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行政案件政府不赔偿怎么办

行政案件政府不赔偿怎么办

时间:2023-10-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行政赔偿的范围是指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给予赔偿的范围。为了明确行政赔偿的范围,便于相对人一方行使行政赔偿请求权,《国家赔偿法》第二章第一节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公民人身权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行政赔偿。这类行为付诸实施构成对公民人身自由权的侵犯,国家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第二节 行政赔偿的范围

一、行政赔偿范围的概念

行政赔偿的范围是指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给予赔偿的范围。为了明确行政赔偿的范围,便于相对人一方行使行政赔偿请求权,《国家赔偿法》第二章第一节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行政赔偿范围既包括对人身权的损害赔偿和对财产权的损害赔偿,还包括了行政赔偿的免责事由(排除事项)。

二、行政赔偿范围的设定标准

从《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来看,我国行政赔偿设定标准有两个:

(一)行为标准

行为标准,即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哪些行为造成的损害给予赔偿。这一标准包括了两项内容:

第一,行政行为。只有对行政活动中的行为造成的损害国家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立法行为、军事行为、外交行为等造成的损害,国家不负赔偿责任。

第二,违法行为。行政行为须是违法执行职务才予赔偿,而对于合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则不适用国家赔偿法。

(二)损害标准

损害标准是指对行政违法行为造成的哪些损害给予赔偿。主要是确立了有限赔偿的原则。具体体现在:

第一,只对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给予赔偿,对于其他权利的侵犯则不予赔偿。

第二,赔偿财产损失,而不赔偿精神损失,但规定了在一定条件下,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三,赔偿全部直接损失,不赔偿间接损失。

第四,对人身权造成损害的赔偿,以维持公民生活必需为原则,采取限制最高赔偿金予以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金标准:①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支付赔偿金;②造成身体伤害的,除支付医疗费、误工费外,赔偿金按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③造成死亡的,赔偿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三、侵犯人身权的赔偿范围

对人身权的侵害,包括对人身自由权的侵害和对生命健康权的侵害。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1.违法拘留

此处拘留是指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特定的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公民,在短期内限制或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由于行政拘留属于人身罚,因此,我国法律对行政拘留的对象,实施拘留的行政机关资格,拘留条件、程序、期限等作了严格规定。实践中,违法拘留有如下情形:①执法主体不适格。根据《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有实施行政拘留的职权,其他任何机关实施行政拘留均属违法行为。②缺乏法定事实根据。③适用对象错误。行政机关只能对依法可以给予行政拘留的违法行为人才能实施拘留。④违反法定程序拘留。行政拘留依《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毒法》、《公民出入境管理法》等法律的规定,必须遵循传唤、讯问、取证、裁决程序进行,违反上述程序即构成违法拘留。⑤超期拘留。拘留的最长时间是十五日,超过十五日的为超期拘留,属于违法拘留。

2.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保证行政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政相对人,或者为防止违法犯罪、排除危险,直接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所采取的强制手段。行政强制措施既可以针对财产,又可以施加于人身。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有:强制治疗、强制戒毒、强制遣送、强制拘留等。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公民人身权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行政赔偿。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在不具有行政拘留或行政强制措施权限,或虽拥有上述权限而超越权限非法限制或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权的行为,其表现形式可以是非法拘禁,还可以是非法拘留、非法强制禁闭、绑架等。这种行为不是职务行为,但却与职务行为相关联。其特征是“非法”,而非法是指国家根本无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根本无此职权拘禁或剥夺人身自由而擅作主张。这类行为付诸实施构成对公民人身自由权的侵犯,国家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三)以殴打、虐待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

殴打是指使用工具或者不使用工具打击公民身体造成伤残或死亡;其他暴力行为是指捆绑、示众、罚跪等。暴力殴打是指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以暴力殴打或唆使他人以暴力殴打手段致公民伤亡。健康权和生命权是公民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暴力殴打行为是明显的、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违法行为,国家对此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严格地讲,暴力殴打或唆使他人以暴力殴打不是执行职务的行为,但却与职务行为相关联。暴力殴打既可以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自己实施,也可以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采取劝诱、挑拨、威胁等方式唆使他人实施,无论以何种方式实施了暴力殴打行为,只要与行使职权、执行职务相关联,对公民的生命健康造成损害的,都产生行政赔偿责任。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此类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反国家有关武器、警械使用规定而使用枪支、警棍、手铐、脚镣、警绳、催泪弹等致公民伤亡的行为。武器、警械的使用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人民警察在执行逮捕、拘留、押解人犯和值勤、巡逻、处理治安事件等公务时,可以使用武器或警械。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有多种表现形式。例如,在不当使用武器、警械的场合而使用武器、警械;使用武器、警械程度与被实施者的行为不相适应;使用武器、警械的种类选择错误;使用武器、警械违反法定批准程序,等等。上述情况导致公民伤害或死亡的,国家要承担赔偿责任。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这一项属于概括性的兜底规定。对上述列举不完全的侵犯人身权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规定。前四种情形分别从不同角度列举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行为,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人身权的情形不止上述所列。为避免“挂一漏万”和基于保护公民人身权不受行政机关违法侵害之考虑,此项作了概括规定,凡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造成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均属于职务违法行为,国家都承担赔偿责任。

四、侵犯财产权的赔偿范围

财产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损害,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纳入国家行政赔偿范围的财产权损害包括:

1.违法实施财产罚造成的损害赔偿

财产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强制违法相对人交纳一定数额金钱,剥夺其某种财产权的处罚。《国家赔偿法》纳入行政赔偿范围的财产罚损害有两种:①违法罚款。罚款是行政机关强制违法相对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量的货币的财产处罚措施。这种处罚形式是目前行政机关运用最广泛的一种处罚手段。行政机关实施罚款的处罚必须依法进行,我国《行政处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对罚款的处罚条件、种类和数额幅度均有明确的规定,行政机关必须遵守。违反法定处罚条件、种类、数额幅度的罚款,即构成违法罚款,由此造成的财产权损害,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②违法没收财物。没收财物是指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对违法相对人的财物收归国有的一种处罚形式。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没收财物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收企业不正当竞争所得,没收非法所得如没收淫秽音像制品。行政机关没收财物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违法没收财物的情形如没收处罚主体不适格、没收财物的范围不合法、没收财物的程序不合法等。由此造成的财产权损害,国家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2.违法实施行为罚造成的损害赔偿

行为罚又称能力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违法相对人的行为能力进行限制或剥夺的一种处罚形式。《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纳入国家行政赔偿范围的能力罚有两项:①违法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许可证和执照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依法颁发的允许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行使某种权利,获得某种资格能力的法律文书。如企业营业执照、驾驶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等。许可证和执照一经颁发,便具有法律效力,非依法定条件和法律程序不得吊销或废止。违法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虽未直接针对行政相对人的财产作出,但它却剥夺了当事人获得财产权益的行为能力,常给相对人造成经济利益的损失,因而也属于对财产权的损害的范畴,国家对此种损害,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②违法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是指行政机关要求违法相对人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治理、整顿,达到要求后才允许其复产复业的处罚措施。这种处罚方式往往附有改正违法行为的期限和其他条件,要求相对人限期改正,不改则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停止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须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如果行政机关违法责令停产停业,造成相对人财产权损害的,国家即应负行政赔偿责任。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人身自由和限制财产权的强制措施两类。对财产的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加以限制或强制处置。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查封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财产所有人的动产或不动产就地封存,不允许财产所有人使用或处分的强制措施。如查获走私车后就地封存。扣押是指行政机关将有关财产置于自己控制之下,以防当事人毁损或转移的强制措施。冻结是指行政机关要求银行暂时拒绝当事人动用其银行存款的强制措施。这些强制措施影响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时必须符合法定的规则、条件和程序。违法的财产强制措施主要表现形式是:①行政机关无行政强制权;②不符合法定行政强制程序;③疏于履行对财产妥善保管的义务;④强制措施的对象错误;⑤违反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规定;⑥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违法给第三人造成损害。上述违法行政强制措施直接限制或剥夺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使用和流通,直接影响了他们的财产权。对于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损害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获得国家行政赔偿。

(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征用财产的

征收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征收财物和费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除依法缴纳正常税金和履行正常征收义务外,不再负担任何缴纳义务,即行政机关不得随意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征收权。在实际生活中,行政机关违反国家法律的“乱收费”、“乱摊派”现象严重地影响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益。《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纳入行政赔偿范围的征收,包括违法征收财物。违法征收财物的表现形式主要是:①行政机关无法定的征收职权;②征收财物和费用无法律上的根据;③征收的程序不合法;④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事项和征收数额而实施征收,等等。对于行政机关的上述行为造成相对人财产权损害的,国家应负赔偿责任。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这是财产权损害赔偿的概括性规定,指《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权损害行为以外的其他侵害财产权的行为。其基本含义是凡涉及有关财产权的损害,受害人均可依照本条项规定请求行政赔偿。因为上述列举的三种侵犯相对人财产权的违法行为,并不能概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相对人财产权的全部情形,例如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行为。申请人依法申请有法定职责的行政机关履行保护相对人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予答复则属于不作为。行政机关的这种不作为违法行为,也会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损害,对此,国家须负赔偿责任。此外,其他形式的违法行政行为,如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如果造成相对人或第三人财产损失的,国家要负赔偿责任。这一开放式规定有利于全面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财产权益。

五、国家不予行政赔偿的情形

法的基本原理认为,有权利必有救济。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损害虽发生在行政行为实施过程中,国家却不负赔偿责任。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五条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个人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与职权无关的行为。个人行为是与职权行为相对的概念。职权行为是代表国家作出的,其行为的一切法律后果应归属于国家,因而,行使职权行为致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而个人行为与行使行政职权无关,因而个人行为致害不会引起国家赔偿。职权行为必须与行使职权密不可分,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等行为虽不合法,但仍属于职权行为。而个人行为则是由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于个人利益、个人情感而为。法律明确规定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行为造成的损害,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这种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过错造成损害的行为叫自己行为。在这种情形下,虽然受害人受到了某种损害,但此种损害与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没有必然的联系,而是受害人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公安局违法没收受害人影碟机,受害人一气之下将影碟机砸坏,此种损失不能由国家赔偿。当然,如果损害之发生是由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与受害人自己行为共同造成的,国家则不能完全免除行政赔偿责任,国家仍须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行为过错的大小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即狭义的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本条是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概括性规定。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除《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外,其他法律还未作相应的规定。如果法律在其他方面规定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国家则不予赔偿。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