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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收养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时间:2023-10-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合法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收养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年满35周岁。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即发生父母子女的身份及权利义务关系,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解除。

127.合法收养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合法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根据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关系中当事人应具备以下条件:被收养人一般为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且还得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为丧失父母的孤儿;(2)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送养人必须是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夫妻双方同意。生父母一方不明或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年满35周岁。已婚收养人须夫妻双方同意。收养关系的成立,除必须符合以上实质要件外,还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在我国,收养可按两种不同的程序办理。一是公证程序,二是行政程序。前者由公证机关办理,后者由民政部门办理。收养关系自公证机关出具收养证明书或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之日起,即告成立。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即发生父母子女的身份及权利义务关系,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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