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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新时期的教育改革主张_中国教育史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维新时期的教育改革主张_中国教育史三、维新时期的教育改革主张(一)废八股,合科举于学校梁启超批判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造成了官不能治国,农不会种田,工不知生产,兵不能御敌,妇女无以理家,学非所用,用非所学。以这样的洋教习来教育学生,对中国的教育,梁启超认为是得不偿失,这也是“吾国数百年积弱之根原”[53]。(四)提倡女子教育,改革儿童教育梁启超从“男女平权”的观点出发,重视女子教育,积极提倡兴办女学。

维新时期的教育改革主张_中国教育史

三、维新时期的教育改革主张

(一)废八股,合科举于学校

梁启超批判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造成了官不能治国,农不会种田,工不知生产,兵不能御敌,妇女无以理家,学非所用,用非所学。1896年,他在《变法通议》中明确指出:“变法之本,在育人才;人才之兴,在开学校;学校之立,在变科举。”中国社会最严重的问题是缺乏有用的人才,人才缺乏的原因,主要在于封建统治者推行科举制。他说:“八股取士,为中国锢蔽文明之一大根源,行之千年,使学者坠聪塞明,不识古今,不知五洲,其弊皆由于此。”[44]由于取士之法,只重圣贤之言和优美楷法,因此所取之士“只有其名,而无其实”,“不识汉唐为何朝,贞观为何号者”有之,“中国之舆地、外国之名形”不知不识者就更多了,这些人怎么能任官,又怎么能御侮呢?所以,他主张变科举、废八股,并以此作为救亡之策,“欲兴学校、养人才,以强中国,惟变科举为第一义,大变则大效,小变则小效”[45]。

在《论科举》中,他还提出了改革科举的上、中、下三策。所谓“上策”,就是废除科举,“合科举于学校”,对各级学校的毕业生,都给以相当的出身,鼓励学生不断进取。所谓“中策”,就是“多设诸科,与今日帖括一科并行”,增设明经、明算、明字、明法、明医、兵法等科,以选取各方面的专门人才。所谓“下策”,就是“一仍今日取士之法,而略变其取士之具”[46]。就是在各场考试中,加试政治、时事要事、算学、声光、电化等实学,并且不拘格式,不论楷法,破除八股成格的限制。对此三策,他申明“由上策者强,由中策者安,由下策者存”[47]。如果固守弊制,则将坐以待亡,国将不保。

(二)引介学制,改革学校系统(www.guayunfan.com)

为实现废除科举,“合科举于学校”的“上策”,梁启超积极提倡兴办学校,并在《学校总论》中提出了实施学校教育的意见和要求,在《教育政策私议》中,他仿照日本的教育制度,根据当时西方心理学研究成果中儿童年龄和身心发展的关系理论,设计了一个循序渐进、前后衔接的国民教育制度体系。

梁启超在《教育次序议》中,将西方学者关于儿童身心发展研究成果进行总结,将受教育者划分为5岁以下(幼儿期—家庭教育期和幼儿园期)、6—13岁(儿童期—小学校期)、14—21岁(少年期—中学校期)、22—25岁(成人期—大学校期)四个年龄阶段,并分别介绍了各阶段儿童在身体、知、情、意、自观力(自我意识)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和基本特征。他还介绍了日本学者据此分期设计的《教育制度表》,其中幼稚园2年,小学8年,中学8年,大学3至4年,分别对应《教育期区分表》中的四个阶段。[48]

在他所设想的教育制度体系中,还包括专门教育,主张要建立分科大学、师范学校、军事学校、美术学校、政治法律学校,以及各种简易实业学校。在这些学校中,特别重视政治学校、师范学校和女子学校。他还主张实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可通过征收学校税来补充。根据当时中国教育基础薄弱,学生缺乏必要的普通知识,不适应高等专门学校学习的具体国情,他还提出了急办和推广义务教育,减缩中学期限,缓办大学的建议。

(三)师范学校为“群学之基”

梁启超是中国近代师范教育的开创者。他于1896年在《时务报》上发表了《论师范》一文,专门论述师范教育问题,提出“师范学校立,而群学之基悉定”[49]。开启了我国近代师范教育理论的先河。

在《论师范》一文中,梁启超首先肯定了我国自古以来就有的尊师重道的优良传统,只是后来学校废弛,“天子不复养士,于是教师之权散于下”[50],出现了教人以阿谀奉承之术、贪图修脯之利的恶习,造成了“风气日以下,学术日以坏,人才日以亡”[51]的严重后果。所以,教师是学生的根本、核心,“师道立”则学术兴,人才出,国家强;反之“师道不立,而欲学术之能善,是犹种稂莠而求稻苗,未有能获者也”[52]。中国数百年来师范不立,洋务派办学堂收效甚微的根本原因,是由于没有合格教师,更没有培养教师的稳定的基地。当时的许多新式学堂中,一切教习“多用西人”,梁启超总结这些西人对于中国的教育有五点不相宜,那就是:言语不通、教法不同、教学内容脱离实际、要求不一、薪俸过巨。除了这五种不相宜之外,还常有滥竽充数者。以这样的洋教习来教育学生,对中国的教育,梁启超认为是得不偿失,这也是“吾国数百年积弱之根原”[53]。从改革教育,变法维新,培养人才的角度出发,梁启超提出了“欲革旧习,兴智学,必以立师范学堂为第一义”[54]。师范教育是“群学之基”。

梁启超还为发展师范教育提出了具体的建议。“自京师以及各省府州县,皆设小学,而辅之以师范学堂。以师范学堂之生徒,为小学之教习,而别设师范学堂之教习,使课之以教术,即以小学堂生徒之成就,验师范学堂生徒之成就。”[55]如此,三年之后,将那些可为教习的人选,汇集起来进行“大试”,择其优异者为大学堂总教习,其稍次者为分教习,或小学堂教习。这样便可鼓舞天下的学子,使后起之秀起而从师。

为解决师资急缺的问题,梁启超还建议每省可先办一所讲习所,各县选择30岁以下者,送三至五人,速成学习半年或一年,学成之后给以凭记,充任各县的小学教习。师范学堂的教学内容依日本寻常师范学校之制而损益之:一须通习“六经”大义,二须讲求历朝掌故,三须通达文字源流,四须周知列国情状,五须分学格致之门,六须仞习诸国言语[56],“以深知其意,能以受人为主义”[57]。他所设计的学校教育制度表中,师范教育独立设置,形成了寻常(普通)师范学校(相当于中学校,三年或四年);高等师范学校(相当于大学校,四年);师范大学(与大学院同,自由研究,不拘年限)比较完整、系统的体系。

梁启超重视师范教育,以及发展师范教育的种种措施,表现了他对教育发展的深谋远虑和远见卓识。他的师范教育理论为我国近代师范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提倡女子教育,改革儿童教育

梁启超从“男女平权”的观点出发,重视女子教育,积极提倡兴办女学。1896年,他在《变法通议》中专门发表了《论女学》一文,论述了发展女子教育的重大意义,并从女子自养自立、成才成德、教育子女、实施文明胎教等方面,提出了关于女子教育的系统看法。他认为,中国由于受“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束缚,很不重视女子教育,这是国家贫弱的原因之一。他考察世界各国情况,以美、日等国的经验证明:女学愈盛,国家愈强。可是,“今之中国妇女,深居闺阁,足不出户,终身未尝见一通人,履一都会,独学无友,孤陋寡闻……”[58]他相信,女子受到良好的教育,就可能起到“上可相夫,下可教子,近可宜家,远可善种”[59]的巨大作用。于个人,“皆可各执一业以自养”,于国家,“保国保种”变富强。所以,他说:“夫中国之宜兴妇学,如此其急也”[60]。

在倡设女学时,梁启超提出首先应该废缠足。女子深受“缠足之苦”,必须尽快改变,“缠足一日不变,则女学一日不立”[61],把废缠足看做是兴女学的先行步骤,也为妇女解放去掉一大障碍。他计划在上海创设一所女子学堂,写下了《倡设女学堂启》,提倡女子教育,并附有《女学堂试办略章》,提出女子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学习内容,中文西文各半;先学识字,再学文法,次读各门学问启蒙粗浅之书,次读史志、艺术、治法、性理之书。学堂设专门之学算学、医学、法学三科,学生必选一科。还另设师范科,培养师资,学成之后可分任其职,也可以根据妇女需要设纺织、绘画等科。[62]

梁启超还以他对西方心理学、教育学知识的了解,比较中西教学方法,撰写了《论幼学》一文,提出了他改革儿童教育的主张。他通过比较中西儿童教育的差异,揭露了中国传统封建教育对儿童的摧残,分析了西方近代以来儿童教育的优越性,如强调循序渐进、注重儿童学习兴趣、重视理解、实物教学和直观教学等。他建议从编写儿童教科书入手,对儿童教育进行改革,将儿童应读的书分为:识字书、文法书、歌诀书、问答书、说部书、门径书、名物书七类,每类又各有教法,对这七类书应包含的学科内容也做了较为详细的说明。他还为8至12岁的儿童设计了一张课程表,课程采用了班级授课制,中西兼学,课程安排遵循了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并考虑各科教学内容的不同,给出了不同的教学方法建议。

梁启超汲取西方的教育制度和教育思想,在维新变法和清末新政前期提出的这些教育改革的主张,直指当时教育的根本性问题,对当时封建意识浓重的中国来说,确实起了巨大的改变风气的作用,他的许多建议也被后期新政所采纳。虽然他的思想新旧并存、中西杂糅,具有一定时代的局限性,但他对西方资本主义新知学理的引介,开阔了人们的视界,不失为近代革命家的代表,后期他专心学术,弟子中学术大师林立,无愧于教育家的称号,他为中国的思想启蒙和教育的近代化立下了汗马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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