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经济调查性报道的社会功能
调查性报道在美国是单纯的负面新闻。首先,调查性报道是作为“政治腐败的揭丑人”而存在的,美国记者斯蒂芬斯所著的《新闻与揭丑》一书中就收集了大量美国黑幕报道的经典作品,其中包括《参议院的背叛》、《联邦官僚机构是如何运作的》等许多揭露政治腐败的新闻作品。其次,调查性报道记者是名副其实的“社会黑暗的‘掏粪者’”,他们往往以大无畏的精神把触角刺向社会的黑暗角落,揭露社会矛盾,暴露社会隐患,以促进社会改良和社会进步,经济调查性报道也同此。
由于中西方不同的历史传统和价值观念,在运用调查性报道时,其报道对象、报道范围、报道的侧重点等各有不同。在我国,媒体是作为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的喉舌存在的,“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是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根本任务。即便是对“揭露性题材”的报道,其目的也是发现问题、寻找妥善解决问题的途径,从而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因此大量中性、正面的题材需要新闻工作者去挖掘,这就拓展了调查性报道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同时也拓展了调查性报道的社会功能。
经济调查报道在我国主要从以下方面发挥其独特的功能:
一、直面经济问题与漏洞,对社会起预警作用
社会预警是指记者通过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问题的调查和揭示,提前发现问题,发出信号,给决策者和社会全体成员提供决策依据,从而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正如普利策所说:“倘若国家是一条航行在大海上的船,新闻记者就是船头的守望者。他要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观察一切,审视海上的不测风云和浅滩暗礁,及时发出警告。”经济调查性报道记者尤其如此。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王克勤用半年时间,历尽艰辛采访了北京市100多位出租车司机、众多出租车公司经理和相关政府部门官员及专家学者,写成了《揭开北京出租车业垄断黑幕》,在2002年12月6日刊出后,由于其披露北京出租车业垄断黑幕的深度、广度和力度前所未有,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反响。这篇报道翔实地反映了北京出租车行业触目惊心的内情,由于首都地区出租车行业在有关当局的垄断下将出租车经营权这个公共财富和公共资源变成少数人手中的特权,从而损害了广大出租车司机的利益和积极性,导致他们怨声载道,群情激愤,甚至有集体停运、集体卧轨自杀以示抗议的情况发生。文章刊发当天的编者按指出:该报道对十六大以后的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案例启发意义,对北京乃至全国的出租车行业市场化改革会产生一定的推动作用。今天,一个切实有力的出租车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已经拉开帷幕。(8)文章发表后仅8天,温家宝总理就作出了重要批示,认为出租车行业的问题到了非管不可的程度了,有关部门应该深入调查,拿出具体的整改方案,以北京为试点,切实改革中国出租车行业的管理体制。
二、推进民主建设,促进社会改革和进步
调查性报道在西方是媒体进行舆论监督的强有力的手段,即通过发表揭露当权者滥用职权或者犯罪事实的信息,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来促使政府承担起责任。Silvio Waisbord在《为什么民主需要新闻调查》一文中说:“新闻调查之所以如此重要,因为它对民主化管理作出了很大贡献。它的角色可以理解成符合新闻界为‘第四等级’(Fourth Estate)的典范。根据这一典范,新闻界应该通过发表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信息,使政府承担起责任,即使这种信息揭露了当权者滥用职权或者犯罪的事实。从这一角度来看,调查性报道是新闻界对民主的最重要的贡献之一,它与民主制度中的制衡逻辑密不可分。新闻调查提供了一个监控民主机构表现的可贵机制,民主机构广义上包括政府机构、群众组织和公营公司。”(9)应该说经济调查性报道在这一点上更是有所作为。
以典型事件来推动一个领域的整体改革,是新闻报道推动中国改革前进的有效形式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说,经济调查性报道往往能起到一叶知秋的作用,2005年末发生在哈尔滨的“天价药费”事件就是一个极好的例子。“天价药费”事件一经媒体以经济调查性报道的方式报道,立即在社会上引发强烈“地震”,报道击中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软肋,在卫生部成立专家组调查后,中纪委、公安部等政法部门也先后调查此事,对推动我国医疗体制改革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三、有效地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普利策在论及调查性报道的意义时指出:“如果人们想要和世界上的罪行、邪恶和灾难作斗争,他们必须知道这些罪行。因为这些罪行、邪恶和灾难正是在秘密的基础上才得以滋生的。”将隐蔽的罪行暴露在公众面前,这正是调查性报道的主旨所在。因此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有必要采用经济调查性报道的方式,充分揭露不为公众所知的种种经济内幕。由于经济调查性报道的这种揭露性特点使其具有唤醒民众、启发民众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除恶祛邪、伸张正义、维护民众利益的作用。
2001年2月3日《中国经济时报》发表的《兰州证券黑市狂洗“股民”》,不仅挽回了兰州近万名受害股民的数亿元损失,将150多名犯罪分子送进囚房,更重要的是在全国范围内引发了一场声势浩大的铲除证券黑市的运动,包括北京在内的全国26个城市先后清洗了数百家黑市,为全中国老百姓挽回了巨额损失。更有意义的是,正是这篇报道让全国人民都清楚了这样一个重要的事实:“众人眼中神圣的证券市场上也有假市场,犯罪分子已将罪恶的黑手伸向财经知识十分贫乏的每一个社会公众,你我他都有可能成为证券黑市的牺牲品。”从此,国人炒股多了一个心眼,开始提防误入证券黑市而上当受骗。从这个角度看,该文作者其实是在为每一个已经是股民或即将成为股民的人做了一件有功德的事,他们成为广大公民合法权益的积极维护者。(10)
2003年春节后,新华社国内部主任记者朱玉由一封读者来信开始介入采访,报道了一起震惊全国的龙胆泻肝丸事件,披露了龙胆泻肝丸会导致尿毒症的惊人真相,引起全国重视。在接受“记者档案”节目采访时,朱玉介绍了自己写作的动机与经历:“2003年春节的前一天,在一个会上,我遇到了一个同时与会的人,会议的主持人介绍他是一个重病患者,当时我一见他心里就‘咯噔’一下,这个人的脸色怎么是灰暗的颜色。然后在下面聊天的时候,我发现这个人穿了一条特别厚的毛裤,一般人没有穿这么厚的毛裤的,我就问他:‘你怎么啦?’他说:‘我是尿毒症患者。’因为我是跑卫生行业的记者,我马上就问他:‘你怎么得的尿毒症的?’他说就是龙胆泻肝丸。”龙胆泻肝丸当时是一种挺知名的中药,尽管当时感觉很“夸张”,在接到4个患者署名的信后,朱玉就开始了艰难的调查。在朱玉的稿件《龙胆泻肝丸——清火良药还是致病根源?》刊出5天以后,国家药品监督局发出一个紧急通知,要求今后购买龙胆泻肝丸必须使用医生的处方,就是把这个药的管理提高了一个等级。在这篇稿件刊出一个多月以后,2003年4月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发出通知,要求各企业把龙胆泻肝丸中关木通这一种药置换,取消关木通的药用标准,即含关木通的药品被禁止生产。鉴于朱玉在2003年度中的突出表现,专家和观众推选她为2003年“中国记者风云人物”。推介词如下:“让世界因为拥有我们而更美好,朱玉用自己的行为实践着这句话。”这可以说也是经济调查性报道社会功能的现实写照。
四、指导经济工作和完善经济政策
我国的经济调查性报道带有浓厚的分析研究味道,它经常是针对某一具体问题,从各个侧面进行细致调查,深入研究,挖掘出其深层原因,并试图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与对策。1998年中国新闻奖一等奖作品《关于郑州亚细亚商场、集团兴衰的调查》可算是此类调查性报道的经典之作。记者敏锐地抓住了商户堵门讨债风波这一案发事件,从亚细亚的管理、用人制度到它的监督机制,从流通体制到高层管理矛盾,层层剖析了亚细亚由盛到衰的深层原因,道出了企业内部存在的根本问题。
医疗卫生与普通百姓的生老病死息息相关。目前,我国的医疗体制改革正处于转型期,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化,由于我国卫生事业发展滞后,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呼声日益高涨。卫生领域的矛盾多、问题多、焦点多、难点多。这些既是医疗卫生改革的重点任务,也是媒体医疗卫生报道长期的重要选题。不少报道从民生视角出发,不管是传播国家医疗改革的大政方针,还是客观、科学地报道百姓对医疗卫生改革措施的感受和建议,均与医疗改革形成互动,共同推进了医疗卫生改革制度的完善。
被称为“新医改方案”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2008年10月14日发布,仅一个月内就收到意见和建议超过三万五千条。这一方案能否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新医改方案”在2009年元月公布。包括医疗保障、基本药物、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公共服务均等化、公立医院改革在内的五个配套方案也同时“亮相”。为了对“新医改方案”深入了解,《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专门到南京采访调查,从多层次保障体系、基本用药零差率销售、“药房托管”和医患纠纷调解等几个方面总结了南京模式带来的启发与思考。
南京模式“新突破”:中国医改“探路石”
2008年,备受关注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再次引发对新医改方案的争议,各方虽然各持己见,但是对于“政府主导”、“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方向却毫无争议。
而已经进行了5年医改的南京市卫生体系成为了日前关注的对象。“南京市在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医疗改革取得新进展,惠民医疗取得群众的高度认可。这些成绩,是在国家没有比较完整和清晰的政策出台之前,率先探索出来的,包括医改方案、城乡医疗保险体系、惠民医院和药房托管在内,都是大胆改革的产物,走在全省和全国的前列,取得了较大的成功。”2007年12月6日,时任南京市委书记的罗志军在调研时如此表示。
日前,《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专门就南京医改模式采访了南京市卫生局局长陈天明以及相关专家,试图勾勒出一块中国医改的“探路石”。但南京医改模式能否在全国推行,陈天明自己却认为,“这只是适合南京环境的改革”。
多层次保障体系
“全市现已形成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特别困难群体惠民医疗救助等构成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城镇居民医保主要包括三类人员:学生、儿童、老人和城镇其他居民(无用人单位、无固定职业、无稳定收入的居民)。”陈天明表示。
早在2001年,南京市就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六年后,相继制定出台了《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将包括学生儿童、老年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等在内的城镇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畴。居民和学生儿童的筹资标准分别为450元、150元,参保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的住院、门诊大病和门诊医疗费用累计支付限额为8万元。确定了医保首诊的83家社区卫生服务定点机构,明确居民基本医疗实行社区首诊及双向转诊制。
而2008年8月,又制定出台了《南京市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增加了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至此,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扩大到城镇各类人员。
陈天明告诉记者,2008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50元以上,其中雨花台区人均筹资标准达到235元,参合率100%。全市筹资总额达到3.35亿元,与2007年相比增加了37%,“2006年起,市、区县分两年投入13亿元,加强郊区县医院基本现代化建设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
国家所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有这样的一段话:“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而南京医改模式无疑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这样的思想。
“2009年应该能实实在在地推进全民医保,特别是城镇居民医保,但是对于‘三无’人员的医保,估计还不能全面推进。”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朱恒鹏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2009年国家的经济情况决定了这一年的财力问题,各地也会根据各地的财力量力而行。”
这就使医改面临一个挑战,即如何很好地解决“收支”的问题。
基本用药零差率销售
“2008年,市、区两级财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专项经费预算分别达1500万元、1亿多元,与前年同期递增分别为20%、15%。”陈天明表示。
2007年9月起,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全面启动了“收支两条线预算管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改革。社区卫生服务所有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专户,职工工资和奖金由区卫生局和区财政局考核发放。确定了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的目录,城区350种、农村180种。社区居民持居民健康卡购买《基本医疗用药目录》范围内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据陈天明介绍,2008年,南京市各区财政安排零差率药品让利专项补助经费预算约4230万元。截止到2008年11月底,让利近3325万元。而据统计,2008年与改革前相比,零差率销售的基本医疗用药供应价格比改革前零售价格平均降低30%~40%;人均门诊费用和平均处方值较改革前同比分别下降19%和21%,门诊服务人次同比递增28.96%。
“从根本上改变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以药养医、以医养防’的状况,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陈天明表示。
目前,南京已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80个,人口覆盖率达100%,居民步行10~15分钟就可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陈天明说:“南京已基本形成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了解,卫生部12月份组团去南京专门就南京的医改经验做了一番调研,该部的一位工作人员这样表示:“南京的社区卫生是目前做得最好的。”
但是,对于政府全额拨款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也有专家认为,可能会导致医疗服务供给不足,医疗服务质量不高,医生严重缺乏工作积极性。
“药房托管”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朱恒鹏看来,2009年改革的方向中先是药的改革,目前医疗机构使用药品是扭曲的。而“看病贵”问题的一个主要表现是药费支出过高。从药费支出占全社会医疗总支出的比重这个数字可以清楚地看出国内药品使用所存在的问题。2006年国内该比重为47%,通过公立医疗机构销售的药品占了药品零售总额的80%左右,因此所谓药费支出过高问题实质是指由公立医疗机构销售的药品费用过高。
因此,药品的改革是必须要走的一步。而在各方意见还在争执是取消15%加成还是等额加价的时候,南京市已经开始了“药房托管”。陈天明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南京率先在全市二、三级医院推行‘药房托管’,让利患者1.1亿元。”
“药房托管”是由医疗机构通过契约的形式,将其药房委托给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并能够承担相应风险的相关机构有偿经营或管理的一种经营活动,是实现医药分离的一种探索性尝试。
早自2003年起,南京市在栖霞区和雨花台区先后试行药房托管改革工作,在试点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于2006年4月采取分类实施、分步推进的办法,在全市156家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全面推行了药房托管工作。2008年起,全市9家三级医院也正式实施“政府主导、集中托管、统一收支、全程监管”的药品集中托管。
“托管以来药品购销16.74亿元,直接让利群众1.13亿元,其中2008年1—6月份,购销药品6.08亿元,直接让利群众4348.1万元。2007年,全市药房托管的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用于惠民医疗补助、慈善门诊、路倒救助及抵付患者欠费等公益性支出药费178.9万元。”陈天明告诉记者。
医患纠纷调解
近年来,医患关系一度出现了紧张。医疗信息的不对称,导致出现了医患纠纷,不仅仅是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医院、医生头疼的问题,亦是患者头疼的问题。
2008年3月,南京市在鼓楼区、秦淮区、高淳县试点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而医患纠纷调委会主任由司法局分管调解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卫生局、公安局分管领导担任,委员由本地区具有法学、医学专长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知名人士担任。
“根据需要聘任2名以上专职调解员,并将辖区内优秀调解员聘任为兼职调解员,如鼓楼区医患纠纷调委会现有4名专职调解员,一名懂法,一名懂医,一名懂调解,一名是法律专业毕业、能够熟练操作现代办公设备的文秘人员,在调解工作中形成‘专业互补、技能互助’的团队优势。”陈天明表示。
据介绍,2008年1—10月份,南京市人民调解组织共接待群众来访来电486批次、1000多人次,受理医患纠纷314件,调解成功306件。调解未成功的8件纠纷都已进入鉴定和司法程序,没有一起发生突出问题。
“医患纠纷之所以不断出现,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当事人对原有的纠纷解决渠道,或者缺少信任,或者感到成本太高,不愿选择现有渠道通过正常途径解决纠纷,使纠纷大量涌向制度外,从而使对抗性不断提高,矛盾不断激化。而人民调解组织的介入,使当事人在现有解决途径外多了一种选择。同时,人民调解与医患双方都没有利害关系,通过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具有较强的公信力;调解方式简便易行、成本低。”陈天明表示。(《第一财经日报》2009年1月1日)
这篇报道以已经进行了5年医改的南京市卫生体系为调查对象,将在国家没有比较完整和清晰的政策出台之前,南京市在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医疗改革取得新进展、惠民医疗取得群众高度认可等方面的率先探索一一解释出来,包括医改方案、城乡医疗保险体系、惠民医院和药房托管在内的大胆改革,南京市属于走在全省和全国的前列的典型,报道显然对于我国医疗体制的改革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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