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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际民俗学研究

时间:2023-10-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这种方式突出交际民俗学,等于相信我们需要建立第二种描写科学,它是由语言以及当前语言学构成的。交际民俗学得益于近来语言形式研究方法论的成果,并且受到了关于形式语言学意义的争论的时代思潮推动。但交际民俗学的根源却更加深广。对于很多人来说,交际民俗学的位置似乎与语言学的某些流派无关,却与人类行为的普遍视角有关。

社会语言学基础:民俗学方法

戴尔•海姆斯

戴尔•海姆斯(Dell Hymes,1927—2009),美国社会语言学家、人类学家和民俗学研究者。1955年,他获得印第安纳大学博士学位。之后,先后担任哈佛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宾夕法尼亚大学和弗吉尼亚大学教授。其主要成就是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超越乔姆斯基的形式语言学概念,提出了语言的文化分析方法。

“交际民俗学”(ethnography of communication)一词旨在表明其研究基础是民俗学的,而其研究的复杂模式的种类与范围是交际性的,即阐明了研究语言的充分方法所必须有的两个特征。该术语指出了研究的范围,并鼓励进行这种研究。

就范围而言,如果想进行语言理论研究,就不可能只是从现有的语言学、心理学、社会学、人种学等领域抽取孤立的成果并寻求其相关性,不管这些成果各自多么有用。我们需要新的数据,需要直接调查语言在各种情景语境下的使用,以便识别言语活动的模式。这种模式独立于语法研究、个性研究、社会结构研究、宗教研究等领域,而这些领域都将言语活动的模式化抽象为其他参考框架。

就基础而言,我们不能把语言形式——一种给定的代码——或言语自身,当做一种限制性的参考框架。我们必须把一个社区或人群网络作为语境,从整体上调查其交际活动,这样,任何交际途径和代码都会成为该社区成员可使用的资源的一部分。

并不是说语言学不重要。经过分析的语言材料是必不可少的,语言学研究方法的逻辑对民俗学研究影响很大。应该说,必须为评估语言在文化与社会中的位置提供指称框架(frame of reference)的不是语言学,而是民俗学;不是语言,而是交际。交际发生的社区的边界,交际发生的情景的边界,选择的方式、目的与模式,及其结构与等级性,这些构成一个群体交际经济体(communicative economy)的所有要素,一定都会受到群体内语言代码的性能的制约,但不是控制。同样的语言手段可以用来达到各种目的;同样的交际目的也可以通过各种语言手段来达到。应该考察一个社群的文化价值观与信仰、社会制度与形态、各种角色与责任、社群历史与生态等各方面因素对于交际事件与模式的影响(正如一个社群生活的任何方面都可能有选择地影响关于亲属关系、性别或角色冲突的研究)。

我们将发现,曾经冲击语言学的大量“变体与偏差”研究都有其自身的组织结构。从语言研究者的视角看“变体与偏差”的现象,在经分析出的言语形式的社群交际经济体中是以结构和模式的形式出现的。这些结构与模式迫使我们重新思考对语言代码自身的分析。正如音位学的要素与关系,从语法组织角度研究时呈现出了新的现象;语法的要素与关系,从语义组织的角度研究时出现了新的规律。当我们从言语行为和言语事件的要素与关系角度来考察时,语言代码整体的要素与关系也将会呈现出新的特点;因为言语行为和言语事件正是一个社群所特有的交际行为体系一部分的组织方式。

以这种方式突出交际民俗学,等于相信我们需要建立第二种描写科学,它是由语言以及当前语言学构成的。最终要理解,当代语言学不能将语言视为抽象的形式或某个社区的抽象伴随体,而是应将语言置于交际活动不断变化的状态和模式中来研究。当代语言学将研究彼此密不可分的交际形式与功能。由此,它将与人们长久以来的语言学观点与研究内容相对立。有一些人将语言形式与语境相分离,一个古老而又常用的例子,就是Broomfield那一段常被引用的话:如果有一个乞丐为得到食物而说“我饿了”,与一个小孩子为了不去睡觉而说“我饿了”,那么语言学家只关注两种行为的相同点。换言之,这种研究忽视了语境。相对而言,有一本颇有影响的书正好与之互补,它认为语用学的特点是研究“在符号类型可能相同的情况下,所有使某一交际事件区别于其他事件的各个方面”。换言之,这种研究超越了语言形式。

这种观点绝非是唯一的。从一方面来看这是语言学的特点,从另一方面来看,也是社会科学的特点。实践中的例子不胜枚举。然而,对于交际民俗学来说,其目标不在于通过分清信息形式(Cherry的符号类型)与使用的语境来区分交际行为与事件,其目标而是来保持所研究的信息与语境的多层级关系。对交际的社会语境与功能的研究,如果脱离了服务于它们的手段,就像脱离了语境与功能的交际手段的研究一样,都不能达到研究目的。当然,从方法上来说,这不是将语言学的结构化视角限定为只研究交际的一个特定成分,而是要将其扩展到研究交际的整体。

交际民俗学得益于近来语言形式研究方法论的成果,并且受到了关于形式语言学意义的争论的时代思潮推动。但交际民俗学的根源却更加深广。一方面,社会文化的形式与内容从作为产品的研究发展到作为过程的研究,此趋势由来已久,即从抽象的范畴、文化分类的研究,到情景、交流与事件的研究;另一方面,语言学自身也越来越趋向研究语言的全部复杂性。早在1929年(Sapir当年著述了《语言学的科学地位》)布拉格学派就提出了“功能与形式分析”。现在Jacobson将之称为“手段-目的模式”的发展性成果。 同期的J.R. Firth和Sapir也有相似的观点。这些传统观点都经历了兴衰起伏,但现在可以将交际民俗学视为它们的一种延续。

对于很多人来说,交际民俗学的位置似乎与语言学的某些流派无关,却与人类行为的普遍视角有关。多数人都认可社会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或其他领域的视角。需要进行的研究工作确实可以在上述这些学科领域里展开,而且也彼此不相干扰,但是我们认为,将关于人类的研究割裂为各种领域,本身就是任意的,而且形成了障碍。无论如何,不管在什么学科框架下,最根本的是要识别并寻求与众不同的关注点。有一种方法能够表明这种需要,那就是,有那么多种关于人类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的研究,但很少有关于交际行为的民俗学分析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比较研究成果。

上述评论也同样适用于另一个研究领域,即符号学,而别人可能将这些课题都归入该领域。索绪尔提出,符号学的研究范围比语言学更大,Levi-Strauss就将语言学与社会人类学都纳入符号学研究范围内,认为符号学是关于社会生活中的符号生活的研究。尽管符号学含义宽泛,但是一直只适合用于逻辑分析,符号系统也只作为代码进行研究。关于符号系统在实际社群使用系统中的实证研究倒成了次要的,几乎等于零。

在此,Morris提出的关于符号学的三分法发挥了作用。语用学——关于阐释者如何使用符号的研究,可以成为本课题与严格意义上的语言学之间的桥梁。语用学是一种研究语言(以及其他代码)使用的理论,与其并列的是关于语言(代码)形式与语义结构的理论(Morris称之为句法学与语义学)。“语用学”这一术语的使用在日耳曼语言的研究中确实日趋流行。语用学的某些特征化研究肯定不像上文描述的那样充分。在语用学研究信息形式不变情况下的意义可变性,揭示出行为结构与交际形式结构之间可能呈现的两种关系之一。目的与手段具有双向多重关系,同一手段有时可以达到多种目的,而同一目的有时可用多种手段来实现。

根据Lamb提出的系统化标准,我们可以看到语法体系自然扩展到行为特征的研究中,我们可以称之为语用的层面。Lamb运用“多样化”与“中立化”的双重标准区分了语言层次。“多样化”可用如下事实来说明:一个意义成分可以以不同的表征方式出现,如dog house与kennel(狗舍),cat house 与whore house( 妓女宅)。中立化的表现方式就是可以用同一个表征来说明多种意义成分(即dog house,dog fight,dognap等词中的dog;cat house,cat fight,catnap中的 cat)。我们可以识别出一个层次,将“语用素”(pragmeme)当做行动的一个要素或特征,因为同一个行为特征可能以各种语义表征方式出现,而同一个语义特征可能体现不同的行为特征。引用Susan Ervin-Tripp的一个例子,同一个请求的特征可以编码于下面两句话中:“您能帮我取一下大衣吗?”和“您不觉得有点冷吗?”相反的,可以用下例来补充她的例子,“您不觉得有点冷吗?”同一句话可以表达问题字面的特征(其中之一),或要求采取行动(“请帮我取一下大衣”,“带我进去”)。

虽然结构语用学具有无与伦比的价值,但对整个学科研究来说,还是不够的。同理,只有交际理论或控制论也是不够的。但确实,后两个术语中的某个有时特定的含义似乎相当重要,可以成为以民俗学方式研究交际的一个普遍策略。

总的来说,经验表明,从民俗学角度研究交际可能不会与别的角度重复。其他一般性概念看来都忽略了实际人群意义上的具体交际活动。正式化的形式,系统的抽象可行性,企图寻求人类整体的解读,似乎都掩盖了描述与分析真实社群与生活的重要性。我发现这不但是科学的责任,也是政治的责任。无论如何,民俗学与语言描写之间长期存在的密切关系:民俗学的参与者观察实践,文化生活的特定方面所具有的价值,民俗学的交际研究中其他参与者的观点——这些特征都会确保两个特点出现。第一,交际事件的几个成分无一例外地具有详细研究的价值。不但参与者与信息内容值得研究,而且其结构、详尽程度、区别性、与信息渠道相关的价值与体裁、代码、信息形式与背景等成分自身都是值得关注的。当然,最明显的语言代码,对于研究其他代码与其他成分的意义来说,即使不起全部作用,也是必不可少的。另外,还有专门化的次代码与边缘体系,言语掩饰的技巧,遮掩的语言,鼓语(drum-languages),仪式语言和雄辩词,信息渠道(尤其像西非复杂的交际渠道),或像菲律宾Hanonuu人情书的写作,诗歌的形式,礼仪场合的讲话,戏剧表演,等等。这些交际的方方面面还远未受到充分关注。我们目前的研究还未关注人的活动,而是忙着建造模式,或者说没有像关注如何达成自己目的那样关注他人是如何达成各自目的的。民俗学可能具有,或可能形成的观点是,模式是为人而建的,人不是为模式而活的;世上本无大众,只有将人群视为大众,一个人眼里的大众就是另一个人的公众或社群;大众传播本身就是脱离了损害结果的人文研究。民俗学家可能从社群自身的视点与利益出发来研究交际,将其成员看做共享知识与见解的资源。我相信,人文科学唯一有价值的前途就在于实现这样一种研究。

致力于交际民俗学研究的语言学,现在一般称作社会语言学。我自己的学习所得与经验也正出于该领域。然而,上述的社会语言学却与当前冠以此名的那些研究领域并不相同。我们在此所关注的社会语言学是通过研究言语手段的组织与目的而进行交际的研究,其指导原则是将这些手段与目的和交际的手段与目的进行最终的结合。在社会语言学中,这样的研究方法可以与其总体术语“交际民俗学”一致,称为“言语民俗学”研究。为实现言语民俗学的研究价值,必须就语言研究的某些方向做出改变。在此提出七个方向,正如在夜空中辨别出的北斗七星。首先是(1)结构或言语体系;(2)先于结构的且使结构合理存在的功能;(3)多功能组织的语言,实现不同视角与组织的功能;(4)语言成分与信息的适当性;(5)各种语言与其他交际手段的功能的多样性;(6)将社群与其他社会语境作为分析与理解的起点;(7)研究功能在语境中实现的方式。另外,语言与群体中其他交际手段的位置、界限、组织等都是值得研究的。简而言之,言语重于编码,功能重于结构,语境重于信息,适当性重于任意性或简单来说的可能性。当然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基本的,这样我们不但可以将特殊性普遍化,也可以将普遍性特殊化。

我们仍然认为,以言语民俗学构思的社会语言学,最终仍是交际研究整体的一部分。为详细阐述这一语境,我将勾画出交际自身的一个总体框架。此交际框架将指导本书其他章节的阅读。

该框架有四个方面,分别关于(1)交际事件的成分;(2)成分之间的关系;(3)成分的能力与状态;(4)成分构成整体事件的活动。正是在第三与第四方面(与交际有关的两个课题),即交际理论(信息论意义上)与控制论这两个课题上具有研究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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