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服装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权,服装公司以此来保护服装的知识产权是较新颖的一种保护方式,但服装与其他商品相比较,其外观设计专利权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其特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根据新修订的《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服装的构成要素包括款式造型、色彩、材料、结构与工艺。服装构成要素的有机结合与互动,涉及人体工程学、服装造型设计学、服装色彩学、服装材料学、服装美学等学科,是个多元化的空间。因此,服装符合外观设计专利的基本法律要求,以获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方式来保护服装知识产权是行之有效的法律途径。
2.服装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要根据外观设计专利证书记载的内容做具体判定。一般来说,在对服装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权时,申请人要根据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权利申请书中做详细的说明,要对服装的的图片、文字说明、特别保护要求等内容做详细的陈述。新修订的《专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新修订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八)附加文件清单;(九)其他需要写明的有关事项。”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人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申请人应当就每件外观设计产品所需要保护的内容提交有关图片或者照片。”第二十八条规定:“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应当写明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用途,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并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省略视图或者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如果欲将其设计生产的服装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除了要了解详细的专利申请要点外,还必须要对申请保护的服装设计要点、服装风格、服装材料和服装美感等内容具有独特的理解,这样才真正体现出服装的独特风格和所要表达的一种品牌理念,以至于其他人难以模仿,一旦出现仿冒的服装,也能够轻易地发现被控侵权服装蕴含了专利服装的显著特征。
3.服装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具有严重的滞后性。众所周知,服装的色彩、款式、面料都具有很强的流行性,女装更是如此,一款服装在推出当年也许很受消费者的喜爱,但到了第二年消费者却并不一定还会喜欢,服装的专利保护期限尽管有十年,但服装的生命周期往往只有半年,有的甚至只有两到三个月的时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审批时间至少要半年以上。在此情况下,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服装,在申请人取得专利证书前,这些服装早已被一些无设计能力的服装企业抄袭仿冒,不法企业往往靠抄袭知名品牌服装的款式而快速进入市场,扰乱市场并赚取利润,专利权人将侵权者诉诸公堂的结果也只能接受“赢了官司丢了市场”的无奈结局。因此,我国法律法规对于服装、鞋帽、家具等具有明显时尚特征的产品,在专利申请以及审批时间上还需要做进一步的改善和提高,应该大大缩短专利审查批准的时限,否则,企业欲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扩大企业利润将很难使企业做更多的投入并长期坚持下去。长此以往,一些具有实力的服装企业也只能被迫接受服装行业内普遍存在的“抄款”现象,这显然制约了企业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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