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维护货币政策原则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其对国民经济的总量控制和经济结构优化具有灵敏、有效的调节作用。运用金融手段,借助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外汇市场,国家可以通过控制信用货币的供应量,间接控制社会总需求,从而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的总体目标。因此,建立和完善以中央银行为中心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至关重要。在整个金融宏观调控体系中,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是中央银行完成其任务和实现其调控职能的核心所在。货币政策不是对单个银行或某一经济部门采取的具体经济政策,而是一种总量调节和结构调节相结合,并以总量调节为主的经济政策,其涉及国民经济运行中的货币供应量、信用量、利率、汇率以及金融市场等诸多宏观经济指标,并通过对这些指标的调节和控制进而影响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货币政策成为各国中央银行对宏观经济进行调节的重要手段,在社会经济中开始扮演“制动器”的角色,并与其他发挥驱动作用的宏观经济政策相互牵制,从而保证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货币政策的实质,是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货币稳定的关系,使国民经济的有关指标通过货币机制的调控服从和服务于国民经济政策,并成为国民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货币政策在国家金融宏观调控体系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其内容相当丰富,按照其运行机制,一般将其分为货币政策目标、货币政策工具、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和货币政策效应等。为了保证货币的合理发行,保持人民币的币值基本稳定,就要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外汇市场等金融市场入手,使各种金融业务活动和金融监管活动朝着稳定货币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的目标发展。
因此,金融法应将维护货币政策确定为自己的基本原则之一,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区别货币政策与宏观调控两个概念,并进一步明确二者之间的关系,确保政府有效转变其管理经济的职能,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坚持这一原则,就要坚持稳定货币,抑制通胀,优化结构,发展经济,通过制定和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使国民经济的发展与客观经济规律的基本要求一致起来,使货币政策在金融法的保障下在各种金融活动中得到积极有效的贯彻和实施,进而实现国家的社会经济规划目标。
【引申阅读】
货币政策
广义货币政策是指政府、中央银行和其他有关部门所有有关货币方面的规定和采取的影响金融变量的一切措施。狭义的货币政策是指中央银行为实现既定的经济目标,运用各种工具调节货币供应量和利率,进而影响宏观经济的方针和措施的总和。
扩张性的货币政策是通过提高货币供应增长速度来刺激总需求,在这种政策下,取得信贷更为容易,利息率会降低。因此,当总需求与经济的生产能力相比很低时,使用扩张性的货币政策最合适。紧缩性的货币政策是通过削减货币供应的增长率来降低总需求水平,在这种政策下,取得信贷较为困难,利息率也随之提高。因此,在通货膨胀较严重时,采用紧缩性的货币政策较合适。
货币政策调节的对象是货币供应量,即全社会总的购买力,具体表现形式为:流通中的现金和个人、企事业单位在银行的存款。流通中的现金与消费物价水平变动密切相关,是最活跃的货币,一直是中央银行关注和调节的重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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