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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员条件和资格

时间:2023-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条 江西省畜牧兽医局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全省兽药GSP检查员库。第七条 兽药GSP检查员在检查验收中,应当严格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江西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公正、廉洁地从事检查验收工作。第八条 江西省畜牧兽医局根据检查验收工作的要求,定期对兽药GSP检查员进行培训,并对列入全省检查员库的检查员进行管理,建立检查员个人档案并定期进行考评。

第二章 检查员条件和资格

第三条 江西省畜牧兽医局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全省兽药GSP检查员库。兽药GSP检查员是在兽药GSP检查验收工作中从事现场检查验收的人员。

第四条 兽药GSP检查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廉洁正派,坚持原则,实事求是;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兽医、兽药监督管理工作经历或兽药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检查工作;

(四)服从选派。

第五条 各市、县(区)兽医管理部门负责选派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的人员,参加由江西省畜牧兽医局组织的培训、考试和资格审查,合格的列入全省兽药GSP检查员库。

第六条 兽药GSP检查员的选派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异地交叉,统筹安排;

(二)凡参加过某一企业实施兽药GSP咨询活动的检查员,不应参加该企业的现场检查;

(三)在符合以上原则的前提下,做到随机选派。

第七条 兽药GSP检查员在检查验收中,应当严格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江西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公正、廉洁地从事检查验收工作。

第八条 江西省畜牧兽医局根据检查验收工作的要求,定期对兽药GSP检查员进行培训,并对列入全省检查员库的检查员进行管理,建立检查员个人档案并定期进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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