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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之推不言禄(僖公二十四年)

时间:2023-10-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介之推不言禄,禄亦弗及。介推亦在从亡中,未尝言禄,而文公颁禄亦不及介推。贪天之功,在人为罪,在国为奸。人之有言,所以文饰其身。“不言禄”,结案。以此为介推供祭之田。言以此田记吾禄不及推之过,且表推“不言禄”之善也。则介之推之立品,有大过人者。晋侯绵上之举,亦知己之不及赏为过,推之不言禄为善,可谓失之东隅,收之桑榆者矣。

介之推不言禄(僖公二十四年)

《左传》

【题解】

《吕氏春秋》:晋文公反国,介之推不肯受赏,自为赋诗曰:“有龙于飞,周遍天下。五蛇从之,为之丞辅。龙反其乡,得其处所。四蛇从之,得其露雨。一蛇羞之,桥死于中野,悬书公门,而伏于山下。”文公闻之曰:“嘻!此必介之推也。”避舍变服,令士庶人曰:“有能得介之推者,爵上卿,田百万。”或遇之山中,负釜盖簦,问焉曰:“请问介之推安在?”应之曰:“夫介之推苟不欲见而欲隐,吾独焉知之。”遂背而行,终身不见。

晋侯赏从亡者,文公反国,赏从亡之臣。介之推不言禄,禄亦弗及。介,姓。之,语助。推,名。介推亦在从亡中,未尝言禄,而文公颁禄亦不及介推。○先正多责推借正言以泄私怨。看此叙事,先书“不言禄”三字,便知推本自过人一等。

推曰:“献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八人皆死,唯文公独存。○一非人力。惠、怀无亲,外内弃之。惠公、怀公皆忮害无亲,外而诸侯,内而臣民,无不弃之。○二非人力。天未绝晋,必将有主。三非人力。主晋祀者,非君而谁?四非人力。天实置之,而二三子以为己力,不亦诬乎?置,立也。○总断一笔。二三子更有何说?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况贪天之功以为己力乎?再痛骂之。快极。下义其罪,上赏其奸;上下相蒙,难与处矣。”贪天之功,在人为罪,在国为奸。而下反以为义,上反以推赏,是上下相欺,难与一日并处于朝矣。○此即是归隐意,乃“不言禄”之由也。

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谁怼?”兑。○言何不自去求赏,即不求以死,将谁怨耶?○母特试之,故作相商语。对曰:“尤而效之,罪又甚焉。尤,过也。我以贪天者为过,今复效之,则我之罪又甚于彼矣。且出怨言,不食其食。”看推自亦认有怨言,何劳后人又责其怨。其母曰:“亦使知之,若何?”母特再试之,故再作相商语。○上是试以求利,此是试以求名。对曰:“言,身之文也。身将隐,焉烟用文之?是求显也。”人之有言,所以文饰其身。吾身将隐于山林,何用假言辞以文饰之?若自言之,是非隐而求显也。○上是不欲享其利,此是不欲享其名。其母曰:“能如是乎?细玩此四字,乃知其母上二番特试之也。与汝偕隐。”有此贤母,故能成子之高。遂隐而死。“不言禄”,结案。

晋侯求之不获。以绵上为之田,绵上,西河地名。以此为介推供祭之田。曰:“以志吾过,且旌善人。”志,记也。旌,表也。言以此田记吾禄不及推之过,且表推“不言禄”之善也。○“禄亦弗及”,结案。

晋侯赏赐跟他一起流亡的人,介之推自己没有谈禄位,禄位也没有给他。

介之推说:“献公的儿子九个,只有国君还在。惠公、怀公没有亲近的人,国外国内都厌弃他们。上天不绝晋国,一定会有君主的。主持晋国宗庙祭祀的人,不是国君还能是谁呢?这实在是上天立他为国君,而他们几个人却以为是自己的力量,这不也是欺骗吗?偷别人的财物,尚且叫他是盗贼,何况贪取上天的功劳作为自己的力量呢?居于下位的人把罪恶当作正义的行为,处于上位的人却还奖赏他们这种邪恶的行为,上下互相蒙骗,我就难和他们相处了。”他的母亲说:“你为什么不也去求封赏呢?因为这样死掉,又能怨谁呢?”介之推回答说:“既然指责他们错误而又去仿效他们求封赏,罪过就更严重了。而且我口出怨言,就不能再吃他的俸禄了。”他的母亲说:“如果让他们知道你的想法,怎么样?”介之推回答说:“言语,是身体的文饰;我身体都要隐藏起来了,哪里还用得着文饰它?这样做是去求显达啊。”他的母亲说:“你能够这样吗?我和你一起去隐居。”于是就隐居到死。

晋侯派人寻找他没有找到,就把绵上作为他的祭田,说:“用这来记下我的过失,并表彰这个善良的人。”

【末评】

晋文反国之初,从行诸臣,骈首争功,有市人之所不忍为者。而介推独超然众纷之外,孰谓此时而有此人乎?是宜百世之后,闻其风者,犹咨嗟叹息不能已也。篇中三提其母,作三样写法,介推之高,其母成之欤!

【汇评】

吕祖谦:推尤诸臣之贪功,其言未必非也。其心之所发则非也,不过借正义以泄私怨耳。推若果以从亡之臣为不当赏,则文公之赏狐、赵为滥,而不赏己者,乃理之常也,非失之于狐、赵而得之于我乎!君待我以常,我自安其常,怨何为而生,身何为而隐也?是非无两立之理。今既咎文公滥赏,又咎文公之不赏,此近于人情乎?吾是以知推之言,特借理以逞怨也。

金圣叹《天下才子必读书》:最是清绝峭绝文字,写其母三段话,是三样文字,细细玩味之。

林云铭《古文析义》:服其事,不居其功,虽臣子之心,然录其劳而定其赏,亦国家之典。晋文从亡之臣,十九年在外,若尽说无功,则栉风沐雨,与家食坐视者等,无是理也。但行赏时,必待求之而后得,不求则不得,为可议耳。篇中重冒功一边,滥赏意只带说。后段借与母问答之词,自明其不为名、不为利二意。则介之推之立品,有大过人者。晋侯绵上之举,亦知己之不及赏为过,推之不言禄为善,可谓失之东隅,收之桑榆者矣。

余诚《重订古文释义新编》:此传直起直收,一似平铺顺叙,毫无结构者,然起伏照应,丝丝入扣,神明于法,而绝无用法痕迹。是宇宙间极有数文字,勿谓寥寥数语中不具大观也。○“不言禄”三字是一篇纲领,“禄亦弗及”只带说,“推曰”以下皆发明“不言禄”意,但自“献公之子九人”至“难与处矣”,皆以他人言禄作衬。议论滔滔不竭,有一泻千里之势,而自己“不言禄”意,只于言外见得,其笔趣却又浑如蜻蜓点水一般。“其母曰”至“与女偕隐”,几番问答便移宫换羽,纯用清峭之笔,几于不多著墨,而“不言禄”意层层实写得出。又酷类颜鲁公书法,精力直透过纸背数重。前后笔法迥异,正足见谋篇之妙。末用“绵上为之田’紧应“禄亦弗及”,又用晋侯语暗应“不言禄”、“禄亦弗及”两层,周到精密,细心寻绎,当自得之。 玩《传》赏从亡者,下紧接介之推,则推自系从亡之臣,何论微与不微?此固可无疑也,谓是微臣者,似是庸人自扰。○按:重耳过下卫,卫弗礼,从者饥不能行,皆采薇而食,公子不能下咽,推割股肉以进,公子知之,下泪曰:“亡人累子,将何以报?”推曰:“愿君早归晋国,以成臣等股肱之义,敢望报乎?”则推之割股,是其忠爱,亦事所有,可以勿辨。再按:推与母隐于绵上,晋侯闻之,悔不赏其功,使入求访之,不得。或谓介子孝,若林焚当出;遂举火焚之,三日方熄,推终不出,母子相抱而死,寻其骨,文公流涕,命葬于绵山,为之立祠。将绵上之田以祀之,因改绵山为介山。焚林之日乃三月五日,清明也,国人思介子死于火,因不忍举火,以清明前一日为寒食节,谓之禁火,亦曰禁烟。遇清明日插柳于门,招推之魂,至今尤然,又何用斥其非?○予曾与友人乡行,过秣陵关,有一地方,名黄连树.以其地有—大株黄连树,故名;予见其树,两人抱不过来,心空可容数人,因曰:“此树何其老也!”旁一乡人云:“若是不老,何以都串成戏?”子询曰:“何戏?”其人曰:“所谓董永媒者,非此树耶?”予闻之,知是错认“黄连”树作“槐阴”,乃与友人相顾,大笑不止。盖流俗传讹,原自不少,但于极真实事,必欲强作翻案,其贻误止复匪轻。后生家慎毋为此等言语所欺诳。乙卯清明灯前识。

过珙《详订古文评注全集》:之推口不言功,逃身隐死,于纯臣之品,真有大过人者。若偕隐之母,死而不悔,尤非笄黛中所可多得。文公志过旌善,可谓有礼,然到底是奸雄语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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