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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井泥浆无害化处置及井场工业固废处置工作规范

时间:2023-0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已在庆阳市环保局备案的钻井泥浆无害化处置施工企业,复核资质和方案;对新进入的施工企业要严格进行资质审查。
钻井泥浆无害化处置及井场工业固废处置工作规范_石油开发环境保护

钻井泥浆无害化处置及井场工业固废处置工作规范

庆阳市环境保护局

2009年6月17日

为进一步规范钻井泥浆无害化处置及井场工业固废处置工作,彻底解决钻井泥浆无害化处置管理混乱的问题,保证钻井泥浆无害化处置的效果,依据《油田开发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议纪要》,制定本规范:

一、从2009年开始,凡在庆阳市境内新开钻的井场必须进行钻井泥浆无害化处置。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大对泥浆无害化处置全过程的现场监察,按照“五到县”的要求,安排专人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油田生产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管理,全面落实处置资金,加快泥浆无害化处置进度。

二、庆阳市环保局将重新对在庆阳市从事泥浆无害化处置的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和方案论证。对已在庆阳市环保局备案的钻井泥浆无害化处置施工企业,复核资质和方案;对新进入的施工企业要严格进行资质审查。凡在庆阳市从事泥浆无害化处置的企业必须具备省级以上环保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工业污水或工业固废)》原件,任何代理、挂靠的施工企业均不予认可。对采用的处置工艺和施工方案,庆阳市环保局将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对通过审查的施工企业名单和已审定的处置工艺及施工方案,庆阳市环保局将进行公示,并及时通报油田生产单位和各县(区)环保局。

三、各县(区)环保局要切实加大对泥浆无害化处置过程的现场监察,实行驻场监督。在管理过程中,对未经庆阳市环保局审查进行作业的施工企业要立即责令停工,并严肃处理;对未按方案施工或未经处理就地掩埋的施工企业,要立即上报庆阳市环保局,取消在庆阳市施工的资格;要建立完备的驻场检查记录,如实反映施工的全部过程,对档案记录不全,弄虚作假的驻场监管人员要追究责任。油田生产单位要对施工企业严格把关,对未经庆阳市环保局审查同意的,一律不得委托其从事泥浆无害化处置;对擅自委托未经审查的企业承担泥浆无害化处置的,按未处置处理。承担钻井泥浆无害化处置的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审定的施工方案作业,完善施工纪录,建立施工档案,对擅自更改工艺或偷工减料的,立即取消承揽泥浆无害化处置工程的资格。

四、完成无害化处置的泥浆池由庆阳市环境监测站组织监测。监测项目为石油类、挥发酚、化学需氧量、pH、色度、硫化物等6项指标。取样位置为泥浆池表层向下20厘米、40厘米、60厘米处。监测单位在取样、化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操作,确保监测结果科学、规范、准确。无害化处理后的土壤应达到《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8978-1996)要求;分离处理后的液体在环境敏感区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在其他区域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对经监测处置效果不达标的泥浆池要重新处置或全部深挖清运,拒不整改的,取消施工企业在我市从事钻井泥浆无害化处置的资格。

五、钻井泥浆无害化处置环保验收工作由所在地县(区)环保局和油田开发企业的环保部门共同组织。施工完成后,施工企业向所在地县(区)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施工委托书、施工档案、监测报告。县(区)环保局和油田环保部门验收后,出具书面验收意见,验收资料(包括施工委托书、施工档案、监测报告、县(区)环保局的现场检查记录及验收意见)由县(区)环保局整理存档,并按月向庆阳市环保局开发监督科报送验收清单。庆阳市环保局定期组织抽检。

六、为保证泥浆无害化处置的质量,实行保证金制度,由所在地县(区)环保部门按照井场数收取一定数额的钻井泥浆无害化处置保证金,泥浆无害化处置环保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

七、井场工业固废的清运要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各油田生产单位对钻井、试油、修井等作业环节产生的含油岩屑、井场垃圾及其他工业固废,要集中收集,及时清运至西峰油田工业固废处置场进行安全处置。各油田生产单位在井场工业固废清运过程中要认真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由所在地环保局、接收单位和接受地环保局签字盖章,严禁就地掩埋和异地倾倒。试油过程中的反排液没有见油的可以进入防渗池,见油的反排液必须入罐,严禁排入防渗池或泥浆池。

八、为进一步促进钻井泥浆无害化处置措施的全面落实,从6月份开始,由庆阳市环境监察支队牵头,组织各县区环保局对2008年以来的泥浆无害化处置情况,在县(区)自查的基础上,开展为期一月的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改。对已经处置的进行抽检,组织监测;对处置不合格的重新处置;对尚未处置或就地掩埋的,要按标准征缴排污费,并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将按《条例》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对县(区)环保局监管不到位、驻场监督制度不落实、管理台账不健全和辖区内钻井泥浆无害化处置工作完成较差的,庆阳市环保局将通报批评,并在年度考核中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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