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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创造性阶级_创造教育新论

时间:2023-06-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质疑创造性阶级_创造教育新论质疑创造性阶级在人类历史上,马克思第一次提出了社会阶级的划分。在我的研究中,无论是对于创造理论或创造教育实践,我都是十分执著的。但是,在弗罗里达所罗列的创造性阶级所包括的人群中,他们并没有这些共同的基础。也许,《创造性阶级的兴起》的作者的用意是想倡导创造精神,发挥创造性人才的作用。当然,对于归入第二类创造性阶级的人群也会造成伤害,使他们觉得低人一等。

质疑创造性阶级_创造教育新论

质疑创造性阶级

在人类历史上,马克思第一次提出了社会阶级的划分。他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的阵营,分裂为两大相互直接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1]马克思的阶级学说是从社会实践中产生的,是世界上社会主义国家信奉的学说,它曾经指导并将继续指导工人阶级为争取解放的革命斗争。马克思划分阶级,是以人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和生产方式为根据的。正如他指出的:“雇佣工人、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形成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上的现代社会的三大阶级。”[2]

除了马克思的阶级划分的学说以外,你还听说过创造性阶级吗?听起来,似乎是不可思议的。但是,确实有一位美国学者专门研究创造性阶级的划分,他就是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地区经济学教授理查德·弗罗里达(kicharcl Florda)。不久前,他出版了一本叫做《创意阶层的崛起》的书,一时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

弗罗里达在书中指出:“创造性阶级是指那些从事解决难题的人们,他们从事的行业包括:软件、电影、医药、书籍和工业设计等。”[3]并且,他还统计了不同时期创造性阶级在从业人员中所占的比例。据他统计:1999年,美国创造性阶级的人数是3 800万,占全部劳动力的30%;1950年这一比例为17%;然而1990年却只有10%。

在此基础上,弗罗里达把创造性阶级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具有超级创造性的核心,大约占全部创造性阶级人数的2/5,包括科学家、工程师、计算机专家、建筑师、艺术家、作家、大学教师、演艺界人士、职业运动员等;第二类是律师、经理、医生、高级推销员和其他有创造性的专业人士。此外,他把剩余下来的人分为工人阶级和服务阶层。在书中,他还把经济收入也作为划分创造性阶级的标准之一,即把年薪收入5万美元以上的人划到创造性阶级之内。(www.guayunfan.com)

对于这样划分创造性阶级,不少学者持有不同的看法。例如,美国政治经济评论家罗伯特·萨缪尔森评论说:“这个新词并不新,它的含义也不明确,当我们深入研究后就会发现,创造性阶级根本不是一个阶级。”他认为:“要属于一个阶级,人们必须有许多的共同特征,这些特征还应当创造出共同的身份感、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萨缪尔森的评论是值得重视的,他指出了划分阶级或阶层所必须具备的一些共同的基础。

我研究创造教育二十多年,无疑对创造性是非常感兴趣的,对于富有创造性的人,我也是十分敬仰的。在我的研究中,无论是对于创造理论或创造教育实践,我都是十分执著的。我自己虽然没有取得什么重大的成就,但是我却时时刻刻都在训练自己的创造思维方法,培养自己的创造精神。但是,对于弗罗里达的创造性阶级的观点,我确实不敢苟同。我之所以对他的观点提出质疑,是基于以下的理由:

首先,作为一个阶级必须具有共同的基础:要么是经济基础,要么是政治信仰、专业兴趣和职业道德规范。但是,在弗罗里达所罗列的创造性阶级所包括的人群中,他们并没有这些共同的基础。请问:科学家、工程师与演艺人士和运动员之间,他们在经济利益或职业兴趣上有什么共同点呢?

其次,创造性阶级划分违背了创造性普遍的原则。研究创造学的学者一致指出,每一个生理发育正常的人都有创造性,至少存在着潜在的创造性。按照弗罗里达的观点,有一些人天生就有创造性,而另一部分人生来就是愚笨的下等人,显然这个观点是不正确的。就拿科学家来说,虽然他们都从事科学研究,但是有人能够获得诺贝尔奖,而有的人却一生没有太大的作为;又如建筑设计师,他们所从事的工作确实是富有独创性的,但是并不是每一个建筑设计师都能设计出杰出的作品,而那些名震世界的设计大师更是少见;再看看运动员也是一样,有人能破世界纪录,但更多的人却成绩平平,在选拔的过程中,被淘汰的运动员更是不计其数。因此,怎么能把这些虽然职业相同,但素质不同、成绩相差悬殊的人划为同一个阶级呢?

再次,人们的职业是不断变化的,而且随着人的年龄的增加,人的智商和创造力也是不断变化的。人们的创造性与时间、地点和条件的变化有着密切的关系,虽然是同一个人,但在不同的环境中,他表现出来的创造性和取得的创造性成果也是不同的。也就是说,一个有创造成就的科学家,是否到了老年没有创造性时,他就不是创造性阶级中的一员呢?反之,一个普通工人,如果他做出了重大的发明(这种例子在科学发明的历史上并不少见),是否就不能成为创造性阶级中的一分子呢?显然,这种划分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公正的。

在弗罗里达的《创造性阶级的兴起》一书中,他还把创造性阶级分为两个类型,显然他是要把有创造性的人分出个伯仲,其用意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个分类法也是值得商讨的。的确,创造性是分层次的,但是绝不能以职业来划分,而应当以创造性人才所具有的素质和他们对人类所作出的贡献大小来区别。例如,他把医生、律师和经理统统归入第二类创造性阶级之中,目的无非是想说明他们要比科学家、工程师、建筑设计师要低一个档次。但是,这个分法也是不科学的,与其说是阶级的区分,倒不如说是职业的划分。至于他把创造性阶级以外的人,统统归入工人阶级和服务阶层,那就更不妥当了。

总之,在社会人群中并不存在一个创造性阶级,任何人为地划分都是不妥当的,是没有事实根据的。也许,《创造性阶级的兴起》的作者的用意是想倡导创造精神,发挥创造性人才的作用。的确,具有创造精神的人才,是令人尊敬的,但是用划分创造性阶级的办法来倡导创造精神,我看大可不必。从实际效果来看,这种做法是有副作用的,主要是挫伤了那一部分被认为不是创造性阶级的人们的积极性。当然,对于归入第二类创造性阶级的人群也会造成伤害,使他们觉得低人一等。为了激发民族的创造精神,培养大批创造性的人才,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大力普及创造学的宣传,在全体国民中推广创造技法,提高他们从事创造性工作的素质。培养创造性的人才,是教育战线不可推卸的职责,是进行教育改革的重点。因此,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都要转变教育观念,积极推行创造教育,革除一切不适应培养创造性人才的旧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营造创造性人才成长的民主自由的环境,让大批创造性人才茁壮成长。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成为富有创造性的国家,也才能使我国再现历史上曾经有过“四大发明”的光辉的一页,在新时代为人类再作出伟大的贡献!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73.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87.

[3]国际先驱导报,200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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