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型大学教师如何行使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_师资队伍发展研究
三、研究型大学教师如何行使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
之所以提出这样的问题是因为研究型大学教师希望通过正确行使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来创造一种研究型大学所需要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环境,从而为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便利,为大学的发展减少阻力。那么,对于研究型大学教师来说,如何正确行使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呢?以下几点也许可以作为思路:
首先,政府要有相应的立法,通过法律规定来规范研究型大学内部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但是这个制度建设毕竟是国家层面的问题,虽然对于规范研究型大学教师行使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来说很重要,但是作为个体的研究型大学教师则不可能给予太多的影响,只能通过呼吁引起国家的重视。
其次,在研究型大学内部要建立规范的制度,例如学校章程的建立、根据章程的组织机构的建立、依据章程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有了制度,研究型大学教师行使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才有依据,而违反制度的人也才能得到处罚和制裁。
再次,研究型大学教师自我意识的提高。这是他们是否可以行使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最根本的、最长效的保证。研究型大学教师若想正确行使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最根本的是要有行使权力的意识,即积极参加制度建设和组织机构的工作,发现问题敢于站出来批评和呼吁。现在,研究型大学里还有不少教师缺乏这种意识,他们不知道自己有哪些参政议政的权利,也不知道如何行使这些权利,更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这种状况的存在当然不能完全归责于教师,但是教师自身的参政议政意识淡漠肯定是不能允许的。为此,教师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权利意识,并学习相关的知识,明确自己的责任。(www.guayunf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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