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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时间:2023-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的具体程序如下。初步审定是指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经过认真审查,符合《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可以初步核准的审定。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第五节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对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申请,商标局应予以受理并开始对其进行审查。对商标申请进行审查,是商标能否核准注册的关键。世界各国对商标的审查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种为不审查制,又称形式审查制;一种为审查制,即不仅要进行形式审查,还要进行实质审查。目前大多数国家采用审查制,我国《商标法》也采用审查制。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商标注册的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是指对商标注册的申请进行审查,看是否具备法定条件和手续,从而确定是否受理该申请。形式审查主要审查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程序。如果申请人不具备主体资格或超越了法人行为能力范围,则不能办理商标注册申请。

2.申请文件。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是否齐全,所填写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已交纳了有关费用。

3.申请是否符合商标申请的有关原则。审查申请人填写申请书时是否按照“一件商标一份申请”等原则进行申请。

4.商标的申请日期,编写申请号。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编写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分别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其申请注册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并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商标局已经通知但申请人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未参加抽签的申请人。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二、商标注册的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是指对申请注册的商标的构成要素是否符合法定条件,以及商标是否混同等进行的审查。实质审查是商标申请能否取得授权的关键环节。实质审查的内容主要有:

1.商标的种类和显著特征是否符合《商标法》的规定,否则驳回申请,不予注册。

2.商标的构成要素是否违背《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款,违者予以驳回。

3.商标是否与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商标相同或相似。

三、初步审定并公告

经商标局审查,凡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初步审定是指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经过认真审查,符合《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可以初步核准的审定。初步审定的商标尚不具有商标专用权,要先在《商标公告》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如果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商标局发给驳回通知书;如果商标局认为商标申请书可以修正,则发给审查意见书,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修正;未作修正、超过期限修正或修正后仍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驳回申请,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异议及异议的复审

1.申请商标的异议程序。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所谓异议,是指任何人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设定异议程序的目的在于提高商标审查工作的准确性,有助于发现问题,纠正初步审定可能发生的错误。

2.异议的复审。商标局作出异议的裁定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复审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五、商标的核准注册

对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公告期满无异议或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由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注册证并予以登记和公告。核准注册是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决定性环节。商标获准注册后,由商标局将核准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登记在《商标注册簿》上,并刊登在商标注册公告上;同时颁发商标注册证,自始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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