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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方针和原则

时间:2023-10-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预防为主是卫生工作的基本指导方针,也是减少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保证,是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前提。做好预防工作,可以有效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减少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为主应该是一个长期贯穿于人们脑海中的重要词汇,无论是面对传染病,还是面对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都需要有这样的基本观念。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方针和原则

(一)应急方针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预防为主是卫生工作的基本指导方针,也是减少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保证,是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前提。做好预防工作,可以有效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减少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除了预防为主,还要常备不懈,这是指预防工作的长期性要求。预防为主应该是一个长期贯穿于人们脑海中的重要词汇,无论是面对传染病,还是面对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都需要有这样的基本观念。

(二)应急原则

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处理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是指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中,必须坚持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成立应急指挥部,对处理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都要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依照规定开展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全国性的突发事件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突发事件,由国务院设立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的应急处理工作;地方性突发事件由省级人民政府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理工作。

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是指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人民政府要成立应急处理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作出反应,收集、报告疫情及有关情况,立即组织调查,组织医疗队伍,积极开展救治,并向政府提出处理建议,采取果断措施,有效控制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

依靠科学、加强合作是指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要尊重科学、根据科学,各有关部门、学校、科研单位等要通力合作,实现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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