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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公文概述

时间:2023-10-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事务公文属于非法定公文。为了达到最佳的目的,事务公文可以灵活多样的采用各种形式。在撰写事务公文中有三忌:一忌“流水账”。事务公文很多时候会采用记叙的方式,但切忌以报流水账的方式来叙述,应加以提炼,突出重点、分清主次;二忌“口语化”。

第一节 事务公文概述

我国各级机关、各党派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推进公务活动时,并不仅仅使用法定公文、法规类公文和规章类公文,还必须有大量的事务性公文与之配合。这些事务性公文恰恰是各级行政领导、办公室工作人员、文秘人员使用频率较高的公文,也是写作难度较大的公文。了解并把握这类公文,对推动行政工作有效开展很有意义。

事务公文,是行政机关、党派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为了沟通信息、指导工作,用以调查研究、安排工作、总结经验、汇报成果、考核管理以及事务管理的公务应用文。

一、事务公文的分类

事务公文的文种较多,如计划、总结、简报、演讲稿、调查报告、规章制度、述职报告、会议记录、大事记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计划、总结和调查报告。

二、事务公文的特点

(1)事务公文属于非法定公文。事务公文属广义范畴公文的一个重要分类,但它与法定行政公文有较大的区别。法定行政公文的使用者、适用范围、效力、收发程序和格式均由党和国家颁布的法令、规章所制约,而事务性文书常用于处理单位日常事务,使用者、范围、程序和格式不受限定,可由各单位自行制定,其效力也由所在单位自行约束,不具备法定权威性。

(2)写作方法和表达方式灵活。由于事务公文没有国家强制性的法规约束,所以作者可以采用多种方式来进行写作,例如计划既可以采用较为详细的文字式也可采用简单明了的表格式,报告中为了使阅读者加强对数据的了解,可以采用图标的方式,等等。为了达到最佳的目的,事务公文可以灵活多样的采用各种形式。

(3)简洁、概括、自然。事务公文是为公务需要而制作的,因此必须用简洁概括的文字来表述其主要内容,这一点与文学作品和私人书信不同。在撰写事务公文中有三忌:

一忌“流水账”。事务公文很多时候会采用记叙的方式,但切忌以报流水账的方式来叙述,应加以提炼,突出重点、分清主次;

二忌“口语化”。事务公文适用于公务交流的文书,但不能用“我手写我口”式的,较少提炼和规范的“语体文”,在适当的时候,不回避使用古文中富于生命力的成分;

三忌“空”。在遣词造句中过于随意,不求严谨,甚至空话、套话连篇,像毛泽东同志所说的“懒婆娘的裹脚布”又臭又长,也会造成语言的累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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