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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收购

时间:2023-10-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知识产权收购是指企业对竞争对手或者其他企业的专利、商标、商业秘密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进行直接购买。著作权在常规企业知识产权收购中并不是重点,但是对于软件企业和网络企业来说,著作权如同专利对于科技型企业一样,是其核心知识产权。合同内容主要有交易的出让方、受让方、知识产权标的、交易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知识产权交割有关事项、

第一节 知识产权收购

一、知识产权收购的基本含义

收购通常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法律意义。收购的经济意义是指一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易手,原来的投资者丧失了对该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实质是取得控制权。从法律意义上讲,中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是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30%时发出要约收购该公司股票的行为,其实质是购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

知识产权收购是指企业对竞争对手或者其他企业的专利、商标、商业秘密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进行直接购买。根据收购客体的不同,可以分为专利收购、品牌收购等。专利收购是进攻型专利战略的组成部分。通过合适的价格购买其他企业的专利技术,一方面,可以减少自行研究开发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消除开发失败的风险,开拓新的技术领域,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另一方面,可以将收购的专利技术进行许可使用,并以此获利或者加强与竞争对手谈判的筹码。品牌包括产品品牌和公司品牌,在管理领域作为智力资本,在会计领域却作为无形资产。品牌收购是一种企业战略运行方式,成功的品牌收购不但可以消灭竞争对手,占领被收购企业的市场,也可以节省品牌培养的成本,完善品牌战略,快速有效地实现企业战略转型。商业秘密包括专有技术和营业秘密。专有技术是企业特有的没有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营业秘密主要指企业的客户信息、营销网络等。无论是技术收购还是品牌收购,最终目的都是取得目标企业的销售市场,而作为市场开拓主体的营销网络,无疑是知识产权收购中的重点,甚至是主要目的。著作权在常规企业知识产权收购中并不是重点,但是对于软件企业和网络企业来说,著作权如同专利对于科技型企业一样,是其核心知识产权。微软公司所产生的巨大经济效益已经说明了这一点。而域名、商标与企业名称一样具有商业价值,域名是企业在因特网上的重要标志,是企业在信息化社会中开展市场竞争的重要工具。

二、对知识产权收购的调查评估

(一)对知识产权经济价值的调查评估

对目标知识产权进行价值评估是收购的关键步骤。几乎每个渴望发展的公司总会在某一阶段需要收购创新技术产权,但是收购方经常发现,确定一项创新的价值通常比确定其他任何资产的价值都要困难很多。通过收购方式获得技术的公司往往在事后发现它们获得的所有权和预想相差甚远。因此,对目标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就成为收购过程中的关键一步。明确影响作为企业资产的知识产权价值的因素主要有:知识产权的取得资本、知识产权带来的经济效益、使用期限、市场供求关系、机会成本、技术熟练程度、转让内容因素、该项知识产权的发展态势和更新速度、同行业同类知识产权的价格水平等。

(二)对知识产权权属状态的调查评估

在确定的并购目标里,需对知识产权要素的状况进行客观、全面、深入地调查,明晰并购目标公司知识产权的权属状况。对于拟收购知识产权的状况,如有效性、保护范围、法律状态、实施状态等,都要清晰地分析。对知识产权的权属调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确认该项知识产权是否真实、合法存在,产权是否明晰,经济行为是否合法有效;二是明确知识产权的种类;三是确定知识产权的有效期限,是否在法律保护期限内。

(三)对知识产权收购环境的调查评估

企业首先应对自身外部环境进行详细调查,包括经营环境稳定状况,政府是否有相关政策支持,是否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国家的法律对收购行为的规定等。其次,应调查分析企业自身的财务现状,查看资金周转率是否合理、筹资的可行性等。

(四)对知识产权行使环境的调查评估

收购知识产权还应关注企业自身的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劳动力素质等因素与目标知识产权能否高效有机结合。如果从品牌来考虑,就是看品牌的可拓展性或者可维持性。以技术来讲,要考虑再开发的前景。买一项成熟的技术,要考虑其生命周期有多长,有没有相应的技术团队能够进一步开发。有时买一项快要过期的技术,可能更看重的是技术背后的研发实力。另外,收购实现后,如何与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整合,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都要深思熟虑。

三、知识产权收购的几种方式

(一)拍卖式知识产权收购

拍卖既是古老的买卖形式,又是现代商品、服务和资产的重要交易方式。可以作为知识产权交易的主要拍卖方式有英格兰式拍卖、荷兰式拍卖、密封递价拍卖、有底价拍卖、无底价拍卖、定向拍卖、集邮者拍卖(又称维克里拍卖)、网络拍卖等。拍卖流程看似标准化,但它是各交易主体间动态博弈的过程,结果具有随机性的成分。

(二)招投标式知识产权收购

招投标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其基本流程是根据出让方的委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由招投标交易机构组织招投标活动。交易机构和出让方共同制定招标书,发布包括拟转让知识产权信息在内的招投标公告。在特定知识产权招标期间内,有适格的竞标人参与登记并递交投标书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组织招投标会,公开开标,由交易机构聘请的评标专家组评出中标人,随后按照约定的条件交割知识产权与对价。

(三)协商式知识产权收购

事实上,任何一宗知识产权交易都需要进行协商谈判,但协商式知识产权交易专指通过交易中介机构转让知识产权的特定方式,即转让知识产权的信息在交易中介机构公开挂牌期满后,由出让方经过审慎调查,与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通过谈判、比较、选择等环节,确定受让方的交易形式。这种方法在知识产权价值难以一时明确,或需要出让方跟踪服务的条件下受到青睐。

(四)托管式知识产权交易

知识产权交易参与者通过独立的托管组织提供信用中介,一方(就两方知识产权交易者情形而言,多方交易时类推)先将资金存入托管组织并暂时冻结,待另一方提供了双方约定的知识产权或满足了双方协定的其他事项后,托管组织按照协议约定的规则,协助完成资金交割并收取必要的佣金。

(五)兼并、吸收式知识产权收购

被兼并或被吸收组织的资产所有者将其拥有的知识产权估价后,纳入兼并者或吸收者的资产之中,或成为其股东参与兼并者或吸收者的经营活动,或直接将知识产权变卖给兼并者或吸收者,取得现金。

(六)承担债务式知识产权收购

在当代,由于有充分发展的市场经济条件做基础,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的作用十分明显,由此,资产所有者可将其拥有的知识产权在适当估价的基础上用于归还其欠下的债务,此时,知识产权起到了一般性偿债资产的作用。

(七)合同式知识产权收购

这是知识产权交易的主流形式之一,此方式往往不以交易的中介机构作为传导,而是按照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所设定合同要件自主进行知识产权交易。合同内容主要有交易的出让方、受让方、知识产权标的、交易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知识产权交割有关事项、违约责任等。

(八)联盟式知识产权收购

不同的知识产权所有者或合法的拥有者基于战略联盟、战略合作的需要,将知识产权通过互换、交叉许可、捆绑等多种方式实行共享。虽然各主体之间没有以货币为主要目的进行交易,但“以知识产权易知识产权”也是一种特殊的交易形式,在现实中也相当程度地存在着。这类似于实体资产交易中的“以物换物”,且知识产权联盟与合作是基于市场利益考量的。

(九)电子式知识产权收购

前述拍卖交易中已经提到网络拍卖,但电子式知识产权交易的范困远不止网络拍卖形式。随着信息网络技术与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和完善,电子信息技术本身既成为了知识产权交易的对象,又从技术角度催生了新型的知识产权交易方式。严格意义上讲,电子式知识产权交易并非是一种独立的交易方式,只是因为此种交易方式在现代逐渐普遍,不受时间、地点等传统交易方式限制因素的制约,广泛地渗透到知识产权交易行为及其流程环节中。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电子式知识产权交易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例如网上著作权、商标权的交易。

四、技术追随型企业在知识产权收购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由于技术追随型企业与技术领先型企业相比,对收购的知识产权依赖性较大,所以技术追随型企业在知识产权收购中更应注意如下环节。

第一,对于专利而言,不仅要看是否拥有发明专利,还要看企业是否按时缴纳专利年费,有时还会研究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对于重要的专利,还要对其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作出评估。仅仅由于权利要求书写得不完备,而令收购企业放弃的事例也并不少见。权利要求书不完备会使专利保护范围过窄,令竞争者容易绕过该项专利。在欧美国家,许多企业每年或者不定期会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自身进行知识产权审计,即将拥有的知识产权进行一次盘点和检查。

第二,对于商标而言,不仅要看商标的权利证书,并注意其商标的使用范围,还应注意该商标的显著性程度,以及有无正在进行的商标异议、商标撤销、商标评审程序及相应的诉讼情况。

第三,对于商业秘密而言,要查看目标公司的保密制度、保密措施及保密记录,以评估该商业秘密被泄密的风险。

第四,进行知识产权审计,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必要措施解决,避免因知识产权存在问题而使企业价值被低估,或者使收购项目夭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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