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整体思维与辩证思维守望生命_生活化语文阅读教
第一节 以整体思维与辩证思维守望生命
自杀、杀人、虐待动物……一个个黑色的字眼频繁地和青少年联系在一起:上海市奉贤中学一名19岁的高三学生在洗手间内,用水果刀连刺一名同班同学6刀,伤者由于伤势过重不治而亡。行凶的动机只是因为对方的成绩优于自己;济南市南部山区某中学15岁的女生刘某被人杀害在校园厕所内,嫌犯竟是受害人的同桌,仅是因一句玩笑话引发了这一惨剧;某日,一名14岁女孩从杨浦区某幢楼4楼跳下;江桥实验中学初二一男生因成绩排在年级倒数第一,无法接受“留级”的事实欲跳楼,后被老师和民警劝下,而他事先已在家留下遗书……与同学产生一点小摩擦,就蓄意杀人;学习压力太大,心理承受不了,就跳楼自杀。他们为何如此漠视生命?
教育专家认为,“现在的孩子不怕死,是因为不知道生命的可贵。他们对生命存在的价值没有知觉。”“现在社会上有一种思潮,追求尊重,追求个人自由,认为生命是自己的。这种思想本身并没有错,但是许多青少年过分强调了生命的自我意识,认为自我的生命与他人无关,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们不知道生命的神圣性,不知道生命是有责任的,这就导致了青少年自杀和暴力事件的发生。”确实,长期以来,我们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只重视对青少年的应试教育、成才教育而忽视生命教育,缺乏对青少年的人文关怀。成长于这种环境下的青少年就很难有一种人文的自觉,很难懂得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况且,受武侠小说和网络游戏的影响,尤其在网络游戏中,人死不但能复生,而且杀死了人还能增加自己的“血”,这些都加剧了学生生死观和生命观的扭曲。
教育的起点是人,教育的一切都是为了人的生命的唤醒和完善。而以独立判断能力为主要标志的思维能力是人的素质的第一要素。生命教育的目的就是要把“善”与“恶”作为生命价值认知的基础,通过智性思维与德化体验发现人的价值,发掘人的潜能,发展人的个性,进而发挥人的力量。
一、整体思维明生死(www.guayunfan.com)
从根本上说,教育要为学生提供两类能力:一种是生活能力,即谋取生活资料的能力。另一种是生命能力,即给学生建构一个意义与价值的世界,让他们树立起是非、好坏、优劣、美丑等价值观,并明白人生的目的。如果学生的意义世界建构不了,信仰缺失,精神沙漠化,生命就无法安顿,生活便极易流于任意。一般而言,人们在具体的生命展开及生活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两种偏向:一种是只知生活而不知生命,把生活当作人生的全部。如一些人因为生活感觉不好而放弃生命,而另一些人则可能为了追求生活感觉得更好而残害生命。二者的表现形式虽不同,但本质上都是为了生活的感觉而置生命于不顾。另一种则是只知生命不知生活。也有一些人,他们坚持保命哲学,刻意抑制自我的生活欲求,不知道生命必须要由生活来表现。所以他们的人生动力不大,奋发意识不够,他们的人生色彩当然也就十分单一和暗淡。无论哪一种偏向,都是没能处理好生与死的关系。所以在生命教育中,生与死是核心议题。我们谈死是因为要更好地生;我们谈生是要超越于死,让生命存在的意义最大化。要解决这些问题,就不能把生与死割裂开来,更不能把生与死对立起来,而应以整体的、全面的视角来审视生死,即要用整体思维去思考死生问题。
比如,学习《渔父》,许多同学都为屈原投江而死扼腕叹惜,甚至有许多同学认为屈原是愚忠,死得不值。如何看待屈原之死?我们可以利用整体思维的连续性原则,先假定屈原不死,延续他的自然生命,让屈原的生命有一个有机延续的发展过程,从纵向延伸的纬度去衡量他后续生命的价值。而要回答被贬之后乃至亡国之后屈原的生命价值,又得回溯权倾朝野之时屈原的人生追求。这样就站在审视屈原一生的角度,去思考屈原之死的缘由,而不是孤立地把死亡从屈原的生活中抽离出来。由此,我们就能很清醒地意识到,尽管屈原也十分重视自然生命,但他更认为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并不全在自然生命。作为一个伟大的爱国主义诗人,他把祖国看得高过自己的自然生命,所以,楚国存他存,楚国亡他也亡;同时,屈原又是一个有“美政”理想的伟大政治家,他把“美政”也看得高过自己的自然生命,所以,不美政,勿宁死;屈原还是一个具有“美德”情操品德高尚的人,他同样也把“美德”看得高过自己的自然生命,所以,不美德,勿宁死。因此,屈原不可能在亡国后忍辱负重隐忍苟活,不可能逍遥自在退隐山林,更不可能助纣为虐同流合污,自杀是他追求无果的必然选择。他死掉的是生命,留下来的却是对完美、对理想、对原则的执著坚守。正是在这个层面上,刘小枫说屈原“他的伟大首先在于他敢于自杀。”通过纵向延伸、整体思考,我们认识到,虽然人生的意义在于发展生命,可是人生中也有为了发展生命必须牺牲生命的时候。选择死亡,并不是平淡的沉沦,更不是无能的表现。有时,死不是一种结束,而是一个伟大的起点。
认识了死,又该如何看待生呢?比如,如何看待《报任安书》中司马迁的“苟活”?既然死亡的意义有时大于生存的价值,那么,遭受奇耻大辱的司马迁是不是也应该凛然赴死?思考这个问题,依然不能孤立看待,可以运用整体思维的立体性原则,即把司马迁是该“忍辱苟活”还是该“凛然赴死”,回归当时特定的社会环境,从横向联系的角度,客观整体地考察这件事自身包含的各种属性,清晰地展示其内在的潜网。先回归当时特定的社会环境。在古代,对文人士大夫来说,比个人生死更重要的是什么?是民族大义、文人气节。当个人生死和民族大义、文人气节的矛盾不可调和之时,一个有节气的人应该毫不犹豫地选择舍身取义。司马迁所受的耻辱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是最不可忍受的耻辱——“最下腐刑极矣”,此时,选择用死来保全名节几乎是唯一的选择。回归环境,司马迁似乎应该选择以死明志。但司马迁没有这么做,难道司马迁是个没有气节的贪生怕死之辈,亦或还有什么比名节更重要的理由让他苟活下来?再来横向联系,分析比较。假如司马迁是血统高贵、位重权高的重臣,在遭受奇耻大辱之时,他不甘凌辱而选择以死明志,那一定会被后人敬仰。可惜他不是。他出身卑贱,势力微弱,死了也是“轻于鸿毛”而毫无价值可言,而且还恐遭人误解惹人耻笑:“假令仆伏法受诛,若九牛亡一毛,与蝼蚁何以异。”“而世又不与能死节者比,特以为智穷罪极,不能自免,卒就死耳。”而如果活着,就有机会“网罗天下放失旧闻,略考其行事,综其终始,稽其成败兴坏之纪”,从而实现“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人生价值。孰轻孰重,司马迁做出了自己的取舍:“仆诚已著此书,藏之名山,传之其人,通邑大都。则仆偿前辱之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在司马迁看来,对于一个史学家来说,为了还原历史、造福社会、造福后代,牺牲个人名节又算得了什么;身心折磨、被人误会、承受耻辱又有何妨?司马迁用自己的行动告诉我们:人生在世,还有比保守个人气节更为重要的事。
屈原为保守气节而死,死得重于泰山;司马迁舍弃个人气节忍辱而活,也活得熠熠生辉。这看似对立的选择,却获得了一致的高度。这不禁让人深思,屈原难道就非死不可?是不是在理想幻灭的时候,像屈原那样的宁死不屈就是唯一的高尚?司马迁难道就必须得活下来?是不是为了个人的人生追求就可以放弃生存的道德底线?如何看待生与死的本质性的关系,我们可以遵循整体思维的系统性原则,从纵横两方面对生与死进行分析和综合,并按其本身所固有的层次结构,组成认识之网,逻辑再现生与死的全貌。
先说屈原的死。从当时社会的价值评判标准来说,屈原首先是个政治家,所谓诗人、所谓美德,都建立在其美政的基础之上。如果失掉了政治这个舞台,他的人生价值的结构体系也就轰然倒塌。所以,作为政治难民的屈原必须死去,因为他所服务的王朝已经覆灭。“殉道”是他新的政治使命,也是他新的生命价值之所在。从这个层面上讲,屈原之死是个政治悲剧。其次,作为一个人,一个“士”,一个贵族知识分子,屈原有着追求完美的自恋人格和明显神经质倾向的悲剧人格,这也成为其美政抱负难以实现的一个重要羁绊。所以,当悲凉的人生放逐与激烈的性格冲突无力解决时,死亡就成为扣问生存价值的必然选择。因此,如果我们站在人性的高度,把屈原当作一个“人”而非一个“神”来感同身受,就应该能够意识到屈原之死是一个无法避免的人格悲剧,是他人格逻辑的必然推衍和悲剧人格的总爆发。当然,意识到这一点,并不会贬低其死亡的文化价值。有时,成功者的炫耀,让人觉得厌恶。而以身成仁的失败者,却往往让人垂怜、敬仰,这就是千百年来,我们乐此不疲纪念屈原的心理成因。我们其实应该明白,理想破灭,死亡不是所有人唯一的出路。
再来看看司马迁的生。要分析司马迁的生死观,先得认清司马迁对人性的认识。汉代人普遍认为人性本恶,倾向于荀子的人性观,司马迁也不例外。他认为人的自然本性和生存本能,在生活中往往超出道德因素的制约而支配着人们的行为,趋利避害、自私自利是人的本性。在遭受李陵之祸饱尝“交游莫救,左右亲近不为一言”的世态炎凉的苦楚之后,司马迁对人性的冷酷有了更深刻的体验。他指出:“一贫一富,乃知交态;一贵一贱,交情乃见。”这种人性论不仅影响着其人生观和历史观,对其生死观也有重要的作用。人应当为善还是为恶?人应当如何度过自己的一生?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从对西伯、李斯、淮阴侯、彭越等大人物的死和受辱中得出了自己的看法:“在尘埃之中,古今一体,安在其不辱也!”,“言不辱者,所谓强颜耳,曷足贵乎?”并进一步分析说:“夫人情莫不贪生恶死,念父母,顾妻子,至激于义理者不然,乃有所不得已也。”这就打破了大人物身上附加的光环,洞悉了这些历史人物的真相与本来面目,他们并不像书中记载的那么崇高神圣,处于劣势时他们同样忍受着卑贱屈辱。甚至他们的慷慨一死,有时也是出于“不得已也”。在深受道家思想影响的司马迁看来,人活着,哪有不受辱的。活着,是第一要务。这也是司马迁在遭受腐刑的次年升任位卑权重的中书令一职后,在深得武帝信任的情况下,却不肯以“推贤进士为务”的原因。这种做法的对与错今且不论,但这种做法本身却反映了其思想的消极,对政治的冷淡和世事的不关心。他自己也是这么说的:“故且从俗浮沉,与时俯仰,以通其狂惑”。这种生死观,在其晚年的《悲士不遇赋》中说得更为明白:“委之自然、终归一矣”,“无造福先,无触祸始”。人总是要死的,追求功利、积极行事有什么意义呢,还不如听之自然。当然,这是司马迁在遭受重大打击后悲凉心境的过激反应,他自己并不否定,甚至激情地赞扬,提倡那些“弃小义,雪大耻”的英雄壮举。他饱含深情地描写田横耻于降汉的自刎,李广不堪面对刀笔吏的自杀,项羽愧对江东父老的别姬。他赞美这些慕义而死的人,“岂非圣贤”,“虽往古烈士,何以加哉!”但毫无疑问,司马迁更赞扬忍辱以就大业的“生”,更注重扬名于后世,成就大我的人生价值的实现。为此,他赞成韩信的忍受胯下之辱;伍子胥的弃小节,背父兄,去国远逃;勾践的卧薪尝胆。他在《伍子胥列传》中说:“向令伍子胥从奢俱死,何异蝼蚁?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悲夫!方子胥窘于江上,道乞食,志岂须臾忘郢耶?故隐忍就功名,非烈丈夫孰能至此哉!”
司马迁既赞扬“弃小义,雪大耻”的生,也赞成不甘屈辱,保持名节的死。那他的生死观到底是什么?用他自己的话来说,那就是“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是生还是死的唯一标准就是看是否有意义,是否能实现人生价值与社会价值。至于这“泰山”是什么,以什么作为衡量“泰山”、“鸿毛”的标准,这恐怕又要见仁见智了。你可以不赞同司马迁忍辱苟活的人生态度,认为生存应该有生存的底线,不能为了某个目的哪怕那是一个有价值的目的而轻易地突破生存底线。认为一部“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依然无法“偿前辱之责”,因为这种功利主义价值观容易造成道德标准的混乱,对后世实用主义的盛行起到了不可小觑的影响作用。但不管怎样,你应该接受他的人应该追求人生价值与社会价值的人生观点。所以,如何看待生死,就应该把生与死放在人生的大系统之中,用整体思维去考量,而不能拘泥刻板,一成而不变。
“以严肃的态度对待严肃的事情谓庄重;以严肃的态度对待不严肃的事情谓滑稽;以不严肃的态度对待严肃的事情谓轻率;以不严肃的态度对待不严肃的事情谓超脱。”我们应以何种态度来对待生死?不厌生,不惧死,似乎应该成为我们的生命信条。
二、辩证思维析善恶
有人问高僧:饿狼吃羊,是善是恶?高僧答:于狼是善,于羊是恶,所以无善无恶。又问:为何人都说狼恶羊善呢?高僧答:那是因为人要吃羊。问者惑。于是高僧反问:请问施主,羊吃草谁善谁恶?问者豁然开朗:善恶皆由心生。
果真如此吗?其实,高僧关于狼和羊的定论,是从大自然生物链的层面上来说的,动物“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自然属性,确实无所谓善恶;然而一个人在社会上如何取得食物就有了善恶之别。抢来、偷来、骗来便是恶;通过自己辛勤劳动所得就是善。人类社会历来就是脱离生物链,用人性尺度和社会尺度评价世界万物的善恶的。那种人性无善恶的思想,是抽象的、唯心的说法。因此,从理论上来说,善恶评价标准是明晰的,即凡是符合道德目的的伦理行为,便是所谓的善;违背道德目的的伦理行为,便是所谓的恶。道德目的就是衡量伦理行为善恶的终极标准。但实际上,由于道德是人们经济生活与其他社会生活的要求的反映,不同时代、不同环境、不同阶级会有不同的道德观,反映在人们的思想中就形成了不同的善恶观念,这样,就会出现不同甚至相反的善恶评判标准。如孔子周游列国,来到楚国,楚国地方官叶公问孔子:我们这里有人偷了人家的羊,他儿子出来揭发,我们认为这是正直而有道德的,不知你们那里怎么样?孔子说,我们鲁国跟你们不一样,父亲包庇儿子,儿子包庇父亲才叫正直有道德。看,同一春秋晚期,东周的两个诸侯国对同一个行为——老子偷羊儿揭发,竟然就有截然不同的评价。所以,如何看待善恶并不是一件简单容易的事情。
我们可以用辩证思维的方式,从动态发展的角度思考人性的善与恶。
首先我们要坚持两分法,也就是俗说的“一分为二”法看待善恶。人都是善恶一体的,没有十全十美的完人,也没有十恶不赦的坏人。汉代的杨雄就是“性善恶混”的主张者,他认为,人性有善又有恶。他在《法言——修身》里讲“人之性善恶混。修其善则为善人,修其恶则为恶人”。王充《论衡·本性篇第十三》里也说:周人世硕以为人性有善有恶,举人之善性,养而致之则善长;性恶,养而致之则恶长。如此,则性各有阴阳,善恶在所养焉。这个“两分法”很重要,它能使我们在分析认识事物时避免单一与绝对,显得相对客观与真实。比如《辛德勒的名单》,党卫军司令官阿蒙·戈特,绝大多数人都把他看作为一个杀人不眨眼的纳粹刽子手。确实,他的确残忍,他可以为一只鸡的丢失,抬枪随意杀掉站在他面前的一排犹太人;他可以为一个犹太人的逃跑,而把一监舍的人集合起来,他拿着枪在人群中穿梭,随意地从后从前从侧将子弹射入人的脑袋。对此,他不会产生负疚,不会做恶梦,更不会背上一点点心理上的包袱。但此人绝非如此的简单,展现在我们面前的阿蒙·戈特还有另外一面,那就是他与犹太女佣海伦·凯丝的复杂情感,这种情感的展现才使得阿蒙·戈特的心理表征体现得更加全面和透彻。他的好财好色使他对与他接触的所有女人都体现出很大的随意性,但对海伦·凯丝则不同,他喜欢却不表露,或者说表露得十分的隐晦。按理他要从性上占有这个犹太女人是易如反掌的事,但他始终没有这样做,这也许是他对他所喜欢的女人的另一种心态。对此,辛德勒心知肚明,他对海伦说:“他喜欢你,他不会杀你,他可以允许你不佩戴犹太标志,他杀那些犹太人,是因为那些人与他无关,不过你不要怕。”当辛德勒要“买”海伦·凯丝时,戈特说宁可带海伦·凯丝去树林,然后朝她的脑袋上开一枪。但最终戈特还是以一万四千八百马克将海伦·凯丝交给辛德勒去劳役营上工。这就是阿蒙·戈特。只是在战争这一特殊状态下,他人性中的某种善或恶被无限制地放大了。
当然,所谓一分为二看善恶,并非就没有主次没有原则,反而在认识事物复杂性的基础上,更应该坚持矛盾本质的划分标准。像阿蒙·戈特这样的人,无论他有多少“善”性,也无法改变是人民罪人的这一实质。
用“两分法”看待善恶一体只是认识善恶的起点,要真正认识善恶,还要进一步分析其之所以如此的深层原因。这时我们就可以利用辩证思维的矛盾法来达到目的。还以阿蒙·戈特为例。阿蒙·戈特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而略带一丝忧郁的德国青年,从他的清亮的发型和整齐的装扮可以看出他对生活细节的讲究。他到达波兰克拉科夫的第一天,在挑选犹太女佣时,一眼就看中了从未有过家政经历的海伦·凯丝,说是懒得去纠正那些有过家政经验的人的坏习惯。他与辛德勒第一次见面,盯住辛德勒的西服,并简单地对款式及面料进行了评价。他定期修剪指甲,会因为一只马鞍被仆人放在了地上而大发雷霆,等等。在那样一个充满杀戮的环境下,他仍保持着精细的生活习惯。一个如此注重生活质量的人,怎么会肆意践踏别人的生命而成为让人不寒而栗的杀人恶魔呢?原来,当时德国战时法律上明文规定,只要是杀犹太人都是合法的。这使得所有德国军人在杀人时都没有了顾忌。至于以什么理由、什么方式来行刑已经不重要了。阿蒙·戈特就是纳粹的忠实追随者,他从心里厌恶犹太人,将其视为邪恶的种族,所以在杀犹太人的时候他当然不会手软。可是,但凡杀人者必存在一种心理,两军对垒而杀死敌人谓之胜利的喜悦;因复仇而杀死对手谓之补偿的快意;因嫉妒而杀死对方谓之泄愤的快感;为正义而杀死恶徒谓之公正的力量。但阿蒙·戈特杀人是为什么呢?他不知道,他杀人什么心理都没有,他是麻木的。这种不带任何情绪的杀人通常是世上最恐怖的行为。任何人都是他要杀的目标,任何时间都是他杀人的时候,任何地点都是他杀人的场所。也就是说你无论怎么做,无论做什么,下一个被杀的人就可能是你,这就是阿蒙·戈特带给我们的人间地狱。战争是一面镜子,它可以照见所有丑恶的阴影和良知的光明,它可以使人变成英雄,可以使人变成魔鬼。它也可以因许多生命的离去给我们留下关于生命的启示。认识到这一层,是否在痛恨阿蒙·戈特的同时,更痛恨使阿蒙·戈特成为杀人机器的法西斯种族理论和整个纳粹体制呢?这不是在替阿蒙·戈特开脱,他最终走上绞架当然是咎由自取。因为环境影响人,但人也可以不受环境影响甚至改变环境。当时在德国就有一大批仁人志士在反对希特勒,同情帮助犹太人。我们只是想说明,当一种社会心理汹涌而起时,面对这种浪潮,任何个人的努力都显得苍白无力。高高在上的社会意识,基本不食人间烟火,所以人性善恶最终基本上是由社会环境作主了。
人成了“那样”的人,既不是本性如此,也不是一朝一夕所养成。要搞清其中的演变过程,可利用辩证思维的过程法,遵循其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来洞察。以辛德勒的由恶到善为例。最初的辛德勒只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唯利是图的商人,对于将别人的财产巧取豪夺,他心安理得;对于为打开产品销路而大肆行贿德军高级官员,他乐此不疲;对于为节省工人工资而雇用大批犹太人,他自鸣得意。那时的他没有同情心,在他的心中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把握机会,赚更多的钱。所以,当一个手臂残疾的犹太人向他表示感谢时,他不以为然,反而质问手下这个残废有什么用;当他看见他的工人在上班途中被德军截下铲雪时,他顾虑的是他停止工作的机器;当他看见工人被无端杀害时,他想到的是又失去了一个技术工人。那么,是什么促使辛德勒从一个贪图享乐、唯利是图的人走上救赎之路的呢?一个人发生本质性的变化,内因固然是一个无可争议的决定性因素,而促使内因起变化的外因则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原因。从内因上说,辛德勒尽管贪婪,但还没有丧尽天良。他曾对阿蒙·戈特说:“所谓的权力,不是可以随便杀人,而是在可杀可不杀之间选择不杀,仁慈才是最大的权力。”而促使这一“天良”复活的外因,一是多次目睹法西斯分子的骇人残酷让他感到不可理解甚至有点忍无可忍。也就是从那时起,辛德勒的眼神除了迷茫,还多了些许忧郁。他开始思考自己的人生,思考这场战争的罪恶。这种深层次的反思使他在自觉与不自觉当中蜕变成了一个反战的人。他理解了眼前所发生的一切已经不是一个人的恶行所造就的,战争才是人类最大的祸首。由此辛德勒的自我救赎就从简单的拯救生命开始了。二是犹太人的善良坚忍,激起了他内心的恻隐之心让他欲罢不能。史坦,这个充满智慧的犹太商人,从一开始就打着辛德勒的旗号,保护着医生、艺术家、科学家和平民,使辛德勒的工厂在辛德勒还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成了犹太人的避难所。史坦让辛德勒时刻享受在受犹太人尊敬的氛围中,让他感受到人的善行既可以拯救别人于水火,也可以唤醒自身的人性光芒以达到精神上的极大满足。就这样,在同善与恶的交织中辛德勒完成了自我救赎。他开始将目光盯在那些对他充满希望的生命上,他把他所有的智慧和金钱都投入到拯救他工厂里的犹太人之中。当辛德勒在茫茫大雪之中领着赶回生存之路的女工时,我们就看到了一个伟大的辛德勒。当战争结束时,他收到了犹太工人们用敲掉自己的金牙和私藏下来的金首饰,打制成的一枚金戒指,戒指上镌刻着一句犹太人的名言:救人一命等于救全人类。由此,辛德勒的名字也就成为人性高尚的标志。当然,辛德勒不是一个完人,更不是一个超人,但他给我们留下的关于人的思考却超越了战争本身。
运用辩证思维来思考善恶,能让我们更客观地认识人性中的善恶,更清醒地洞悉善恶背后的主宰,更理智地了解善恶转变的因素,从而避免主观地、孤立地、机械地认识善恶,这对我们思考自己的道德生活与日常行为都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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