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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传播的“文化自觉”与文化功能

时间:2023-10-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武术传播的“文化自觉”现象大致出现在三个时期。蕴含丰富文化精髓的传统武术的传播,是中国最具特色的民族艺术,是优秀传统文化的代表,是一种“软实力”。传统武术的传播是中国“软实力”的一部分。认识武术的教育价值,是武术“文化自觉”的重要体现。武术振奋民族精神的价值与作用在调查中也得到了证实。武术的“文化自尊”也是“文化自觉”现象的表现,主要体现在武术申请进入奥运会问题上。

一、武术传播的“文化自觉”与文化功能

“文化自觉”源自费孝通先生的思想。意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即明白它的来历、它的形成过程、所具的特色和发展趋向,以加强对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决定适应新环境、新时代的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就世界范围而言,文化自觉还包括要理解多种多样的文化,增强在多元文化的世界里确立自己位置的能力,然后经过自主的适应,和其他文化一起,建立一个有共同认可的基本秩序,从而形成联手发展的共处原则[3]

武术传播的“文化自觉”现象大致出现在三个时期。民国时期,武术被称为“国术”,使之起到“强国强种”,振奋民族精神的作用,武术的文化价值得到了提升。20世纪80年代,国家体委召开武术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挖掘传统武术,抢救武术文化遗产,开展了我国武术史上空前的“普查武术家底、抢救武术文化遗产”的工作。从文化遗产的角度对武术进行了保护,认识到了武术文化遗产(传统武术)的重要性,肯定了武术文化的遗产价值,这是第二个时期。2004年,首届世界传统武术节的盛大举办,可以看作是武术传播过程中“文化自觉”的第三个时期。在全力申请竞技武术进入奥运会的同时,认识到了传统武术的重要性。其实,对武术文化遗产(传统武术)的保护不仅是技术层面的保存与传承,更重要的是对中华民族精神、文化血脉的传承,是民族魂的薪火相传。只有在这个层面上,才是对武术文化(传统武术)的理性认识。

武术传播所体现的文化功能是多元的。

1.武术文化的传播是一种“软实力”

“软实力”(soft power)一词最先由约瑟夫·奈(Joseph S. Nye,Jr. )于1990年提出。奈是哈佛大学肯尼迪政治学院院长,曾在克林顿执政期间担任国家情报委员会主席和助理国防部部长。奈在1990出版的《注定领导:美国力量本质的演变》一书和同年发表在《外交政策》上的一篇文章《软实力》中提出了软实力概念。该概念从被提出开始,甚至在更早的时间,其所包含的内容就被作为国家实力的表现形式,已经成为政治家和学者们的研究对象[4]

“软实力”是相对与“硬实力”而言的。硬实力主要指军事威胁,而软实力偏重于文化传播。蕴含丰富文化精髓的传统武术的传播,是中国最具特色的民族艺术,是优秀传统文化的代表,是一种“软实力”。通过传统武术的国际传播,可以使中华文化远播海外。资料表明,与中国对外贸易“出超”相比,中国的对外文化传播则是严重的“入超”,存在“文化赤字”。中国对外文化传播的严重赤字和入超,并不是某一个或几个部门的问题,而是作为我们文化这个软实力本身包括文化对外传播能力还不够强大[5]。或者说“软实力”不足。传统武术的传播是中国“软实力”的一部分。2005年8月至2006年1月,作为中国功夫(武术)首次与现代舞、芭蕾、杂技等艺术完美结合的《功夫传奇》在国际演艺市场上演出150场,观众11万人次,票房收入达300万美元。文化部副部长孟晓驷说,中国文化走出去,是时代赋予中华文明和中国新文化的历史责任[6]。因此,传统武术一定要承接历史责任,发挥文化传播的功能。

2.武术文化传播具有教育功能

传统武术的教育功能古已有之。“拳以德立”、“未曾学艺先学礼”便是武术教育功能的早期体现。民国时期,武术曾一度被称为“国术”,并被列入学校教育的内容,从青少年着手抓起。1914年,著名体育家徐一冰在《整顿全国学校体育上教育部文》中,建议将武术列为高等学校、中学和师范学校的正课。1915年4月,在天津召开的“全国教育联合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了北京体育研究社许禹生提出的《拟请提倡中国旧有武术列为学校必修课》议案。1918年,全国教育联合会在上海召开,提出学校体育应“加授武术”,并指出“提倡武术,以发展国人特殊之运动。”同年10月14日至11月2日,教育部召开全国中等学校校长会议,议决:请全国中学一律添习武术。1926年,第十一届全国教育联合会议决案中又有《学校体育应特别重视国技案》,指出“查国技为吾国原有之武术,关系体育,至为重要”,“非惟适于成人之锻炼,实宜于儿童之学习。凡学校均应特别注重,以期保存国粹,促进体育,养成坚实之国民”,反映了民国时期,体育界、教育界人士对武术教育价值的肯定与倡导。

1984年在美国洛杉矶举办的第23届奥运会上,中国奥委会向国际奥委会呈上了一部《中国古代体育画册》。该书把中国传统体育分为16大类22个项目,在这22个运动项目中,今天唯有武术一类被列为学校体育教育的内容[7]

2004年,中宣部、教育部在《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中明确提出:“体育课中应适量增加武术等内容。”把武术教育作为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的实施途径。

而今,武术的教育功能越来越被人们尤其是武术学人所关注,武术教育已经成为武术专家学者研究的重点。认识武术的教育价值,是武术“文化自觉”的重要体现。

3.武术文化传播具有民族凝聚力功能

有学者曾撰文提出,武术是中国人的存在方式,中国人的武术情结使武术具有很强的民族凝聚力功能。民族凝聚力功能的体现是激发人们的爱国之心和爱国热情,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从而达到振奋民族精神的功能。武术振奋民族精神的价值与作用在调查中也得到了证实。一项对广州地区12所高校517名大学生的调查显示,89%的大学生认为高校广泛开展武术运动能振奋大学生民族精神[8]

由此可见,武术文化可以传承和培育民族精神,具有良好的教育价值;武术承载着民族文化的内容和精神可以起到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凝聚海内外中华儿女的作用。

4.中国武术的文化自尊——进入奥运会只是中国武术国际传播的途径之一

武术的“文化自尊”也是“文化自觉”现象的表现,主要体现在武术申请进入奥运会问题上。长期以来,人们围绕武术申奥进行了众多见仁见智的理论与实践探索。绝大部分的观点认为,武术必须进入奥运会才会有发展,并为此付出了不懈的努力。与之相反的一个重要的观点是,举办“武术奥林匹克运动会”。其可取之处是指出了进入奥运会并非武术的唯一出路。武术的国际传播并不一定要必须进入奥运会,这与时下人们批评《夜宴》、《英雄》等影片冲击奥斯卡事件如出一辙。中西文化的差异与价值观的不同,使得东方的事物一旦要西方承认必然要面临重大的“取舍”。于是,处理不好,就会出现非东非西的所谓新事物。2006年毕业于上海体育学院的一位德国籍武术博士在欧洲做了大量的调查后发现,许多武术爱好者认为,武术并不需要进入奥运会发展。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反思。中国的文化一定要西方承认吗?中国的影片变得西方人看懂了而中国人不喜欢看时也算成功了吗?依次类推,中国武术为什么一定要国际奥组委承认呢?中国武术自有它在世界艺术文化、体育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中国武术应依照自身的发展规律去传播、去发展,进入奥运会只能作为武术发展的途径之一,而非全部,这就是中国武术的文化自尊。由此,从“走出传统”到“发现传统”便顺理成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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