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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构形的发展

时间:2023-10-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关于汉字的结构,传统有“六书”的说法。上述象形、指事、会意的造字方法都属于以形表意的范畴。这就使文字的发展从纯表意的阶段走向意音并用的阶段。有的学者将假借字的产生和广泛使用看成为汉字发展的第二个时期。一种语言的文字体系究竟向哪一方向发展,又将如何发展,这时候,该语言的结构原理起了关键的作用。从那时到现在,历经两千余年,汉字一直是一个形声字占主导地位的文字体系。

第二节 汉字构形的发展

关于汉字的结构,传统有“六书”的说法。“书”古代指写字,也指写下的字,故“六书”从字面上讲就是六种字的意思,六书说就是关于六种汉字的学说。“六书”之称,最早见于《周礼·地官·保氏》:“保氏养国子以道。乃教之以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至于六书的细目,到汉代才有记载。

汉代记述六书细目的有三位:

一为郑众,《周礼·地官·保氏》注中引郑众的话:“六书: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

一为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云:“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

一为许慎,其《说文解字·叙》云:“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一曰指事……”文中不仅指出了六书各书的名称,还给每一书下了定义,举了例子。据唐兰先生考证,三家之说同出于一源,然而三家的细目有两点不同:一为指事、会意、形声的称谓不同,二为各书次第不同。后世研究者认为,称谓不同反映三家对这三书的认识可能有差异,各书次第不同反映三家对各种字产生的先后可能有不同的看法。后人在阐述六书理论时,多依朱宗莱的主张,从许慎六书的名称而遵循班固六书的次序,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由于裘锡圭先生在《文字学概要》中指出:“我们应该把转注问题看作文字学史上已经过时的一个问题,完全没有必要再去为它花费精力。”以下我们不涉及转注的问题。

还从仓颉造字谈起。虽然仓颉是不是实有其人还难以佐证,但在文字产生的时候有那么一位文字的整理者还是可信的。早期的字是什么字呢,一般认为是象形字。许慎《说文解字·叙》说:“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意思是说,象形字就是字形画成字义所表示事物的形状,随着物体的外形而曲折字的笔画,日字、月字就是这种字。“日”字篆文像太阳形,中间一短横是填空隙的饰画,无实义;“月”字篆文象弦月形,中间一画,也是饰画。

“象形字”的出现体现了人们已知道用图形象形地去表达具体概念,那么对于那些难以用象形来表现的抽象概念该怎么表达呢?人们就试图借助于两个符号的关系去表达,并由此形成了指事的造字方法。许慎在《说文解字·叙》说:“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可见,上下是也。”指事字可分为独体指事(如:上、一、二、下、│、ㄔ、ㄐ、爻)、合体指事(如:元、示、中、屯、牟、牵)和变体指事(如ㄩ、乏、廷、逆、世、臣、幻、夏、巾)。

如果象形、指事都表达不了的概念该怎么办呢,我们的先人又进一步创造了一种转弯抹角的造字方法,这就是“会意”。许慎《说文解字·叙》说:“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意思是说,会意字是并列字类即两个以上的字,会合它们的意义,来表现该字义所指向的事物,武字、信字就是这种字。会意字可以分为同体会意字和异体会意字。同体会意字如:“从”字是一个人跟着另一个人向前走,表示跟从。“比”,表示两人接近并立。异体会意字如:“武”,从戈从止。止是趾本字,戈下有脚,表示人拿着武器走,有征伐或显示武力的意思。

晚期会意字还可以用意符的文字意义来会和成意。如:劣——少力;歪——不正;甭——不用;孬——不好。

上述象形、指事、会意的造字方法都属于以形表意的范畴。文字就是这样一步一步地以其特定的形体去记录语言的基本结构单位的。但是,因为很多意义难以用具体可感的视觉形象来表示,例如“早”“快”“慢”“成”“长”,无法造表意字;而且如果所有的意义都得造表意字,那将是造不胜造,会给记忆造成无法承受的负担。为了克服这些困难,人们想出了借字表音的办法,就是直接借用一个同音的表意字来记录语言中的另一个字。这就使文字的发展从纯表意的阶段走向意音并用的阶段。在汉语中采用借字表音的办法产生了大量的假借字,与表意字一起使用。许慎《说文解字·叙》说:“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如:

假借字的大量产生,说明人们已经逐步意识到文字不一定要画出事物的图形,也可以直接表示字的音。有的学者将假借字的产生和广泛使用看成为汉字发展的第二个时期。至此,汉字体系中就并存了两种文字形式,一种是表意字,它凸显视觉,讲理据,一种是表音字,它凸显听觉,无理据。这两种文字形式,也可以说是两种认知途径在同一体系内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竞争,这种竞争导致的结果是:不是表意的途径改造表音的方法,就是表音的途径改造表意的方法。究竟何去何从?一种语言的文字体系究竟向哪一方向发展,又将如何发展,这时候,该语言的结构原理起了关键的作用。就汉语来说,汉语的基础性编码机制是有理据的,具体表现在字的音义结合的理据性上。在上述的两种造字方式中,以形表意的造字方法凸显造字的理据,与字的理据性结构原理相符合。因而汉字在表意和假借并行的意音文字时期,讲理据的表意字的结构原理最终取得了主导权,对表音的假借字进行表意化的改造。改造的方法就是在一个表音字的旁边加注表示意义类别的标志,即通常所说的“形旁”;与此相对,原来的表意字也可以借助表音的方法,加注一个音近或音同的字,即一般说的“声旁”。这样,语言中就出现了把表音和表意两种方法结合起来的字,这就是形声字。许慎《说文解字·叙》说:“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甲骨文里已经出现了一定比例的形声字,到秦汉时期,形声字业已成为汉字的主流,约占百分之八十以上。从那时到现在,历经两千余年,汉字一直是一个形声字占主导地位的文字体系。

在这儿需要说明的是:汉字形声体系的产生,既有在表音字旁加注意符,也有在表意字旁加注声符,怎么能说对表音的假借字进行表意化改造呢。这就涉及形声字的结构原理。形声字的构造,人们一般的看法是:“形旁”表义,“声旁”表音,实际上这种看法不准确。“形旁”固然表义,但“声旁”不仅表音,而且也表义。“形”义和“声”义有重要的区别,“形”义只意指某一类具体的现象,如“衤”旁表示与衣服有关。而“声”义指的却是一种抽象、宽泛而带纲领性的意义。如以“声”为纲,将同“声”的字系联为一个字族,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声”的意义就是这一族字的“根”;抓住了它,就等于抓住了这一族字的语义结构的纲,纲举目张,人们就可以据此把握一批字的整体意义。[1]请看实例:

戋,小也。此以声含义者也。丝缕之小者为线,竹简之小者为笺,木简之小者为牋,农器及货币之小者为钱,价值之小者为贱,竹木散材之小者为栈(见《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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