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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程序_高等职业院校人才

时间:2023-07-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选拔程序_高等职业院校人才附录四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关于印发《专业带头人提升计划》的通知浙金院〔2014〕46号为进一步深化学院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推进学院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职院校目标建设,提高专业带头人整体素质与水平,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继续实施“专业带头人”提升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升对象提升对象为学院具有在校生的专业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

选拔程序_高等职业院校人才

附录三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关于印发《“金晖学者”(学科学术带头人)培养计划》的通知

浙金院〔2014〕45号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造就杰出人才,培养和造就一批有影响力的教育教学学术领军人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26号)及《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金晖学者”岗位制度实施办法》(浙金院〔2013〕91号)文件精神,在上一轮学科学术带头人培养基础上,学院将实施“金晖学者”培养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人才规划纲要。创新人才管理制度,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具有发展潜力,对本专业(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在某一方向具有较高的能力和水平,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的高素质高水平专业化师资队伍,更好地适应学院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新需求,为学院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www.guayunfan.com)

二、培养任务

培养对象为20人,培养期为3年,每年选拔1次,首次培养人数不超过10人,通过培养,符合条件的,授予“金晖学者”称号。

三、选拔范围和条件

进校满3年,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身体健康,学风正派,有宽广的学术胸怀;具有发展潜力,对本专业(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在某一方向具有较高的能力和水平。

“金晖学者”培养对象须符合以下六项条件中的至少三项:

1.近5年以第一完成人在一级刊物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一篇以上或主持国家级课题一项或省级以上课题两项;

2.主持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或主持省级及以上视频公开课程或主持省级及以上精品共享课程;

3.在教学研究和教育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果:以前三名完成者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或以第二完成者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或以前五名完成者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

4.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级科技成果或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或在科学理论研究成果应用取得突出成绩并获科技厅奖项;

5.在国内取得公认成就的高层次人才:入选省151第三层次人才或省级专业带头人或省级以上教学团队负责人或教育部特殊(优秀)人才计划人选,或获得国家级或省级教学名师或教育部、省政府颁发的优秀教师;

6.在教师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专业(学科)技能竞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获得国家级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竞赛一等奖。(竞赛级别参照浙金院教〔2012〕22号《专业(学科)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四、选拔程序

1.申请和推荐。由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自主申报,申报人按要求填写《“金辉学者”培养申报表》,系部对申报人进行评议和推荐。

2.科研师资处、教务处分别对申报教师的科研、教学等予以审核认定。

3.学术委员会审议:学院召开学术委员会,根据申报人条件,严格按照选拔条件予以审议,产生初选名单。

4.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学术委员会将初选结果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确定培养对象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正式发文公布。

五、工作职责

1.完成教授和副教授岗位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要求,根据所在学科的学术发展趋势,提出明确的学科规划和发展方向,培养期内取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推动学科朝着国内领先、国际上有影响的方向发展。

2.结合学科前沿,为本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等提出改革性意见和计划;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并为学生讲授核心课程,指导学生参与各类竞赛项目取得更优异的成绩。

3.组织团队,形成稳定的研究方向,取得重大的研究成果,每年在核心刊物上发表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六、培养措施

1.“金晖学者”培养采用项目资助制,以项目资助形式发放经费。培养期内对培养对象给予1万元/年项目资助,考核优秀者另行奖励。

2.学院积极创造条件,为“金晖学者”培养对象提供国外培训的机会,提升培养对象国际交流能力,培养期内可以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会议或学习考察一次。

3.鼓励和资助“金晖学者”培养对象参加课程培训、职业技能拓展和开展广泛的学术交流,每年可参加国内高水平学校学习交流等会议一次。

4.学院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金晖学者”培养对象优秀申报国家、省部级项目,优先参与各类评奖评优。

七、管理考核

1.实行师德教风“一票否决制”,凡有悖师德规范的,取消培养资格。

2.学院对“金晖学者”的培养实施目标考核和动态管理相结合管理。每学年考核一次,每学年考核合格者,均可直接认定为“金晖学者”;对考核不合格者,提出预警,并视情况终止培养,取消资助经费。

3.“金晖学者”培养对象以系部培养和管理为主,各系部每年根据培养对象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及竞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并报科研师资处备案。

4.培养期满培养对象应向学院提交一份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培养期内培养目标完成情况、创新能力水平、承担的教学工作量(数量和质量)、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成果获奖等情况。

5.培养对象培养期间原则上不能提出调动(辞职)要求,培养结束后,其服务年限不能少于培养年限。

本计划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科研师资处负责解释。选拔程序_高等职业院校人才

附录四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关于印发《专业带头人提升计划》的通知

浙金院〔2014〕46号

为进一步深化学院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推进学院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职院校目标建设,提高专业带头人整体素质与水平,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继续实施“专业带头人”提升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对象

提升对象为学院具有在校生的专业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www.guayunfan.com)

二、选拔程序

该工程实施申报制,采取“个人申请、系部推荐、资格审查、专家审议、任前公示、学院审定”的办法进行选拔。

1.本人自荐:根据学院统一部署,按要求填写《专业带头人提升计划申报表》,含详细的专业建设规划方案。

2.系(部)初审:系(部)对有关人选的政治思想表现、职业素养、业务水平、教学科研业绩、产学合作能力、发展潜力等做出鉴定,择优推选,确定系(部)推荐人选,写出推荐意见并汇总系(部)推荐人选,报相关部门审查。

3.教务处、科研师资处资格审查并初选:学院科研师资处、教务处分别对申报表中有关教学、科研、产学合作等方面的内容予以审核认定,并根据基本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初选,并提交学院人才培养工作委员会审议。

4.人才培养工作委员会审议:学院召开人才培养工作委员会会议,根据申报人条件,严格按照选拔条件予以审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初选名单。

5.学院审定:由人才培养工作委员会将初选结果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确定培养对象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正式发文公布。

三、工作职责

专业带头人除履行教师的基本职责外,还应着重履行如下职责:

1.负责专业论证、撰写论证报告,为专业建设提供决策依据;研究专业建设方向、确立专业特色;负责牵头制订专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方案;组织编制专业教学计划及专业教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专业发展需要,提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意见,协助院、系各级组织、实施专业师资培训规划和人才调配计划;协助教研室主任组织本专业的教学改革工作,协助教研室主任进行本专业的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工作。

3.负责组织本专业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本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教材(含多媒体教材)、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开发工作,配合相关专业做好跨专业课程(群)建设工作。

4.组织开展专业教研活动,指导本专业课程建设,培养本专业课程带头人,指导本专业的其他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积极推行课程教学方法、教学内容、考核方式的创新。

5.结合本院实际,在本专业领域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项目申报、产教合作、技术应用、学生竞赛和创新活动,积极参与解决本专业教研工作中的难题和实验实训基地的建设、学生竞赛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在专业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四、提升措施

1.分期动态培养。培养对象的周期为3年,每年进行阶段性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进行培养,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原则上不再列入下一批培养计划。经过1年提升,遴选出20名高水平高质量专业带头人。

2.专项经费资助。按培养和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对培养对象实施津贴和奖励制。培养期内每年给予专业带头人一定数额的产学研能力提升培养津贴(专业主任[含主持工作的副主任]1.2万元/每年、专业副主任1万元/每年、专业主任助理0.8万元/每年),专业带头人同时为省级专业带头人的,经费资助按就高原则执行,不予重复资助。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专业带头人开展教学改革、专业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材建设、产学合作、技术服务和社会服务等。

3.深造、培训、晋升优先。同等条件下,学院将在学历提高、专业进修、外出考察、职称评聘、岗位聘任等予以优先考虑。

4.扶植项目申报。支持其院级科研、院教改研究项目的立项,鼓励并向上推荐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各类科研项目、优先申报教材专著出版、精品开放课程立项;

5.创设发展条件。学院努力为专业带头人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构建有利于专业带头人成长的氛围,建立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的机制。每年,聘请知名专家来学院指导,促进专业师资培养。有计划地选派专业带头人到企业顶岗培训,根据政策解决相关待遇。

五、管理考核

1.实行师德教风“一票否决制”,凡有悖师德规范的,取消培养资格。

2.系(部)负责本部门“专业带头人提升计划”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系(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系部每学年检查各单位“专业带头人提升计划”工作实施情况,教务处将此作为对系(部)的考核内容之一。

3.专业带头人以专业为单位定于每年9月中旬向教务处提交一份本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报告,内容须包含相关企业的走访、相关院校相同专业(省内外院校各两所)建设情况的考察、人才培养的社会需求预测、职业岗位发展能力要求和课程知识内容模块开设要求等方面。

4.学院以专业建设绩效作为专业带头人的考核指标,对专业带头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评定。专业带头人须提交本人履行职责的工作报告。

5.其他考核指标:任期内指导专业教师主持1项院级及以上科研(教研)课题;任期内至少完成一门专业主干课程的建设;任期内至少发表1篇教改(教研)论文;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主讲)1次公开课、学术报告会或学术交流座谈会;任期内应积极申报“访问工程师”项目及深入一线企业、行业,承担与企业相关的科研项目,做好社会服务工作;任期内应积极承担本专业学生就业指导和服务的各项工作,为本专业就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6.考核评估每学年进行一次。对于没有完成工作职责,年度考评不合格的专业带头人,取消其以后年度的所有经费和津贴补助。

本计划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科研师资处、教务处负责解释和补充修订。选拔程序_高等职业院校人才

附录五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关于印发《教学科研与育人团队培养计划》的通知

浙金院〔2014〕47号

根据《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教师素质提升计划,为进一步推进学术团队与育人团队建设,落实人才梯队建设,优化师资队伍建设。培育一批长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突出、科研成果丰硕,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高层次人才,形成一支由高层次人才领衔的优秀教师队伍,带动一批青年教师脱颖而出,提升师资队伍的整体实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培养一支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工作,育人水平高、育人效果显著,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良好的团结合作、创新进取精神的辅导员队伍。促进学院教育教学与学生管理质量和水平的显著提高,在上一轮高水平学术团队建设基础上,学院将实施新一轮教学科研与育人团队培养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职业化、信息化、国际化为目标,进一步推进学院学术结对培养,积极创造条件,选准一批个体自觉且有培养前途的教师作为培育对象,鼓励和支持浙江省新世纪151第二层次人才、省高职(高专)专业带头人、学院金晖学者、教授,结对一位(批)学术助手(青年教师),形成一个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团队;结交一位(批)业务行家(同行专家),打造一个教学实践相结合的团队;搭建和创新一批行业企业合作交流平台,结交和发展一批同行互动交流平台;鼓励和引导学院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具有副高职称的教师作为团队带头人,结对一位(批)育人助手(辅导员),造就一支育人团队。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引领作用,提升在专业领域、行业领域、育人领域内影响力,并在一定领域成名成家,同时提升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社会服务能力及辅导员的育人能力、管理水平、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促进其快速成长成才,通过团队建设带动我院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凡是符合培养条件的,均可列为学术结对培养对象。(www.guayunfan.com)

二、选拔范围和条件

1.在全校范围内,采取自愿报名和公开选拔的方法,选准一批个体自觉且有培养前途的浙江省新世纪151第二层次人才、省高职(高专)专业带头人、学院金晖学者以及教授作为名家名师培育对象,与青年教师结对或与一位(批)业务行家(同行专家)建立协作关系;

2.在全校范围内,采取自愿报名和公开选拔的方法,选准一批热爱学生工作、工作积极、勇于实践、团结合作、创新进取的辅导员与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具有副高职称的教师结对建立团队协作关系;

3.培养期一般为3年。

三、选拔程序

1.推荐和申报。浙江省新世纪151第二层次人才、省高职(高专)专业带头人、学院金晖学者、教授以及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具有副高职称的教师,可根据自身实际或需要推荐结对人选。结对助手可根据自身条件,按照有关规定填写申报材料,向各系部提出申请。

2.资格审查。教学科研团队由学术委员会对推荐和申报人选的条件、资格进行审查;育人团队由学生工作委员会对推荐和申报人选的条件、资格进行审查。

3.讨论认定。根据学术委员会或学生工作委员会的审查结果,综合考虑系部专业学科均衡分布等要求,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公布最终结对团队名单。

四、工作职责

(一)教学科研团队职责

1.结对一位(批)学术助手,按照专业方向和兴趣爱好一致或者知识学科互补的原则,鼓励高层次人才与青年教师结对,以专业群、教研室或课程组为工作平台,以合作科研、合作服务、合作教学为主要形式,积极发挥高层次教学帮、传、带作用,努力提升青年教师教、学、研水平,形成良好的高水平师资梯队。

2.结交一位(批)业务行家(同行专家),与有较高层次和水平的教师建立协作关系,联合一批专业和行业对口的从业人员,最好是业务行家,定期进行理论与实践的相互交流,汲取最新的业务和政策信息。

3.负责建立“1+×+×”的名师名家联合体和支持群,形成一个校内外结合、专兼结合的有机统一团队,使团队既有人才培养功能,又有科学研究合力,更具社会服务潜能。

4.学术助手应在导师培养和指导下,虚心学习,踏实工作,积极提升自身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社会服力能力、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结对双方应共同进行论文发表、共同开展项目研究、共同开展社会服务、共同进行专业与课程建设以及建立校外实训基地。

(二)育人团队职责

1.结对一位(批)育人助手(辅导员),鼓励和引导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具有副高职称的教师与辅导员结对,以学生“千日成长工程”和系部“育人品牌项目”为载体,以育人工作模式研究、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辅导员学术沙龙、指导学生活动、指导学生竞赛、指导学生社会实践为主要形式,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帮助辅导员开展与实际工作有关的实践性研究,提升辅导员的理论素养、育人能力,形成一支专业化的育人队伍。

2.结对助手(辅导员)在团队带头人的指导下,认真制订培养计划,牢固树立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操守,负责建立校内外结合的育人联合体,积极提升自身的育人能力。结对双方应共同开展育人研究、共同开展育人品牌活动、共同指导学生竞赛。

五、培养措施

1.教学科研团队培养采用高层次教师指导下的项目资助制,结对双方共同商定结对方案,明确合作形式。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团队给予每年1万元的项目经费。

2.育人团队培养采用团队带头人指导下的项目资助制,结对双方共同商定育人方案,明确育人形式。由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核,对考核优秀的团队给予一定奖励。

六、管理考核

1.实行师德教风“一票否决制”,凡有悖师德规范的,取消培养资格。

2.浙江省新世纪151第二层次人才、省高职(高专)专业带头人、学院金晖学者、教授以及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具有副高职称的教师,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结对助手1—3人。经本人申请,系部审查,交科研师资处报学院审批。

3.浙江省新世纪151第二层次人才、省高职(高专)专业带头人、学院金晖学者以及教授,可以结对行业业务伙伴1—2人,经本人申请,系部审查,交人事处备案。

4.教学科研与育人团队的考核以系部管理和考核为主,每学年对结对团队进行过程考核,并报科研师资处备案。教学科研团队考核内容为结对双方共同发表的论文数和共同开展的项目研究数、共同开展社会服务、专业与课程建设、校外实训基地建立以及指导学生参加竞赛等情况;育人团队考核内容为双方共同开展的育人活动成效、共同指导的竞赛获奖数、共同开展的社会实践成果以及践行“三关”学生体系情况;凡是达到上述条件的其中两项视为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下一学年资格。

本计划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科研师资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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