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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面向县域经济职业教育的发展模式选择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面向县域经济职业教育的发展模式选择_职业技术教育与县第三节 我国面向县域经济职业教育的发展模式选择区域职业教育的发展与县域经济发展的关系十分密切,这个区域既包括本县县域,也包括本县隶属的地市区域。因此,面向县域经济的职业教育模式选择实际包括县内和县外两方面,其中县域内的职业教育模式更为重要。

我国面向县域经济职业教育的发展模式选择_职业技术教育与县

第三节 我国面向县域经济职业教育的发展模式选择

区域职业教育的发展与县域经济发展的关系十分密切,这个区域既包括本县县域,也包括本县隶属的地市区域。这一关系包括三方面内容:职业教育体系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产物;区域经济的发展推动了职业教育的发展,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决定着职业教育的发展速度和规模;经济结构的变化,制约着职业教育结构的变化。因此,一般经济发达地区的职业教育体系较为完整,层次结构和类别较为合理,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职业教育体系和结构则不够完善和合理。

但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之间的关系,不仅在于后者对前者的决定性作用。研究表明,职业教育的发展水平和发展策略同样对县域内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职业教育与县域经济间良性耦合,即两者间协调发展、互相促进尤为重要。

县域经济属中观经济,作为区域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县域经济发展也无疑受到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影响。这种影响来自两部分,最主要部分来自本县域内的各类和各层次的职业教育规模、结构和办学模式,其余部分则来自县域外的职业教育体系,包括其隶属的区域和其邻县的职业教育现状。因此,面向县域经济的职业教育模式选择实际包括县内和县外两方面,其中县域内的职业教育模式更为重要。

一、 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与职业教育发展(www.guayunfan.com)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实行了四种区域经济发展战略阶段: 平衡发展与重点发展相结合的阶段(1949~1980年)、 开放发展与倾斜发展相结合的阶段(1980~1994年)、协调发展与合作发展相结合的阶段(1994~2002年)和统筹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阶段(2002年至今)。

新中国成立之初,全国70%以上的工业集中在面积仅为国土面积11.3%的东部沿海地区,而占国土面积68%的西北、西南和内蒙古的工业仅占全国总量的9%。区域经济均衡发展战略,使我国的工业布局快速地向西推进,对中西部地区工业化过程产生了明显的作用,区域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职工人数占全国的份额都有所上升,地区的工业实力明显增强,在内地建立起以国防、科技工业为重点,门类较为齐全的工业体系,促进了我国工业布局的整体平衡,客观上也加快了我国中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步伐。为平衡生产力,当时采取了对中西部地区极度倾斜的经济政策,资金、技 术、人力和物力等生产要素配置优先考虑中西部的发展需要。一是资金大量投入内地。在“一五”时期,主要是围绕苏联援建的156项重点工程和694个投资限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苏联援助的156项重点项目中,4/5在西部,694个限额以上的工业建设单位中,有472个分布在内地,占68%。二是强调建立区域独立的工业体系。1958年6月,中共中央发出加强协作区工作的文件,决定把全国划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南、华中、西南和西北7个经济协作区,并要求各协作区根据工业和资源等条件,尽快建立大型工业骨干和经济中心,形成若干个具有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的经济区域。三是转向以备战为中心、以三线建设为重点的轨道。1965年中共中央作出了加速全国和各省市战略后方建设的决策,把全国划分为一、二、三线地区,经济建设的投资重点为三线地区,工业建设要大分散、小集中,工厂布点要“靠山、分散隐蔽”。但是,这种区域均衡的战略降低了资源配置的效益,阻碍了沿海地区经济增长及作用的发挥,人为地抑制了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对于全国的经济增长也产生了不利影响。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我国的区域政策目标从片面强调地区域间的平衡发展,转变到强调经济效率,承认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优先发展,再带动其他地区发展,战略的转变有力地促进了东部沿海地区经济的高速增长,也推动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差距拉大,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又凸显出来。为了缩小地区间经济差距,促进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目标的实现,我国确立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在强调市场作用和资源利用效率的基础上,实施向中西部地区适度倾斜的经济政策,保持各地区和产业之间的协调发展。 2001年12月中国正式加入WTO,开始实行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政策,经济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在转型,经济在转型,国家治理也在转型。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2003年)提出了进一步“统筹区域发展”的战略思想。中央在“十五”计划,“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中实施了一系列的战略部署。第一,统筹区域发展的总体战略:“要继续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第二,统筹国土开发主体功能规划:“加强国土规划,按照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完善区域政策,调整经济布局。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形成若干带动力强、联系紧密的经济圈和经济带。……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以增强综合承载能力为重点,以特大城市为依托,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第三,统筹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根据西部地区、中部地区、东北地区、东部地区的不同情况,加强统筹规划、细化政策。2009年以来,国家审核批准了一系列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并把它们上升到国家战略的层面来统筹实施。包括《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黄河三角洲经济区规划》《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等。第四,统筹区域协调互动机制:要加快健全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市场机制、合作机制、互助机制、扶持机制。要加大国家对欠发达地区支持力度,加快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步伐,引导发达地区通过对口支援、社会捐助等方式帮扶欠发达地区。东部地区发展是支持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要在率先发展中带动和帮助中西部地区发展。

从我国区域增长的格局看,地区差距越来越大,八五时期到了一个顶点,“九五”、“十五”时期有所缩小,但仍然是东快中西慢。到了“十一五”时期,这种状况发生了革命性的转变,从2007年开始,西部的增长速度超过东部,从2008年开始,中西部全面超过东部。

由于职业教育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我国的区域职业教育发展也大致经历了以上四个阶段,即均衡发展阶段、非均衡发展阶段、协调发展阶段和统筹发展阶段。新中国成立初期,职业技术学校不仅数量少,而且分布也非常不平衡,如1950年全国仅有中等技术学校500所,其中以医药卫生类为主,而且又主要开设在上海、广州等少数大中城市,西部地区职业教育非常落后。为了配合区域均衡的经济发展政策,当时在中西部地区大力开设面向工人、农民的各种补习学校、技术短训班和工业性质的中等技术学校,建立技工教育制度。由于财政上实行的是全国一盘棋的统一财政制度,各地职业教育支出按统一的财政支出标准核算,职业教育的区域发展差异大为缩小。改革开放后,由于财政的分权管理,地方对职业教育的投资有了自主权,各地职业教育发展的差距开始出现并逐渐拉大。在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职业教育的经费较为充足,中等职业教育蓬勃发展,部分地区开始创立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在贫困地区,县设职业高中和中专学校办学难以为继。20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国家实施西部开发战略,地区间教育包括职业教育发展不平衡问题开始受到重视,西部地区如何借鉴东部的经验发展职业教育,培养适应地方经济发展的应用型人才,开始进入理论界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视野。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因为有了中央政策和财力上的支持,也加大了对当地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并采取合并、改造、充实和提高层次等方式对职业教育进行扶持。

实际上,我国职业教育区域发展战略,并没有一个明确而统一的提法和与之相对应的政策措施。但是,由于职业教育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对于经济发展具有依附性,经济的区域发展战略导致了职业教育在客观上具有明显的宏观战略特点,并与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演变大致同步。90年代以来职业教育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并不是对80年代以前的均衡发展战略的简单回顾,而是在继续保持和发挥发达地区职业教育发展优势的基础上,对西部地区的职业教育进行一定的支持,以东部的先进经验和职教模式带动中西部职业教育的大发展。

二、职业教育与县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模式

职业教育的区域均衡发展,是一种有重点的、非均衡的协调发展,这是与县所在区域经济的发展战略紧密相关的。因此,我国面向县域经济的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既是一种总体上的协调发展,即不同地区间职业教育的有次序、有重点、互相促进的发展,也是一种区域内部的协调发展,即不同地区内部职业教育与地方经济相互适应、互相促进的发展。不同地区职业教育与县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就是职业教育的发展模式问题。

关于职业教育与县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有研究者从社会发展的视角对其进行了比较全面和系统的分析,并根据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差异,将我国的县域经济区域划分为发达地区、发展中地区和贫困地区三类,并在具体分析各地区经济条件和人力需求的基础上,提出了不同区域职业教育的发展思路。发达地区应该发挥职业教育体系较为完备的优势,提高职业教育的层次,走产学研一体化的发展道路;发展中地区职业教育应采用“以特色求发展、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力求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发展形成良性互动;贫困地区则应采取扶持发展政策,加大投入,构建适应农村贫困地区人才培养需要的职教模式,将职业教育与本地经济的实际需求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还有研究者在对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特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职业教育发展的三种具体模式:技术导向型模式、技术开发型模式和技术扶贫型模式。技术导向型模式适应于经济发达地区,主要是通过大力发展中、高等职教,培养高新产业所需的高级技术人才,主动促进区域产业结构的升级和技术水平的提高。技术开发型模式适用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指职业教育要以培养具有把研究成果转化为现实产品的实施型技术人才和技能操作人才为重点,大力办好中职教育,积极发展高职教育,促进地方资源的开发和科技进步。技术扶贫型模式指在贫困地区,职业教育与“治穷、脱贫的发展战略相结合,大力发展初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开展各种短期技术培训项目,帮助地区经济实现脱贫。

确立职业教育与县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模式,主要包括如下内容:第一,职业教育体系。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县,应考虑建立较为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使其涵盖初等、中等和高等职教、短期培训和学历教育等。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地区,不应追求体系的完善,而应根据地方经济实力和发展需要,建立相应的职教体系。第二,职业教育层次。经济发达地区,高等职业教育所占比重较大,而经济欠发达地区,更应重视初等和中等职教的发展。第三,职业教育类别。发达地区由于产业结构较为合理,三次产业的结构趋于现代化,二、三产业所占比重较大,因此职业教育的类别、专业设置上应以二、三产业为主。而在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应更多地为农业服务,主要面向一、二次产业培养所需人才。如果类别失衡,势必造成人才的流失和浪费,对于地方经济的发展不利。第四,市场化。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虽需要借助政府和民间的力量,但最根本的是要引入市场机制,让职业教育机构主动寻求与社会经济生活的密切联系,在市场的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只有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职业教育才能真正融入地方经济的发展,并与之形成良性互动。

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战略经历了均衡发展—重点发展—协调—统筹发展的过程,这种过程对于地方政府制定职业教育发展战略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职业教育的发展不能通过牺牲发达地区的速度来进行人为的控制,而是应从效益出发,根据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的经济实际制定职业教育发展目标,以发达地区的快速发展带动欠发达地区的跨越式发展。如广东省东部地区经济发达,职业教育体系和办学模式较先进,而西部和北部的经济较为落后,职业教育的发展水平也相对较低低。为带动粤西和粤北地区的职教发展,广东省采取了财政转移支付、东西部职教师资对口支援等措施,改善经济欠发达和贫困山区职业教育的发展环境,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同时,职业教育与县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模式,主要是根据县域经济发展对人才数量、质量规格的实际需求,制定职业教育发展的具体目标。而且,由于地区经济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因此,职业教育的政策目标也要随着经济总量和结构的变化进行调整。这方面,深圳职业教育的发展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20世纪80年代初,深圳的经济刚刚起步,职业学校数量少、规模小,而且只有初等和中等职业学校。到了90年代中期,由于经济总量的变化、产业结构的调整、经济发展对技术人才需求层次的提高,使深圳职业学校的数量大为增加,总体规模迅速扩大,办学层次不断深化。

三、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和政策选择

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德双方签约在我国进行德国“双元制”模式的试验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现代学徒制的大力推广并不容易,关键是德国体制环境与发展条件难以引进。我国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不能简单地照搬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做法,必须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发展之路。由于我国经济尚不发达,企业在社会转型时期还缺乏参与职业教育的热情,众多的中小企业也难以承担起企业内部的培训任务,因而对政府主导的学校职业教育模式的依赖将保持较长一个时期。从影响其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出发可能面临着一系列带有共性的政策选择。

(一)建立职业教育培训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社会伙伴关系和政策协调机制

职业教育不是某一特定部门独自实施的教育体系,其实施主体包括教育部门、劳动部门、行业企业、教育培训提供者、学习者及其家庭、社会合作者等。促进“供给导向型”的学校职业教育模式走向更大程度的“需求导向型”,关键是要提高企业、雇主的技能需求和在一定程度上个人的培训需要对培训机构工作的影响力。政府应该为这些利益相关者在培训和就业方面的有效对话和伙伴关系建立制度框架,这应导致在国家一级协调教育与培训政策和长期战略并被纳入经济和就业政策。

1. 构建综合、高效的职业教育宏观管理体制。 中央和地方政府落实由教育、劳动保障、计划、财政、人事、经贸、农业、科技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职业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下一步可考虑在此基础上建立职业教育培训协调领导机构、制定职业教育培训的战略规划、进行资源分配以及确定优先建设项目等工作。

2. 确立教育培训成为实施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的重点。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和措施包括长期失业者培训、大规模裁减工人的再培训、求职帮助和就业服务、就业和工资补贴以及公共工程计划。我国劳动力市场政策应从比较消极的收入支持政策转向以鼓励就业为主要内容的积极就业政策,尤其是要加大教育和培训的力度,使失业者、非熟练工人、非正规就业者能够得到劳动力市场信息,获得适应性的技能培训,从而帮助他们找到新的工作岗位。同时,政府要在加强劳动监管与鼓励企业吸纳劳动力之间取得某种平衡,在完善职工合同制的同时,应保留一定的固定工,使储备型雇员与流动型雇员之间保持一定的平衡,鼓励企业和个人对培训进行投资。

3. 加强职业教育与经济、行业、企业的联系。 我国在法规政策、资金投入,甚至在接受学生与教师参加生产实践方面缺乏对企业的有效规定与制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使原来行业、部门办的职业院校划转为教育部门管理后,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原本就不太密切的联系进一步弱化。为此,短期的策略是政府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的建设,长远策略则是通过制定税收、人才录用等方面的倾斜政策,依托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使其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标准和方案的制定,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

(二)在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框架下重新定位职业教育,并将其纳入国家教育的主流体系中

未来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目标和任务是推进以全民学习、终身学习为主题的学习型社会建设。全民终身学习有三个基本要义。一是认为学习应该贯穿人的一生,包括生命周期中的所有学习——从婴儿到生命终结前各种环境下的正规、非正规和非正式教育或学习。二是学习和教育不再是少数人的事情,它应该包括全体社会成员,让所有人都能够有机会进行终身教育。三是教育和学习情境与路径多样化和相互关联,教育和学习的形式丰富多样,可以在不同的场合中进行,但要优先发展个人在其一生所参与的各种机构、工作和其他活动中的联系。终身学习的基础是义务教育,而时限最长、形式最多样化的很可能就是职业教育,因此职业教育应该贯穿中等教育、高等教育乃至人的一生,其核心是就业教育、谋生教育和生涯教育。同时,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应成为国家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不能把它与学术性的主流教育体系相分离,视为学习成绩差的学生们的唯一选择,这种歧视或蔑视的问题将会继续对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产生影响。通过变革,使职业教育同学术性主流教育更好地连接在一起,在人才培养上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1. 扩大职业教育机会,建立更为开放、灵活的学习制度。 职业教育不仅仅是把学生引向某个职业,而且要考虑满足正在工作着的成年人的需要。为此,职业院校应扩大社会化、市场化职业培训,不仅面向普通学校应届毕业生需要,而且要把视野拓展到社会上其他人群,创造机会和条件让不同年龄的人群进修提高,同时为转岗、分流、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各方面的培训,做到长期正规教育与短期培训并重,全日制与部分时间制并重,由注重传统的学历教育转为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

2. 以服务和就业为导向确定应用型人才的教育类型定位。 中等职业教育主要培养实用操作层面的技术工人和初中级人才。高等职业教育主要培养技术应用性人才,是适应产业结构高移,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需要而在高中阶段教育基础上培养的高技能人才,与本科的差异不仅在层次上,更在于人才的培养目标、类型或特色方面。在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中,虽然学术型与应用型人才类型尚未发生分化,但应明确以应用学科如工科、农科、临床医学、财经、工商管理为主的高等学校和专业主要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

3. 建立中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在中高职衔接上,要研究高职院校对中职毕业生推荐入学、替代考试科目、工学交替的灵活学制、中高职一体化课程改革、双证融通等的可行性;在普职渗透上,特别是面向第三产业就业的职业学校,提高学术标准,培训课程应该着重发展基本能力、宽基础的课程方法,或者超越和打破传统的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二分法,可考虑通过设立综合学校的形式,或新增加国际标准教育分类中第四层次的高中后教育,设立普通文化和职业技术两类课程,为毕业生的就业培训或接受其他教育提供必要的基础。从长远来看,我国应建立与普通教育并行和相互沟通的职业教育体系,开通中职到高职专科、本科及研究生的通道。

(三)建立技能认证和测试制度,以保证职业培训质量标准

证书制度是政府连接职业教育与生产经济活动的重要纽带,是政府对劳动力质量进行认证与监控的主要工具,也是劳动者个人增强就业竞争力、增加就业选择机会、提高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据。我国从1993年起开始推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并重的制度,但目前制定各种人才和职业(岗位)能力标准,主要是部分行业的职业岗位规范,分别由劳动部门和人事部门牵头制定,实际上主要是岗位技能,属于能力结构中的专业(职业)能力部分,具体体现为职业/专业资格证书,与教育部门制定的体现学术性能力的学历证书缺乏有机联系和有效衔接,而且在能力考核、证书发放等方面多头管理。因此,需要从人力资源开发的全过程提出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并在这个基础上制定国家能力标准的基本框架,从而对整个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加以系统地设计和实施。

1. 完善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框架。 由政府主导,主要依靠产业界、行业组织来提供有关技能和能力的界定以确定制定标准,要求培训和认证系统利用这些标准作为它们培训计划或评估程序的最低要求,同时加强学历教育与职业标准的有机结合和衔接,减少重复,提高效率,有利于毕业生的就业准入。

2. 实行考教分离,形成多元化教育培训市场。 按照考教分离原则,统一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增强其权威和可信度,同时通过证书或标准鉴定这些最低质量要求和质量保证机制,使得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及培训工作经历和在职学习中的能力建设都可以获得承认,从而开放和培育教育培训市场,促进服务提供者和途径的多元化。

3. 以发展能力为导向,提高各级各类教育质量。麦肯锡咨询公司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中国每年要培养约60万名应届工科毕业生,是美国的9倍之多,然而,在中国160万年轻工程技术人员中,只有约16万拥有在跨国企业就业所必备的实践技能和语言技能。能力建设作为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的共同要求,在不同层次和类别的教育中,其重点有所不同。例如,基础教育主要是基本(基础)能力的培养;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主要是核心能力的培养;职业培训主要是有针对性的岗位能力的培养;终身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是在各种教育和培训中都应当着力培养的。为此,职业教育必须改变理论性的、以书本为主的和向老师学习的教学方式,进一步加强与相关产业间的联系,进而学到相关企业要求的技能。

(四)完善政府、企业、个人分担职业教育培训成本的保障机制

教育和培训既有益于个人,也有益于企业和社会。它可以使个人具备就业能力,并帮助他们获得体面的劳动和避免贫穷及边缘化;企业和社会通过其在人力资源和教育方面的投资,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率和竞争力,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因此,投资于教育和培训的责任应由公共和私营部门共同分担。但是,政府“必须始终承担投资于基础教育和初期培训的主要责任”,并分担向面临社会排斥或歧视风险的群体投资的最大责任。而投资于义务教育后的教育和培训以及以工作场所为主的终身学习和培训,提高个人就业能力和企业竞争力,属于个人和企业的共同责任领域,企业和个人是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受益方,因而被要求在学习和培训计划的投资方面承担更大的份额。我国公共财政体制不健全,教育投入严重不足;企业人力资本意识淡薄和在使培训投资回报内部化方面存在困难,投资培训的积极性不足;个人因培训开支和风险规避心理,参与培训的意愿也比较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制度的完善,政府将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领域负起更大的责任,同时制定适当可行的政策和鼓励办法以保证企业和个人开展必要的培训。

1.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 政府应在足额拨付职业教育经费,并在资助处境不利群体接受终身学习包括职业教育培训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职业教育具有“培养成本高,而学生家庭收入层次低”的特点,财政投入不足又导致职业院校学费高于普通教育。如2003年,我国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中学学杂费占其经费支出比例分别达到33.1%、22.7%和25.4%,均高于普通高中的16.3%,有的甚至高于普通高等学校的 28.8%。“十一五”期间,国家已经决定中央财政投入100亿元用于发展职业教育,其中部分用于资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城市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比例由原来的15%增加到20%~30%,这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条件。当然仅有这些还难以构成完善的条件保障。

2. 实行返还式培训税提取制度。我国虽然有“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规定,但难以落实,而应把其转化为培训税加以征管,税收的一部分直接返还给企业,用以弥补由公司直接举办或由合同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费用。

3. 完善个人承担培训费用制度。政府通过提供利率合理的贷款保证,允许个人以相对较低的利率贷款支付接受包括中级以上职业教育在内的更高级教育所需的初始费用。

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模式的选择

高等职业教育选择何种机构实施,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各国具体的情况来选择。高职发展模式的选择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同时,要注意保持各种类型机构自身的特色。20世纪70年代,多样化模式变得非常流行,以致一种相应的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制度的多样化结构在许多西方工业化国家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但是,我们现在所看到的是,在整个70年代和80年代早期,大部分工业化国家的高等教育制度并没有大幅度地朝着多样化模式迈进。

一体化模式也曾在一些国家风行,但同样,这种模式只在少数几个国家得以实施。如果说一体化模式的主要目的是试图为社会底层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的话,那么这个目的并没有完全达到。70年代中期以后,这个模式已显得不那么受人欢迎。有的学者认为,即使现有的一体化模式继续存在,它也不过是高等教育制度史上的一个脚注而已。这除了跟一体化模式在运行过程中碰到的具体情况有关以外,还跟整个高等教育大气候有关。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已基本步入了大众化的轨道。但高等职业教育的实施机构问题仍未很好地解决。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可以说还处在起步阶段,各方面条件都还很不成熟。1999年高校首次扩招时计划增招的58万高校新生,除10万名拨给成人高校、少量招普通高校本科生外,大部分进入相当于大专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领域。但问题在于高职招生指标的分配,绝大部分委托给全日制普通高校培养,只有少量分给经评审认可的数十所“三改一补”的高职院校。全日制普通高校为了承担这一“临时”任务,匆忙成立附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而办学积极性很高并有一定经验的新高职院校,则苦于生源不足而展开“生源大战”。

从传统精英教育的质量观看,普通高校尤其是本科院校培养“高职”大学生,学术质量有保证;但从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质量观看,普通高等学校培养“高职”大学生,则是“扬短避长”,未必比按照职业教育模式建立起来并积累了一定经验的独立的高等职业院校能更好地培养出符合高职目标的职业型人才。相反,不少办学已有成绩的职业技术院校、成人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它们办职业技术教育较有经验,有的已有一批专、兼职的“双师型”师资,设备与实习场所(包括校内外)也比较符合职业教育的要求,从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质量观看,更能培养适应经济与社会多方面需要的“适销对路”的职业技术人才。

所以,在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后,完全依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在我国是行不通的,即一体化模式不适合于我国高职的发展。而单靠高等职业院校实施高职教育也不现实,即二元制的模式也不能较好地培养符合规格的职业与技术人才。我们应该走多样化模式的道路,即依靠各种高等院校共同实施高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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