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行政公文的特定格式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了三种公文的特定格式,它们分别是信函式格式、命令格式和会议纪要格式。
一、信函式格式
在制发公文的实践中,经常使用一种“信函式”公文,用于处理日常事务的平行文或下行文。这种“信函式”公文与“书面式”公文有以下不同:
第一,发文机关标识只用发文机关全称,不加“文件”二字。发文机关名称上边缘距上页边的距离为30mm,推荐用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
第二,发文机关全称下4mm处为一条武文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mm处为一条文武线(上细下粗),两条线长均为170mm。每行居中排28个字。
第三,份数序号、密级、紧急程度可以放在武文线下左上角顶格(很少同时出现这三项),发文字号放在武文线右上角顶格。公文首页不显示页码。页码以放在文武线之上右下角为宜。
第四,发文机关名称及双线均印红色。两线之间各要素的标识方法均同于“书面式”公文格式。
第五,信函版式(图2-1)。
二、命令格式
命令(令)可以说是国家行政机关发文的最高级形式。为维护国家政令的权威性和统一性,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发布命令(令)的格式具体规定为:
第一,命令标识由发文机关名称加“命令”或“令”组成,用红色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
第二,命令标识上边缘距版心上边缘20mm,下边缘空2行居中标识令号(不用发文字号),即“第×号”(可用3号黑体字);令号下空2行标识正文,中间没有反线、公文标题和主送机关。
第三,正文下一行右空4字标识签发人签名章,签名章左空2字标识签发人职务;联合发布的命令或令的签发人职务应标识全称。
第四,在签名人签名章下空一行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
第五,不用抄送机关。而在抄送机关的位置标识分送机关,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其他要素与“书面式”公文相同。
第六,命令版式(图2-2)。
图2-1 信函版式
图2-2 命令版式
三、会议纪要格式
会议纪要是建立在会议记录基础上的会议文件,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起着重要作用。其格式具体规定为:
第一,会议纪要标识由“××××××会议纪要”组成,上边缘距版心上边缘25mm,采用红色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但一般应少于22mm×25mm。
第二,会议纪要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标识发文字号,下空1行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发文机关和成文时间,发文机关和成文时间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发文机关放在横线之上左侧,成文时间放在横线之上右侧。
第三,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居中标识会议纪要标题。标题下空1行为会议纪要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
第四,会议纪要不加盖印章。受文单位放在公文末尾,其他要素与“书面式”公文相同。
第五,会议纪要版式(图3-3)。
图2-3 会议纪要版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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