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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审美为核心还是以表演为核心_现代基础教育研究

时间:2023-06-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审美为核心还是以表演为核心_现代基础教育研究以审美为核心还是以表演为核心?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体现在音乐审美教学出现的缺失,然而“以表演为核心”同样困境重重。应当说,杜亚雄之所以提出国民音乐教育应重新回到“以表演为核心”的道路上来,是因为他觉察到当前的音乐教育失去了音乐的本真。然而,“以表演为核心”同样难以深入人心。

以审美为核心还是以表演为核心_现代基础教育研究

以审美为核心还是以表演为核心?

——音乐教育的两难境地

潘朝阳

(南京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江苏南京210023)

作者简介:潘朝阳,江苏南京人,南京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课程与教学论研究。(www.guayunfan.com)

摘 要: “以审美为核心”是音乐课程标准倡导的首要理念,这一理念已经引起了强烈的质疑,进而有学者提出了“以表演为核心”的理念。音乐教育是“以审美为核心”还是“以表演为核心”?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体现在音乐审美教学出现的缺失,然而“以表演为核心”同样困境重重。笔者认为,音乐教学中的审美关系决定了音乐教育需要坚定“以审美为核心”的理念。

关键词: 音乐教育;教学;“以审美为核心”;“以表演为核心”

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设定的三维目标,而在2011年音乐课程标准修订版中,情感—态度—价值观更是被列为三维目标中的首要目标,音乐课程首要基本理念则是“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以审美为核心”成为音乐教学的指导准则。

音乐教育一定要“以审美为核心”吗?杜亚雄教授提出了质疑。他认为这种理念不仅不符合音乐艺术的根本性质,不符合音乐教育的多元化的要求,也不符合学生要求被审美的心理,且还有享乐主义和消费主义的倾向。“根据音乐艺术的本质,在创作、表演和审美三个环节中,表演是核心,我国的国民音乐教育应重新回到‘以表演为核心’的道路上来。”[1]

杜亚雄一语在音乐教育界引起了巨大反响。应当说,杜亚雄之所以提出国民音乐教育应重新回到“以表演为核心”的道路上来,是因为他觉察到当前的音乐教育失去了音乐的本真。然而,“以表演为核心”同样难以深入人心。

一、音乐审美教学的缺失

尽管我们一再强调以审美为核心,但音乐审美教学的观念并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音乐教学重知识技能的现象依然突出,音乐审美教学体现出生命主体缺失和艺术主体缺失的非审美化现象,表现在音乐审美教学中的无“人”现象、音乐审美教学中的“唯情感论”现象以及音乐审美教学中的“美育与道德等同”现象。

1.音乐审美教学中的无“人”现象

现实中的音乐审美教学的结果与初衷往往相背离,原因在于“过分强调音乐教育的工具和功利价值,而忽视了人的潜能发展的本体价值”。[2]音乐审美教学中美的价值是通过审美活动体现的,音乐审美教学中的审美体验才是根本目的,音乐审美教学中的演唱、演奏、欣赏等只是一种手段,音乐教学的智化倾向使音乐审美教学的功能削弱。

音乐审美教学应该避免出现无“人”的现象,努力实现人的自我与超越。马斯洛认为,“实现超越的自我在任何时候都不会感到焦虑、空虚和孤寂,也不会有自卑或卑微等不健全的感情。”[3](P126)音乐审美教学也应该实现一个超越的自我。音乐审美教学中要培养学生学习音乐的主动性,形成学生的开拓精神和创造才能,提高学生的个人价值。要教会学生学习和思考,使学生认清自我。

音乐审美教学应该培养主动适应音乐学习的人,主动的人才能自我。儒家强调“天人合一”。“若藏武仲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论语·宪问?)在儒家看来,“天人合一”就是一种自然主体自我价值的自主实现过程达到至高的理想境界。教育应成为人类生活的背景。

音乐审美教学存在着交流,也离不开师生间的协作。在音乐审美教学这样一个场域中,通过协作才能使人在人群中找到自己的位置,通过协作才能获得他人的尊重,通过协作才能成功,才能获得最大化的个人成果。通过音乐审美教学消解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外部和内部压力,使他们处于一种情感释放状态,为提高人的生命质量而服务。

音乐审美教学并不是“对人自身存在和成长的外铄或异化,而是人之为人的生命成长和自我解放这一历程中的一条必由之路”。[2]人是贯穿音乐审美教学的一条主线,音乐审美教学应该体现人的本质和价值。

2.音乐审美教学中的“唯情感论”现象

由于音乐审美教学面对的是中小学生,唯情感论在教学中盛行,想当然地认为音乐都是能够表达思想感情的。甚至在音乐教学中过于追求音乐以外的内容,音乐审美教学局限于感性娱乐阶段的现状明显。

音乐的内容和形式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音乐审美教学不仅仅是一种情感上的体验,还应该从音乐自身获得审美的感性体验。感性不等于感官,音乐审美教学不能仅仅局限于感官上的感受。人的感性是精神上的需要,感官只是这种通往精神的心灵的通道。唯情感论的音乐审美教学必然造成学生“精神上的‘偏食’,造成受教育者的‘营养不良’。至少会损失感性体验的丰富性,从而影响理性和感性都完善的完整人的培养”。[4](P176)音乐审美教学唯情感论的现象尤其表现在音乐欣赏课中,音乐教师往往采用对号入座的方式,把相关的音乐符号化。如音乐中的某一件乐器代表某个人或动物,某个音乐片段表达某种意思等,使得教化的目的明显。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音乐审美教学不仅仅是一种认识活动,还有人生情感体验的升华。这需要音乐教师改变传统的音乐审美教学方式,精心选择音乐作品和教学方法,使学生真正拥抱音乐,让他们进入感性的音乐审美情感体验状态。

3.音乐审美教学中的“美育与道德等同”现象

由于我国长期接受儒家思想熏陶,造成对人的道德要求至上。“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孟子·尽心上?)“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告子上?)培养道德人格的要求使得美育与道德等同,音乐审美教学成为道德教化的工具。伦理化的中国传统美育观使得美育失去了相对的独立性,美育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也被忽视。

音乐审美教学中美育与道德等同现象造成音乐课堂追求与思想品德课程同等的教化要求,音乐教学的音乐性被削弱。音乐美的情感体验在道德的重负下失去了应有的光芒。美育是一种完整人格的培养和塑造观念,但音乐审美教学承担了不应该承担的道德教化的重任,削弱了音乐审美教学本身的效用。正如龚自珍在?病梅馆记?中所述,以“文人画士”之趣来养梅,“斫其正,养其旁条,删其密,夭其稚枝,锄其直,遏其生气”,以至于“江浙之梅皆病”。音乐审美教学一味强调美育的功能,违背了音乐规律,反而使得教学失去了“生气”。

音乐审美教学应始终牢记自己的责任,使课堂体现出音乐的特征。音乐审美教学需要美育与道德的准则,但不能喧宾夺主。音乐审美教学需要解开自我束缚,让学生自由地在音乐海洋里遨游。

二、“以表演为核心”的局限

音乐教育应该“以表演为核心”吗?表演是生活的一部分,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当一个人凭借其在学校中承担的某种角色,在以课堂教学为核心的教育生活中,向他人投射某些信息,试图以此来有意识影响他人,使他人发生某种期望的确认和转变,或者投射者自身发生转变时,这种行为就是表演。”[5](P37)音乐教学中当然存在表演的行为。然而,不可避免的是,音乐教学中的表演有它自身的局限性。

1.音乐教学表演的特性

音乐教学的表演行为是由音乐教学的特殊性质决定的。作为一名音乐教师,教学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即备课。不仅要备课,还应当进行适当的试讲,以期待在教学中有较好的效果。同时,实际教学中往往会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发生,需要教师及时处理。再者,教学应该是一个愉快的活动,师生应在愉悦中完成教与学的任务。因此,音乐教学中的表演具有预设性、生成性和趣味性的特点。

(1)预设性

预设,指的是教师在教学前对教学所作的假设,预设是教师为保证教学的合适性而必须满足的前提。为了教学的顺利实施,教学前必须有充分的准备,这就是教学表演的预设性。只有做足功课,扎扎实实,教学才有可能有一个良好的基础。“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蜂箱里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里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劳动的想象中已经观念地存在着。”[6](P166)

预设是教师在课前对音乐教学的规划和设计,预设是一种假设和安排,预设是备课的重要组成部分。预设要求音乐教学前必须准备,教学准备使预设凸显出必要性。预设体现在课堂上,师生音乐教学活动按照教师课前的设计和安排进行,音乐教学活动按计划有序地执行。预设结果是教师完成了预先设定的音乐教学任务,学生获得了预先设定的成功。

预设是必要的,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教学是一种有目的性、有意识的教育活动,预设是教学表演的基本要求,预设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必要条件。文本解读应当逼近它原始的意义,这是一种价值取向,即对文本的原始应答。音乐教学表演的预设性使得教师将文本置于特定的情景中,预设使得音乐教学在注意学生独特体验的同时,又时刻把握音乐的价值取向。音乐教学前对教学目的、任务和过程的清晰和理性的安排,教学中按预设开展的教学活动,使得教学计划的完成得到保证,教学的效率必然显现。

(2)生成性

教师虽然对音乐教学有了精心的准备,但实际的教学往往不一定会完全按照预先的设计进行,教学中随时都有教师和学生在情感、智慧、思维以及精力上的投入,教学中往往互动频繁,使教学气氛相当活跃。教学情境的多变使教学意义不断创生,体现了音乐教学表演的生成性特点。

音乐教学表演的生成性缘于人生来有对美的追求之愿望。不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有在教学中表演的欲望。教师通过表演传授知识,学生通过表演展示自我,教学表演的生成性特点体现在每一节课中都会有自我实现的欲望与追求。教学中的对话交流,教学时的情感性沟通,使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目标得以实现。甚至在教学中的非言语的手段如眼神、表情等信息反馈,也体现了教学表演的生成性。

音乐教学表演的生成性反映了教学多样化的思维过程和认知方式,展现了音乐教学中师生观念的碰撞和论争。多样性、丰富性的教学生成,使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思维的培养成为可能。生成是无法预测的美丽。

预设与生成是辩证的统一,教学既需要预设,也需要生成,预设与生成如同一枚钱币的两面。预设反映了准备的必要性,生成体现课堂的“新”价值;预设体现教学的计划性,生成体现教学的开放性,预设与生成互为补充。

(3)趣味性

趣味性是指音乐教学表演活动能够使学生感到愉快,使学生产生兴趣的一种特性。学生的兴趣愈高,教学的趣味性愈浓,反之亦如此。趣味性会对音乐教学产生积极的影响,它对提高音乐教学的质量和效率有极大的帮助。这是由音乐教学表演的趣味性决定的,也是由学生学习的兴趣决定的。学生的这种情绪高昂的内心状态的根源取决于教学表演的趣味性,趣味性是教学中师生情感升华的支撑点,趣味性是教学表演的具体体现。

心理学认为,依据学生的心理进行教学活动,教学将更有效益。就音乐教学而言,它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学生有效的音乐学习,而趣味性是影响有效学习的因素之一。趣味性会对学生的学习产生一定的刺激,根据巴甫洛夫的观点,在一定的刺激条件下,人能够引起条件反射。音乐教学表演追求的就是激起学生的好奇心和学习的欲望,教学表演能够提高教学效率,教学表演的趣味性是适应学生心理需求的最好证明。音乐教学行为的有效性是绝对的,要想达到某种特定的效果,就要寻找相应的教学行为。音乐教学表演的趣味性使教学内容呈现的方式更为合理,符合学生学习的心理,学生在快乐中不知不觉地学到了知识。

教学表演应该是一种审美化教学,教学中将所有的教学因素(诸如教学目标、内容、方法、手段、评价、环境等)转化为审美对象,通过表演使教学过程成为欣赏、表现、创造等活动,使师生都获得身心的愉悦,进而使教学质量得到提升。教学表演如果把学习与令人高兴的事情结合起来,其成效将是不言而喻。

2.“以表演为核心”的困境

音乐教学中的表演固然重要,但表演只是音乐教学内容的一个部分。音乐教学表演有它的自身优势,也有其局限性。

首先,作为音乐教师来说,音乐教师的示范性的演唱、演奏本身就一次表演。音乐教师的表演可以迅速地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凭借表演感染学生,引起他们对音乐学习的强烈欲望。但音乐教师的表演应张弛有度,最主要的功效还是示范性的作用,切不可喧宾夺主、哗众取宠,造成本末倒置的结果。教学表演需要教师运用综合的教学技能和技巧,在遵循一定的教学规律前提下进行独创的教学实践。教学表演是极其“用心”的艺术,教学表演反对虚假、失真,提倡真实、质朴。教师追求表演艺术的“剧场效应”固然重要,但需要注意上课的“声调”,需要很好地“阅读”教学进程。

其次,对学生来说,由于个人的音乐能力不一,音乐教学中的表演往往略显稚嫩,甚至很多情况下学生的表演需要打一个引号。这种“表演”虽然值得鼓励,但常常没有能够达到预定的目标。

第三,对师生来说,音乐教学中的“表演”需要群策群力,但做到这一点很难。音乐教学中的表演不论采取何种形式,师生的合作程度是一个风向标。教师准备得越充分,师生合作就会越好;教师的个人“魅力”独特,就越有可能使学生喜爱这门课。教学表演应该是师生的互动和倾情的对话,教学表演应该是师生的共同创造,期待“奇迹”的出现,但音乐教学不可能总有“奇迹”。

音乐教学中的表演有可能出现意外的“尴尬”,有可能出现太多的挑战。这些都需要音乐教师能够运用各种各样的技巧以及自身的魅力,去努力地化解“危机”。

三、“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基石

对于基础音乐教育教学来说,以审美为核心的理念体现了基础教育以人为本和以美育人的观念。音乐教育教学之所以应该以审美为核心,皆因为在音乐教育教学中存在着审美关系。

1.基于审美关系的音乐教学

首先,音乐课堂是审美的存在。音乐教学不仅存在着知识与技能的传授,还存在着人和世界之间的审美关系,体现在师生之间、师生以及教学的时间、空间的维度中。由于音乐的缘故,师生之间、师生与时空之间出于习惯、爱好等,在心灵上产生愉悦和满足。这就是美的特征,并构成音乐教学美与丑的全部差异。审美不是实体,但却存在着。

其次,音乐教学中的师生及时空存在着审美关系。审美关系主要是情感体验关系,师生以音乐为载体,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引导学生学习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促进学生素质的提高,使他们成为有一定音乐素养的人。在这个过程中,人(师生)作为一个复杂的个性化主体与音乐教学的客观现实发生关系;而这个客体(客观现实)也是极其复杂的,甚至包括了过去和现在;音乐教学中主体的人(师生)与客体(客观现实)包括时间和空间的关系也是纷繁复杂的。音乐教学中的这一切关系都以人(师生)为中心,以音乐教学的实践为动力,形成了整个音乐教学的历史与现实。审美关系凭借人的感觉器官与现实建立,是一种超越一切功利的关系。音乐教学中的审美关系更为明显,通过音乐使人的情感愉悦、丰富、升华。音乐教学中欣赏美的主体(师生),不需要物质上的满足,而是获得了精神上的自由和满足。因而,这是一种自由的关系。音乐教学中的审美关系不只是认识关系,而主要是情感体验的关系。我们在欣赏音乐时,不是追求关于音乐的理论知识,而是从音乐的诗情画意中,凭借师生活跃的情感来感悟和体验音乐的意义。

第三,音乐教学中审美在先。音乐之所以悦耳以及人们之所以爱音乐,就因为人与音乐及现实之间存在着审美关系。“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陶渊明为审美主体,南山为审美客体,前提是在审美关系和审美的状态中。音乐教学亦如此,在音乐教学的这种特定条件、情境、机缘下,生成显现审美关系。音乐教学中的审美关系对美(客体)和美感主体(师生)的在先地位,确立了音乐教学中“关系在先”的逻辑原则。

2.音乐教育的审美品格

“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礼记·乐记?)音乐教育以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发挥着重要作用。

“音乐审美指的是对音乐艺术美感的体验、感悟、沟通、交流以及对不同音乐文化语境和人文内涵的认知。”[7]音乐教学通过对音乐的表现作用,使学生产生情感的共鸣,依靠艺术的联想,使学生通过情感作用把音乐同生活联系起来。音乐教学的重要作用之一就在于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使学生通过音乐的学习形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使学生身心得到发展。音乐课程的首要价值就是审美价值,以音乐审美为核心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学生美好的情操、健全的人格。音乐课程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之一,音乐课程正是通过实施美育来贯彻教育方针和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

人的审美是一种精神的需要,而音乐表达了对美的事物和现象的期望与追求。学生通过音乐课程的学习,产生对事物和现象的感知、想象、理解和判断。梁启超说道:“我确定‘美’是人类生活一要素——或者还是各种要素中之最要者,倘若在生活全内容中把‘美’的成分抽出,恐怕便活得不自在甚至活不成。”[8](P4017)“作为‘七艺’中的一艺的音乐,是人生的抒发,人生的描绘,人生的升华,是理性与激情的汇合。”[9](P206)这种典型的人文课程不只是让学生了解人生、体验人生,也提炼人生、提升人生、美化人生。“当爱因斯坦和普朗克分别用‘小提琴’和‘钢琴’弹起了相对论和量子论的‘二重奏’时,我们依然看到人文的伟大力量。”[9](P207)

音乐教育应该做到“以美育人”。“‘以美育人’的教育思想与我国的教育、文化传统一脉相承,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音乐教育培养和提高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陶冶情操,发展个性,启迪智慧,丰富和发展形象思维,激发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的素质。”[7]“音乐的情感体验,应从多样化的文化语境出发,根据音乐艺术的表现特征,引导学生对音乐表现形式的整体把握,领会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增进音乐素养。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应与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及不同文化认知有机结合。”[7]音乐课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美好情操、健全人格的教育功能,音乐审美“强调音乐的情感体验,从多样化的文化语境出发,根据音乐艺术的表现特征,引导学生对音乐表现形式的整体把握,领会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增进音乐素养。”[7]音乐课程“进一步突出音乐教学活动的育人功能,将‘涵养美感、和谐身心、陶冶情操、健全人格’作为课程‘总目标’的重要内容。坚持将‘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置于三维课程目标的第一位,凸显音乐课程‘以美育人’的独特价值。在新的认识高度上科学界定音乐‘课程性质’,突出了课程的人文性、审美性和实践性。”[7]

音乐教育以审美为核心,通过以情感人使学生体验音乐中的美,这种情感的共鸣充分发挥了音乐的作用和功能,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对生活的乐观态度,对其一生将产生积极的影响。音乐教学中的欣赏、表演或创造,都能够激发学生的表演欲望和创造冲动,使他们在参与中展示个性和音乐才能。音乐的活动也为学生提供一种以音乐为特点的师生交流,对培养学生的集体意识和合作意识有巨大帮助。学生通过音乐的学习,了解人类的音乐文化,激发学生对祖国音乐的热爱,以及对不同音乐文化的理解,拓宽了学生的审美视野。音乐课程牢牢把握“以美育人”的音乐教育理念和课程宗旨,正确处理音乐知识、技能的学习与审美体验和文化认知的关系,使得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与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及不同文化认知有机结合。

音乐教学是一种美的境界。教学美的境界是艺术教学的理想追求,是通过努力也能够实现的目标。审美是感受者对事物或音乐等艺术作品作出的心理反应。它是一种心理状态,一种对待事物或艺术形式的态度。“没有一条富有诗意的、感情的和审美的清泉,就不可能有学生全面的智力发展。”[10](P161)没有艺术教育的审美价值的实现,便难有艺术教育的其他方面价值的实现;艺术教育的审美功能若得不到发挥,艺术教育的其他功能也难以得到发挥。艺术教育从本质上说就是审美的教育。“艺术教育并不是直接地、单独地对学生的某一方面施加影响,而是通过审美这一基本的、中心的环节,对学生施加间接的、整体的、综合的影响,这是艺术教育较之于其他方面教育的独特之处和优势所在。”[11]音乐课程应该展现出一种自觉的审美体验,在教学中贯穿所有的审美因素,并以美感的发生为根本内容,使学生产生对美的热爱,形成审美情操。人可以以审美的方式存在,艺术教学也可以以审美的方式存在,应该把教学美作为一种目的来考虑,进而追求悦志悦神的教学艺术的境界美。音乐课程的使命重在体验,要从感性入手、以情动人、以美感人。在多条审美通道的教学艺术引领下,学生必将获得更多艺术审美的享受。

3.音乐教学的审美实践

音乐课程标准指出:“音乐音响不具有语义的确定性和事物形态的具象性。音乐课程各领域的教学只有通过聆听、演唱、探究、综合性艺术表演和音乐编创等多种实践形式才能得以实施。学生在亲身参与这些实践活动过程中,获得对音乐的直接经验和丰富的情感体验,为掌握音乐相关知识和技能、领悟音乐内含、提高音乐素养打下良好的基础。”[7]“音乐艺术是人类一种多样化的实践活动,音乐课的教学过程就是音乐艺术的实践过程。因此,所有的音乐教学领域都应强调学生的艺术实践,积极引导学生参与演唱、演奏、聆听、综合性艺术表演、即兴编创等各项音乐活动,将其作为学生走进音乐、获得音乐审美体验的基本途径。通过音乐艺术实践,有效提高音乐素养,增强学生音乐表现的自信心,培养学生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音乐是一门极富创造性的艺术。中小学音乐课程中的音乐创造,目的在于通过音乐丰富学生的形象思维,开发学生的创造性潜质。在教学过程中,应设定生动有趣的创造性活动内容、形式和情境,发展学生的想象力,增强学生的创造意识。”[7]音乐课程标准指出:“音乐学习可以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使其情感世界受到潜移默化的感染和熏陶,建立起对人类、对自然、对一切美好事物的关爱之情,进而养成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和对美好未来的向往与追求。”[7]例如描写周恩来总理的音乐课?你是这样的人?一课,可以从信息技术方面设计,利用教学设备授课。从纪念周恩来诞辰110周年活动中80多岁高龄的歌唱家郭兰英演唱的?绣金匾?导入,到周恩来总理工作生活的图片的深入,都会深深地感染每位在场的师生,甚至可以从?你是这样的人?的歌词为落脚点,从分角色朗诵?周总理,你在哪里??为凝聚点,充分挖掘歌词的内涵,从整体的观念实施综合的方法,凸显周总理的人格魅力。[12]再如,人教版七年级语文下册有?戏曲大舞台?一课,?戏曲大舞台?中有完整的歌曲?唱脸谱?,课前要求学生查找并在美术纸上绘制脸谱一个,经过选择展示在课堂,触动学生产生学唱歌曲的愿望。这节课学生们不仅了解了京剧的相关知识,对绘制脸谱也产生了兴趣,而有着鲜明京调特色?唱脸谱?更受学生的喜爱。[12]

音乐教育教学强调音乐的情感体验,从多样化的文化语境出发,根据音乐艺术的表现特征,引导学生对音乐表现形式的整体把握,领会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增进音乐素养。学生在音乐学习过程中,主要获得的是对音乐的直接经验。音乐课程标准还把课程内容的感受与鉴赏改为感受与欣赏,虽然只是一字之差,适应了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需求,为在中小学音乐课堂实施演唱教学留出了更多的教学空间;把原来的即兴创编改为即兴编创,降低了教学难度,增加了学习乐趣。

结语

学习的过程本身是学生个体身心成长发展的过程,音乐教育有即时见效或直接有用的功效,但更在于音乐教育的延时价值。“从教育观点来看,艺术活动的有形结果不是我们唯一所关心的事情。精神状态以及由它所产生的爱好也是重要的。真正重要的是要唤起创造的热忱,帮助人们提高到一个更高的生活水平。”[7]音乐课程作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面向全体学生的一门必修课,它的目的不是培养音乐家,而是为了培养热爱生活的人,这是音乐最重要的功能。

音乐教学中应以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和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引导学生走进音乐,不断增进音乐素养,用音乐伴随人生、丰富精神生活。通过音乐艺术实践,有效提高音乐素养,增强学生音乐表现的自信心,培养学生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音乐课程标准尊重学生的个性,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种音乐活动,以自己的方式表达情智。教学中,应把全体学生的普遍参与和发展不同个性有机结合起来,创造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为学生发展音乐才能提供空间。

“音乐之所以必须学习,不是只为一种益处,而是为了许多益处,这就是说:为了教育,为了心灵的‘净化’,为了理智的享受,为了紧张劳动后精神的宽驰和休养。”[13]“学生通过音乐课程学习和参与丰富多样的艺术实践活动,探究、发现、领略音乐的艺术魅力,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持久兴趣、涵养美感、和谐身心、陶冶情操、健全人格。学习并掌握必要的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拓展文化视野,发展音乐听觉与欣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形成基本的音乐素养。丰富情感体验,培养良好的审美情趣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促进身心的健康发展。”[7]

音乐教育应“以审美为核心”!

参考文献:

[1]杜亚雄.国民音乐教育应以审美为核心吗?[J].艺术百家, 2011,(4).

[2]尹爱青.音乐审美教育的人学解读与思考[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6).

[3]马斯洛,等.人的潜能和价值[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

[4]宋瑾.音乐美学基础[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8.

[5]李政涛.表演:解读教育活动的新视角[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6.

[6]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

[7]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实验稿)[S].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1.

[8]梁启超.趣味教育与教育趣味.张品兴主编.梁启超全集(第七册)[M].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

[9]张楚廷.课程与教学哲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10]苏霍姆林斯基.教育的艺术[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3.

[11]郭声健.艺术教育论[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

[12]潘朝阳,李如密.艺术教学与教学艺术[J].教育理论与实践(理论版),2010,(10).

[13]张焕庭.西方资产阶级教育论著选[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79.

Performance as the Core or Appreciation as the Core

——A Dilemma for Music Education

PAN Zhaoyang

(Institute of Curriculum and Teaching, 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 Nanjing Jiangsu 210023)

Abstract: Appreciation as the core is the initial philosophy for music curriculum standards.However, there has been a strong questioning for it and many scholars even brought up a philosophy of performance as the core.What on earth is the core for music education, the performance or the appreciation? This discussion is mainly due to the missing part of music appreciation teaching, however, the philosophy of performance as the core is aloes faced with great difficulties.For the writer, the appreciation relation in music teaching determines that music education has to stand firmly onto the philosophy of appreciation as the core.

Key words: music education, teaching, appreciation as the core, performance as the c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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