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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概说

时间:2023-10-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向全国发布了《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因此,普通话的语音标准,当前应该以1985年公布的《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以及2005年版的《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为规范。普通话的语法标准是“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除了普通话这一全民族的共同语之外,现代汉语还有许多不同的方言。

第一节 普通话概说

一、普通话的定义

“普通话”一词早在清末就出现了。1902年,学者吴汝纶去日本考察,日本人曾向他建议中国应该推行国语教育来统一语言,在谈话中就曾提到“普通话”这一名称。1904年,近代女革命家秋瑾留学日本时,曾与留日学生组织了一个“演说联系会”,拟定了一份简章,在这份简章中就出现了“普通话”的名称。1906年,研究切音字的学者朱文熊在《江苏新字母》一书中把汉语分为“国文”(文言文)、“普通话”和“俗语”(方言),他不仅提出了“普通话”的名称,而且明确地给“普通话”下了定义:“各省通行之话。”

“普通话”的定义在新中国成立以前的几十年一直是不明确的,也存在不同看法。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10月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把汉民族共同语的名称正式定名为“普通话”,并同时确定了它的定义,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向全国发布了《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指示》明确提出并规定普通话就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这个定义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明确规定了普通话的标准,使得普通话的定义更为科学、更为周密。

二、普通话的标准

1.语音标准——以北京语音为标准

“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多少年来,北京语音的标准地位,早已被大多数人公认了。七八百年来,特别是近三四百年来,北京就是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加之北京语音简明易学、悦耳动听,因此对各地的影响很大。“五四”以来,话剧、电影和广播等都采用了北京语音。北京语音的标准地位,早已为人们所公认了。当然,我们说的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是就北京语音的音系而言,不是所有的北京话的音都是标准音。因此,必须排除一些特殊的土音成分。如:老北京人把连词“和hé”说成“hàn”,把“蝴蝶húdié”说成“húdiěr”,把“告诉gàosu”说成“gàosong”,把“板凳”读成“bǎntèng”。又如普通话说:“你这个人太好啦!”北京土话说:“你这个人tuī好啦!”这类的土音,不是我们要推广的标准音。另外,在北京语音中,还存在着不少异读词,如“侵略”一词,有人念“qīnlüè”,也有人念成“qǐnlüè”;“附近”一词,有人念“fùjìn”,也有人念成“fǔjìn”,“波浪”可读成“bōlàng”,也可读成“pōlàng”,“比较”可读成“bǐjiào”,也可读成“bǐjiǎo”,这也给普通话的推广带来许多麻烦。对于异读词,从1956年开始,国家对北京土话的字音进行了多次审订,制定了普通话的标准读音。这样,各方言区的人学习北京语音就有了依据和标准。因此,普通话的语音标准,当前应该以1985年公布的《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以及2005年版的《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为规范。

2.词汇标准——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

“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指的是以广大北方话地区普遍通行的说法为准,同时也要从其他方言吸取所需要的词语。但这并不是说,凡是北方话中所用的词都可以纳入普通话范畴。因为北方话地区很广,各地区使用的词也有分歧,例如:“妻子”,山西、陕西一带叫“婆姨”,四川叫“堂客”,云贵叫“婆娘”;北京土话把“太阳”叫“老爷儿”,把“脚”叫“丫子”,将“傍晚”称为“晚半晌”,将“吝啬”称为“抠门儿”;北方不少地区把“玉米”说成“棒子”,把“肥皂”说成“胰子”,把“馒头”说成“馍馍”。这些过于土俗的词语,地方色彩浓厚,只在狭小的范围内使用,普通话里又有完全同义的词语代替,就应该加以舍弃。又如同一事物,在北方话中各地区说法不一致的,普通话就应当采取比较通行的词作标准,如“玉米、棒子、苞米、珍珠米、包谷、马缨子、玉茭子、玉蜀黍”,就应以“玉米”为标准;“医生、大夫、郎中”,就应以“医生”为标准。所以,不能把所有北方话的词汇都作为普通话的词汇,要有一个选择。

为了丰富普通话词汇,适应不同语言环境和多样化语体的需要,我们还应根据使用的普遍性、需要性以及明确性这三个原则,从其他方言中吸取所需要的词。例如“垃圾”“尴尬”“噱头”“蹩脚”就是吸收吴方言的,“名堂”“过硬”就是吸收湘方言的,“搞”就是吸收四川方言的。普通话也要从古代词语和外来词语中吸收有生命的、使用范围广的词,如“瞻仰”“诞辰”“夫人”“沙发”“咖啡”“巧克力”“比基尼”“肯德基”“麦当劳”“丁克”“马拉松”“白兰地”“高尔夫”等词,可以吸收到普通话中来。

3.语法标准——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普通话的语法标准是“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所谓“典范著作”,指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著作。这种著作在语言规范的巩固和发展上能起一定的作用,如现代和当代许多著名的文学作品和科学论著。所谓“现代白话文著作”,就是说这些白话文著作必须是现代的。因为语言在不断发展,早期白话文著作,如《水浒传》、《红楼梦》等,有些地方已不符合现代汉语的语法了。语法规范必须是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中的一般用例,而不是特殊用例或不纯洁不健康的用例。

普通话语法也要根据自己内部发展的规律,吸收方言语法、古汉语语法、外国语法格式中有用的东西。

三、现代汉语的方言

除了普通话这一全民族的共同语之外,现代汉语还有许多不同的方言。方言是共同语地域分支或地方变体,俗称“地方话”。现代汉语方言分歧很大而且非常复杂,根据方言的不同特点,可以分为不同的方言区。

关于现代汉语方言的分区,学术界的意见还不完全统一。比较通行的观点是“七区说”和“十区说”。

(一)七区说

“七区说”把汉语方言分为:北方方言、吴方言、湘方言、赣方言、客家方言、闽方言、粤方言七个大区。

1.北方方言

一般叫“北方话”,以北京话为代表,是现代汉民族共同语——普通话的基础方言。在汉语各方言中分布地区最广,使用人口也最多,占汉族人口总数的70%以上。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北地区,长江南岸的镇江到九江以东的沿江地带,湖北(东南除外)、四川、云南、贵州等省和湖南省的西北部,以及广西北部一带。北方方言区内部又可分为北方官话、西北官话、西南官话、下江官话等四个次方言(“次方言”是指地域方言内次一级的方言)。在内蒙古、新疆、青海、西藏、广西、四川、云南等自治区和省的少数民族地区居住的汉人中,也通行北方方言。

2.吴方言

吴方言,通称“吴语”,它是从“三吴”(现苏州、湖州、绍兴)地区为中心的太湖流域、宁绍平原发展起来的。同时又因其主要通行于江苏省长江以南地区和浙江省大部分地区(包括上海),也被称为“江浙话”。吴方言以上海话或苏州话为代表,主要分布在上海地区,江苏省长江以南镇江以东(镇江不在内)、长江以北一部分沿江地区和浙江的大部分地区,使用人口占汉族总人口的8畅4%左右。

3.湘方言

湘方言或称“湘语”,俗称“湖南话”,以长沙话为代表。分布在湖南大部分地区(西北角除外),使用人口占汉族总人口的5%左右。

4.赣方言

赣方言又称“赣语”,俗称“江西话”,以南昌话为代表。分布在江西省大部分地区(东北沿江地带和南部除外)及湖北东南一带,使用人口占汉族总人口的2畅4%左右。

5.客家方言

客家方言通称“客家话”“客话”或“客语”,有的地方也叫“麻介话”“厓话”“新民话”“土广东话”。以广东梅县话为代表,分布在广东东部和北部,广西东南部,福建西部,江西南部,此外,广东的南部、湖南、四川也有一些客家方言点。客家人从中原迁徙到南方,虽然居住分散,但客家话仍自成系统,内部差别不算太大。使用人口占汉族总人数的4%左右。

6.闽方言

闽方言或称闽语,俗称“福佬话”,是汉语七大方言中语言现象最复杂、内部分歧最大的一个方言。闽方言主要分布在福建省,广东的东部潮州、汕头一带,海南省和台湾省的大部分地区。华侨和华裔中有很多人是说闽方言的。闽方言使用人数约占汉族总人口的4畅2%。闽方言内部分歧较大,有人主张可以分成五个次方言:①闽东方言以福州话为代表,分布在福建东部闽江下游。②闽南方言以厦门话为代表,分布在福建南部、台湾及广东的潮汕地区、雷州半岛、海南及浙江南部。南洋华侨有很多是说闽南话的。③闽北方言以建瓯话为代表,分布在闽江上游武夷山一带。④闽中方言以永安话为代表,通行于福建中部永安、三明、沙县。⑤莆仙方言以莆田话为代表,通行于莆田、仙游一带。

7.粤方言

粤方言通称“粤语”,习惯上也叫“广东话”,本地人也叫“广府话”或“白话”,以广州话为代表。分布在广东中部、西南部和广西的东部、南部。海外华侨很多是说粤方言的。使用人口占汉族总人数的5%左右。粤方言是与民族共同语差别较大的方言之一,也是国内外影响最大的一种汉语方言。

(二)十区说

“十区说”把汉语方言分为:官话、晋语、吴语、徽语、赣语、湘语、闽语、粤语、平话、客家话十区。《中国国语言地图集》提供的使用人口数据为:官话(66223万人)、吴语(6975万人)、湘语(3085万人)、赣语(3127万人)、客家话(3500万人)、粤语(4021万人)、闽语(5507万人)、晋语(4570万人)、徽语(312万人)、平话(200万人)。

1987年出版的《中国语言地图集》从北方方言中分离出晋语、徽语和平话三种独立的方言,而不是次方言,加上“七区说”中的七个方言共10个大区。这一方面反映出方言研究的新成果,另一方面反映出方言分区划界的不同标准。这里介绍一下晋语、徽语和平话这三种方言的基本情况。

晋语指通行于我国山西省及毗邻地区的汉语方言,范围主要是山西和河北、河南、内蒙古与山西接壤的部分地区,其中山西78个县市,河北35个县市,内蒙古28个县市,河南18个县市。突出特点是保留着入声韵尾和入声调。

徽语主要通行于安徽省南部地区新安江流域的旧徽州府,包括安徽和浙江、江西与安徽省南部毗邻地区,共约16个县市。徽语的主要语音特点是古全浊声母在今天不论平仄大都读送气清音。

平话主要分布于我国广西西南部地区。平话可分桂北平话和桂南平话两种,虽然两种平话都有相同的来源,但是由于所处语言环境的不同,体现出一些差异。桂北平话与官话和湘方言比较接近;桂南平话与粤方言比较接近。

方言和普通话的显性差异表现在语音特点和常用词汇上,语法差异往往较为隐蔽。研究和了解汉语方言,找出汉语方言和普通话的对应规律,以便更有效地推广普通话。

四、推广普通话工作

汉语方言分歧,给我国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不利。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推广普通话工作,把在使用汉语的地区内推广普通话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语言政策,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方针政策。

(1)1955年10月国家就召开了“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确定了“普通话”的定义,并制定了“大力提倡,重点推广,逐步普及”的十二字方针。

(2)1958年2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通过了《汉语拼音方案》,为教学和推广普通话提供了有效的工具。

(3)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9条明确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为推广普通话确立了法律依据。

(4)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1986年国家把推广普通话列为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首要任务。

(5)1992年确定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为“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在强化政府行为,扩大普及范围,提高全民普通话应用水平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6)1994年10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国语〔1994〕43号文件),明确提出了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对象、目标和等级要求。之后,教育系统和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成功地开展了大规模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7)1997年1月6日,国务院第134次总理办公会议决定,每年9月份第三周举办一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简称“推普周”)。

8.1999年5月,人事部、教育部、国家语委又联合发出了《关于开展国家公务员普通话的通知》,对公务员的普通话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9.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也明确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本法从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推广普通话并不意味着人为地消灭方言,只是逐步地缩小方言的使用范围,这是符合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的。我们应该正确认识推广普通话在新时代、新世纪以及在“四化”建设中的意义,自觉地促进民族共同语的发展,努力缩小方言的影响,尽快地在全国推广普通话。

练习一

1.什么是普通话?

2.现代汉语方言可以分为哪几类?

3.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制定了哪些推广普通话的方针政策,发布了哪些有关普通话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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