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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撤销和无效

时间:2023-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商标的撤销和无效均可以导致商标权的消失。注册商标的撤销是由于商标注册不再符合法定条件,由商标局作出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撤销效力自撤销公告之日起产生。当事人对商标局作出的撤销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违反商标禁用条款,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和恶意注册驰名商标提出撤销请求没有时间限制。对驰名商标提出的撤销请求期限自该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5年内。

第四节 注册商标的撤销和无效

商标的撤销和无效均可以导致商标权的消失。我国商标法只使用了“撤销”一词,但实际上我国《商标法》的注册商标撤销既包括商标无效,也包括商标撤销。

一、注册商标的撤销

注册商标的撤销是由于商标注册不再符合法定条件,由商标局作出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撤销效力自撤销公告之日起产生。注册商标的撤销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一)注册商标不使用时的撤销

我国《商标法》第44条规定,商标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二)使用不当的注册商标的撤销

使用不当的注册商标的撤销包括:(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4)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

二、注册商标的无效

注册商标无效是指商标不具备注册条件而取得注册,依法定程序使该商标归于消灭的制度。

(一)注册不当商标的无效

它包括:(1)违反商标构成的禁用条款。即商标构成要素中含有禁用的文字、图形或者缺乏显著特征,商标本身存在缺陷。(2)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即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它包括:①虚构、隐瞒事实真相或者伪造申请文件及有关文件进行注册的;②未经授权,代理人以其名义将被代理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③以不正当手段将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抢先注册的;④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

(二)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的商标无效

它是指由于注册商标侵犯了他人合法的在先权利而导致无效。他人的在先权利一般有:(1)在先商标权。它一般包括:①在同一商品或者服务上在先注册的相同商标;②在同一商品或服务上在先注册的近似的商标;③在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在先注册的相同的商标,在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在先注册的近似的商标。(2)驰名商标权。法律对驰名商标予以特殊保护。即驰名商标的所有人有权请求宣告他人以其驰名商标所作的注册无效。对恶意注册,驰名商标所有人请求宣告无效没有时间限制,不属于恶意注册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可以请求宣告无效。(3)其他在先权利。包括姓名权、肖像权、著作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商号权、原产地名称权等民事权利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

1.申请。(1)申请人。对违反商标禁用条款和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任何人都可以提出撤销请求。商标局也可以依职权作出撤销。当事人对商标局作出的撤销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的注册商标,申请人是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当事人的撤销请求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裁定。(2)申请期限。对违反商标禁用条款,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和恶意注册驰名商标提出撤销请求没有时间限制。对驰名商标提出的撤销请求期限自该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5年内。

2.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法律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维护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裁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我国的商标确权制度实行司法终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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