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基于以往研究的不足和环境规制的实践困境,本书以我国跨行政区流域污染作为研究对象,旨在通过对中国财政分权背景下的越界污染规制制度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分析环境规制结构中各规制主体之间的策略互动,探讨环境规制制度的效果和变迁趋势。
研究意义_越界水污染规制
1.3 研究意义
对越界污染的环境经济学研究可以粗略地分为两大支脉。分支之一是讨论越界污染规制的制度问题,讨论具有外溢性的公共“害”品实现有效供给的制度安排[8],注重环境规制责任在垂直层级的政府之间的配置;分支之二是以各行政辖区在越界污染问题上的相互依赖与策略选择为主要内容,通过博弈论工具研究政府间环境合作协议的可能性和稳定性,注重环境规制责任在水平层次的政府之间的配置。早期对越界污染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温室效应和酸雨污染这样的国际环境问题上,对一国国内的污染问题往往是假定存在一个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目标的中央政府进行集中的环境规制,将国内环境规制的研究简化为各种环境政策工具成本收益的估计和比较。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受公共经济学财政分权理论的影响,一个国家内部不同行政辖区之间在环境问题上的冲突逐步引起了环境经济学学者的关注。对一国环境规制制度的探讨须考虑政府层级对规制效果的影响,不仅要考虑不同政府层级之间的垂直规制竞争,还要考虑同一行政层级的政府之间的水平规制竞争和政策协调,这是环境空间经济学领域的前沿问题。基于以往研究的不足和环境规制的实践困境,本书以我国跨行政区流域污染作为研究对象,旨在通过对中国财政分权背景下的越界污染规制制度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分析环境规制结构中各规制主体之间的策略互动,探讨环境规制制度的效果和变迁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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