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校体育保健课课程现状研究_高校体育教育研究
云南省高校体育保健课课程现状研究
赵咏梅 陈昆云[1]
早在1992年国家教委颁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中就对病、残、弱学生的体育课作出必修规定;在2002年教育部颁布的新《纲要》第四部分第十条更加清楚地界定“对部分身体异常和病、残、弱及个别高龄等特殊群体的学生,开设以康复、保健为主的体育课程”,为体育保健课程的开设提供了法规保障。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www.guayunfan.com)
云南省12所高校病、残、弱学生。
1.2研究方法
运用调查法、统计法、逻辑分析法将云南省50余所高校分为综合类院校、师范类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三个层次进行抽样,每个层次抽取4所。发放问卷380份,回收357份,其中有效问卷335份,有效率为88.2%。
2结果与分析
2.1云南省高校体育保健课开课状况
表1 云南省高校体育保健课课程设置情况
按照教育部(200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第十条之规定“对部分身体异常和病、残、弱及个别高龄等特殊群体的学生,应开设以康复、保健为主的体育课程”。但是从调查结果看(见表1),云南省只有2所高校开设了体育保健课程,占被调查高校的占16.7%,而另外10所高校没有开设此课程,占被调查高校的83.3%。由此可以看出,云南省高校体育保健课开课率极低,根本谈不上普及。对所调查的未开设体育保健课的10所云南高校不开体育保健课的原因进行了深入调查,认为宣传力度不够、缺乏科学系统的体育保健教材和缺少康复保健专业教师是影响课程开设的主要原因,而学校相关部门对该课程的设置与建设的重视程度则是直接的影响因素,学校不能为体育保健课提供基本的教学条件和场地器材设备,制约了学校体育保健课程的建设和发展。云南大学是云南省唯一的一所“211”大学,按理说在高校开展体育保健课应该走在其他高校的前面,但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缺乏科学系统的体育保健教材,场地器材建设不足,虽然大纲上有设置,其实真正意义上没有具体开设,对病、残、弱学生的上课形式是免修体育课。开设体育保健课的学校一般为大学一年级和二年级。体育保健课的开课情况:综合类院校开设体育保健课的几率大于师范院校及高职高专院校。高职高专院校由于办学规模、在校生人数等因素对体育保健课开设有较大影响,而师范类院校由于招生时学生体格健康标准的特殊要求,病、残、弱学生相对综合类院校较少。这说明办学水平、办学规模、师资力量、在校生人数等因素对开设体育保健课有较大影响。
2.2云南省高校体育保健课课程类型状况
在调查的12所高校中,单设体育保健班的学校有2所,占总数16.7%;病、残、弱学生随普通班就读体育课的学校有5所,占总数的41.7%;病、残、弱学生免修体育课的学校有5所,占总数的41.7%。可见,大多数学校对病、残、弱学生的体育课以随普通班就读和免修的形式进行教学。
2.3云南省高校对病、残、弱学生体育成绩评定调查
《纲要》规定:体育课是大学一、二年级必修的基础课程,是考核学生学业成绩的科目。没有开设体育保健课的学校,病、残、弱学生只能勉强跟正常班级学生上体育课或免修。无疑,由于病、残、弱学生个体差异较大,体育能力较差,正常班体育教学在内容和方法上根本不适合病、残、弱学生,影响了教学目标的实现。对于病、残、弱学生而言,也达不到体育教学的目的。在对病、残、弱学生体育成绩评价方面,有以下几种类型:①跟普通班上体育课,不参加体育课考试,成绩由体育教师酌情给分。②跟普通班上体育课,教师根据学生身体条件,制定相应的考试项目,降低评分标准。③免修、免考。在所调查的12所高校中,教师随意评定体育成绩的学校有1所,占总数8.3%;教师指定几项考试项目进行体育课考试的学校有5所,占总数的41.7%;免考体育课的学校有6所,占总数的50%。可见,大多数学校对病、残、弱学生体育课成绩的考核以教师指定几项考试项目或免考。免考体育的病、残、弱学生绝大部分不上任何形式的体育课,这给高校体育教育带来了很大的弊端。
2.4云南省高校开设体育保健课实践教学内容的调查
表2 云南省高校开设体育保健课实践教学内容的调查
对开设体育保健课的两所高校开设体育保健课程的主要实践教学内容进行了调查,结果如表2,两所高校体育保健课的教学内容虽有不同,但大同小异。主要可以分为两类: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太极拳、太极剑、气功、五禽戏等)占100%;体操舞蹈项目(健美操、健身操、保健操、体育舞蹈等)占50%;球类项目(羽毛球、乒乓球、软式排球、网球等)占50%。教学过程中明显增加了学生自由活动的时间,删去了田径类和器械项目的教学,课的活动密度小、强度低、要求松。
2.5云南省高校开设体育保健课理论教学内容的调查
表3 云南省高校开设体育保健课理论教学内容的调查
2002年颁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指出:“在运动实践教学中注意渗透相关理论知识,安排约10%的理论教学内容(每学期约4学时)。”一学年按72学时推算,理论课应安排7~9学时。在开设体育保健课的两个高校的体育保健课教学计划中,理论内容的安排均为8学时,基本符合《纲要》的要求,理论教学内容的调查见表3,两校教学内容侧重点各有不同,云南财经大学以医疗知识,保健知识,技、战术理论,运动项目介绍为教学内容,偏重于掌握运动知识;昆明医学院以体疗知识、保健知识、心理健康知识为教学内容,偏重于康复知识。
2.6云南省高校开设体育保健课教材使用情况调查
体育保健课教材一般包括卫生保健知识、医疗体育手段,如太极拳、气功、按摩、医疗体操等,适当包括一些体育项目如乒乓球、羽毛球、瑜伽、体育舞蹈等。由于没有比较规范的、有针对性的体育保健课教材,云南省开设体育保健课的两所高校的教材选用都是自编教材,两所高校根据多年的体育保健课教学经验,采用自编教材,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体育保健课教材的缺乏是因为:①体育保健课教育本来属于较薄弱的环节,体育课程设置还在建设中;②有些高校意识到体育保健课的重要性,但在实施中没有规范;③体育保健课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课程设置正在探索中,体育保健课教材缺乏应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为此,寻求具有实用性、科学性、针对性的体育保健课教材迫在眉睫。
2.7云南省高校开设体育保健课教学评价现状调查
从调查情况看,云南省高校已开设体育保健课的两所学校,对病、残、弱学生考核体育成绩主要来自反映学生运动能力的实践课、理论课,其次是出勤率,只注重对结果进行评价而忽视过程评价。随着大学体育教学的深入改革和新《纲要》中“健康第一”、“以人为本”指导思想的确立,教学评价的视野得以拓展,将理论评价与实践评价相结合、显性评价与隐性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将病、残、弱学生的努力程度、进步幅度、平时表现、出勤率等因素列入体育保健课学习评价的范畴,重视评价的主体性、客观性和科学性,才能使病、残、弱学生的体育保健课学习评价更趋于客观化、合理化。
3结论与建议
3.1结 论
第一,云南省高校体育保健课开课率极低。在调查的12所高校中,单设体育保健班的学校有2所,占总数的16.7%,根本谈不上普及;病、残、弱学生随普通班就读体育课的学校有5所,占总数的41.7%;病、残、弱学生免修体育课的学校有5所,占总数的41.7%。
第二,在调查的12所高校中,教师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评定缺乏客观的综合评价标准,这给高校体育教育带来了很大的弊端。
第三,在所调查的开设体育保健课的2所高校体育保健课都选用自编教材,在教材选择方面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第四,对未开设体育保健课的10所云南高校不开体育保健课的原因进行了深入调查,宣传力度不够、缺乏科学系统的体育保健教材和缺少康复保健专业教师是影响开设体育保健课的主要原因。而学校相关部门对该课程的设置与建设的重视程度也不够,学校不能为体育保健课提供基本的教学条件和场地器材设备,制约了学校体育保健课程的建设和发展。
3.2建 议
转变思想,更新观念,必须认识到体育保健课是高校体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贯彻体育法,努力创造条件,尽可能让病、残、弱学生和正常大学生一样接受高等体育教育。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以病、残、弱等特殊群体学生为体育保健课主体,充分考虑学生的需要与个体差异,从教学目标的拟定、课程内容的选择、教学方法的应用、教学评价的实施和教师素质的提高等方面入手,更新教育思想观念,积极发挥学生的主体精神,做好全方位的工作,进一步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
【注释】
[1]赵咏梅、陈昆云,云南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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