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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重建工作部署

时间:2023-10-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8年5月26日,国务院法制办成立《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立法小组,经过十多天的紧张工作、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6月9日《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正式发布实施。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德阳市委、市政府关于“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重大部署,研究制定绵竹市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一、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

2008年5月26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部署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灾后重建前期工作,统筹规划、科学评估、分步实施,抓紧制定灾后重建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对口支援机制,举全国之力,加快恢复重建。

2008年6月5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工作。会议指出,灾后恢复重建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为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必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举全国之力。要坚持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方针,按照“一省帮一重灾县”的原则,合力配置力量,建立对口支援机制,组织有关省市对口支援灾区加快灾后恢复重建。

会议要求,对口支援机制建立后,承担对口支援任务的有关省市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积极为灾区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各种形式的支援,优先解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条件,帮助恢复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居民住房,开展人才培训、科技支持服务等。中央将统一研究制定对口支援的优惠政策。

会议强调,承担对口支援任务的地区和受援地区都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协调配合,严格遵循灾后重建规划布局、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建设计划,依据规划抓紧实施。受援地区要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充分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互帮互助、苦干实干,全力开展生产自救,在全国人民大力支持下,用自己的双手和辛勤劳动加快建设美好家园。

2008年5月26日,国务院法制办成立《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立法小组,经过十多天的紧张工作、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6月9日《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正式发布实施。

2008年5月28日,国家发改委主持召开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汶川地震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8月27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9月19日,国务院正式印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二、汶川地震绵竹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2008年12月1日,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各方力量,高效、规范、有序地推进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绵竹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共德阳市委办公室、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德阳市“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的通知》,绵竹市委、市政府决定撤销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下设机构共17个工作组,组建绵竹市“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任恢复重建委员会主任,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任副主任。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德阳市委、市政府关于“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重大部署,研究制定绵竹市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加强与对口支援省市的沟通衔接,协调解决对口支援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绵竹市“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10个工作组及1个督导组。

(一)办公室

主任:许飞地;常务副主任:罗登亮;副主任:马军、邓强、吉福昌。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的综合协调工作和日常工作;负责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议定事项的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会议的准备、组织、记录等工作;负责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文电的起草、办理工作;负责协调、承办督导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的监督检查;负责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各工作组

1.援建协调组。组长:陈彦夫;副组长:张俪、范勇;牵头部门:援建办。主要职责:根据援建方的要求,积极主动搞好衔接、配合、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汇总承接江苏援建工作的进展情况,按要求上报;负责协调上级和市级新闻单位,提出宣传报道计划,宣传江苏援建工作的进展、成效、经验及市各部门、镇乡承接援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经验等。

2.规划及工业园区建设组。组长:赵庆红;副组长:许彬、蔡美金。牵头部门:市规划局、市招商局。主要职责:负责总体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和规划实施结束时的全面总结工作;负责推进产业园区建设,促进承接产业转移。

3.项目及政权基础设施灾后重建组。组长:许飞地;常务副组长:陈彦夫;副组长:刘玉、周毅。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主要职责:负责政策调研和总体规划实施等工作;制定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年度计划,明确重建时序,推进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实施;协调各镇乡、市级各部门组织实施跨行政区的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及其他跨行政区重建任务;负责灾后重建资金协调及市级承担资金的落实工作;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全市受灾镇乡以及政权机关设施重建工作。

4.城乡住房和城镇基础设施重建组。组长:张滔、刘小枫;副组长:王锐、胡克强、王舟茂。牵头部门: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三办”。主要职责: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全市以城乡居民住房为重点的城镇和农村建设;组织协调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和公路交通建设;组织实施农村和城乡居民住房重建补助政策;确定原址重建和异地新建城镇选址、规模和水平,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搞好城乡恢复重建。

5.农业灾后重建组。组长:张滔;副组长:廖纪华、骆儒华。牵头部门:市农委办、市水利局。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协调、组织灾后农业重建工作,抓好全市灾损农田水利基本设施、粮食仓储设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础设施的重建以及农业、畜牧、林业等产业的恢复。

6.工业灾后重建组。组长:付利民;副组长:袁发全、蔡美金。牵头部门:市经济局、市招商局。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协调、组织灾后工业重建工作;实施灾后工业生产力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规划,联动推进工业化,引导受灾企业恢复重建和结构调整;牵头协调国家和省支持工业企业恢复重建政策的落实;引导骨干企业对受灾严重的企业开展对口帮扶,支持和鼓励企业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参与全市企业恢复重建。

7.社会事业灾后重建和卫生防疫组。组长:许飞地;常务副组长:罗应光;副组长:侯光辉、曲华江、周明浩、戚键、唐建成、王顺富、曾维才。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体局。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协调、组织全市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灾后重建工作;负责全市的教育、基本医疗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实施相关专项规划,抓好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恢复和维持正常医疗卫生服务秩序,保障全市基本医疗服务;加强集中安置点等重点区域的疾病和疫情监测;指导和督促全市抓好饮用水、集中供餐点和排泄物、垃圾的卫生管理,确保无传染病暴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地震灾区群众心理干预和地震伤员医疗康复工作。

8.物资保障和金融支持组(服务业灾后重建组)。组长:侯光辉;副组长:刘永清、崔显荣。牵头部门:市商务局、市物价局。主要职责:负责灾后恢复重建的物资组织和金融支持工作;组织实施市场服务体系恢复重建专项规划,保证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组织和供应,保障受灾群众生产生活物资供给;加强灾后恢复重建物资质量、价格的监督检查;积极争取特殊金融支持政策,制定支持全市发展的金融措施;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

9.救济救助组。组长:郭永福;副组长:陈彬礼、陈善勇。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主要职责:负责指导督促全市困难群众的救济救助工作和就业救助促进工作;抓好临时救助政策和冬春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等制度的衔接;指导和督查补助金、救济粮等救助政策的落实;进一步研究制定全市困难群众救助办法,切实帮助“两孤一残”“五保户”“低保户”等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落实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城乡敬老院、福利院的重建工作。

10.维护稳定组。组长:任钊;常务副组长:于云祥;副组长:刘水、吴国兴、杨剑川。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全市维稳工作;加强全市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加强全市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严防恶性案(事)件发生;加强涉灾法律专项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法律保障建议;健全推进调解工作,多渠道畅通群众的各种利益诉求,从源头化解矛盾隐患。

(三)督导组

组长:代青、贾远兴、荣炳忠。成员:江泽佩、黎继红、滕世军、罗清贵、龙代泉、官建国、崔金柏、孙安泉、廖大平、闫敏、张丽珂。主要职责:负责不定期对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开展督促检查;督促检查市“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反映灾后恢复重建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

各镇乡、市级各部门相应成立“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内设机构由各镇乡、市级各部门自定。通知发布后,以市委、市政府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名义成立的灾后恢复重建相关领导小组、临时协调机构均撤销,其工作职责由市“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及其下设各工作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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