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场解构_教学认知的多维解
1.心理场解构
心理场(the psychophysical field)是一个矢量,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心理机制,意识与心理的集中交互所对应的心理应力释放环境,有认知主体的存在,有一定心理因素的活动反应,有时间、空间、载体的属性。心理场是反应心理动力的大小量度,它既表示个体的生理学性质,又表示其与经验(包括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的关系。
(1)在认知心理视角上的认识
心理场在什么环境下存在?一堂课就蕴涵着一个心理场,它有一定的时间、空间、人的心理活动,各种心理因素在这里交织其间。一次师生谈话含有一个心理场,它有学生、教师的心理活动,动机、兴趣、注意、意识和潜意识都在活跃地发生效应。一个解题过程也包含着一个心理场,学生的动机、目的、意志、情感倾注其间。
建立在认知学习过程中的心理场,所具有的讨论范畴是广泛的、也是广义的,不纯粹是学习者、施教者的意识与行为的交互作用而产生的心理活动,还包括心理场的概念范畴、存在条件、作用因素、心理应力等。对这些问题的探究,涉及到行为环境、潜意识作用、意识联结,以及牵涉到更加广泛的诸如区分格式塔理论与新行为主义心理学理论等。(www.guayunfan.com)
(2)在行为环境中的区分
由认知心理相伴随的学习过程具有心理场的载体,所讨论的论域与行为主义心理相伴随的学习行为环境不同,前者针对心理场,后者是行为场,两者的区别是显然的。例如人和动物的行为、本能的获得与人类语言、技能的培养,两者习得的方式差异太大。然而,在意识联结的方式上以及在其他有关方面,它们又是相似的,因为它们都涉及到意识与行为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心理活动,具有行为场和心理场的过程性因素。
把物理学上场的概念引入认知心理学的机制中去,其意义在于它表达一种行为环境的应变和反映心理应力系统的边界。这样理解,实际上便是面临相似的两个问题:在一个特定的时间里场是什么?从一个特定的场里必须产生什么行为?
(3)从意识与潜意识的角度理解
从期望的角度来说,学习环境中的心理场是有组织的,表现出很强的场效应。首先,它表明了自我极性(the ego polarity)和环境极性(the environment polarity),其次,这两个极性都具有其自身的结构机制和效应释放。也就是说,心理场既不是感觉的镶嵌,也不是环境表现出的“旺盛的、嗡嗡作响的混乱状态”,更不是意识和潜意识交织得模糊不清的整体单位。相反,它存在于由一些明确的彼此独立的物质基础(例如学习主体、客体、教学材料等)和事件(活动、步骤、过程等)的相互作用的过程中,这些彼此独立的物质基础和事件都是经过有序组织的产物。
主体意识是什么?从心理场的方面看,主体意识可以是表达自我意识的聚集,它既不是数理逻辑上抽象的一个点、一个平面,不是心理学上内驱力(the in-driving force)的综合叠加,也不是生理学上多样性本能的合成。为了描述这一点,我们引进主体人格的概念,也即是主体意识存在着巨大的、复杂的人格概念,与心理场交叉、联系、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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