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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的概念

时间:2023-10-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宪法》第5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第2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是现阶段我们国家对守法主体所作规定的最高法律依据。这句话精辟地概括了古代中国人与法的关系。同时,在一个法治社会中,守法也是最低的道德要求。

一、守法的概念

守法是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守法既包括消极被动的守法,即去做法律要求做的或者不去做法律禁止做的事情;也包括积极主动的守法,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

《宪法》第5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第2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是现阶段我们国家对守法主体所作规定的最高法律依据。除此之外,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人、外国组织和无国籍人也需要遵守我国的法律。

在古代中国,守法的主体往往只是平民百姓,《管子·任法》中有言:“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这句话精辟地概括了古代中国人与法的关系。君主是制定法律的人,臣子或者说官员是执行法律的人,而平民百姓则是受法律约束的人。在现代中国,由于有了这样的传统,并且国家机关也肩负着立法、执法、司法的职权或职能,也往往给人造成国家机关及其官员站在守法对面、不是守法主体的印象。因而往往有一些官员无形之中就超然于法律之外。事实上,需要大力强调的恰恰是这一点:不但公民要遵守法律,国家机关以及各政党包括执政党都应该遵守法律。当然,这里所说的法律是广义的法律,不仅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也包括其他正式法律渊源。

守法是法律实施的最基本的要求。如果法律得不到遵守,那么法的制定就失去了意义,法律秩序就无从谈起,法治也是奢望。古希腊先哲亚里士多德早就认识到已经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是实现法治的一个基本条件。同时,在一个法治社会中,守法也是最低的道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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