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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申请寄给了行政负责人有效吗

时间:2023-10-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造成损害,国家依法向受害人承担的赔偿。这种侵权主体的特定性,是行政赔偿区别于其他国家赔偿形式的最主要根据之一。行政赔偿的费用由国库支出,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行政赔偿发生在国家行政权力的运作过程中,由行政侵权行为引起;而民事赔偿由民事侵权行为引起,与国家行政权力的行使无关。

第一节 行政赔偿概述

一、行政赔偿的概念

(一)行政赔偿的含义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造成损害,国家依法向受害人承担的赔偿。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一种。

(二)行政赔偿的特征

行政赔偿的主要特征有:

第一,行政赔偿必须是由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引起的。其他的国家机关如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不能引起行政赔偿。这种侵权主体的特定性,是行政赔偿区别于其他国家赔偿形式的最主要根据之一。

第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必须是行使职权的行为。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行使职权的行为,如行政机关的民事行为或者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等,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第三,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的违法性是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基础和前提,对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合法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国家可以对受害人进行补偿,但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第四,相对人受到的损害必须是已经客观存在的。没有损害事实发生的,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第五,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相对人的损害事实是由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直接造成的,国家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对于其他原因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由于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国家不予赔偿。

第六,赔偿的责任由国家承担。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代表国家,以国家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的,因此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应该归属于国家,违法侵权造成的损害应该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行政赔偿的费用由国库支出,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这并不说明工作人员可以不负任何责任地任意作为,国家在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人员进行追偿。

二、行政赔偿与相关制度的关系

(一)行政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关系

行政赔偿是从民事赔偿发展而来的,因此两者之间有许多相通之处。在我国,行政赔偿是独立于民事赔偿的自成体系的法律制度,和民事赔偿有很大区别,具体体现在:

1.赔偿主体不同

行政赔偿的主体是抽象的国家,具体的赔偿义务由《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主体与赔偿义务人相互分离。而民事赔偿的主体通常是具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赔偿主体与赔偿义务人是一致的。

2.赔偿发生的基础不同

行政赔偿发生在国家行政权力的运作过程中,由行政侵权行为引起;而民事赔偿由民事侵权行为引起,与国家行政权力的行使无关。

3.赔偿的归责原则不同

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而民事赔偿的归责原则主要是过错原则,即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基本前提。此外,在民事赔偿中还确立了无过错原则和公平原则作为过错原则的补充。

4.赔偿程序不同

行政赔偿的程序较民事赔偿更为复杂,与民事赔偿相比较,有两点显著区别:首先,在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之前,除在行政诉讼中附带提起赔偿外,请求人应先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即实行赔偿义务机关决定前置原则,不经该决定程序,法院不予受理;而在民事赔偿程序中,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赔偿请求,无须经过前置程序。其次,证据规则不同。行政赔偿一般实行“初步证明”规则,即赔偿请求人首先要证明损害已经发生,并且该损害系由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所引起,继而,证明责任转移到被告;而在民事赔偿诉讼程序中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

(二)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关系

行政补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其合法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了特别损失,国家对其予以补偿的制度。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虽然都是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国家权力过程所引起,但二者存在明显的区别,体现在:

1.两者发生的基础不同

行政赔偿由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引起,以违法为前提;行政补偿由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为引起,不以违法为前提。

2.两者性质不同

行政赔偿是国家对其违法行为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意在恢复到合法行为所应有的状态;行政补偿是一种例外责任,意在为因公共利益而遭受特别损失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补救,以体现公平负担的精神。

3.两者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

行政赔偿责任以金钱赔偿为原则,但也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如恢复原状、返还财产、消除影响等;行政补偿责任多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4.两者发生的时间不同

行政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是损害的实际发生,即先有损害,后有赔偿;行政补偿责任既可以在损害实际发生前先行进行,也可以在损害发生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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