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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

时间:2023-10-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结果的基础上,政府通过财政、税收、社会保险等手段,在各收入主体之间实现现金或实物的部分转移,即对收入进行再分配。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直接同生产要素相联系,这里主要包括劳动力、资本、土地和技术等因素。在中国,个人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一直不高,且还有下降之势,企业这一块增长较快,政府增长最快。概而言之,中国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呈现出“三高”、“三低”的特征。

二、宏观背景二:国民收入的分配、再分配

国民收入的分配(也称初次分配)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国民收入在居民个人、企业和各级政府之间的分配;二是指当年增长的GDP在消费和积累(投资)之间的分配。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也称社会转移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结果的基础上,政府通过财政、税收、社会保险等手段,在各收入主体之间实现现金或实物的部分转移,即对收入进行再分配。

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直接同生产要素相联系,这里主要包括劳动力、资本、土地和技术等因素。居民通过提供劳动力、技术和资本等生产要素得到报酬收入,政府利用国家权力,通过对货物和服务征税形成初次分配收入,企业在扣除成本费用、并缴税后的净利润形成初次分配收入。而不管是个人、企业还是政府,收入一般用于两部分——消费和投资。

在中国,个人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一直不高,且还有下降之势,企业这一块增长较快,政府(财政收入)增长最快。据新华社报道,2000年全国财政收入约1.3万亿元,2004年上升到2.6万亿元,4年时间翻了一番,而工资占GDP的比例,1989年是16%,2003年则下降到12%。另据中国社科院一位学者的研究,从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工资总额在GDP中所占比重逐年走低,特别是到了90年代中后期,下降的速度更快。2004年居民工资总额约1.6万亿元,而同年全国财政收入已超过2.6万亿元。当然,工资一般只是城镇居民的收入,且并非收入的全部,但财政收入大大超过工资总额,肯定会带来很多问题。

而在消费和投资之间,中国又长期处在低消费、高投资的状态。还是以2004为例,在13.65万亿元的GDP总值中,全社会消费零售总额才5.39亿元,比例为39.52%;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7万亿元,比例为51.33%。另一方面,即便城乡居民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才5 600多元,每月不足500元,储蓄率仍在20%以上。

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是政府对要素收入进行再次调节的过程,其调节手段主要包括:收入税,如所得税、利息税、资本收益税等;财产税,依法缴纳的动产税和不动产税,如房产税、遗产税等;社会缴款和社会福利,前者如目前缴纳的失业保险、退休保险、医疗保险等“三金”,后者如社会贫困阶层从政府获取的、维持最基本生活的收入,如各省市都有最低生活保障线(低保);其他转移收支,如城镇居民对农村居民的转移收支,东部发达地区对中西部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政府内部转移收支等。

再分配的主要目的是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公正。但是,由于国民收入在居民、企业、政府三者之间初次分配的透明度都较低,再分配的一些调节手段有的尚未出台,有的即使出台发挥得也很不理想。拿普通居民来说,工资一般仅占总收入的一半甚至更低,而个人所得税百分之六七十又来自工薪阶层,结果个税甚至成为“劫贫济富”的手段。拿企业来说,哪些可以进成本列费用又无章法,私营老板甚至把七大姑、八大姨的各种花销都打进费用,自己象征性地拿几元钱工资,结果是亿万富翁零税负。再拿政府来说,一位研究中美财政支出的学者发现,中国财政支出最容易膨胀的是行政公务支出和直接投资经济建设,这些项目占财政总支出近50%,最不容易膨胀的是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只占25%;美国则恰好相反,前者只占17%,后者则要占到75%,因为选举压力大。诸如此类的财政支出膨胀大多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实现,这其中最容易发生“公共财政转移黑幕”。

概而言之,中国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呈现出“三高”、“三低”的特征。即高投资、高储蓄、高税负(美国《福布斯》杂志曾发布报告称,在全球52个国家和地区中,中国内地是全球税负第二重的地方,居法国之后,也是亚洲税负最重的地方,这一报告未必权威,却有参考价值),低收入、低消费、低效率。作为财经记者,必须掌握中国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这一基本特征,关心个人、企业、政府在国民收入分配之间的比例,财政政策和税收政策的变化,再分配的有关调节手段的出台;关注政府改革、企业改革;关注个人消费、积累、投资比例的变化,投资新品的推出。所有这些,还必须同国际经验加以比较,从中理出头绪,把握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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