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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性质与等级标准

时间:2023-10-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普通话水平测试是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的领导下,根据统一的标准和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项测试工作。普通话水平测试是我国现阶段普及普通话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在一定范围内对某些岗位的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并逐步实行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标志着我国普及普通话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新阶段。1994年,国家语委普通话水平测试课题组对该《标准》做了文字修订。

第一节 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性质与等级标准

一、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性质

普通话水平测试是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的领导下,根据统一的标准和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项测试工作。是我国为加快共同语普及进程、提高全社会普通话水平而设置的一种语言口语测试,全部测试内容均以口头方式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不是口才的评定,而是对应试人掌握和运用普通话所达到的规范程度的测查和评定,是应试人的汉语标准语测试。应试人在运用普通话口语进行表达过程中所表现的语音、词汇、语法规范程度,是评定其所达到的水平等级的重要依据。

普通话水平测试是我国现阶段普及普通话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在一定范围内对某些岗位的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并逐步实行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标志着我国普及普通话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新阶段。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将大大加强推广普通话工作的力度,加快速度,使“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方针落到实处,极大地提高全社会的普通话水平和汉语规范化水平。

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

国家语委关于颁布《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语委(语文工作机构):为适应新时期推广普通话工作的需要,1986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提出制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的设想。根据会议精神,国家语委于1988年成立由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会资助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课题组,该课题组历时三年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并在若干省市对学校师生和“窗口”行业职工进行试测,在此基础上拟订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于1991年通过专家论证。1992年由国家语委原普通话推广司印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试行(国语普[1992]4号文件)。

该《标准》把普通话水平划为三个级别(一级可称为标准的普通话,二级可称为比较标准的普通话,三级可称为一般水平的普通话),每个级别内划分甲、乙两个等次。1994年,国家语委普通话水平测试课题组对该《标准》做了文字修订。国家语委、国家教委、广播电影电视部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国语[1994]43号)将修订后的《标准》作为附件印发给各省市继续试行。试行六年来,该《标准》已为广大群众所熟悉,各地测试实施机构也积累了一定经验。实践证明,该《标准》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为使该《标准》在推广普通话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该《标准》经我委再次审订,作为部级标准予以正式颁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试行)》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1997年12月5日  

三、湖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内容和评分细则

1.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内容

(1)读单音节字词(100个音节),共10分。目的是考查应试人普通话声母、韵母和声调发音的标准程度。

(2)读多音节词语(100个音节),共20分。目的是除考查应试人声母、韵母和声调的发音外,考查上声变调、儿化韵和轻声的读音标准程度。

(3)朗读短文(400个音节),30分。目的是考查应试人用普通话朗读书面材料的水平,重点考查语音、连续音变、(上声、“一”、“不”)语调、语气及停顿连接等项目。

(4)说话,共40分。目的是考查应试人在没有文字凭借的情况下,说普通话的标准程度、词汇和语法的规范程度和能达到的自然流畅程度等。

2.湖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细则

湖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细则

根据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教语用[2003]2号文件),结合湖北方言特点,制定本细则。

湖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包括4个部分,满分为100分。

一、读单音节字词(100个音节,不含轻声、儿化音节),限时3.5分钟,共10分

该题测查应试人掌握声母、韵母、声调读音的标准程度。

(一)评分

1.语音错误(含漏读),每个音节扣0.1分;

2.语音缺陷,每个音节扣0.05分;

3.超时1分钟以内,扣0.5分;超时1分钟以上(含1分钟),扣1分;

4.每个音节允许应试人改读一次,并以第二次读音作为评分依据,隔音节改读无效。多音字,只需准确读出一个正确的读音,如果有词语语境的要求,必须按要求读出。

(二)有关概念的解释

1.语音错误

将普通话语音系统中的一个音位发为另一个音位就是语音错误。

2.语音缺陷

未将普通话语音系统中的一个音位发为另一个音位,但尚未达到标准音位就是语音缺陷。

二、读多音节词语(100个音节),限时2.5分钟,共20分

该题测查应试人掌握声母、韵母、声调和变调、轻声、儿化读音的标准程度。

(一)评分

1.语音错误(含漏读),每个音节扣0.2分;

2.语音缺陷,每个音节扣0.1分;

3.超时1分钟内,扣0.5分;超时1分钟以上(含1分钟),扣1分;

4.一个词语允许应试人改读一次,并以第二次读音作为评分依据,隔词语改读无效。

(二)有关概念的解释

1.多音节词语的语音错误

(1)声、韵、调语音错误的确定,参照“读单音节字词”部分;

(2)必读轻声词没有读作轻声,或不该读轻声的读作轻声;

(3)该读儿化而没有读作儿化,或把儿化韵母读成两个音节;没有儿化的音节,读作儿化,且儿化不合适;

(4)“一”、“不”或该读变调的上声字没有变调,或变调错误。

2.多音节词语的语音缺陷

(1)声、韵、调语音缺陷的确定,参照“读单音节字词”部分;

(2)该读轻声的字,轻度不够,不该读轻声字的有轻化倾向;

(3)儿化韵母发音不够准确自然;

(4)“一”、“不”及“上声”变调不完全到位或不够自然;

(5)多音节词语连读时发音不完全到位或发音不自然等。

三、朗读短文(1篇,400个音节),限时4分钟,共30分

该题测查应试人使用普通话朗读书面作品的水平。在测查声母、韵母、声调读音标准程度的同时,重点测查连读音变、停连、语调,以及流畅程度。

(一)评分

1.每错读、漏读、增读1个音节,扣0.1分;

2.声母或韵母的系统性语音缺陷,视程度扣0.5分(1—2类)、1分(3类以上);

3.语调偏误,视程度扣0.5分、1分、1.5分、2分。主要依据概念解释中对“语调偏误”描述的5类问题判定,出现1类扣0.5分、2—3类扣1分、4类以上视程度扣1.5分或2分;

4.停连不当,视程度扣0.5分(1次)、1分(2—3次)、2分(4次以上);

5.朗读不流畅,视程度扣0.5分、1分、2分。如果只出现回读情况,1句扣0.5分、2—3句扣1分、4句以上扣2分,或3个词语以内扣0.5分、4—6个词语扣1分、7个词语以上扣2分,扣回读分则不扣增读分。朗读中如果还同时出现概念解释中对“朗读不流畅”描述的另两种情况,酌情加重扣分。

6.超时扣1分。

(二)有关概念的解释

1.朗读中的语音错误

(1)应读轻声的单音节助词、语气词等未读轻声;

(2)语气词“啊”未按音变规律读;

(3)叠字形容词中AA式带上“-儿”尾读儿化韵时,第二个音节没有变调;

(4)除以上情形外,其他语音错误参照“读多音节词语”部分。

2.声母或韵母的系统性语音缺陷

指朗读过程中,某类声母或韵母至少出现5次以上语音缺陷。

3.语调偏误

(1)语流中声调有系统性缺陷;

(2)语句音高的高低升降曲折等变化失当;

(3)词语的轻重音格式及句重音失当;

(4)语速过快、过慢或忽快忽慢;音长的变化不规范;

(5)语气词带有明显的方言痕迹。

4.停连不当

(1)停顿造成对一个双音节或多音节词语的肢解;

(2)停顿造成对一句话、一段话的误解,形成歧义。

5.朗读不流畅

(1)在语句中出现一字一迸,或一词一迸现象,不连贯;

(2)语速过慢,或较长时间停顿;

(3)朗读中出现回读情况。

四、命题说话,限时3分钟,共40分

该题测查应试人在无文字凭借的情况下说普通话的水平,重点测查语音标准程度、词汇语法规范程度和自然流畅程度。

(一)评分

1.语音标准程度,共25分,分六档。

一档:语音标准,或极少有失误。扣0分、0.5分、1分、1.5分、2分。

二档:语音错误在10次以下,有方音但不明显(声、韵、调偶有错误但不成系统;语调偏误方面只单纯出现少数轻重音格式把握失当)。扣3分、4分。

三档:语音错误在10次以下,但方音比较明显(声、韵、调出现1—2类系统性错误;有三类以内系统性缺陷;有语调偏误);或语音错误在10—15次之间,有方音但不明显。扣5分、6分。

四档:语音错误在10—15次之间,方音比较明显。扣7分、8分。

五档:语音错误超过15次,方音明显(声、韵、调出现3—4类系统性错误;有三类以上系统性缺陷;有明显的语调偏误)。扣9分、10分、11分。

六档:语音错误多,方音重(声、韵、调出现4类以上系统性错误,缺陷多,有浓郁的典型地方特点发音,但尚能听出是普通话)。扣12分、13分、14分。

2.词汇语法规范程度,共10分。分三档。

一档:词汇、语法规范。扣0分。

二档:词汇、语法偶有不规范的(典型的方言词汇或方言语法)情况。视程度扣1分、2分。

三档:词汇、语法屡有不规范的(典型的方言词汇或方言语法)情况。视程度扣3分、4分。

3.自然流畅程度,共5分。分三档。

一档:语言自然流畅。扣0分。

二档:语言基本流畅,口语化较差,有背稿子的表现。视程度扣0.5分、1分。

三档:语言不连贯(长时间停顿或多次重复),语调生硬。视程度扣2分、3分。

4.说话不足3分钟,酌情扣分。

如果应试人说话停滞,经提示仍不能说满3分钟时,缺时1分钟以内(含1分钟),扣1分、2分、3分;缺时1分钟以上,扣4分、5分、6分;说话不满30秒(含30秒),本测试项计为0分。

5.此题由应试人单向说话。如发现应试人有明显背稿、离题、说话难以继续等表现时,主试人应及时提示或引导。

(二)有关概念的解释

1.语音标准

指应试人在说话时,声母、韵母、声调,以及轻声、儿化、“一”、“不”、“啊”和“上声”的变读等符合普通话规范,轻重音格式把握恰当,无方音出现。

2.方音

指应试人在说话时存在方言语音现象。

具体表现为:①语调偏误;②声、韵、调出现系统性错误与缺陷;③语流音变失当;④典型的地方特点的发音。

3.词汇语法规范

指应试人在说话时,遣词造句符合普通话规范;不出现典型方言性质的词汇、语法现象。

4.自然流畅

指应试人在说话时,语言表达符合口语习惯;语速恰当,没有长时间的停顿或多次重复,语调自然。

五、级别与总分比照

1.一级甲等:97以上。     2.一级乙等:92分~96.99分。

3.二级甲等:87分~91.99分。 4.二级乙等:80分~86.99分。

5.三级甲等:70分~79.99分。 6.三级乙等:60分~69.99分。

7.60分以下不入级别。

湖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二○○九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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