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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神学传统与西方环境哲学

时间:2023-0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4.2 基督教神学传统与西方环境哲学作为西方文明的重要思想来源和精神基础之一,基督教在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的基本观点,曾深深地影响了西方人对大自然的基本态度和行为倾向,并为近现代西方文明对大自然的掠夺提供了或多或少的伦理支持。不过,托管理论在基督教的历史中并未引起神学家们的注意,因而也未能成为阻止西方文明掠夺大自然的积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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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基督教神学传统与西方环境哲学

作为西方文明的重要思想来源和精神基础之一,基督教在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的基本观点,曾深深地影响了西方人对大自然的基本态度和行为倾向,并为近现代西方文明对大自然的掠夺提供了或多或少的伦理支持。基督教在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的基本观点有助于人们重新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并为现代人重建人与自然之间的新型伦理情谊关系提供某种借鉴。

4.2.1 基督教思想中的人与自然

基督教思想中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观点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以及生态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发生新的变化。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4.2.1.1 人与自然的二分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基督教思想中既存在着人与自然相互分离的二元论,也存在着以上帝为纽带的平等论,还存在着人替上帝管理自然的托管理论(stewardship)。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西方文明“发扬光大”的却是其中的二元论。当然,这与基督教思想自身的性质不无关系。在基督教看来,世界是上帝创造的;但在上帝的所有造物中,只有人是按照上帝自身的形象创造的,只有人才具有灵魂,他是唯一有希望获得上帝拯救的存在物。《圣经·创世纪》宣称,在上帝所创造的所有存在物中,他最喜欢人类;他希望人类繁荣昌盛,充满地球并征服地球,统治海里的鱼、空中的飞鸟和陆地上爬行的动物。根据《创世纪》的这种观点,人是大自然的主人,而非其成员,他明显地高于其他生命形式;所有的造物都是上帝创造来为人类服务的,它们是为人类的利益而存在的。因此,人对大自然的统治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后来的历史表明,西方人正是用基督教的这种观点来证明他们掠夺大自然的合理性的。

对基督教这种把人与自然分离开来的二分思想,我们应辩证地分析。从认识论角度看,把人从自然界中分离出来,是人类认识自然的前提,也是人类自我觉醒的标志;同时,承认两者在一定范围内的对立与冲突关系,有助于人类积极主动地去发展那种可用来帮助人类认识自然的科学技术,从而减少大自然对人的伤害,使人类摆脱对大自然的绝对依附。在这个意义上,基督教的二分思想有其合理的成分,它对近代自然科学的迅猛发展提供了或多或少的价值支持。但是,如果基督教那种人与自然的二分指的是价值论或本体论意义上的,认为人与自然之间存在着一道壁垒森严的价值鸿沟,以为两者之间在价值上是相互隔绝的、在存在上是互不影响的,那就是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了。我们不能在价值论或本体论的意义上把人与自然割裂开来,更不能把它们对立起来。

4.2.1.2 人与自然的平等

由于基督教具有二元论和人类中心论倾向,因此,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许多思想家都对能否把基督教作为环境道德的基础表示了怀疑。

1976年,历史学家怀特发表了一篇题为《我们的生态危机的历史根源》的文章,掀起了一场关于基督教与环境道德是否相容的大讨论。怀特认为,犹太—基督教那种把人和自然割裂开来的二元论传统是现代西方生态危机的宗教根源。不过,怀特并不准备把放弃基督教当作缓解西方生态危机的药方。在他看来,既然环境问题的根源主要是宗教性的,那么解救的药方也只能是宗教性的;他把重建新的基督教传统作为解决人类生态危机的钥匙。通过把圣·弗朗西斯(Saint Francis of Assissi,1182—1226)重新思考为“生态学家的神圣祖先”,怀特指出了这种重建的可能性,他本人也因此而成为开创生态神学的先锋人物之一。

弗朗西斯曾对基督教的人类中心论提出了直接的挑战。他指出,在来源于上帝并显现上帝的荣光方面所有的创造物都是平等的,人类必须敬畏它们并对它们充满爱心。弗朗西斯这种相信所有的存在物都能独立地分别地赞颂和荣显上帝,且把它们和人类一道包括进同一精神团契(fellowship)中来的思想,实际上已模糊地意识到了,所有的创造物和自然过程都拥有某种独立于人类利益的价值,它们是上帝所创造的这一事实本身就是它们获得伦理关怀的充分根据。他的这一思想成为当代生态神学家的宝贵精神遗产。[13]

怀特认为,弗朗西斯的思想有助于人们建立一种基督教式的同情,这种同情以“一种关于人与其他创造物之间的友谊的、审美的、自我节制的关系”为基础。他指出,大自然是上帝的世界的一个成员,自然中的生物和非生物在精神上是与人类平等的,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以上帝为基础的友谊,人类应当与它们共存,尊重它们,爱护它们,建立一种以对大自然超功利的爱为基础的环境道德,使得人类在享受其权利以满足其生理需要的同时,也能够认识到其他有机体的权利。[14]

4.2.1.3 人对自然的托管

怀特的生态神学强调的是伦理平等主义。但更多的生态神学家则是根据传统的托管理论来重建基督教的环境主义传统。托管理论的核心观念是:世界属于上帝;大自然是神圣的。各种生命形式(包括地球自身)都拥有权利;这种权利源于它们是上帝的作品。因此,尊重大自然不是一种精明,而是一种责任;虐待大自然是渎神的,上帝会通过使大自然对人类产生否定性的影响来惩罚人类。不过,托管理论在基督教的历史中并未引起神学家们的注意,因而也未能成为阻止西方文明掠夺大自然的积极因素。

4.2.2 西方生态运动对基督教的批判

基督教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所受到的批评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圣经》直接教导人对自然的征服;二是在基督教传统中,自然是上帝的造物,因而不具有任何神性,所以人对自然的剥削不受道德的约束;三是基督教神学历来关心的是人的救赎,而忽视自然的价值。

1966年神学家理查德·贝尔(Richard A.Baer,Jr.)在《土地的误用:一种神学的关怀》一文中探讨了所谓的基督教对自然的“去神圣化”问题。他认为,合理的办法不是恢复对自然的膜拜,而是从基督教信仰出发改变对自然的态度。美国环境史学家罗德瑞克·纳什(Roderick Nash)在1967年出版的《荒野与美国人的心灵》中追溯了犹太—基督教传统对荒野的态度,及其对美国早期拓荒者的影响。纳什还注意到荒野在犹太—基督教传统中的另一象征意义。[15]

著名英国历史学家阿诺德·汤因比也在《目前环境危机的宗教背景》(1968年)一文中责难犹太—基督教的一神论对自然的“去神圣化”,他认为应该用敬畏自然的泛神论来代替一神教。在1974年开始的与池田大作的对话中,汤因比也把犹太一神教看成是破坏古代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原因。在对基督教的生态学缺陷的批评者中,最重要、最有影响的是美国史学家林恩·怀特,他在《我们生态危机的历史根源》中直接指出基督教对目前的生态恶化负有罪责。他指出每种生物都以不同的方式影响着环境,但是以人对环境的影响最大。怀特认为,“除非我们考虑根本的东西,否则,我们特定的措施可能会产生比我们计划要弥补的更严重的缺陷。”就是要以某种历史的深度来审视那些在背后支持着科学和技术的“预设”(presuppositions)。怀特把锋芒指向基督教。怀特认为,基督教不仅在人和自然之间建立了一种二元论,而且还坚持认为人为了自己的目的而剥削自然是上帝的旨意。所以,“尤其是西方形式的基督教是世界上所见到过的人类中心色彩最强的宗教”。怀特认为,在实践的层次上,这样的教导必然造成对自然的冷漠和无情。[16]

怀特相信正是对自然的这种看法产生了近代科学。在基督教的传统中,上帝给人的启示通过两种媒介,一是《圣经》,一是自然。由于上帝创造自然,所以自然体现了造物主的思想,为了更好地理解上帝而对自然进行的研究构成自然神学。西方科学形成期的科学家们从自然神学中汲取的养分使人们有理由相信“近代西方科学产生于基督教神学的母体”。因此,就基督教神学和近代科学的关系,以及科学、技术的联合对于生态环境的后果而言,基督教对我们时代的生态危机应负有巨大的罪责。怀特从宗教、自然观和科学技术的历史关系的角度来理解生态危机,是对生态危机根源认识的深化。他对基督教人类中心论思想的批评引发了激烈的争论,不但涉及神学家和教会人士,而且吸引了许多职业哲学家参加讨论,对于环境哲学和环境伦理学的最初发展起了较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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