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原有师范院校体育系(科);二是以武术为重点的体育学校。1924年6月,北京体育研究社曾对40所大中学校的武术活动进行调查。结果将武术列为正课的占52. 5% ;只在课外开展一些武术活动的占22. 5% ;既未列为正课、课外活动也不开展的占25%[7]。实际上在当今社会,武术仍未在中小学普及推广,而比例还不一定比民国时有好转,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反思。

3.现代武术教育传播

现代武术教育主要包括两个领域,一是大、中、小学的武术普及教育;二是专业体育院系的武术教育与民间武术馆校的武术教育。学校的武术教育属于武术普及教育,从属于体育教育的范畴。专业武术院校与民间武术馆校的武术属于相对专业的武术教育范畴,但在以官方传播的竞技武术为主导的环境中,该领域传播的武术均以竞技武术为主。尽管如此,武术成为现代教育的内容是武术发展史上的一大进步。

1956年,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中就有关于武术方面的内容。1961年在对1956年的教学大纲进行修订时,武术作为民族传统体育的内容被列入同年编订出版的《全国大、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其中规定:武术在小学体育课中,每学期为6学时,中学为8学时;教学内容,小学从三年级起为武术基本功、基本动作、组合动作,武术操,初级拳;中学为初级拳二路、青年拳、青年拳对练等。武术的教育机制逐渐建立起来。国务委员李铁映曾多次要求学校体育课要把现代体育的教学与民族体育的教学联系起来,列入“达标”考核。1987年颁布的《全日制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中,明确把武术列为三至六年级的基本教材之一;1988年在修订《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时,把武术扩为“民族传统体育”,内容增加了五禽戏和八段锦;1992年的第二次全国武术工作会议上,提出了编写大、中、小学校的武术教材,使1/3的高等院校和中小学在校学生会一套武术套路的具体任务。1993年,国家体委群体司会同国家教委有关部门和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召开会议讨论了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中增加武术试点的问题。武术教育的机制得到了不断完善。但由于学时数很少,又缺乏师资,中小学的武术教育一直出现在非常表层的阶段,谈不上对民族文化的传承。

与中小学相比,大学武术教育由于师资较有优势,所以更利于开展。特别是,专业院校武术教育的不断发展,为大学武术教育活动培养了一批批师资,为武术进入大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由于专业院校均以竞技武术为主要教学内容,所以,大学武术教育仍然不能作为武术文化传承的主阵地。但从教育功能的角度,武术进入大学教育对提升武术的社会地位有重要的作用。

专业院校的武术教育始于1958年。北京体育学院、上海体育学院相继成立武术系,其他体育院校也开设了武术专项选修课;1961年,国家体委组织编写了第一部全国体育学院本科讲义《武术》,使武术专业教育逐渐走上规范化的道路;1963年,北京体育学院开始招收武术专业研究生,使武术教育的层次又上了一个台阶;1978年,国家体委组织编写出版了全国体育院系通用教材《武术》一至四册;进一步完善了武术教学的内容;1983年,又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增删,称体育院系通用教材《武术》,分上下二册;1988年编写了普修教材《武术》;1991年,把1983年的通用教材修订为体育学院专修《武术》,仍然分为上下册。这些教材的编写,使武术逐渐进入了体育教育的范畴。1996年,上海体育学院获得“武术理论与方法”博士授权点,1997年开始招收武术博士研究生,使武术教育的地位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之后,上海体育学院成为最高层次武术人才培养的摇篮。

纵观现代武术教育的发展历程,可谓是发展迅速,成绩卓著,武术教育终于被纳入了正规国家教育的范畴。但是,必须看到,武术进入大、中、小学,进入专业院校,进入硕士、博士的高层教育,在提升武术社会地位的同时,并未阻挡武术文化的整体流失。大、中、小学的武术教育停留在武术基本技术的阶段;专业院校的本科教学仍以体育化的竞技武术为教学内容;硕士研究生主要是以西方体育的视角研究武术理论;博士研究生侧重于对理论的深入探索。任何一个阶段的武术教育均没有把中国武术博大精深的拳种流派技术与理论纳入现代教育的范畴。因此,武术教育仍然任重道远,文化的缺失将使武术文化的传播流于表面,使武术教育逐渐成为西方体育教育的一个分支,而失去传承民族文化的教育价值。

在讨论现代武术教育时,不得不讨论武术馆校的专业武术教育问题。武术馆校是中国民间武术教育的一个奇特的文化现象,其渊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私学教育。现代武术馆校的蓬勃发展自20世纪80年代《少林寺》影片播放之后,首先在登封市开始,之后便席卷黄河两岸,蔓延到全国。文前有引文称,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的《武术通讯》中曾载,全国有12 000多所武校。据笔者调查,目前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部登记的武术馆校大概1 200多所,实际数字应该大于此数,因为许多县级武术学校与国家武术主管部门没有联系。武术馆校的在校人数非常巨大。以河南省为例,2001年注册武校421所,其中最大的塔沟武校人数超过8 000人[8]。据调查,武术馆校的办学层次以小学和初中为主,分别占27%和46%,高中和职业中专分别占18%和9%[9]

如此大规模的青少年武术教育看似在为武术发展培养专业人才,其实事实并非如此。以所学课程为例,“对各省市武术馆校的调查表明,各馆校从小学至初中虽然都设置了全日制9年义务教育的文化课程,表面上看保障了学生系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需要,而实际上大部分武术馆校的文化课程形同虚设。在专业课方面,开设的课程均是散打、套路、拳击、气功等,其中以竞技项目为主。”[10]从全国武术馆校的调查可以看出,由于官方传播的武术以竞技为主,从利益的角度出发,武术馆校的教学内容均以竞技武术项目为主,而竞技武术属于体育,与中国传统武术的内容相去甚远,对道德规范与传统文化的教育相对较少,由此,培养的学生其素质至多等同于体育学校的学生。所以,武术馆校也不能成为武术文化传承的主阵地。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就业困难,大部分武术馆校毕业的学生流入社会后,因缺乏武德教育,又掌握了一定的格斗技术,成为危害社会的源头之一。上海体育学院博士生导师、著名武术家邱丕相教授曾多次在不同场合呼吁,武术馆校要注重武德培养,不能培养对社会有危害的人。从这个角度看,武术馆校非但不能很好地传承武术文化,反而为武术的健康发展设置了许多羁绊。

文化的缺失与管理的落后,使武术馆校的发展岌岌可危。足球学校规模的萎缩就为武术馆校的发展敲响了警钟。资料显示,在全国范围,足球学校已从20世纪90年代最红火的4 000多所,萎缩到目前的300多所,萎缩幅度十分惊人。根据上海足协政策办公室统计,开展业余足球训练的青少年,1997年至2000年大致维持在2 500人左右,中国足球队打入韩日世界杯的2001年达到3 200名,之后一路下滑,2004年2 887人,2005年进一步下滑至2 234人,2006年跌至1 633人。随之而来的是足球俱乐部纷纷关闭,如志毅俱乐部、韩山俱乐部、帅奇俱乐部等等。足校萎缩的原因,首先是一窝蜂成立,缺乏科学管理;二是学校的教育跟不上。武术馆校的快速发展和逐步萎缩,与足球学校的兴衰历程极为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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