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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导致环境恶化的原因

时间:2023-0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贸易赢利与环境恶化,这个矛盾目前表现得十分突出,表明了中国产业必须找准正确的方向,及时改正错误,才能持续发展。2004年5月7日,欧盟因中国限制焦煤出口的行动,发出威胁要向WTO申诉。遗憾的是,2011年7月5日,WTO仍初步裁决“中国违规”。随后,中方对初裁结果提出了上诉
确认导致环境恶化的原因_环境人类学

第三节 确认导致环境恶化的原因

中国工业化刚刚走完了三分之一的路程,总体水平还较为落后。同时,受到思想认识尚不解放的局限,国家经济建设在发展中走了一些弯路。另外,国际市场经济竞争十分激烈,一些工业发达国家为了利益而表里不一。国际因素与国内因素又往往相互交织,形成一些负面作用,中国建设中的焦炭生产、出口贸易的曲折和其他产品出口遇到技术壁垒就是典型事例。贸易赢利与环境恶化,这个矛盾目前表现得十分突出,表明了中国产业必须找准正确的方向,及时改正错误,才能持续发展。如同一艘大船航行在波涛汹涌的海洋上,把握航向、辨别风浪,才能不断前进。

一、历史进程中的曲折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工业化水平并不高,很多产品的生产与出口贸易均处于低端层次,这是一个国家壮大发展中不可避免的历史阶段。然而,走过这个初级阶段是不容易的,特别是受国际社会复杂激烈的政治、经济竞争影响,中国民众在前进中遇到了很多严峻的挑战。

(一)见利忘义的恶果

任何一个国家在工业化进程的前期所生产的产品都不是高端水平,都要大量生产低端产品。21世纪初期,中国曾经大量生产焦炭做出口贸易,积累资金。1985年,中国出口焦炭是600余万吨。2003年,全国焦炭产量达到1.78亿吨,当年出口为1300万吨,成为世界上第一大焦炭生产国与出口国,产量占世界生产总量的45%,出口量占世界贸易量的60%。焦炭生产给中国带来了利润。自2003年开始,国内焦炭的市场价格从每吨300元人民币上涨到每吨1300元人民币。同样,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国际市场上的焦炭价格从2003年平均每吨200美元左右,飙升至2004年第一季度的每吨400多美元。一段时间,这种市场价格及利润指标的诱惑力量十分强劲。于是,一些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利润而盲目扩大生产,盲目投资建设焦化项目,导致重复投资现象严重。一些未经审批自行上马的焦化项目到处都是。2003年,中国焦炭产量1.8亿吨,2004年焦炭产量突破2亿吨。大量资金继续进入焦化行业。2005年,全国约有700多家规模炼焦企业,有大中小各类焦炉1900多座,其中,技术落后的小“土焦”炉产量就达到4000多万吨。由于焦炭价格持续上涨,没有任何污染处理措施的小土焦炉生产持续升温,中国焦炭产能不断增加。2005年末,全国焦炭年产销量3亿吨左右,而生产能力超过了4亿吨以上,产能严重过剩。焦炭产业快速发展,焦炉产能迅速膨胀,焦化行业非常态、超高速增长,其原因只有一个,焦炭价格高扬。

(二)污染严重的“两高一资”行业

炼焦是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的典型的“两高一资”行业。中国炼焦技术装备水平不及发达国家,对炼焦副产品加工利用落后,从而形成了严重污染。在中国现有的条件下,2吨煤才能炼1吨焦炭,由此而消耗了大量能源。依据检测,生产1吨焦炭会产生约400m3煤气,炼焦过程中会有大量粉尘、一氧化碳与有毒气体排放到大气中,其中含有多种致癌、致人畸形的物质;炼焦排出了焦油、废水,它们同样含有大量有毒物质,渗入地下后将长期污染地下水。然而,为了牟取利润,一些地方大量土焦炉不停地生产。这些小土焦炉生产技术落后,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

以山西省为例,“十一五”初期的2006年,全省生产焦炭9202万吨,占全国产量的33%。山西省自营出口和外贸出口焦炭1303万吨,占中国焦炭贸易量的89.8%,占世界焦炭贸易的40.5%。但是,焦化行业是典型的高污染、高消耗产业,炼焦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因而是环境污染最严重的行业之一。2006年9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全国有43个城市空气质量劣于三极标准,其中山西省占到了16个。山西焦化行业对大气和水环境污染负荷分别占全省总污染负荷的40%和30%,劣V类水质占70%以上,远高于全国44%的平均水平。焦炭给山西带来了经济利益,同时也带来了资源耗损和环境污染。作为昔日粮仓的山西汾河谷地,由于工艺落后的焦炭生产方式特别是小土焦、改良焦的生产方式运作,结果造成了这一地区黑烟滚滚,大气污染严重,水源污染严重,使那里可以耕种的田地越来越少。一段时期,在山西,有许多空气严重污染的连片地区,在无风或微风状态下,污染导致的天空昏暗、气味熏人的状态持续存在,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和当地人的身心健康。

(三)认清贸易争端的实质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西方发达国家为保护自身环境而大量削减焦炭产量,甚至不顾本国钢铁工业发展,关闭大量焦化厂。据了解,从1996年到2000年4年间,焦炭生产在美国减产10.17%,同期在日本减产9.9%、德国减产7%和英国减产18.3%。澳大利亚是铁矿石、炼焦煤富余的资源大国,出于对环境成本的考虑,该国并不在本土大力发展钢铁、焦炭行业,而只是出口铁矿石和炼焦煤。1998~2004年,全世界已经关闭总生产能力近1800万吨的焦化厂,其中大部分在欧洲和美国。欧洲国家由于关闭了大量技术落后的焦煤生产厂,于是当地焦炭产能进一步萎缩。钢铁企业发展所必需的焦炭资源严重依赖中国出口,这样的事情较多地出现于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EU,简称欧盟)。2003年,欧盟从中国进口焦煤约440万吨,占欧盟钢铁业焦炭年消耗量的31%。

发达国家将自己的焦化厂大量关闭,却把焦炭生产与污染负荷转移到了中国。正是如此,欧盟曾对中国焦炭出口的态度来了一个180度的大拐弯。2003年,欧盟还把来自中国的进口焦炭列为反倾销产品之列,征收每吨32.6欧元的反倾销税。时过境迁,2004年之初,中国有关部门提出,当年焦炭出口配额将减少300万吨。2004年5月7日,欧盟因中国限制焦煤出口的行动,发出威胁要向WTO申诉。最后,中国出于战略考量,使当年出口量不少于2002年的1400万吨,这才没有引发更大的贸易纠纷[25]

2009年6月23日,美国和欧盟在WTO框架内又向中国提出贸易争端请求,指责中国9种原材料出口违规。中方再三强调采取配额制是“出于保护可用尽自然资源环境的需要”。遗憾的是,2011年7月5日,WTO仍初步裁决“中国违规”。随后,中方对初裁结果提出了上诉。但WTO上诉专家小组维持了初步裁定的核心内容,即中国对多种工业原材实施出口税和配额违背了WTO规则,并驳回了中国基于环境保护或供应短缺就初步裁定提出的上诉请求。2012年1月30日,WTO就中国限制9种原材料出口一案再次作出裁决:维持2011年7月初裁中的核心判罚内容,即确认“中国对钢铁和化工产业原材料实施出口税和出口配额限额违背了国际贸易法则,必须加以改正”[26]

事情的来龙去脉很清楚,中国一方面受发展历史阶段限制,不得不生产“两高一资”产品;另一方面当依法消减这些产品的生产时,却立即招致了工业化国家的无端指责。相反,一些工业化国家利用历史机遇、技术优势,停止或者转移了高污染产品,却要让发展中国家生产这类低端产品,他们则在高端消费。“落后就要挨打”,这是个通俗的表述,也是一个深刻的道理。中国人民要保持平常心态,奋起直追,和平崛起。

二、应对三个指令的挑战

焦炭生产与出口的经历仅是一种中国人民在建设中遇到的磨难,在高科技时代,还有更多的难关需要闯过去。

(一)技术标准的重要意义

低碳经济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也是市场竞争非常激烈的场所。环境因素在低碳经济领域表现得十分突出,由此,中国的发展面临了更多的挑战。一些学者研究表明,传统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型,实现预计的重要目标,需要有62种关键的专门技术和通用技术的支撑。主要由于历史原因,在其中的42种关键技术中,中国目前并不掌握核心技术。例如,有关专家测算,中国目前能源利用效率只有33%,相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0个左右百分点。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化等8个主要耗能工业的单位产品能耗较高,超出世界先进水平40%以上。导致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是,一些关键的核心技术没有掌握。焦炭生产与出口遇到的困境实际上就是技术、管理方面的滞后,例如,技术装备水平不高、生产工艺落后、环境保护治理不得力等。就是在一个最基础的衡量产品的质量优劣方面,目前依然存在着管理、技术方面的缺陷。例如,中国标准化工作基础仍然薄弱,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存在差距,包括标准总体水平低、制定速度慢、高技术标准缺乏、安全标准体系不健全、资源节约标准滞后等,这些已经无法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面对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加快标准化事业的发展已经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二)新标准:三个挑战性指令

衡量事物的标准及其制定看似简单,其实不然。中国“十一五”期间,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和欧盟部长理事会(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通过了三项具有环境保护内容且影响国际贸易的指令,俗称环保指令。这些标准提出之后,中国一些生产企业立即置身于严峻的挑战之中。

“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2002/96/EC,WEEE)”,其在2005年8月13日生效。WEEE指令核心内容:欧盟市场上流通的电子电气设备的生产商必须在法律上承担起支付报废产品回收费用的责任。

“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2002/95/EC)”,简称“限制有害物质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RoHS)”,其在2006年7月1日生效。RoHS指令核心内容:新投放欧盟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中有6种物质的含量不得超标,它们是铅、镉、汞、六价铬4种重金属与聚溴二苯醚(PBDE)、聚溴联苯(PBB)2种溴化物阻燃剂。

WEEE与RoHS指令对机电产品提出了很高的环境标准,欧盟市场禁止不达标准的产品进入。中国机电出口企业实际上由此受到的冲击很大,波及了上万家企业的20多万种产品。受指令影响的产品占中国出口欧盟机电产品的71%,总值约为370亿美元。

“为规定用能产品的生态设计要求建立框架并修订第92/42/EEC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指令(Establishing a Framework for the Setting of Ecodesign Requirements for Energy-using Products and Amending Council Directive 92/42/ E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2005/32/EC)”,简称“耗能产品指令(Energy-using Products,EuP)”,2005年8月11日生效。2007年8月11日前,欧盟各国完成了符合本指令所需的国内立法及行政规定,正式转换为欧盟各国的法律并强制实施。EuP指令对中国家电产品出口影响也很大,初步计算,其约给中国家电业带来人民币500亿元损失。

欧盟25国先后实施了这三项指令,它们实际上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形成了国际贸易的技术壁垒,或称绿色壁垒(Green Barriers,GBs)[27]。这三项指令制造的绿色壁垒现在依然存在,而且产生了超出欧盟范围的连锁反应,它们对中国机电产品出口的影响非常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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