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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时间:2023-10-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抚养或扶养的另一方,不履行义务的违法行为,如成年子女不赡养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等。实际上,家庭暴力与虐待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就是对其他家庭成员造成身体或心理伤害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近年来,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全社会重视。

六、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1.虐待、遗弃的概念

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对家庭成员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精神上、肉体上遭受损害的违法行为,如打骂、恐吓、冻饿、患病不予治疗、限制人身自由等。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抚养或扶养的另一方,不履行义务的违法行为,如成年子女不赡养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等。

鉴于家庭暴力与虐待在具体情节上有相似之处,如均有打骂、禁闭、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对于二者的关系就有不同的观点。有论者认为,家庭暴力范围广,包含了虐待行为;也有论者认为,家庭暴力是虐待的一种表现形式,虐待包含家庭暴力,还有论者认为,家庭暴力与虐待是各自不同的两个独立行为,一次或数次殴打行为就可以构成家庭暴力,但不一定构成虐待。实际上,家庭暴力与虐待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就是对其他家庭成员造成身体或心理伤害的行为。其区别在于,一般的打骂构不成虐待,更构不成虐待罪,但已经构成家庭暴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2.对虐待、遗弃行为的处理

此次婚姻法修改时,除强调了原有的处罚方法之外,还对虐待、遗弃行为规定了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请参见本书第十二章的有关部分。

近年来,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全社会重视。除了全国性的有关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外,为解决新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加强法制建设,完善和细化婚姻家庭的法律规范,许多省、市相继制定了本地区的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决议、规定、条例。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逐步提高,社会主义法制的逐步完善,这一基本原则将会得到更好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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