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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主体性到主体间性

时间:2023-10-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也就是说,翻译主体性的研究实质上是翻译主体间性的研究,这是因为译者的主体作用不是孤立的,而是与作者和读者的作用紧密相联。翻译的主体间性与哲学上的主体间性有着本质上的差别。但他所说的“主体性的黄昏”并非指无主体的存在,而强调暗示要避免狭隘的个人主义的主体性研究。主体间性是高于主体性的,是在其基础上更深一层次的交往类型。

9.4 从主体性到主体间性

当今翻译界对译者主体性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使得译者在整个翻译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得以凸现。但是,对译者主体性的承认和重视,并不是完全否定和取消原文作者在翻译活动中所具有的主体作用,而是对翻译活动中多种主体性的认识和强调。也就是说,翻译主体性的研究实质上是翻译主体间性的研究,这是因为译者的主体作用不是孤立的,而是与作者和读者的作用紧密相联。作者、译者与读者这三个广义上的翻译主体,不是单个孤立的主体,而是以对方存在为前提的一种共在的自我。翻译活动也不再被看做一种孤立的语言转换活动,而是一种主体间的对话。因此,我们认为,只关注整体的某一方面而忽视其他方面,只单方面地凸显译者的主体性表现而不用主体间性理论指导主体性研究显然是片面和狭隘的。在翻译主体性研究中,作者主体性研究转向了译者主体性研究,转向了以译者为中心的多个主体的研究与以作者、译者和译文读者互为主体的主体间性研究,这表现了当代翻译研究的革命性变革和翻译研究范式的根本性变化。(段峰,2008:37)

主体性的提法有其局限性,它很容易陷入夸大主体自我解释的唯我论和独断论,使翻译的解释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许钧、穆雷,2009:194)为了遏制对主体个性的过分张扬,翻译活动要求所涉及的原作者、译者和译文读者等主体之间,建立一种对话式互动的共在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上述三种主休的个体间不是主客对立、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而是相互承认、相互沟通、相互影响的一种对话的主体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才能保证交往顺利进行,使翻译活动更加健康地发展。讨论翻译的主体性,不可避免地会引出“翻译的主体间性”这一理论问题。

针对否定主体制约而走向唯我主义的极端化倾向,现代西方哲学的代表人物如胡塞尔、海德格尔、伽达默尔以及哈贝马斯,甚至包括日常语言学派的摩尔、奥斯丁、塞尔和赖尔等人,纷纷转向了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许钧、穆雷,2009:194)“主体间性”这个词,又可译为主体际性、主体(观)通性、共主体性、交互主体性等,其字面意思是表征自我与他者的关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能够达到或建立的客观一致性,最早由现象学家胡塞尔为摆脱“唯我论”的困境而提出,后经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等发展,由哈贝马斯真正引入社会生活当中。胡塞尔从先验论的“自我”出发提出他的“主体间性”的概念,表明哲学的唯我论必须克服。他的弟子海德格尔提出的主体间性与他的主体间性具有一种完全不同的内容和特征,他的主体间性理论以一种生存论的“此在”为其根本。另外,哈贝马斯也提倡主体间性,他从社会学的角度阐释人与人交往中的伦理问题,因而是一种交往理性。(余灵灵,1998)

哲学上的主体间性转向对当今翻译主体间性的研究有着不可忽视的促进作用。那么,什么是翻译的主体间性呢?翻译的主体间性与哲学上的主体间性有着本质上的差别。哲学上的主体间性主要是关于现实生活中人与人的交往问题,其实质就是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个体与群体的关系问题。而对于人与人的交往,他人不是客体。翻译的主体间性绝不是简单的人与人的现实交往问题。翻译面对的是一种跨时间、跨空间的不对称交流,是一种时空错位的交往类型,即作者与译者的非共时性沟通,这是界定翻译的主体间性内涵的前提。翻译属于人文科学,其本质就是“理解”与“表达”,这种活动指向由符号构成的语言世界,而不是现实世界。因此,翻译中的理解不是一个人与人之间,如作者与读者之间的关系问题,而是译者与文本之间如何跨距离交流的问题。所以,“翻译的主体间性除了指作者、译者和读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外至少还包括以下几点:1)翻译的学科性质是主体间性的;2)翻译的方法论是主体间性的;3)译者对文本的理解体现了一种主体间性。”(杨德宏,2009)简言之,翻译中的主体间性是指翻译活动的各参与主体相互之间的互动、制约关系。由此可见,事物是普遍联系的,我们应该从主体间性的角度去研究主体性;否则就容易犯形而上的错误,从而看不到翻译主体性的内涵。

应当指出,翻译主体间性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作者、译者与译文读者之间的关系。美国哲学家多迈尔(Dallmayr)在他的《主体性的黄昏》(1981)一书中指出,主体性已经丧失它的力量,现代社会主体性往往培育着一种个人主义,它不仅把自我作为理论认识的中心,而且把它作为社会政治行动和相互作用的中心。但他所说的“主体性的黄昏”并非指无主体的存在,而强调暗示要避免狭隘的个人主义的主体性研究。(Dallmayr,1981:2)陈大亮(2005)也持相似的观点,他指出:“主体性必然离不开主体间性,离开主体间性的主体性是一种虚无。翻译主体研究是一个包括作者、译者和读者甚至包括出版者、赞助人等在内的复杂群体主体系统。翻译主体研究不应该以译者为中心,无视其他主体的存在,而应该把作者与读者的主体性包括在内,从主体间性的角度以一个专门课题进行系统的理论讨论,从理论上解决作者、译者与读者之间的主体间性关系以及各自的主体性表现。”在对翻译研究三种范式(作者中心论范式、文本中心论范式和读者中心论范式)的历史演进及其相应的主体性表现逐一作了系统详尽的分析,指出各种翻译范式的局限性和偏颇等不足之处之后,陈大亮断言,这三种翻译范式反映了翻译主体性陷入困境,翻译研究呼唤主体间性的出场。随即,他从主体间性理论有助于建立翻译主体间正常的伦理关系,主体间性理论可以指导翻译学的学科建设,主体间性理论给翻译研究提供了人文科学的方法论,以及主体间性理论超越了翻译研究中二元对立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模式这四个方面肯定了主体间性理论对翻译研究的建构意义。

然而,对主体间性的肯定不是对主体性的否定,它是主体性在主体间的延伸。主体间性既包含社会性,也包含着个体性。它在反对将主体看做原子式孤立个体的同时,也反对社会性对个体性的湮没。因此,“主体间性并不是反主体性,反个性,而是对主体性的重新确认和超越,是个性的普遍化和应然的存在方式。”(杨春时,2002)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主体与主体间性的关系,二者密不可分。主体间性是高于主体性的,是在其基础上更深一层次的交往类型。具体地说,译者是翻译活动中最活跃的主体,是“操纵”文本的具体实施者;而影响翻译活动的进行和结果的因素,除了译者主体性外,还有作者和读者甚至包括出版者、赞助人等在内的复杂群体主体性的作用。作者和读者以及出版者、赞助人等虽然并不表现为翻译活动的具体主体,但却具有主体的作用,即主体的性质。作者的主体性是由翻译是在原作上的再创作这一翻译本质决定的,而读者以及出版者、赞助人等的主体性则代表了译入语文化对翻译活动的规范和制约。从一定程度上讲,翻译活动主要就是调节、协商作者、译者和读者这三种主体性关系的活动,这种不同主体性的互文关系,即主体间性是翻译主体性研究的重心所在。

综上所述,主体间性理论研究为翻译理论中译者主体性的研究提供了新的哲学范式和方法论原则,并在新的基础上揭示了翻译的性质和译者主体的存在状况。(葛校琴,2006:220)主体间性理论使翻译研究摆脱了以往的“逻各斯中心”主义,拓宽了翻译主体性的研究空间。在这一理论的观照下,译者要积极地与翻译活动的创作主体(作者)、接受主体(读者)及译入语社会的其他主体(出版者、赞助人等)进行交往,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缩小甚至化解主体间的冲突和误解,在平等、共生的基础上进行理解、对话、交流,以产出具有生命力的译作。在对自我和他人的认同中,译者才能获得自由的生存方式,获得对生存意义的真切体验,其主体性也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得到充分发挥。当然,对翻译主体性问题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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