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当代专业院校武术教育的历史使命
武术是中华民族最具代表性的传统体育项目,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之瑰宝。19世纪末叶以后,西方近代体育的不断东渐,推动了武术的体育化进程,使武术由大众化的传统体育项目,逐渐向学校体育发展。现在,武术隶属于体育学下属的四个二级学科之一的民族传统体育学。面对武术文化传承尤其是传统武术继承的重要历史时期,高等院校的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肩负着继承和发扬武术文化的历史重任。
由于武术是“属于体育又高于体育”的传统文化项目,因此,传播武术具有弘扬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的作用。2004年4月,中宣部、教育部在《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中明确提出的“体育课中应适量增加武术等内容”,把武术教育作为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的实施途径,一方面明确了武术教育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给高等院校以武术为主干课程的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赋予了一个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即保障武术文化的整体传承,提高其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的价值和作用。
1.高等院校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的历史使命之一——继承武术文化
武术在中国传统文化的氛围中产生、发展,自然地融汇了中国传统哲学、伦理、美学、医学、兵法等传统文化的思想与内容,形成了武术技术与中国传统文化合二为一的武学体系——武术文化。
武术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项目之一,体系庞大,内容丰富。有近130个拳种和拳系。许多拳种和拳系还有不同的技术流派。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与时代的变迁,许多拳种流派正在萎缩或逐渐消亡。以少林拳为例,以前有300多套拳术、100多套器械,总共500多个套路,仅红拳就有10多套,但目前练习的主要只有2套。为了保护少林武术,2002年12月,“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之际,少林寺方丈释永信为少林功夫申报“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其实,在传统武术项目中,少林武术属于传播和发展较好的项目。他们都在申报保护,可见,整个武术文化项目已经处于必须继承与保护的时期了,有学者就曾撰文认为,传统武术是“我们最大宗最珍贵的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11]。值得欣喜的是,国际武联和国家武术管理中心已经开始重视发展传统武术,于2004年10月成功举办了首届世界传统武术节,为国内外传统武术的发展提供了交流与传播的平台。
其实,对武术文化的保护工作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了。1982年,国家体委召开武术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挖掘传统武术,抢救武术文化遗产,并成立了武术挖掘、整理领导小组,布置了《全国武术挖掘、整理工作计划》。在1983—1986年3年间,动员了8 000多名专职和业余武术工作者,开展了我国武术史上空前的“普查武术家底、抢救武术文化遗产”的工作,收集了大量文字和录像资料。但是,由于武术文化是以身体艺术为表现形式的文化形态,任何细微的肢体变化都会有不同的技击与健身效果,通过文字、录像根本无法再现武术概貌,所以,只能说这次普查只是对武术进行了部分保护,与整个武术文化相比,只是做了一部分工作。因为,继承武术文化全部,需要一个有知识、懂技术的群体。高等院校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的学生正是这一群体的生力军,肩负着历史赋予的重任。因为,以身体艺术为表现形式的武术文化,其真正传承只能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口传身授来完成,需要一个高层次的群体来继承与研究。而这只有在高校以武术为主干学科的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的学生身上才能变为现实,所以武术文化或传统武术的继承只能通过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的学生来继承和传播。
为此,高等院校的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要注意招收传统武术练习者中的优秀者进行培养,通过他们把传统武术带到高校,再由高校向社会传播。各个地方、省份的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都应分别招收在本地流行的地方拳种流派习练者,通过高等院校来实现武术文化与传统武术的继承与发展。
2.高等院校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的历史使命之二——弘扬民族精神
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宣部、教育部联合发布了《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并明确提出“中小学应适当增加中国武术等内容”[12],明确在国民教育中,要重视武术教育,通过武术教育,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
那么什么是民族精神呢?
民族精神是反映在长期的历史进程和积淀中形成的民族意识、民族文化、民族习俗、民族性格、民族信仰、民族宗教、民族价值观和价值追求的共同特质,是指民族传统文化中维系、协调、指导、推动民族生存和发展的精粹思想,是一个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的集中体现,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共同生活、共同发展的核心和灵魂[13]。
十六大报告指出,“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精神支撑,一个民族,没有振奋的精神和高尚的品格,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面对世界范围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必须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其实,文化艺术要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一直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课题。民族文化艺术的保存、维护和走向世界,都是为了弘扬民族文化与民族精神。中共中央、中宣部、教育部之所以开始着手在青少年中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是因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们的大、中、小学偏重应试教育,而忽视素质教育,致使包括大学生在内的青少年一代对中国传统文化知之甚少,数典忘祖的现象屡屡出现,由此导致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倾向在我国各个领域的蔓延,传统文化的价值观念受到冲击和挑战,对青少年一代影响颇大。青少年一代一旦失去优秀文化与高尚精神的引导,势必会茫然不知所措,对整个人生的航向便无法正确把握。在这种情况下,在青少年中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就成为当务之急。除了在语文、历史、德育等课程中融入民族精神教育外,文化教育和身体教育有机统一的武术教育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因为武术承载了众多传统文化的有机内容,武术教育就是一种全方位的传统文化教育,可以通过武术教育达到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的重要作用。
那么,以武术为主干的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在培育中小学武术传播者、教育者时,如何全面贯彻《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精神呢?
首先,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要保障高等院校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对武术文化的整体传承,即学生在校期间能够掌握武术文化的主要内容和精髓部分,包括技术、功法和传统文化。
以跆拳道为例,每个在中国传播跆拳道的教练进行的技术传播必然伴随着跆拳道礼节、文化的整体内容。与之形成对比的是,武术专业学生在校期间所接受的武术教育主要是以竞技武术为主的技术内容。由于文化方面的缺失,这些毕业的学生分配到全国各地,必然只会传播以竞技武术为主的武术内容,对文化性强的传统武术不会有积极的贡献,武术教育便难以发挥传播武术文化、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的作用。
高等院校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的学生要从事武术文化的继承工作,首先是要学习领悟武术文化,成为精通武术文化的专业技术人员,只有这样他们毕业后才会成为真正的武术传播者、教育者。
其次,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要注重武德教育,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武德体系,以德育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以儒家“仁爱”为核心的传统道德对人的心灵有启迪教育功能。1988年1月,全世界诺贝尔奖获得者在巴黎集会后发表的宣言的第一句话是:“如果人类要在21世纪生存下去,必须回首2 500年,去汲取孔子的智慧。”这一方面反映了世界科学巨子们在科技、经济发达后,对文化、道德、伦理滑坡现象提出了异议[14],另一方面,也说明传统儒学文化的积极教育功能。
武德具有历史性和现实性。现在我们提倡的武德,既要继承中华传统美德,同时又要符合国务院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符合十六大“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它包括“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爱国奉献精神、“和为贵”的团结睦邻精神、“勇者不惧”的勤奋尚勇精神、“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的自强不息精神。这些精神以爱国主义为核心构筑了中华民族之魂,是武德教育的主要内容。
最后,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要注重武术文化教育,通过武术蕴含的传统文化的传播,达到弘扬民族精神的目的。
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中国人民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的,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是民族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继承文化传统,就是弘扬民族精神。武术蕴含了丰富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容,如哲学、美学、伦理、兵法、中医、养生等。通过武术文化教育,可以起到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的作用。
高等院校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的历史使命把继承武术文化与弘扬民族精神合二为一,在继承、保护、传播武术文化的同时,也起到培育、弘扬民族精神的作用。
高等院校的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应承接历史使命,对武术文化尤其是传统武术进行保护和继承,并充分发挥武术文化的教育功能,通过武术教育来启迪青少年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培育和弘扬中华民族精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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