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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税额的计算

时间:2023-10-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纳税义务人要求一次性缴纳税款的,经海关同意,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但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扣除。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简称行邮税,是海关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行邮物品的纳税人包括携有应税个人自用品的入境旅客及运输工具服务人员,进口邮递物品的收件人,以及以其他方式进口应税个人自用品的收件人。

第三节 关税税额的计算

一、关税的完税价格

(一)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根据《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我国境内输入地为入境海关地,包括内陆河、江口岸,一般为第一口岸,货物的货价以成交价格为基础。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为购买该货物,并按《完税价格办法》有关规定调整后的实付或应付价格。

2.进口货物海关估价的方法

进口货物的价格不符合成交价格条件的,或者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应当依法使用下列方法估定完税价格: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倒扣价格方法、计算价格方法、其他合理方法。如果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提出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料,经海关同意,可以选择倒扣价格方法和计算价格方法的适用次序。

(二)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一般说来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以租赁方式进口的货物,以海关审查确定的该货物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纳税义务人要求一次性缴纳税款的,经海关同意,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2)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和保险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3)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者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4)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需征税或内销补税的,海关按照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规定,审定完税价格。

(5)从保税区或出口加工区销往区外、从保税仓库出库内销的进口货物(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除外),以海关审定的价格估定完税价格。对经审核销售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应当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三)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但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扣除。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该货物出口时卖方为出口该货物应当向买方直接收取和间接收取的价款总额。

2.出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

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次使用下列方法估定:

(1)与该货物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

(2)与该货物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3)按照下列各项总和计算的价格:境内生产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料件成本、加工费用、通常的利润和一般费用、境内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4)按照合理方法估定的价格。

二、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我国对进出口货物基本上都实行从价税,即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以应征税额占货物完税价格的百分比作为税率。从1997年7月1日起,我国对部分产品实行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其计算公式为:

(1)从价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2)从量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我国目前实行的复合税先计征从量税,再计征从价税。其计算公式为: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

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4)滑准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

现行税则《进(出)口商品从量税、复合税、滑准税税目税率表》后注明了滑准税税率的计算公式,该公式是一个与应税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相关的取整函数。

三、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

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简称行邮税,是海关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由于其中包含了在进口环节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因而也是对个人非贸易性入境物品征收的进口关税和进口工商税收的总称。

行邮物品的征税对象包括准许应税进口的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以及其他个人自用品。应税个人自用物品,不包括汽车、摩托车及其配件、附件。

行邮物品的纳税人包括携有应税个人自用品的入境旅客及运输工具服务人员,进口邮递物品的收件人,以及以其他方式进口应税个人自用品的收件人。

行邮物品进口税从价计征,应税个人自用物品由海关按照填发税款缴纳证当日有效的税率和完税价格计征,其计算公式为:

进口税额=完税价格×进口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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