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发展差异性及其互动的基础
(一)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发展差异性
一般将文化产业界定为: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其内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强调其产业性,用工业化的方式和手段对大众文化进行传播。二是强调其文化性,文化是文化产业的基础和内容,产品和服务是其载体,无论是报刊杂志还是旅游观光行业都是以文化为内容的,这样实际上旅游业也就是整个文化产业中的一个产业门类。2004年,国家统计局制定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规定了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的范围,根据部门管理和文化活动的特点将文化产业分为九大门类,其中,旅游及相关内容被列入文化休闲娱乐服务这一门类之中。
从理论上看,旅游本身就是一种文化活动,因而,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也就是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生产和提供旅游产品和服务的产业即旅游业属于文化产业的范畴无疑是合理的。例如,澳大利亚麦觉里大学经济学教授、前国际文化经济学会主席大卫·索斯比在《经济与文化》一书中为文化产业行业范畴画了一个著名的同心圆,把文化产业所涵盖的范围分为核心部分、中间部分和外围部分,旅游观光、广告、建筑就属于其外围部分。但在我国,由于两个产业的发展背景与发展机遇不同,而形成了各自不同的产业特征和产业运行规律;从国家管理层面看,这两个产业也分属不同的管理系统。这样两个本来有着天然联系的产业就各自为政,互不干涉,体现出很明显的发展差异性。
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差异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发育程度的差异
我国旅游业起步较早,目前已经具备了相当的产业规模,形成了相对成熟的制度安排。旅游产业自上而下形成了完整的国家产业管理体系;形成了完备的产业门类、产品、产业链和产业服务体系;形成了相对完备的投融资体系和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生产、经营和管理体制;形成了旅游产业根据市场需要灵活调节、防范风险的机制。我国被认为是世界上未来最有发展前景的旅游目的地,根据世界旅游组织预测,2015年我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大入境旅游接待国,并将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国内旅游市场。[2]而文化产业起步较晚,产业规模小,产业化程度较低,还没有完全剥离行政干预,文化市场的发育也不充分。尽管我国拥有庞大的文化消费人群,但我们的内容生产严重不足,对外来文化产品的消费在整个文化消费中占了相当的比例,同时我国文化产品的影响力也比较低。
2.产品特点的差异
按国外学者的观点,文化产品从它的存在形态来看分为在地产品、在场产品和在线产品。旅游产品是一种不可移动的在地产品,而文化产品,通常关注的是其复制性、传播性,以及在特定场合的服务与欣赏。由于产品的特点差异,因而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就导致了不同的产业重点。由于旅游产品的“在地”特征,可进入性成为旅游业发展的一大先决条件,因而旅游产业的发展重点是基础设施(如道路交通、宾馆酒店等)和景点景区,旅游带动的收益主要来自交通、住宿、餐饮、门票。旅游收入甚至被简化为“门票收入”。这也导致了旅游业普遍忽视旅游产品和服务的文化性,产品的附加价值不高,产业链短,产业业态陈旧,甚至急功近利,不惜以毁坏文化资源、文化遗产为代价,进行简单的商业性开发甚或破坏性开发。文化产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从其复制性与传播性出发,偏重的是复制与传播的技术和手段。文化内容本身的生产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而逐渐建立起新的生产机制。但是文化产业不太注重作为游客的文化消费者,他们的消费需求和他们的消费影响力,因而也不太重视旅游文化产品的生产,忽视产业链条的拉伸,导致自身的产业局限性。
3.管理体制的差异
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分属不同的主管部门,在产品开发、营销策略等方面各自为政,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同,整体效率低下。在产品定位方面,形成理念不一、前后矛盾、重复开发等问题。
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客观上存在差异性,加之制度供给不足,使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在资源、市场和制度层面的互动缺乏有效的平台和成熟的体系,造成较高的交易成本。
(二)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互动的基础
互动发展需要一定的基础,下面将从产业基础、消费市场基础、文化基础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1.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互动的产业基础
(1)文化旅游产品可以多次开发利用的特性
商品的消费数量保持不变的条件下,随着消费者对某种商品消费量的增加,消费者从该商品连续增加的每一消费单位中所得到的效用增量及边际效用是递减的。物质产品一般都遵循边界效用递减的规律,但文化和旅游产品却常常具有边际成本递减、边际效用递增的规律,如经典的传世艺术品和文学作品,历久弥新,不因时间减少其审美价值。随着消费者对文化产品的理解不断加深,文化产品对其效用就越来越大。一些文化产品或旅游产品是有具体载体的,但产生溢价的是文化内涵部分,而不是物质形态部分。
缺乏文化内涵的产品,一开始就具有边际效用递减的特征。如为了满足消费者猎奇心态开发的产品,一些旅游产品把少数民族的婚俗简单、浅表开发,忽视了这种形式是“有意味的形式”,只作简单的展示和体验,缺乏内在意蕴的发掘。另外,审美疲劳也会带来文化旅游产品的边际效用递减,如云南西双版纳的开发较早,人们对傣族风情的体验渐渐失去新鲜感,丽江等旅游地后来居上。但同样的产品,通过创新开发,注入文化元素及后续产品开发能产生边际效用递增的效应。文化资源的特殊性在于,不像物质资源具有资源存量既定的特点,不存在一个完全耗竭的界限,可以多次开发利用,开发的方式可以多元化。西部地区缺乏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和资本优势,如果按照物质生产的产业运作模式,会使劣势更为突出,而且受制于边界效用递减规律,发展民族文化产业及旅游业,能突出比较优势并避开物质资本稀缺的制约。要取得经济的长足发展,只依靠资源优势是不行的,必须在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的互动中,实现由外生比较优势向内生比较优势的转化。
(2)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产业边界模糊的特性
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都存在产业边界不确定性的特征,它们的外溢程度高,如环保绿色的文化理念可以渗透到建筑行业中,对属于第二产业的建筑业产生重大影响。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由于先天的亲和性,两个产业之间边界模糊的特征尤为突出,一些产品既可看做是旅游产业链的延伸,也可看做是文化产业范畴或边界。如游客到桂林旅游,同时观看大型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两种活动在空间上和时间上有交叠,很难把属于文化产业演艺与旅游产业的边界划割清楚。同时,作为衍生产品的DVD发行是属于文化产业,但其溢出效应又会惠及旅游,西部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呈现交叉渗透、互融共生的局面。
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具有相似的产业特性,在西部地区的发展中,两个产业的融合程度越来越高,无论是从拉伸产业链条还是从促成产业集群的角度,两个产业已经形成了相互支撑、共融发展的态势。但由于体制层面的问题,长期以来,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还没有达到一体化的程度。旅游业发展早于文化产业,目前已经具备了一定的产业规模和形成相对成熟的制度安排,在两产业的互动中,就会形成一定的路径依赖,西部地区更多地表现为文化产业依托旅游产业发展。
2.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互动的消费市场基础
(1)新的消费理念和消费趋势推动了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一方面,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了某种价值观的趋同,多样性的文化、多元化的价值体系逐渐被消解。另一方面,本土文化价值观日益受到重视并形成复兴的态势。经济全球化是一个不可逆的进程,民族文化既受到全球化进程的挤压,同时也为文化的保护开发并转化为经济利益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契机。表现在消费理念和消费趋势方面,人们越来越倾向于对非主流文化和非强势文化的消费,西部传统文化对自然的敬畏、对人生的感悟及文化的原生性等特质,符合国际国内市场的消费偏好和需求态势。人们的文化消费往往通过旅游来实现,旅游就是对异文化的想象、寻找与体验。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提高,闲暇时间增加,人们的消费观念也经历了嬗变过程,消费观念与文化需求重新整合后,希望拥有可以展示自己的生活风格及价值观的方式,文化符号可以在这个消费趋势中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引擎。
(2)旅游业所带动的是一个巨大的文化消费市场
按国际标准,旅游对文化娱乐业的贡献率约为50%,事实上,很多文化娱乐的消费活动,正是在旅游过程才得以进行的,因为旅游活动提供了文化娱乐消费的动机和条件,如愿望、心境、时间、经济等。旅游不仅刺激了文化娱乐消费,而且刺激了旅游目的地的特色文化娱乐品消费。通过旅游者,本地的文化和文化产品会得到极大的传播。对于很多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品来说,游客正是其最大的消费群体和消费市场。因此旅游市场也是我国文化产品“走出去”的一条重要的渠道,我们现在对这条渠道的利用水平和利用程度显然都远远不足。
在旅游中,交通、住宿、餐饮都是“刚性”的消费,而文化娱乐、购物等消费则是“弹性”的消费。“弹性”的消费全部依赖于所提供的产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可能数以千计或万计,也可能趋于零。这是旅游业和文化产业所共同拥有的最具开发前景的巨大市场。当然无疑,交通、住宿、餐饮等也是文化创意产业可以去辐射、提升的。
3.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互动的文化基础
旅游产业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文化消费群体,这可以看做是两者互动的市场基础,而如果把旅游产业的消费品看做是一种文化产品,则两者互动的内在基础,则是这种能够成为产品的“文化”。
旅游产业在中国的发展相对比较成熟,已经形成了一套产业链条。对于旅游产业来说,合适的文化基础能够成为旅游产品赖以实现的底层要素,对于这种文化基础的开发,可以促进旅游产业的升级。文化产业在中国起步较晚,但是发展迅速。各地的文化基础是该地区文化产业得以发展的首要条件。从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互动的角度来说,文化基础为两者的互动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结合点,成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互动得以不断展开的内在源泉。
文化基础使得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能够相互渗透,对旅游者来说,其中的关键是文化吸引力。各种具有吸引力的文化基础,实际上是构成各地区开展旅游业的支撑,为两产业互动建立了关联性。从西部地区的条件来说,影响两产业互动的文化基础可以从历史文化、地域文化、民族文化、生态文化几个方面来认识。
(1)历史文化与旅游产业互动
西部地区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陕西省的省会西安,历史上长期作为中国的政治中心,文物古迹众多,不管是秦汉时期的秦始皇兵马俑、秦始皇陵,还是隋唐时期的大雁塔、大明宫等,都闻名中外,西安市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建立曲江新区,成为首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除了西安之外,成都、昆明、拉萨、呼和浩特、银川等省会城市,延安、大理、丽江、遵义、桂林、自贡、武威、张掖、敦煌、喀什等也都被列入历史文化名城。这些历史名城成为带动西部地区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结合的重点。
除了历史文化名城,古代的丝绸之路,从陕西西安出发,经甘肃到新疆,丝路文化扩展到许多省份,新疆的交河故城、高昌故城、楼兰遗址、克孜尔千佛洞等蜚声中外;万里长城西到嘉峪关,长城文化也是西部旅游的重点;内蒙古的成吉思汗陵、宁夏的西夏王陵等陵墓建筑;范围涉及滇、川、藏等西南省份的“茶马古道”也是西部地区开展历史文化旅游的重要资源。
中国历史悠久,在西部地区留下许多名胜古迹、人文传说,蕴藏着丰厚的文化底蕴,这些都是吸引游客的文化基础。许多景区、景点之所以能够开展旅游业,就是得力于当地的历史文化。游客在这种探古访幽之中,得到了文化的熏陶。
(2)地方文化与旅游产业互动
从旅游本身的想象来说,地方文化的差异性会在旅游过程中产生拉动效应。西部地区各地方的特色文化、乡土风情是游客往西部流动和在西部地区各地之间流动的主要原因。
西部地区拥有丰富的地方文化资源,如内蒙古的草原游牧文化,陕西的关中文化,甘肃、宁夏、新疆的西域文化,青海、西藏的高原文化,重庆、四川的巴蜀文化,贵州、云南的滇黔文化,广西的岭南文化等,这些都可以看做地方文化的总体性称谓,而在这些总体性文化之下,各文化内部各地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地方文化作为又一种文化基础,在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互动当中的表现形式主要是利用各地带有浓郁特色的地方文化开展民俗风情旅游。通过这种方式,把地方文化做成特色文化产业,如在旅游当中参观各地的民宅,体验各地的民俗,品尝各地的小吃,等等。
(3)民族文化与旅游产业互动
西部地区是中国少数民族的集中地区,民族文化与地方文化一样,是影响西部地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互动的又一种文化基础。
民族文化为开展民族文化旅游打下了基础,民族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得以互动。如旅游参观各民族的传统建筑,蒙古族的蒙古包、丽江纳西族“三坊一照壁”的瓦房、羌族的碉房等;购买民族工艺品,如傣族的织锦、彝族的漆器、阿昌族的小刀等;在旅游当中欣赏民族歌舞,如维吾尔族的十二木卡姆、广西壮乡的民歌等;参加民族节日庆典活动,如壮族的“三月三”、苗族的芦笙节、傣族的泼水节等。
民族旅游由于既能让旅游者感受多彩的各民族风情,又能够进行参与体验,因此越来越成为文化旅游的热点项目。
(4)生态文化与旅游产业互动
西部地区地域辽阔、地质地貌复杂多变,既有广袤的草原沙漠,又有雄浑的雪域高原,还有密布的原始森林。这里既有许多著名的高山,又是黄河、长江等大河的发源地。独特的自然环境形成奇观,加上当地的人文风情,构成了西部地区独具特色的生态文化。这些生态文化,为那些希望远离都市尘嚣,享受明媚阳光、青山绿水和清新空气的旅游者所向往,越来越成为西部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文化基础。
1983年,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墨西哥的学者谢贝洛斯第一次提出“生态旅游”的概念,得到了1986年墨西哥环境研讨会的认可。生态旅游强调参与性,可以令旅游者广泛接触大自然,同时又强调环境保护,减少旅游对环境的破坏。开展生态旅游,成为生态文化与旅游的结合点。
从西部地区来说,内蒙古的草原,新疆天山天池、喀纳斯湖,四川九寨沟,贵州黄果树瀑布,广西桂林山水等都是开展生态旅游的绝佳地点。依托西部地区良好的生态资源,形成了多样化的文化旅游产品,包括著名的旅游景区和特色体育旅游项目,如青海省利用青海湖美丽的自然风光,开展环青海湖自行车赛,吸引了大量旅游者;青藏铁路开通后,其沿线的山川河湖、民族风情、宗教景观都成为生态旅游的增长点;广西的大型实体山水演出《印象·刘三姐》,则是借助山水实景融入民族歌舞的生态旅游的精品。作为文化资源重要组成部分的生态文化资源通过旅游产业得以转化为具体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旅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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