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实施法定检验检疫

实施法定检验检疫

时间:2023-10-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录》中商品的“海关监管条件”为“A”,表示须实施进境检验检疫,共3 883个。《目录》内“检验检疫类别”字母“M”表示进口商品检验共1 441个,“N”表示出口商品检验共1 912个,“P”表示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共1 955个,“Q”表示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共1 945个,“R”表示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个1 385个,“S”表示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共1 147个,“L”表示民用商品入境验证共329个。

一、实施法定检验检疫

法定检验检疫又称强制性检验检疫,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出入境人员、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实施检验、检疫和鉴定等业务。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货物以外,输入国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书方准入境的或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进出境货物,货主或其代理人也应在规定的时限和地点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0年)》进行了相关调整[16]。该《目录》涉及H.S编码20类,编码4 815个。《目录》中商品的“海关监管条件”为“A”,表示须实施进境检验检疫,共3 883个。“海关监管条件”为“B”表示须实施出境检验检疫,共4 260个。“海关监管条件”为“D”表示海关与检验检疫联合监管,共3个。《目录》内“检验检疫类别”字母“M”表示进口商品检验共1 441个,“N”表示出口商品检验共1 912个,“P”表示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共1 955个,“Q”表示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共1 945个,“R”表示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个1 385个,“S”表示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共1 147个,“L”表示民用商品入境验证共329个。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